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你一个选择,你是会选择浓烈的喜欢,还是会选择深沉的爱?
宇宙中的每一个我们都是如此相同,在追逐着完美的同时,又不停地在作出退让。
其实,爱情也不过是这一场云里雾里的游戏而已,放手去追逐,到头来却连简简单单的喜欢和爱都无法分清楚。
现实中,大多数人分手之后,都喜欢去询问一个问题:“你有爱过我吗?”这个问题真的是因为你想知道自己有得到过爱意吗?
在我看来,很多人在情感里都是分不清方向的,所以这个问题不是无知,而是无措。
可感情并不会因为你无措,就不给你出难题,你早晚会明白,喜欢和爱,是两种不一样的感情。
最近闲来无事,再次重温了《春风十里不如你》,本以为二刷是轻松愉快的,却不想其中更多的是心酸,是三观尽毁。
电视剧男主角秋水可谓是人生赢家,青春时期的帅气外表为他引来了不少追求者,其中就包括赵英男和肖红。
人在两人明里暗里的较劲之下,秋水选择了和赵英男在一起,可面对着肖红炽热的爱意,他也很难直接说出拒绝。
所以,在对肖红说他们是好兄弟时,他的语气是那么地磕磕巴巴。
但秋水到底爱谁呢?这是一个很难琢磨的问题,不难看出,秋水一直把赵英男当作是自己人生道路上的引领者。
赵英男是标准的女神,不仅学习好,相貌佳,家庭条件更是不错。和赵英男在一起,秋水反倒成了被照顾的那一个,所以他疯狂向往着赵英男的美好,策划求婚。
反观肖红,她自私,明知道秋水有了女朋友,却还是不依不饶,和秋水保持着暧昧。虽然秋水也爱她,可这份爱终究给不了她名分和安全感。
看完这部剧,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秋水到底爱谁?直到最后,我发现了答案。
在秋水已经打算和肖红好好生活的时候,赵英男挺着大肚子出现了,肖红伤心欲绝转身离去,秋水急忙起身,可最终没有追出去。
这一点点就能看出他内心的选择,起身是他喜欢肖红,而留下是一种对赵英男的责任和爱。
所以,喜欢和爱终究是不一样的,而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要努力分清喜欢和爱,别把它们混淆了。否则,这种混淆,会带给你彻骨的痛
很多人都分不清爱的真正含义,一个人对你如果仅仅是喜欢,那他会非常放纵自己的感情,也会让你们之间的相处没有分界线。
一旦在生活中发生一点小事,你的伴侣是很难让你安心的,因为他没有要对你负责的意识,甚至还会逃离你。在他心中,你们之间,并没有紧紧连在一起。
可爱你的人会大有不同,爱是一种深入骨髓的东西,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轻易带过的。
爱会让一个人坚强,所以在你们往后的相处中,如果面临了困难,你的伴侣或者你,都不会第一时间想要逃离对方,而是会选择艰难与共,互相扶持。
在感情里,一个喜欢你的人,会非常享受和你谈恋爱的感觉,但那也仅仅是喜欢和你在一起罢了。
真正的爱是想要拥有,仅仅在一起是没有办法满足你们之间的欲望的,唯有结婚才能成就。
所以说,爱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去渴求,去期待和对方结婚。你要明白,喜欢你的人,他今天喜欢你,明天也可以喜欢别人;而爱你的人,他心里想娶的只有你一个人。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想要追求他,和他在一起。但是,你们之间联系起来的,是心尖上的一抹心动,距离爱情终究还是隔了一定的距离。
爱一个人是安全感,如果你爱了,就会想要去亲近,全身心地依赖他。因为,爱一个人就代表了全心全意的信任。
