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晚清几十年中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之后,民国时期的中国礼俗呈现出新的形式特征:一方面传承着几千年来的本国传统仪式,一方面吸纳了西俗的新仪式。具体到婚姻礼俗,则表现为新旧两种婚礼形式的并存,即传统婚礼和文明婚礼(也称西式婚礼)兼行。本文以豫南信阳地区为例,依据地方志材料,试对当地民国时期的婚礼仪式加以论述,期能引玉。
传统婚礼仪式
传统的婚礼仪式大致延续着古制中规范的程序,即《仪礼》、《礼记》等典制中规定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前五礼都是针对订婚仪式,最后之“亲迎”礼才是迎娶新人的具体仪式。由于年代和地域的差异,在民间社会的具体实施中,对“六礼”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简化或增改,使得婚礼仪式各具地方特色。根据地方志记载,我们可以将民国时期信阳地区传统婚礼仪式分为以下三个主要程序(参见民国《重修信阳县志》卷十七《礼俗志二·婚礼》。此节未注明的引文皆引自此处)。
1订婚仪式
信阳地区对订婚仪式比较重视。订婚仪式第一步就是交换“庚帖”。“庚帖”即为书写个人生辰八字的简帖。“婚礼,则先以媒妁撮合,有成议,乃具两造庚帖互换。”俗称“换八字”、“换小帖”。八字不合者有所谓“六冲”、“六穿(害)”之说。“六冲”是指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相冲;“六穿”是指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相穿。换言之,凡男女属相分别为鼠马、牛羊、虎猴、兔鸡、龙狗、蛇猪,或鼠羊、牛马、虎蛇、兔龙、猴猪、鸡狗者,均属相冲相害。民谚有“羊鼠一旦休”、“白马犯青牛”、“青龙见兔泪交流”、“蛇虎如刀绞”、“鸡狗不到头”等说法。(参见徐永志、吕炳丽:《近代华北民间婚姻述论》)所以,在这样的传统礼俗观念影响下,八字不合的男女大多无法结合。
八字相合者才可进行下一步的仪式——交换信物:“男家佐以钗钏饼果之属,女家以书砚笔墨答之,交宴媒妁。”若是仕宦望族,交换仪式就会相对郑重,行“奠雁”之礼,“问名纳采,亲迎奠雁,无雁代以鹅或雄鸡,女家以鹅与鸡配之”。此处的“亲迎”指男家亲自到女家下定彩礼。无论贫富,一般在交换信物之后不久即举行迎娶之礼,“婚嫁及时”。
2迎娶仪式
迎娶仪式是婚礼中的重头戏。婚期一到,女家所作的准备有“焚香楮告祖,将女行醮礼,致命辞而遣之”。“醮礼”原来为冠礼的一种仪式,宋代谢维新所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之《前集》卷五十九《冠礼门》对其有详细的解释。此处则重在父母为嫁女结缡,表示将要出嫁;同时对女“致命辞”,劝诫到婆家后夫妻互助侍奉公婆,遵守妇道,全家和睦。接下来,女家需邀请本族之中有名望或者长寿福厚者为嫁女祝福。具体仪式为“新妇升彩舆,蒙以红绸巾,择族中有福者执花烛照之,绾同心结以封舆”。还需安排族内二人(一般为新娘的嫂子或妹妹)护送新娘到夫家,谓之“送亲”。
