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米
上周,已经退休的同事刘姐带着女儿小静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这件事让大家非常诧异,不是小静马上要奉子成婚吗?大家都收到请柬了呀,这又是什么景呀?
提起原因刘姐懊悔的直摇头,小静无声的流下眼泪,都是有苦难言的表情。
原来小静未婚夫是在本地部队当兵的,家在外地。俩人谈了快两年年,感情一直很稳定,平时小伙子只要休息就会在小静家吃住,基本王姐都拿他当已婚女婿对待。发现小静怀孕后就开始商议结婚事情,什么房子、彩礼、首饰、婚宴等各种细节都是小两口在计划,王姐没有过多参与。
因为小伙子将来想转业在本地,王姐家拆迁有好几套房子,就这一个女儿,所以让他们挑一套住就可以了,没有再要求男方买房。彩礼钱婚后也是小两口的钱,王姐人不虚伪也没有为了面子非要十万二十万的,男方说给三万八王姐也没有意见,小静已经工作五六年,自己开着一辆奥迪,王姐又给二十万的陪嫁,说等女婿转业后给他买车,前面都谈的很好。
就因为婚宴的钱闹出了矛盾,找到了感情的试金石。
王姐家在本地的亲戚同事很多,预定了本地比较有名的酒店酒席,三千左右一桌,很快就一批一批的发出了请柬。
等请柬发的差不多了,发现预定的三十桌的客人可能会多出十桌来,这时小静的婆婆开始问婚宴钱哪边来出了,当时王姐没有考虑让婆家拿,觉得大家给的礼钱就够支出了。于是就顺口说了句你们一起拿上吧,后面的“礼金钱我们也都给他们俩”还没有说出口,婆婆就翻脸了,觉得这里的客人除了小静未婚夫单位的两桌其他都是娘家的客人应该娘家拿这钱。
王姐看婆婆的态度如此计较也开始不高兴了,两家就为了这酒席钱开始争执,后来话越说越难听,小静的未婚夫一气之下和小静提出分手。
小静觉得自己很委屈,两年的感情都敌不过十万块钱,并且未婚夫不顾自己肚子里的孩子,竟然如此绝情,然后头不回的跟着王姐去了医院,小静的未婚夫就再也没有露面,甚至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幸好俩人还没有领结婚证,否则小静不仅伤了身体还赚了离婚的名头。闹出这样的事情,王姐窝心的一个月没有出门,感觉面子都被丢光了。
其实尽管小静做了手术,又丢了面子这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因为可以让她看到了这个男人对她是不是真爱,也为小静能够有勇气做出如此利索的决定感到高兴,如果因为自己已经怀孕凑合着把婚结了,从这个男人对钱的态度来看,他们的婚姻也不会走的太平顺。
现在男女结婚多半会因为给多少彩礼闹矛盾的,因为婚宴钱闹出这样的闹剧的还真不多。
谈恋爱时你侬我侬到了提钱的时候就看出感情有多深了,这成了多少女人一辈子过不去的坎。也有的男人把花在女人身上的彩礼看成女人到底值不值这么多钱,甚至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觉得给了那么多彩礼的媳妇一定要好好珍惜,给的彩礼少是因为媳妇不值那么多钱!
其实看一个男人是否愿意为你花钱真的能看出他到底是不是真爱你!如果他爱你,他会把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你,包括金钱和时间;如果他爱你没有那么深,他会有所保留的,因为他在为自己将来的自由保留后路。
男人的各种社会交往都离不开金钱,当他没有钱时他也就没有了自由,一个时刻在想着自己退路的男人你还想他会全身心的爱你?这比较困难!