所以,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你们,不仅能够带给对方安全感,更是能够满足你们的依赖。
我个人觉得从纯文学角度讲,三毛和张萧二人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当然我也喜欢三毛,这里就简单比较下张爱玲和萧红吧。倘若拿两人的文章比较,张爱玲就像是文学界的李安,张的笔触,精准无比,起承转结无不严丝合缝,多一点不多,少一点不少。而萧红更像姜文,在细节上的瑕疵和技巧上的噪点非常明显,但并不妨碍她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天才。张爱玲是新派的人写新派的东西,可能是因为身在上海,出身世家,她写出了中国作家都极少刻画的,人在现代以及后现代社会中的彷徨、压抑、矛盾和苟活。张的作品大多数都脱离了前现代主义的趣味。她的文言文和英语的功底都非常好,我认为,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张爱玲式”的语言奇观。英语相比较汉语,形容词更多更繁杂,逻辑上也更为精确,更为直截了当。我们有时候看英文小说,一个人物的呐呐自语、千回百转,可以写得长短句错落,满满当当,而不觉得啰嗦。但翻译成汉语,北方话说,就觉得这人“事儿妈”。而张爱玲有效借鉴了英文中的这种叙述描写方式,将英语中的形容词,置换成了汉语写作中大量出现的意象,丰富了汉语的可能性。讲张爱玲的文章太多了,这里再说说萧红。人说萧红是“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我想是因她作品的好,不知道好在哪里。凭空而起,抓不住的那种好。这种好,前面没有依傍,后来也没有附着,一点都不妥帖,成就了一种空前绝后的美。萧红从20岁之后开始颠沛流离,在1934年的上海大陆新村与鲁迅夫妇结识,她得到父爱一般的欣赏和保护。此时,住所相距不远的张爱玲刚进入青春期,为了跟继母挣要生活费,被父亲打得鼻青脸肿。我在幼时读《呼兰河传》,印象并不深刻,只觉得这并不是一本小说。萧红把语言揉碎了捏在诗里,又把诗切成了块,铸成了小说。小说中时间和空间的序列,在这里无从体现,被作者刻意地忽略。从小长在江南,我并不见惯风霜雨雪。而后我经历了一场严酷的寒冬,在美国中西部的农村,大地被冻得裂开,到傍晚就一直冒着白烟。人在白茫茫中走,鲜艳,孤独。空气极端干燥,下雪了后里总弥漫着烧东西的味道,萧红说,“为了这烟,不觉得寂寞”。可还是孤独啊,纯良温厚都迈不过去的孤独。老天爷给了人一块小小的方格,铜墙铁壁,在里面爬,萧红抬头了,看见了一朵红花开在墙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这样的鲜明也是得由爱情。《小城三月》里萧红尝着爱情的滋味,觉得“日子一寸一寸的都有意思”。比起“十指不沾阳春水”并总是奇装异服的张爱玲,萧红可算得上全能型主妇了。她用从店铺七毛五分钱买来的绒布头,缝制了一件衬衫给萧军,随后萧军拥抱了她。爱情的拥抱是甜腥而火辣的,像喉头流出的血,断断续续,止也止不住。星辰投射在肉身上的沉重,爱情是一剂止疼药,但可能也只有一点点的消解。人从生到死,总是要独自面对孤独。在这点上,我们和萧红都不例外。萧红的《生死场》大概是民国时期的小说中,为数不多标题带有“死”这个字的。她大段地描写了死亡,那个王婆死去的女儿,金枝被摔死的儿子,牛和马也在栽培自己的痛苦。看完之后,甚至会觉得萧红太残忍了,她在23岁的时候,看到了这些,又摊开来给你看,一点都不拐弯抹角。饥饿,贫穷都是恶的表象,真正的恶在于活着的本质,人从未跨过生存而活着,并且从未消灭对死亡的恐惧。