在新郎前去女家亲迎的婚轿到达夫家之后,夫家也要邀请本族有福之人作为牵娘,将新人扶出彩轿。其后,新夫新妇“双拜祖宗、天地,入洞房,新郎以彩箸为新妇去盖头巾,撒帐坐床饮交杯,合宴来宾、戚、族。晚间,合卺谓之暖房酒”。“暖房酒”中所用的“卺”即是瓢,把瓠分成两个瓢,新夫妻各拿一瓢饮酒,取“共牢而食,合卺而酯”之意。(宋·李如圭:《仪礼集释》)其后,行“闹房”之俗,男方家族之“族戚子弟送房,以吉利语相嘲谑”。这是儒家倡导的传统雅文化之外,民间广为流行的俗文化,而且在信阳地区婚礼仪式中已经成为惯制固定下来。迎娶仪式结束后,传统的“六礼”已经完成,但是这并不代表婚礼的完结,还有谒见之礼。
3谒见仪式
新娘被迎娶至夫家之后还需行谒见仪式。因为结婚不仅仅是两人的结合,更主要的是两家宗族的联姻,即所谓“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所以,谒见之礼在传统婚礼仪式中不可缺少,也具有深层的意义:认庙归族,预示着新妇由原来的父族转到夫族,由父姓成员变为夫姓成员。具体的仪式大致是:在结婚的次日,“夙兴谒拜祖宗、舅姑(指公婆),谓之庙见”,还要“并遍拜来宾、戚、族尊长,新妇以针黹(指针线品)进献舅姑尊长,谓之贽敬”,“舅姑尊长酬以钱币,谓之拜仪”。结婚三日后,“男女两姻家燕集,谓之会亲”。至此,婚礼仪式才告完毕。
文明婚礼仪式
在追求男女平等、自由恋爱的西方观念熏陶下,民国时期,信阳地区也出现了新式婚礼形式,被称作“文明结婚”或“自由结婚”。相较于旧式传统婚礼,文明婚礼仪式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都有所缩减,当事人在婚礼中的参与性增强。也因为文明婚礼是新兴事物,所以,在社会上实行的范围有限,主要流行于青年知识分子和官宦士绅阶层之中。
对于新式婚礼的出现及流行,民国信阳县政府给予支持、提倡的态度。考虑到十里不同俗,县政府于1928年9月公布“民国礼制草案”,对其加以统一化,“要旨在矫正奢侈,消弭诈伪,破除迷信,提倡质朴,并酌采可以保存之旧制”,“期在废除买卖婚姻,以当事人之意思为基础,兼参考民法草案,期与法律相符”。民国《重修信阳县志》中的《礼俗志》对这一婚礼草案记述颇详。主要内容为:
第一节,订婚。男女双方订婚者免除一切聘礼,只交换婚帖。婚帖写明当事人姓名、年龄、籍贯,愿与某人订婚。下署年月日,姓名。
第二节,通告。即男女双方择定结婚日期后,各以名帖通知双方家族。
第三节,结婚。婚礼仪式可在礼堂或家中举行。出席仪式的应有主婚人、证婚人、傧相、介绍人等。新郎、新娘要当众答复证婚人是否同意结婚的询问。同意后,与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依次在证书上盖章或签字。
第四节,谒见。新郎、新娘向公婆及长辈、亲戚行相见礼(鞠躬礼)。
总结
就这两种婚礼仪式而言,学者们惯常性地注意到文明婚礼的优点,对其中体现的男女平等、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观念和删繁就简、节约时间与财物等特点多有论述。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承认,新式婚礼仪式毕竟仅在少数人群中施行。就信阳地区而言,新式文明婚礼在社会上是“间有遵行”,文献中缺少对遵行人群和地区的记载。参照民国时河南省其他地区的文明婚礼施行的情况,如阳武“此在学界或各机关人员间有行者,而居民则皆由旧”(民国《阳武县志·婚礼》);安阳“近年城中间有行文明结婚礼者,均崭新学界中人为之,乡间依然率由旧章”(民国《续安阳县志·婚礼》)。信阳地区大概也不外是市区中接受进步文化洗礼的新型知识分子们参与实践了新式婚礼,乡间社会、大众阶层仍旧延续着传统的婚礼仪式。当时信阳全县人口为37万多,专门以上学校毕业人员有199人,县政府、法院、教育局、警察所等行政机关人员是376人。如若这些学界和政界的人全部采取文明婚礼,则实行率也仅有约15‰。对于广大民众来说,传统婚礼仪式仍为他们喜闻乐见且首选。笔者认为,这种现象除了可以用开放程度不深、新鲜事物的传播需要过程等缘由来解释外,还有更加深刻的原因和社会背景。