当你和钱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从他的选择就上就可以看出你们之间的感情是好还是坏了,俩人之间的感情好的话,他对你是真的感情时,什么困难都不会难倒他,没有钱他可以拼命去挣,为了给你幸福,他再辛苦也无所谓的。
平时不遇到事情,男人女人谈的都是情,只有遇到事时候才知道他真正爱的是你还是他自己。
男人的钱花在哪里,他的心就在哪里。最没脸没皮的男人是提倡AA制的男人,这种男人甚至连嫖娼的都不如,人家干一次还要明码标价呢,而他却用恋爱的名义来白干。
尽管花男人钱的女人会被男人看不起,如果男人不愿意给你花钱的男人对你的感情一定是假的,你一定是谈了一次假恋爱!
女孩谈一场真的恋爱,要想有个好的未来,一定要在婚前和他“谈谈钱”
“彩礼”在我们中国古代,是表达对男方的尊敬和爱慕。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名词。在中国农村,彩礼是一种比较普遍的习俗。就像婚嫁习俗一样,彩礼是一种礼节。但是在有些地方,结婚前男方要给彩礼也是让人看在眼里的,所以才发生了“彩礼分手”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彩礼分手”那些事儿。
1情侣之间因为彩礼问题而分手
小丽和男朋友分手了,他们在一起已经有两年多了,两个人都很爱对方。小丽很想跟男朋友结婚,所以就给男朋友买了一辆汽车准备结婚。因为当时小丽家里人还在帮她装修房子。后来她爸爸把她叫到家里说有个问题需要跟他商量,这个问题可能要花很多钱。小丽不同意分手,她不愿意父母操心女儿怎么能嫁出去。小丽不想要这个彩礼钱,于是就选择分手。
2情侣之间出现分歧为什么会闹出彩礼分手的事情
小云和小赵都是20岁的年轻男女,两人在学校认识,两人是通过微信认识的,刚开始恋爱就没有断过,经常打电话聊天。而且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小赵提出要在婚前给小云五万块钱彩礼。小云觉得这是男方给自己留的面子,所以就同意了。两人开始了,但是小云的父母觉得彩礼是小夫妻结婚前要给人家用一点钱的表示,所以就提出要给十万块钱彩礼。但是,小云父母提出这只是我们家的礼节要求,而且人家现在已经出嫁了,应该有彩礼在里面。对于他父母让要十万块钱彩礼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误解。所以两人闹出了这个误会才导致了后面的分手。
3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感情受挫”
其实这件事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女方有一个“好吃懒做”的父亲。因为有了这个父亲,在婚前女方不给彩礼便很容易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并且男方在看到女方有这样的父亲后,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所以说,这样的女方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很有可能在婚后生活中处处受打击。而且女方“好吃懒做”的行为更伤男人心。所以女生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好好过日子。毕竟以后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是你应该去承担的。
情侣之间借钱,然后分手了,我要不要她还我
要不要全在你了
如果对你很重要那就要
如果钱少不在意那就别要了
不要不代表你大方要了也不代表你小气
情人借钱,后分手要她还吗你 这种人就得分手,就算是借的钱也没的要,还好意思提
分手了还来问我借钱,要不要借你估计他借钱的动机是什么,如果是重温旧好,那看你自己是否还想继续这段感情。
如果是一般性借钱,那么看他的信誉如何,自己做决定。
不要有什么罪恶感,任何事都有多面性,多方面考虑问题,我想你会清楚自己最终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和她分手了,她妹之前借了2000元要不要叫她还你好。 当然不能要了,不过他借了也应该还的
情人之间借钱要不要还,第一,情人这个词如果是常规意义的情人的话,你需要注意,要对自己的家庭负责任,更要对另一半负责。
第二,如果是当初说好的借钱,那么必须还,不然以后回纠缠不清;如果只是在一起的时候资金共享,谁花谁的无所谓,那么不必还,因为当时彼此相爱(虽然我很反感不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人,但是只能用相爱两个字,毕竟我不能说脏字)。
第三,与答案无关,希望你端正自己的态度,不要耽误别人和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你可以放下家庭跟ta在一起,但是不能拖累家庭的背叛,虽然你放下家庭仍然是背叛,但是至少不会让你的另一半再为你付出更多。心疼你的另一半。
不缺你的采纳,我宁愿自己不是100%我也不想认可你,说实话,这种有爱人还要情人的人使我感到比较恶心。
情侣间借钱分手后要还吗
“欠债还钱”千古至理,为什么有此一问?!感情是一回事儿,借钱是一回事儿,何况已经分手了,您说哪?做人要问心无愧才好啊!祝您心开意解。
情侣分手了、到底要不要做朋友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过。 不能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 陌生人最好了。淡然。
我情人,不要她了。她还借钱给我,这是为啥或许是真心喜欢你,但有家庭的人就不要玩儿火,那是婚姻的责任。
另外,一个大男人,最好不要跟女人借钱,道理你应该懂。
情侣之间借钱需要还吗当然要还,还不还是一回事,人家要不要是另一回事。你也说了,情侣之间,只是情侣而已,成不成还不一定呢!如果是我,女朋友借我钱可以,但是必须还,我可以在还的时候不要。
情侣之间要不要粘一点?凡事都要有个度
不然过犹不及的
要注意掌握分寸。。。