《红楼梦》里,所有的诗最后归结到一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是面向死亡的万红一枯,没有终结的空妄。生育、死亡、病痛,接踵而来,没有留下所谓体面的余地,人们接受这一切,像从未来过又消失一样。萧红把这些都摊开来写,一点也不回避,手起刀落。在文学中,她似一个侠士,也像一位菩萨。而跟同时期小说相比,萧红不太关注世俗世界的框架。一般小说善于塑造清晰的人物形象,人物同时也拥有着模棱两可的性格特点。其他文本中对庸常世俗感情的反复歌颂,或者严谨的叙事框架,在萧红这儿,她都不太感兴趣。萧红是要拿把大锄头,去割开天与地的。她不甘心成为精卫,又觉得自己是女人,所以做不了刑天。“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丁玲说萧红是“决不会长寿的”,丁更明白,她显然比萧红更适合世俗的法则。萧红活了32岁,这对任何一个作家来说,都未免显得年轻了一些。 萧红的临死绝笔,“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 她像是那个林黛玉,带着一身的病去渡天河,满腹的委屈和倔强,扯着她,从最高处坠了下来。许鞍华在采访《黄金时代》时说,《黄金时代》大概要和《呼啸山庄》摆在一起看,都是“生命里特别原始及不讨好的东西”。在这点上,许鞍华大概是懂萧红的。另还写过一篇张爱玲的
壹
前几天,一直住在女友家,每天晚上关灯后,依旧像学生时代的卧谈会一样,躺一张被窝里,讲很多闺蜜间的悄悄话,主要聊的也是爱情。
其实,认识女友快八年了,她一直是一个活得很简单快乐,很擅长发现生活里的美的女子,我很喜欢她的生活态度,总觉得她就是很多文章里提到的那种姑娘,跟她在一起,你会被她的正能量感染,会顺带变得越来越好。
所以身边追求她的男孩子也一直很多,但很好奇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从学生时代到现在工作几年了,她不断地拒绝追求者,始终保持着单身。
我知道她家里一直在催她找对象,也直接给她组过相亲的局,所以,在掰着指头数完班上有多人已经结婚了后,我特认真的问了她一句:这么多年,你一直没谈过恋爱,也没听你说过喜欢谁,你是怎么想的啊?
黑暗里沉默了很久,她开口跟我说:其实,我谈过一场恋爱,不过时间很短,才七天,但体验不太好。
在一个男生追了她很久之后,她答应了,但自她说出那句“好呀,那我们在一起吧”之后,她就后悔了。
她发现好像不那么喜欢那个男生,她不想跟他呆一起,不想跟他约会,不想跟他聊天,不想见他,每一分秒都在想着怎么提分手,甚至那几天每晚做梦都梦的是跟他分手了。
女友说,其实那几天我也觉得很煎熬,直接干脆说分手,会让别人觉得这么大个人了,对待感情还这么儿戏,也会伤害他,勉强在一起的话,自己也特别的不开心,那种感觉真的太痛苦了。
所以自这件事之后,我就在心里告诉自己“下一次除非真的碰到了特别特别喜欢的人,不然宁愿单身也不要再随便谈恋爱了”。
我不想为了谈恋爱而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那样谈恋爱的初衷也变了,不仅相处不开心,而且在委屈自己的同时,也亵渎了别人的爱,所以我选择等那个真正让我心动的人出现再相爱。
贰
其实,我之前也被人问过“为什么一直不谈恋爱”这个问题,当时我的回答是:太忙了,没空谈恋爱。问这个问题的人在得到这个答案之后,就给我留了几个字:不真诚。
我倒没觉得我的回答多么不真诚,因为忙没空,的确是不能谈恋爱的主要原因,而没说出的延伸意思是,因为我很忙,我知道我的每一分时间都很有价值,所以我更不愿意随便谈低质量的恋爱。