首先,传统婚礼仪式可操作性的增强。几千年来礼俗的历史传衍使得大家对传统婚礼仪式普遍认同。而且,为了适应实际需求、为便于运作考虑,传统婚礼仪式已经出现了较大的调整,主要表现就是仪式的简约化。这点在上文中可以看出,比如,订婚仪式由礼制规定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简化到只行“问名”之礼的交换庚帖和“纳征”之礼的交换信物。其中“纳征”与“请期”往往并行,即在交换信物或者下定彩礼之际便说好婚期。而且,婚嫁之时“女家妆奁,称家有无”,即根据家中的具体财力情况置办嫁妆。由于民国时期信阳乡间多有贫困之家,所以,“窭人不问聘币资装”,“间或论财,众共诽笑”。简单的婚礼符合平民群体、普通乡民的生活实际。
另外,传统婚礼仪式之中还合并了其他的礼俗仪式,如:冠礼。信阳地区“冠礼久废,士大夫家,但于迎亲前将新郎于祖堂中立红毡上,具新衣冠,由来宾、族、戚、子弟为新郎装饰,披大红彩绸成十字,顶插金花,焚香楮,向祖宗父母行四叩礼,遍拜来宾、族、戚尊长讫,再行亲迎礼”。前文提及的嫁女在婚嫁之时所行的“醮礼”也具有这种礼仪合并的特点。
可见,传统的婚礼仪式也有简约化的趋势,虽仍然不及文明婚礼,但是比较符合中国广大百姓的实际情况,所以传统婚礼在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尤其是北方地区)中仍居主流。
其次,传统婚礼仪式具有教化功能。婚礼习俗是传统文化的载体,行礼之时也渗透着新人对孝道、宗族等观念的强化。如:出嫁之际女方家长“致命辞”的教导,婚礼中的新人叩拜祖先、父母,谒见时新娘行庙见之礼遍拜夫家族人尊辈,联姻两家的会亲之礼,等等,诸如此类的礼仪形式都在教育着后人要尊老尊长、孝敬父母、尊族敬宗。此外,经现代社会学者考察,婚礼之中民间俗文化的礼仪方式也具有教育功能。如“闹房”习俗,参加者主要是本族内同辈分的叔嫂或下辈子侄,有助于新妇对夫家成员的快速熟悉。而“闹房”习俗中的“听房”一项,即在新婚之夜偷听新人悄悄话的风俗,有助于未婚青年对性知识的了解。在传统社会中,婚前性教育是敏感且避讳提起的话题,于是“听房”仪式就提供了一条性启蒙教育的途径。所以,旧式传统婚礼仪式有在中国传统民间社会(特别是乡村社会)存在的合理之处。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从信阳乃至全国,传统婚礼仪式和文明婚礼仪式分别都有各自适应的群体——大众百姓和进步人士。二者在社会中的兼备并行体现出中国历史大变革时期的特色:新旧理论交加、中西文化混合。所以,在对新式礼俗投注目光的时候,我们也应该重视中国传统礼俗的变迁。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民俗称为“过年”。潮邑非常重视这个节日,当天一大早,人们便走亲访友,称为“拜年”。拜年时一般都应带“大吉”(即柑,大于桔,故称“大吉”),被访主人也应以“大吉”回赠,以示共同吉利,并互道“新年好”、“新正如意”、“恭喜发财”等以表吉祥之愿。大年初一,按揭阳传统例俗,多数人家早餐吃斋,以示对佛祖的尊重和敬佛的诚心。春节期间,城乡都组织舞狮、猜谜、游标旗、潮州大锣鼓等文娱活动。此外,成人还要给老人、小孩送“压岁钱”。
