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想要申请办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我国对于人们结婚的年龄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因为结婚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结婚就意味着你可能要跟一个人过下半生,如果说感情不和可以离婚,但是如果真的走到离婚这一步,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好的。那么关于中国最民法典18岁结婚证可以领取吗
一、中国最民法典18岁结婚证可以领取吗
18岁不可以结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想要申请办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结婚的程序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三、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3、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中国最民法典18岁结婚证是不可以领取的,十八岁是不可能可以结婚的,结婚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当然就包括双方的年龄要求,十八周岁刚好是成年的年龄,这个时候所做的事,所做的决定都是幼稚的,所以行不通的。
法律主观:
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在民法典中没有被变更,仍然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双方不得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主观: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结婚年龄 ,是指法律规定的 结婚 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主观: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 应予鼓励。 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 结婚 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法律客观:《婚姻法》 第六条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律主观: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中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 中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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