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构成什么罪

冒充军人构成什么罪,第1张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有的打着部队旗号摆摊设点、行医售药、兜售伪劣商品;有的假冒、盗用军办企业的名义,进行经济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干扰了军队的正常工作,影响了关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军人的身份,如冒充团员、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所谓冒充军人,既可以是冒充士兵,也可以是冒充军官;既可以是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部队的军人,又可以是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部队中的军人。就具体方式而言,有的是非军人冒充军人,或者身着军服,或者携带、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者自称是部队、院校、医院或者科研单位的军官、士兵、学员等。有的本身是军人,但假冒不属于自己身份的其他军人身份,如士兵冒充军官身份去招摇撞骗的,也可构成本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军人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在这里是指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打着军人的招牌、名义,在社会上进行各种欺骗活动。如打着军人招牌与他人开办企业、签订合同、招兵、招工、招干等诈骗他人钱财;冒充军人骗取组织、单位信任,捞取政治资本,如荣誉、职务等;冒充军人身份骗取他人爱情,与之结婚甚或玩弄妇女;等等。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话,必然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的,当然了,情节严重程度是会具体的影响当量刑的幅度方面的问题的。一般都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两天,又有一个网红火了——新浪微博用户“军火韩美美”。名字很大胆,“军火”+“韩美美”(有一种郭美美的即视感),再加上标榜自己是名女军官,“成功”地吸引了无数网民的眼球。

说起来,这个韩美美也是爆了“自己的”不少“大料”——大量穿着军装的照片。只是这些军装照有时佩戴着中尉军衔、有时佩戴着上尉军衔,真的是太不走心了,这是无视我们网民的智商吧。

资历章漏洞百出,浓妆艳抹、军容不整、举止不雅,“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臂章和“韩玲”的姓名牌,双十一晒出穿着夏天服饰的网络购物“自拍照”,留下军委纪委的征兵举报电话“证明”自己的军人身份。一系列不走心的行为,终于引发了吃瓜群众的愤怒,于是乎,暴露了,原来是个假军人!

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例假冒军人网络事件了。微博认证用户“第二炮兵文工团一期士官刘园园”,号称“美得惊动了党中央”,自曝开豪车、生活奢侈,高调宣称自己醉驾;微博认证“任婕”的博主自我介绍是“不要迷恋姐,姐是总参一姐”,自称27岁就拥有副师级上校军衔、“解放军特种部队指挥官”,微博中广撒“军官证”和着军装照片,甚至全裸私房照。当然,最后经军地有关部门查证,这两个都是假冒军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如此明显的套路,为什么有人“愿意”被骗?

说起来这些套路,不过是因为利用假冒的军人身份抓住网民的“兴奋点”,炫富、炫美、炫“背景”。军人和我们普通网民的真实身份相去甚远,普通网民有了解的欲望,甚至通过消费“军人”这一形象或者标签来缩短距离,产生“军人也不过如此”的心里翻身快感。当然,也不能否认,正是因为我们普罗大众不了解相关的军人制度,因此我们难以辨认相对齐全的假冒军装、服饰等“装备”,毕竟几可乱真。

●为什么有人“乐于”明目张胆地骗人?

显而易见,这种无底线地炒作是为了名为了利,为了“轻松”地诈骗。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前几年轰动网络的“郭美美”,就是靠这种恶炒吸引人 气,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那段时间,红十字会声名狼藉,幸而最后,洗刷了冤屈,郭美美进了监狱。就像前面提到的,这个“军火韩美美”,名字很大胆,“军火”+“韩美美”(有一种郭美美的即视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异曲同工之妙。

●为什么有人“敢于”假冒军人来骗人?

如此明目张胆地炒作,不过是因为相关法规的漏洞和相关部门执法力量的不足。一方面,确定军人身份太难,查询假冒军人往往需要全国多个地方、军地多个部门联手配合,难度大。另一方面,假冒军人惩罚力度不足,在骗子的“承受”范围之内。尽管性质恶劣 、影响不好,但他们的具体行为却游走在违法乱纪的边缘,不会被判处承担很严重的法律后果。

我们(网民和各网络平台审查人员)要有常识:军队规定严禁军人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露面,包括开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私自上传军装照。因此网络军人要么是假冒军人,要么是违纪军人。各平台审核认证时,应该注意了,应该不予通过。即便审核通过,我们普通网民也该冷眼旁观,让这些骗子唱独角戏,累了就歇歇吧。

尽管,我们认为互联网上监督力度不足,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互联网也是在法律监督之下的,不是“法外之地”。假冒军人不只是诈骗,更损害了军人的形象,在“愚民”之中传播了不好的信息。查证虽难,却始终在路上,这些骗子终究会被网民“扒皮”、会被法律惩罚。