人胜节
正月初七为人日,亦即人胜节。出自晋议郎董勋《答问礼俗》“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七日为人”之说。是日,民间以七样蔬菜混煮作羹充食,谓食七样菜,可得财运亨通。此俗今尚流行。
元宵节
也称“上元节”,为农历正月十五。揭阳民间旧俗要在本日祭祖。一些乡村,还有做“丁酒”习俗(注,当年生男孩之家庭,要在此日设酒席宴请乡邻。)县城通常皆有赛花灯,燃放烟花,舞狮等习俗。普宁等地乡村,也有元宵夜“看新娘,做四句”习俗。
清明节
清明,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一般在每年四月初(通常为四月五日)。清明节前后,是人们扫墓祭拜祖先,缅怀先烈的时间。
端午节
俗称五月节,是农历五月初五。相传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投江殉国。是日,各家各户大多吃粽子。揭阳尚有“挑龙须水”、“洗龙须浴”之俗,据说端午时节,江河之水为“龙须水”,或食或洗均可避邪。此外,有些地方还举办“赛龙舟”活动。
出花园
揭阳潮语区,凡满15岁的男女一般于当年农历七月七日举行“出花园”仪式,以示长大成人。类似现代的“成人节”。出花园时,外祖家给外孙办“出花园礼”。通常有红公鸡、红屐、酵粿等。亲邻多备布料或肉、蛋为贺。喜家则置办祭礼“拜公婆母”。当日,孩子要吃甜丸红鸡蛋和甜猪肝,意谓圆满长进。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七月半”,也叫“鬼节”。潮属各处普遍有祭祖活动。节前节后一二天,各善堂和寺庙也有“施孤”放赈活动。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是晚家家户团聚吃月饼,品水果赏月。本区民间中秋节品,必有月饼、芋头、柚三种。相传元初,统治者强迫汉人每家养一名元兵,抗元人士不满其压迫,乃借月饼传书,约定各家中秋夜某时杀死所养“元番”,是夜一举成功。当时汉人称元兵为“鞑鬼”,故中秋节食芋剥皮谓之“剥鬼皮”,剥柚食肉谓“吃鬼肉”。民俗中还有“拜月娘”,荡秋千,烧瓦塔等活动,海外侨胞亦喜择中秋回乡探亲,与家人团聚。
重阳节
九为阳数,故农历九月九日称“重阳”,是日登高成俗,榕城市民多登临黄岐山、紫陌山游乐。地都一带有食鱼粥,有些地方则有食杂烩粥习俗。此日,儿童多放纸鸢,民谣有“九月九,风禽(筝)仔,满天走”之说。
冬节
农历冬至日为冬节,俗称“小过年”。旧俗冬节要祭拜神明和祖先,祭品中必有糯米圆,以示大团圆。民间有“食过冬节圆,就多一岁”之说。也有用糯米圆粘于器物、屋柱、耕牛之上,以祈丰收的习俗。
二、婚嫁
揭阳旧时婚俗,要经问名、纳吉、纳彩、请期、纳征、迎亲等六道程序,谓之“六礼”;有些地方有女儿出嫁前夜睡草席之俗,相传此俗源自昔年一后母虐待羞辱前人所遗之女,令其如此睡法,不料此女后发富起家,子女昌盛,自此人们便仿效相沿成俗;此外尚有“提油舅”、“做四句”等俗。“提油舅”即女儿出嫁当日要由其兄弟提五件礼品同往男家,称之“提油舅”,其在新郎家最受欢迎,一般在首席宴座。“做四句”是指嫁娶的各种仪式,女家要聘一位如戏剧中宾相一样的老妇女,唱四句“祝颂语”来主持,四句有约定俗成的,亦有现场自编的,大都押韵,诙谐。揭邑另有一俗,为其他地区少见,即将要结婚之男女,如遇家中出丧(一般指长辈),则必在百日内成婚,否则要三年后方可行嫁娶之礼。
