一、什么是军婚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二、军婚结婚登记须持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三、军婚办理程序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多少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大概要盖三四个。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必须进行),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特别注意,从2010年起,军人也必须要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领红本了,ok,合法了!
按上面的方法两个月就可以完成了
若想要快的话,也有更简单的方法:
一次性把申请结婚表、结婚申请表、非军人单位调查情况、体检表、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全部准备好,一起提交审批,当天就可以拿到介绍信,有介绍信当天就可以领证,够快吧!
1双方满年龄,军人写申请
2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去单位或居委会开未婚未育证明,盖章,填写部队寄来的政审表,盖章
3带身份证,户口本,各种证明及复印件,买车票去部队
4领婚检表去指定医院婚检(必须检)
5拍照,填军婚同意表等,拿部队同意结婚介绍信
6带照片,身份证,户口本,钱,介绍信去民政领证
作为军人,你们结婚的事情比较严格,所以你们一定要提前了解好军人结婚的政策,提前做好审核工作,那么大家知道军人结婚报告需要批多久吗?一、军人结婚相关资料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二、军人结婚报告需要批多久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般一个月内审批。三、办理流程第一步: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第二步: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政治状况),第三步: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拿介绍信,军官证,配偶如果是军人,拿一样的东西,不是军人,拿户口本、身份证,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和军人领结婚证的可以共同去现役军人这一方部队驻地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和普通群众一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人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在很多事情的办理程序上都和普通公民不一样。特别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1)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前的步骤:
A、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B、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C、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D、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E、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F、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G、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2)军人结婚的程序:
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A、户口薄;
B、居民身份证;
C、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D、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婚结婚登记证件:1、户口本;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要看双方意见,其实是可以的。
好与不好这就要看你自己的了,结婚大事只有你自己来决定,任何人也无法帮你,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你未必能采纳,你自己觉得什么时候结婚合适就在什么时候结婚,先登记,再结婚可以啊,只要对方是和你携手一生的人,就没有什么好担心和犹豫的。这有什么问题啊,只要两个人时间都方便就行。实际上领证在法律上就已经上合法夫妻了,比办婚礼有效多了。你如果不领证只办婚礼,法律上不算结婚的,离了都不用去民政局。可以啊,只要双方父母都没意见,你们又都同意,当然可以了,现在不都是要先领证吗这有什么问题啊,只要两个人时间都方便就行。实际上领证在法律上就已经上合法夫妻了,比办婚礼有效多了。你如果不领证只办婚礼,法律上不算结婚的,离了都不用去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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