就拿我来说,每天白天要上班,下班后累了一天,就只想回家了,别说没多余的精力出去约会,回家后我也没时间像别人一样看看综艺追追剧放松自己,我还要抽出俩小时来看书,两到三小时来写稿子,等到把这一系工作都处理完,已经很晚了,还得争分夺秒睡觉,为明天一天的工作保证睡眠质量。
也有男生追过我,但我很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东西,在他们花大把的时间问我“在干吗”、“吃饭了吗”、“来打游戏吗”的时候,正忙的焦头烂额的我看着他们不断发过来的消息提醒,不觉得被关心的甜蜜,只觉得这种喜欢不是我想要。
多遇到几个这样的男孩之后,甚至会让我觉得“如果真的跟他们谈这样的恋爱的话,得多烦人且无聊啊”。
我深知我的时间真的很紧迫,每一分都有对应的工作和价值,所以除非遇到那个我特别愿意陪他浪费时间的人,不然我真的没空也没有精力和耐心重复着“爱-争吵-和好-再争吵”的游戏中去。
不是我要求太高,眼光太挑剔,只是真的觉得,低质量的恋爱,不如高质量的单身,于我而言,找一个人谈恋爱不是为了打发寂寞时光。
相爱本就是一件有很多麻烦的事,所以我想等,直到遇到那个有趣、频率和我相同、且我愿意为之妥协的另一半,因为我真的害怕没有足够多的心甘情愿,我会撑不到最后。
叁
《春风十里不如你》里边有这么一个剧情,在秋水和赵英男在一起七年后,肖红依旧没有谈恋爱,而当肖红的室友热心的帮她介绍相亲对象,哪怕对方真的无可挑剔,学历好、背景好、家世好、能力好、人品好,肖红依旧直接一口回拒“不见”。
室友们都说,这么久了,你一直不谈恋爱,我们都替你着急了,你说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肖红说:我喜欢一见钟情的。
据说,后面肖红还是谈恋爱了,而那个对象就是她一见钟情的秋水。所以说,很多时候我们选择单身,不是对爱情无感,只是我们真的没遇到对的人。
就像《生活大爆炸》里的谢耳朵,在霍华德和伯纳黛特的婚礼上,他致辞的那段话是:人穷尽一生追寻另一个人类,共度一生的事,我一直无法理解,或许我自己太有意思了,无需他人陪伴。但在第十季结尾的时候,他向Amy求婚了。
要知道他之前就是一个不需要爱情的人,他不敢坐飞机,不敢去更远的地方,但是为了爱情,他克服了所有的困难,带上一枚戒指,辗转来到陌生的城市,向Amy求婚了,让所有人又震惊又感动。
也许起初你就是觉得爱情没有意义,又或者如《玛丽和马克思》里的那句台词“我知道爱情让我痛苦不堪,所以我不想尝试了”。但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他的出现能给这一切赋予意义。
哪怕众生皆苦,谈情说爱很麻烦,但为了这其中的一点甜,我们愿意豁出去,这是我们始终单身的原因,也是我们最终选择相爱的理由。
那些始终不谈恋爱的人,不是对恋爱无感,没有恋爱需求,而是有更高的需求。就用谢耳朵致辞的最后一句结尾吧,“所以,我祝你们在对方身上得到的快乐,与我给自己的一样多”。
专栏作者,多家主流媒体特邀作者,烈酒小清新一枚,坚信美少女的征途是星辰和大海,已出版《我哪懂什么坚持,全靠死撑》,公众号:文长长(id:wenchangchanga),新浪微博@文长长winnie
三毛祖居系其祖父陈宗绪先生于民国年间建造,位于定海区小沙镇陈家。五间正房现已修复成为“三毛作品陈列室”,以“充满传奇的一生”、“风靡世界的三毛作品”、“万水千山走遍”、“亲情、爱情、友情、乡情”、“想念你,三毛”等为主题,分别陈列三毛的遗物、作品、照片。三毛祖居被定海区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