这些旧俗一些地方尚有留传,而大多数地区已是婚事新办,简办,就连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时尚也渐成风气。
三、赛龙舟
揭阳赛龙舟活动,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揭阳素称水乡,溪涧交错环绕,榕江南北二河、练江、龙江水深流长,河面宽阔,波平浪静,是划龙舟的好地方。赛龙舟活动,历代不衰。
揭阳龙舟,规格较为统一,在潮汕各市县中,最长最大:舟长32米、宽15米,共设桨25对,舵一支。揭阳龙舟,造型美、气魄大,龙颈修长,龙首高昂,威武俊秀。每年端午节前,龙舟落水时要举行仪式,然后进行训练,称“试桨”。
龙舟赛有四种形式:表演赛,友谊赛,胜负赛,锦标赛。清末曾任福建巡抚的丁日昌,晚年定居揭阳时,曾发起主持、邀请潮阳、普宁、揭阳等地龙舟队在榕江南河进行比赛,结果,揭阳棉树红色舟夺魁,丁日昌授予“钦差大臣丁赏”红绒锦旗一面。1980年“龙舟赛”被国家体委定为“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揭阳龙舟赛更为活跃。
四、英歌舞
英歌舞是一种融舞蹈、南拳套路、戏曲演技于一炉的民间广场舞蹈,表演气势豪壮,气氛浓烈。相传英歌舞始于明代,取材于《水浒》中梁山泊好汉元宵节大闹大名府的故事。舞蹈队分前棚后棚,前棚一般由36个人组成,大型的由108人组成,每人手执一对彩色木棒,配合锣鼓点和吆喝,挥动双棒交错翻转叩击,边走边舞,一步一呼,队列变化或“长蛇挺进”,或“双龙出海”,“四虎并驱”,或“二龙相斗”,翻腾穿插18套式。后棚人数多少不等,但最多不超过72人,扮成各式杂耍艺人配合前棚演出。
揭阳英歌舞已有300多年历史,流行于普宁、揭东等地,以普宁的英歌舞最为闻名,被誉为“英歌舞之乡”。1956年,普宁英歌代表队到北京参加“中国首届民间艺术表演大会”,1991年6月普宁燎原镇泥沟英歌队应邀参加深圳荔枝节表演,9月又应邀到广州为第一届世界女子足球赛抽签仪式的文艺晚会演出。
五、潮剧
潮剧,是潮汕地方剧种,用潮汕方言演唱,明嘉靖年间,揭阳潮剧已有本地特有剧目《荔镜记》、《苏六娘》等。
潮剧流布于广东东部、福建南部以及台湾、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越南等国潮人聚居地区。唱腔是曲牌联缀体和板式变化体两种体制的融合,保留着一唱众和、二三人以同唱一曲和曲尾帮唱的形式。乐调分轻三六、重三六、活五和反线,伴奏音乐吸收民间大锣鼓乐、庙堂音乐、民间小调等;乐器有唢呐、笛、二弦、胡弦、扬琴等,锣鼓有大锣、小锣、苏锣等。角色早期生、旦、丑、外、贴、末、净等七角,至当代发展为十种丑、七种旦、五种生、三种净,其中以丑、旦表演最有特色。
晚清,揭阳不少潮剧班,行当齐全,阵容严整,演艺高超,蜚声潮汕,其中知名的有揭西县棉湖桥园的“老玉堂春”、揭东县曲溪寨内的“老玉春香”、渔湖江夏的“老源正”等。现在潮剧界演艺名流,不少是揭籍艺人。
新中国成立后,潮剧艺术及演出活动发展神速,揭阳潮剧团《丁日昌》等剧目曾上京参加汇演并获奖,市境内许多潮剧团也先后多次到香港,新加坡、泰国等地演出,既加强了侨胞思乡凝聚力,又促进了海内外文化交流。
六、纸影戏
纸影戏,俗称皮猴戏,是用皮革或纸板平面雕刻成各种人物形状,透过灯光在棚窗纸幕上投影演出的一种戏剧形式。至清未,改影现为形现,将原皮革或纸版平面雕形改为木偶立体造型,木偶背部和两手各穿一根铁线,以供操纵表演。低影改为木偶,但潮人习惯仍称为纸影戏。