希望不会有下一个“傻白甜”假冒军人出现,如果出现了,也希望网友们积极进行举报、监督。军人是一种文化标签,却不应该成为我们的“消费”对象,就让军人这种文化默默成为远行路上的明灯吧。

我们期待出现更严密快速的审查制度、更严厉的惩罚措施,还我们军人正义的形象,还我们网络一片净土。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

第一:骗子经常会利用网络结识其他的现役军人,以便给他们日后提供更多的信息渠道,利用获得的相关常识,假冒军人的骗子就可以通过和真正现役军人的交流与交往,作为自己骗取别人的一个平台,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第二:假冒军人的骗子,通常会把一些现役军人的发到自己的主页去,都称之为战友好让不知情的人盲目的相信了他们的骗子身份,从而进一步的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通常是没有集体照,只有一些自己的个别单照。  

第三:这些所谓的“军人”上网的地方几乎清一色的是在网吧中,他们的军装照几乎清一色的为视频照而且环境显示还是网吧,如若还有其他的相片那就是五花八门的,一个人穿了三军的衣服,有士官,有军官军衔,更搞笑的就是一年之内由士兵就成为了一个中尉,更有趣的就是“女军人”穿男式军装,这也号称是现役军人,相信追捧的人还一大帮,唉!!  

第四:倘若你跟他们交往了,要问到单位姓名,要求去他们单位玩时,几乎清一色的回答:“我们单位管的很严,不能随便让外人去的”或者说找更多的理由,如果你继续追问的话,他们会丢出一句话:“相不相信随你,反正事实就是这样,随便你怎么想”,如果此时你们正在恋爱中那么也会丢出这么一句:“你既然不相信我,那我们也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等等之类的回答,这就是骗子的手段,伎俩!  

第五:这些假冒军人的骗子几乎都是为了财与情,一旦你和他们交往上了,他们就会说自己如何如何了,遇到什么问题或者说病了之类的话,希望你们能够伸出援助之手,从而让他们达到目的,影响了我军的形象。而且经常是给你的帐号名与他和你说的姓名不是同一个名字。而且电话是经常性更换的,没有军线等军人具备的东西! 

第六:这些假冒军人的骗子有高明的,也有智商低下的,跟他们周旋一定要用智慧,不要盲目去听信,他们通常会伙同一些人来作为自己的战友,从而让你设防指数下降,交往时一定要记住军人的气质是不可能被假冒的,细心观察就不会上当!  

第七:识别他们的身份很简单,问他们的驻地何处哪个单位的,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向保卫部门报告,军人的军装、气质、证件、在部队的军旅岁月,相册都是可以看得出真假来的,只要细心的人都能够发现漏洞,毕竟假的就是假的,总有马脚要露出来!

可以在公安机关、军队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进行举报。

发现有人在网上冒充军官进行诈骗,可以在公安机关、军队纪检监察机关、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其他相关部门等进行举报。

公安机关: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取证。军队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向当地军队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由军队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边防军人雪域高原求婚,如果是你愿意嫁给他吗?

近日,新疆喀什军分区某边防连,3位军嫂和边防官兵冒着零下40多度的低温,一起踏上了巡逻路。

在此次巡逻途中,战士孟宁辉特意为自己的妻子准备了一个惊喜:补办一个求婚仪式。在雪地里,孟宁辉单膝跪地向妻子深情喊话“茜茜,我在祖国的边关向你求婚,你愿意吗?”随着妻子坚定地回答“我愿意”战士孟宁辉露出了开心幸福的笑容。

“边关有我,请祖国放心!” 这是多少保卫着祖国边关的官兵战士对祖国母亲最庄严的承诺,这里面又包含了多少对于祖国母亲的爱!对于边关战士来说,与家人聚少离多使他们常态,但是他们从没有因此而抱怨过,他们总是在祖国最需要他们的时候冲在第一线。而这些边关战士的家人也饱受聚少离多的相思之痛,但是她们还是给予官兵战士们最温暖的怀抱,她们以一颗包容和坚强的心来温暖着无数戍守边关的战士们的心。她们真的令人感到敬佩!

在小编看来,那些能当军嫂的人,她们一定早早就想到了结婚后聚少离多的场景,她们也一定是做足了心理建设,也一定是因为真的相爱,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她们早已知道自己的丈夫不仅仅属于自己,他更属于国家,更属于人民,当国家和人民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一定会冲在第一线,危险的工作一定是他们打头阵,艰苦的生活环境一定也是要他们来承受。心疼吗?当然心疼。但是她们知道这是大义,不能因为小家而放弃大家。这些军嫂心中是有大义的!如果说,真的有戍边战士向小编求婚,小编想自己一定会愿意的!

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在负重前行。让我们向这些最可爱也最伟大的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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