三毛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平生著作、译作十分丰富,发表作品23部,约500万字。其中《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哭泣的骆驼》、《我的宝贝》、《闹学记》、《滚滚红尘》等散文、小说、剧本更是脍炙人口,在全球华人社会广为流传,在大陆风靡一时,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1992年,应一家出版社的稿约,编写一本关于三毛生平的书。时值三毛自杀不久,大家都说这书能发行得好,因此翻阅了不少三毛生前的海内外资料,原认为编本人物传记,不过剪剪贴贴,缀连文字,但想不到这本书编写竟是我一生中记忆深刻的很惨痛、很凄楚的工作过程,首先我再次细致了解了她的生平,并真正明白了她的死因,继而深深思考人类和艺术的命运。竟然流了三次眼泪。“不写了,不写了!我好几次对自己说,写又有什么用,说又有什么用?当生命远去,当我们徒然地试图呼唤回来?……“天空有鸟的翅膀飞过,却没有留下痕迹!”(泰戈尔诗用语,三毛引用语,瞬间被无数青年都喜欢语)
1992年早春,惊悉三毛在台北医院自杀,当年这一消息对大陆读者的震惊,真是不可言喻啊!生死本意料中的事,但一个域外作家能获这么多、千千万万青年读者的喜爱,确实没有第二人。读者对她的珍爱、真关切,令人为之触动不已!她的一本不厚的《万水千山走遍》,一本《雨季不再来》,不知道赚了多少青年的心!三毛究竟有什么魅力呢?横翻她的书,竖翻她的书,找不到,却一次又一次地被她造的的神话吸引进去,被她的故事和真情感所动。仿佛还是在昨天,1986年里我还在街角书亭里寻觅她的著作,看见一本,买一本。三毛在我们的印象里,还活着,生机勃勃地,到处跑,讲学,旅行,前些日子她不是还跑回“心中的烟雨江南”来吗,跑回她“民歌梦里”的大西北,疯疯狂狂,开着玩笑说还想“找个大陆先生”嫁出呢,她该不是回大陆算计和索要稿费的吧,要是算起来,大陆的出版社不知有多少家,要欠她多少!但三毛在人们还未醒悟之前,遽尔消去,“质本洁来还洁去”三毛用她不同凡俗的方法生活,亦用超凡脱俗的方式走完一生短暂而辉耀历程——她在青少年心中,一直年轻(远远没有到四十岁),而是长发飘然有几分沧桑韵味,艺术女性的粗线条中刻着优美的细致。
当三毛离去,我们才发现,原来三毛似乎是亲人,至爱友朋,或姊妹,是亲切的向导,是引领一代青年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一大段心路历程的人。像高尔基《伊则吉尔老婆子》中那个故事讲的:把心掏出来给迷路人们照亮当灯的丹柯。她写的不是什么书,是倾吐,血燕一样吐给我们每一颗心灵的滋润与需要,是她的随便的谈话,贴近你心壁的娓娓叙谈——除了她,谁还曾懂得我们的心?谁还曾和我们做过这样人生的关爱?!……
这个所谓现代的世界太熟悉,又太陌生。人迹攘攘,我们肯发自内心地,真去同情和关切谁呢?一个比我们大或小的小妹妹从撒哈拉沙漠跑来,从古老的西班牙,从欧洲落日余晖中,唱着一支陌生的歌;这支歌不知怎样又和一群——与她的现实和经历完全不同的青年们,吻合了,互感了。但那时谁也没有料到,她一直在想到死。她的作品本浸染透死和美的永恒,她的荷西,哭泣的骆驼,万水干山之路,她的善良(她很善良,具备这个人世上最缺少的稀有矿苗),都为读者追随不已。80年代一进门,三毛的作品被介绍到大陆,立即风靡不衰,历时最久。展读三毛的作品含有一种最不凡的东西,诗意的才华,或天才,我们文学中久久已死灭的“活细胞”存活下来。三毛双手捧来一碗当代中国文化的“生命活水”!