纸影戏也属地方剧种,有正音戏、潮音戏、晚清以后,揭阳纸影戏十分盛行和普及,纸影戏班多达几百家。
纸影戏表演时,台内仅有五、七个人,包揽了生、旦、净、丑各行角色的表演唱念和鼓乐,故潮俗有“手打鼓、脚打锣、口唱歌、头壳撞深波”之谣谚。
七、潮汕工夫茶
潮汕工夫茶,历史悠久,最具地方特色,发端于明代中晚期。
潮汕工夫茶,重在品味鉴赏,有一套讲究茶具、茶叶、用水、冲法、品味的茶经:选茶,潮人最喜乌龙茶等。选水,以山泉为上,江水为中,井水为下。炭火,潮人最喜用“绞只条”炭,此炭无烟,具有炭香气味,以此炭烧水,火势均匀。茶具则有茶壶、茶杯、茶锅、茶洗、茶碟等12件。
泡茶之前,选用开水把茶壶、茶杯烫过,称为“热罐、热杯”,装茶叶时,讲究小粒在底部,大粒在顶部。还有“高冲”、“低斟”、“关公巡城”、“韩信点兵”等讲究。任日本口福会会长的日籍华人陈东达教授在《饮茶纵横谈》一书中说:“日本的煎茶法来源于潮汕工夫茶。”
清代皇帝的婚前礼,由传统的“六礼”减为纳采与大征(纳征)两种礼节。纳采礼本为男家遣媒妁前往女家求婚,获女家同意之后,再正式遣一使者到女家致以薄礼,以为求婚之成。
历代纳采礼,男家向女家所致礼物,既有实用之物,又有象征之物。清代皇帝大婚的纳采礼物为配有鞍辔的文马四匹、甲胄十副、缎百匹、布二百匹,顺治朝还包括金茶筒(喝奶茶用的茶壶,民间也称为多穆壶)1个、银盆2个。
纳采礼之后举行纳采宴。清代皇帝大婚的纳采宴的承办,改变了主宾关系,并不是由皇后父母设宴款待皇帝派出的使者,而是皇帝要派大臣代表他,赐宴皇后父母。
婚成礼是皇帝大婚的高潮,只有经过这一礼仪,双方才可以确立夫妇之关系,其程序包括册立奉迎礼、合卺礼,并且尚有坐帐礼、跨火盆与马鞍的习俗。
清代皇帝大婚迎娶皇后所用凤舆,并非是与百姓一样的红色喜轿,而是帝王专用的明**轿,并且上面没有“喜”字。皇后乘坐凤舆入宫时,要提前在凤舆内放置御笔“龙”字。
皇后头遮绣龙凤同合纹的红缎盖头,坐在凤舆内向宫中行进时,一手持金质双喜“如意”,一手持苹果,以谐音平安如意。
到了乾清门,才算到了皇帝之“家”,于是皇后在乾清宫阶下轿,交出手中的如意和苹果,还要再怀抱一个金宝瓶跨过火盆,才能进殿内,等到了洞房坤宁宫时,还要跨过马鞍,才能行合卺礼。
婚礼诸礼中真正代表男女成为夫妇的是合卺礼。合卺礼为现代所说的喝交杯酒之源。
扩展资料:
清朝皇帝的大婚礼仪并不是一开始就被确立下来的。清太祖娶叶赫氏时,仅仅率众贝勒迎亲,举行大宴,而并没有固定的仪注,清太宗时立后也仅行了册立礼,皇帝大婚亦未成定则。顺治八年,清世祖大婚,才开始确立了皇帝纳后仪。
清代民间嫁娶要行六礼,所谓“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与民间嫁娶不同,皇帝大婚不需要问名、纳吉和请期,皇帝也不可能亲迎(一般是谴使奉迎),所以皇帝大婚礼仪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纳采和纳征(皇家称大征)。
在大婚使前来册封前,皇后的仪仗就要在宅邸内等待,大婚使到时,皇后的父亲要率领亲属着朝服在门外迎接,皇后本人则在庭中迎接,皇后母亲及家中女眷也都要在庭中着朝服跪迎,等待使臣入内册封。之后鼓乐、仪仗导引在前,皇后凤辇随其后,有中门进入中宫,行至太和殿外台阶,皇后下辇入宫。
中国网-揭秘清代皇帝的大婚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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