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追求心灵的契合,建立了一段恋爱关系,这也是男女之间的一种正常交往,并逐渐演变成情侣间经济往来。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男女双方性格不合或是其它原因而分手时,很多人也会将自己所花费的钱款返还给对方,这样做无可厚非。但是在法律上对于如何返还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这方面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恋爱期间花费的钱款?
恋爱期间所花费的钱款一般是指两人恋爱所发生的日常生活消费以及彼此之间的旅游、游玩等花费的钱款和必要的生活用品等费用,而分手后这些费用会被追回。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则应当认定为双方之间的恋爱消费以及感情是一生一世的,不属于正常的经济往来。因此根据司法实践中的理解,恋人之间所花费的钱款如果双方已经确定恋爱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认定为恋爱期间花费的钱款;如果此时两人还未确定恋爱关系,那么对于该笔费用应该按照借贷关系处理,但如果双方已经确定恋爱关系但分手,则不属于该范围,不应当返还。
二、恋爱期间双方赠与钱款,是否构成赠与?
恋爱期间,双方赠与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赠与行为,并不是法律上所规定的赠与合同,在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可见,赠与合同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合同。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之间的赠与行为是要经过两个步骤才能完成的,第一步是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其赠与钱款的性质;第二步是对于如何确认该钱款是否为赠与的问题,如果双方之间的协商未果,就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否则就会导致无法返还钱款的情况出现。
三、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价值,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给付赠与人。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对于属于财产性的赠与,人应当将财产返还赠与人。对于非财产性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如果是恋爱期间形成的赠与关系,那么在恋爱期间是可以撤销的。
四、双方分手后返还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得利人获得利益的行为不是基于他人的意思,而是基于对他人的利益,从而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则不能取得利益;而得到利益是一种自然的、无法抗拒的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而取得利益,即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取得利益。所以当双方分手后,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返还款项,但是对于不存在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利益的行为和取得利益不具有法律上的依据是不成立的,故应该按照不当得利进行返还,而不是返还其款项。
五、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何维权?
由于情侣间是长期的经济交往,在恋爱期间花费的钱款往往数额较大,分手后也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这时,如果双方有书面的借贷合同,且是借贷双方在恋爱期间签署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要是借贷双方在恋爱期间所进行的款项往来,分手后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追讨的,那么此类款项均可予以返还。如果在恋爱期间两人未签订书面借贷合同且没有约定借贷关系成立的时间的话,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情侣双方已于分手前进行了金钱往来,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此时的返还数额也是不能超过双方已经在恋爱期间的支出以及实际获得的金钱,即双方已经建立了借贷关系而又未再发生经济往来的情况下,返还数额一般应低于实际支付的数额,否则会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如果情侣之间因为分手而发生经济往来的话,要尽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例如借条、转账记录、短信等,以备发生纠纷时用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这些证据也将有助于日后双方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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