谈谈我对三毛第一本书的认识。
1985年春,我由广西梧州乘船沿西江旅行,入广州,住在港口旁一个脏潮的小旅馆,在那里第一次读到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次日是清明节,我挟着这本书沿细雨飘飞的郊区植物园散步,忽感到秋荻在北方无边草原上飒飒,也想起自己“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滋味,我由酸辛的人生体会中领会了三毛,理解了她用生命,蘸和着泪水所写的书。后来我阅读过大量台湾与海外作家,终觉得三毛似属于青春的感伤,浅一点,她之所抒写,是属于人应忘怀的情愫。谁能料知三毛也许早已窥透了我们拙劣的心思,她仅仅陪伴我们唱完结束青春的最后一曲,还未来得及向前路作一次谢幕的瞻望。她活了48岁,(但资料证实,她曾在上中学时虚报了两岁,实则只活了46岁),不算短,普希金只活了36岁,茨维塔耶娃49岁,肖红活了31岁,但我们仍觉得她活得太短暂、太短暂,她不该过早地离开我们!(我们还没有从对她的精神依恋中解脱……)
1984、1985年我忽然萌生了要到最遥远的地方旅行的愿望。途中顿悟这是青春结束中的一种情绪,所以耳畔总回旋着一支歌的旋律(这是一支描绘青春毁灭历程的日本歌曲,我为它的壮美所深深震憾)。青春之断乳,大概任何一代青年终有大体如此之感受,只是我们“这一代人”所经历、所感觉的时代变化更为剧烈吧,因而更为特殊,心中感受也愈加敏锐强烈。三毛恰是在这时候出现的,她道出了这种“毁灭前的美”的一部分(起码我个人是这样感受)。我曾经仔细从书中照片上研究三毛本人,她长得很普通,或曰不是那种世俗男人认为的“漂亮”,但她神采很不一般,而她的书,写得随意已极,是一种模仿不了的文体,自由坦诚,以情动人,天然率真。她的任性,是一种缪斯最为钟爱喜欢的“天真烂漫”,她过于敏感,总是透过生命的表层去看。她的心缺少一种“硬质保护层”(也许因此才能保存得如此纯洁、热诚吧,或也因此而殉美),而我们这一二代的心,则正适其反,是由角质一样坚硬的层层包裹中,半麻木状态地成长起来的。
三毛和我们,其实是隔山、隔水的,我在读过她四五本书后窃想,三毛一生最美好的情愫已倾吐罄尽,再写也是重复。这可能是人心的残忍阴险所产生的妄缪的测度。近年我读过介绍过来的林语堂、梁实秋、王鼎钧、董桥等的散文,终觉得三毛的东西“太苦”,有年轻不成熟的味儿,但如今这种“苦”她已永不肯再施舍我们了!她的“苦”是林木本身的气味,是艾草折断的浆汁气息,她之优美,她之可爱,她之自然,张扬着满头长而又长的乌发,高举着时代久已丢失的童心、童贞和少年圣火走来。原来我们已永久失去了最最宝贵的“生命的矿藏和汁液”!她哼着幽谷百合的歌声走来,在我们惊愕、迟疑之际,我们又一次失去了她。前路茫茫,痛哭无门!我们失去了最后一枚可以重新启开青春之门的“金钥匙”。
也许,台湾也没能真正保护好三毛,让她健康,让她快乐,让她(帮助她)生活美满——她不是给予了我们百倍于这些吗?(我们干吗只会享受别人用他们生命血浆酿造的精神甘霖?)也许最聪明的还是三毛自己吧,在这个乱糟糟斯世,她完全有权利选择离开的时机和方式。让我们承认(虽然晚了):三毛是千古绝唱,是稀世珍宝。因为世界上真正的艺术家——我们已经从实践中看到——是不能用哪种“试管”的方法“培养”出来的,这里需要天籁之手,命运和时代的机缘,需要大地和长空的托举——假如我们一旦发现了才华,要噤声,要小心,要像对待蝉翼般易碎的玻璃器皿一样,精心有之,因为……三毛不能复制,“一朝风月,万古皆空”,世界上所有的天才、才华都是会稍纵消逝的,极其短暂,是一种“史前奇迹”呀!……
……这些,是我在编写一毛生平一书时体味到的,至痛、至感。三毛走了,永远走了,我们一生,直到老年,不,下一辈人,都会忆及她,念及她,她的书;她的的青春的绝唱。传记有何用?徒劳。莫非命中注定我们此生也只能徒劳地在春夜举头望月踯躇栏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