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已之下就需要办理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来和华律网小编了解一下民法典离婚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一、民法典离婚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不一定。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得已之下就需要办理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来和华律网小编了解一下民法典离婚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一、民法典离婚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不一定。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早去年年中的时候,“新婚姻法制度”就引起了全民关注, 对于离婚的新规定,大家一直热议不断。目前已经距离《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过期三个多月了,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此表示不解,不明白离婚的规定有何变化。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婚姻法2021年离婚新规定到底是怎么样的,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离婚新规消息一传出就引起大家的关注和热议,很大部分原因是2021年开始办理离婚程序与从前的有很大的不同。如今想要协议离婚,已经没办法马上从民政局拿到离婚证,可以先进行预约申请,然后按照离婚登记办理流程来申请。
离婚预约:一般情况下离婚并不需要提前预约,但各地情况不同,建议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做进一步了解。由于疫情尚未完全过去,不少地区为公众开放了网上预约离婚申请以及离婚登记的服务,以广州为例,可以进入省婚姻登记机关的预约系统,并根据系统的提示进行预约。
广州预约离婚登记申请(网上):第一步,进入页面点击开始预约;第二步,选择“离婚登记申请”;第三步,选择户籍所在地并填写好要办理离婚的夫妻二人户籍信息;第四步,根据剩余预约量来选择登记处名称以及日期; 第五步,填写离婚男女双方的信息,比如姓名、证件、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等,然后点击“提交”完成预约。在系统上预约成功后,要协议离婚的夫妻二人按照预约好的时间,去预约好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流程即可。
广州离婚登记(网上预约教程): 冷静期期满的30天之内,进入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点击“开始预约”,点击“离婚登记”,接着填写男女各一方的证件号码以及受理回执编号。点击进入下一步选择办理离婚登记的网点和时间,确定双方信息,完成预约。办理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约定好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起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在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2、符合办理离婚登记要求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最新婚姻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议事项。 离婚协议书可以由自己拟定,也可以到民政部门领取格式文本。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经由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有不愿离婚的想法, 可持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需求,并按照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规定来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给当事人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书》,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的,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后第一日作冷静期期满的日期), 离婚夫妻应当按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及材料,如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护照、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处按规来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给予离婚登记办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 予以相关登记并给当事人发离婚证。
一般的离婚(协议离婚),规定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 所以在外地的夫妻想要离婚, 且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与上述的流程相似,大致分五个程序。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外地,无法一起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进行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想要诉讼离婚,可以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然后把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案件, 向对方发送起起诉状副本,然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参与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最后法官会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判决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或财务, 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对于新的离婚规定,许多人都把主要目光放在了新增了离婚冷静期规定上面, 即便是夫妻二人自愿离婚,也需提交了离婚申请后还要等30日,等到冷静期满期结束后,还要在满期后的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的下发。对于这个新增加了规定,有网友评论道, 这样的离婚规定一定都不人性化, 如果一方愿意离,但对方耍赖拖延是不是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和成本?
对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民法典婚姻篇有相关规定, 可以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节、也可以走诉讼离婚的方式。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节; 如果确定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且调节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双方当事人分居满两年因为感情不和的; 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
许多网友关注的,“如果离婚夫妻一方逃避不愿离婚”此类情况,新规有这样的规定:一方核实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当事人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其中一方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同意应允双方离婚。
从网友们的评论来看,虽然新实行的离婚冷静期引起不少人的反感, 觉得这种新规, 既增加了离婚双方的时间、金钱等方面的成分,又使得司法资源浪费。但也有些人对离婚冷静期表示了肯定,认为它能够给婚姻方面带来一定好处, 例如冷静期给夫妻二人一个用以冷静思考的空间,避免因一时情绪化而导致最终夫妻二人离婚,这对挽救婚姻有一定的好处。
除了冷静期,大家关注的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也有了新的规定。新规表示,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在孩子不满2周岁的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无法协议好抚养问题的,这种情况由人民法院根据父母二人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则来判决,对于孩子满8周岁而父母离婚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父母离婚后,孩子父母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按规判决,法院一般会从多方面考虑,比如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的标准来确定。
而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情况,一般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自己协议如何分割;协议不成,双方有意见的, 由法院根据当事人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对子女的照顾、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处理。例如,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即便这个房子是在婚后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也只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若是婚前买房,婚后房产证把配偶的名字加上, 那么该房子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作为均分处理。
除了财产、房产的分割,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为彩礼是否返还起争执。除了特殊情形,以结婚为目的而索要的彩礼(聘金、聘礼), 一般不予退还。但若彩礼是按照习俗给付的,当事人离婚时请求返还时, 经查明属于以下情况,法院可能会按规定处理,即支持退还彩礼: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够美满幸福,但一旦离婚面临的不仅是破裂的感情,还有各种纠纷,有人在烦恼离婚冷静期,也有人在烦恼孩子抚养问题或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 但不管如何, 希望每一对夫妻在即将真正结束自己的婚姻前,能够妥善处理好双方事务,在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时, 了解清楚最新的离婚规定,必要时选择律师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主观:
民政局离婚流程是:1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4离婚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一同去法院领取离婚证。
法律客观:民政局怎样办理离婚手续:一、离婚登记的条件:(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二、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一、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三、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四、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五、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综合上述,我整理有关离婚登记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在实践中,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符合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以及先了解离婚登记程序问题。如果您对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还不够清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
1 离婚证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吗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领取离婚证的手续: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2 离婚需要回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吗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3 离婚后再婚领结婚证没有离婚证怎么版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其次,如果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当事人出示离婚证,且其离婚证已经丢失的,其可以补办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4 离婚一定要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吗
离婚不是要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而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5 离婚后第二次领结婚证时会显示已婚吗
离婚后第二次领结婚证时不会显示已婚,婚姻状态属于离异,所以显示的是离异。
离婚后再婚需要手续: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 所需证件手续如下: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提供婚检,但属于自愿选择。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
扩展资料: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 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
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参考资料:
6 拿过离婚证的在拿结婚证要离婚证吗
需要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7 离婚新婚姻法有规定必须到当初的领证地方办
没有规定,但是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下:
1、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扩展资料
离婚手续如下: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 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民政局就会收回当事人的结婚证。而如果是在法院内进行的判决离婚,在法院公布的离婚判决书或者是离婚调解书生效之后,结婚证就会失去效力。
离婚后原结婚证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结婚证需要由民政局工作人员直接收回,当然收回之后一般情况也会直接销毁掉;
2如果当事人需要原结婚证,工作人员可以在结婚证上加盖印章,写明夫妻双方已离婚,证件已失效。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离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第二,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
第三,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第四,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买了一个假离婚证是否会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购买假离婚证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当事人利用假离婚证与他人结婚,可能构成重婚罪,涉及到犯罪,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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