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古包的资料

关于蒙古包的资料,第1张

蒙古包,是草原上一种呈圆形尖顶的天穹式住屋,由木栅、撑杆、包门、顶圈、衬毡、套毡及皮绳,鬃绳等部件构成。木栅蒙语称“哈纳”,是用长约2米的细木杆相互交叉编扎而成的网片,可以伸缩,几张网片和包门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圆形的墙架,大约60根被称作“乌尼”的撑杆和顶圈插结则构成了蒙古包顶部的伞形骨架。

牧民们用皮绳、鬓绳把各部分牢牢地扎在一起,然后内 外铺挂上用羊毛编织成的毡子加以封闭,一个精美观的蒙古包就建造完成了,可以说是用最简洁的手法和最省料的工艺完成的一种极富表现力的创造。

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铺上厚厚 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现在 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搬迁简便。 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 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 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 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扩展资料

很多世纪以来,蒙古包就是蒙古这个民族最具代表性的特征物。正如丹麦著名探险家亨宁·哈士伦所说:“蒙古包神圣的火焰是家庭与部落生活的中心。传统就是在这里产生的。那些围绕在蒙古包周围的,有着部落最古老和基本特征的语言和氛围被一代又一代传承下来,成为沟通古与今的桥梁。” 

进入近代,国际上对蒙古包的研究比较活跃。中国人类学家吴文藻先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到锡林郭勒盟考察蒙古包并发表考察报告《蒙古包》,他在报告中写道:“蒙古包是蒙古族人物质文化中最显著的特征。可以说,明白了蒙古包的一切,便是明白了一般蒙古族人的现实生活。”这句话精辟地指出了蒙古包在游牧人生活中占有的重要地位。

当代的学者,如内蒙古的嘎林达尔,蒙古国的麦达尔、达力苏荣、沙日布道尔吉等均出版了研究蒙古包的专著,其中麦达尔、达力苏荣合著的《蒙古包》一书结合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民俗学、建筑学等多学科知识,对蒙古包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学者郭雨桥撰写的《细说蒙古包》,为中国最详备的蒙古包专著。

-蒙古包 (民居)

  草原上散落的蒙古包像一群悠闲吃着嫩草的绵羊,蒙古包是蒙古族牧民居住的一种房子,建造和搬迁都很方便,适于牧业生产和游牧生活,其造型呈圆形尖顶,顶上和四周以一至两层厚毡覆盖。

 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而且室内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经常转场放牧民族居住和使用。

 蒙古包的包门开向东南,既可避开西伯利亚的强冷空气,也沿袭着以日出方向为吉祥的古老传统。

 随着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和牧民生活的改善,穹庐或毡帐逐渐被蒙古包代替,一个蒙古包一般只供一夫一妻及其子女居住。

1、易拆易装,便于搬迁,符合游牧经济生活。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勒勒车就可以运走,两三个小时就能搭盖起来。再就是可以就地取材,就地制造,民间手工艺人就能制作。

还有,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而且室内空气流通和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很适合于经常移场放牧的游牧民居住和使用。

2、蒙古包是东南向而设的。这与古代北方草原民族的崇尚太阳,有朝日之俗有关。但这种东南向习惯不仅是一种信仰,更多的是为抵御严寒和风雪,包含着草原人民适应自然环境的智慧和创造,因为他们居住在高寒地带,冬季又多西北风。

3、蒙古包通体呈现白色

4、蒙古包独特的造型,具有计时功能。这是蒙古包与其他居室相区别的一大特点。

5、蒙古包是完全生态和环保的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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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包的构成

蒙古包主要由架木、苫毡、绳带三大部分组成。制作不用泥水土坯砖瓦,原料非木即毛,可谓建筑史上的奇观,游牧民族的一大贡献。

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纳20多人 休息;小者,也能容10几个人。

蒙古包的架设很简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 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架好,再架上顶部的“ 乌尼”将“哈纳”和 “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 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 安家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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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纳20多人 休息;小者,也能容10几个人。蒙古包的架设很简 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 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用25 米长的柳条交叉编结而成)架好,再架上顶部的“ 乌尼”(长约3 2 米的柳条棍),将“哈纳”和 “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 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 安家落户了。

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铺上厚厚 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现在 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搬迁简便。 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 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 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 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蒙古族的家庭观念

(一)父系家庭

蒙古族祖先以狩猎,采集为生,后逐步过渡到游牧畜牧业生产。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男子在生产劳动中起着主要的作用。男子的地位突出,以父系计算家世,家庭成员中男子为家长,是家庭的支配者;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低下。

蒙古族男女的地位不平等,妇女处于从属地位,她们除生育抚养子女外,还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如挤奶、接羔、剪毛、熟皮子、缝制衣服等等,在家庭中男子是生产资料的拥有者。

蒙古族的家庭,虽然也有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但多数还是小家庭。如果一个家庭中有几个儿子,成年后分家,一般留幼子守家。上层汗和那颜贵族家庭人数较多,他们拥有众多的财产和奴隶以及属民,往往有三妻四妾,在妻室及子女中还有嫡庶之分。

(二)家庭财产的分配与继承

蒙古族的传统惯例是在其父在世时,长子成人结婚分出去居住,分得一部分财产和牲畜等,女儿出嫁也有相当数量的陪嫁。而其父亲死后,由正妻所生的最小的儿子(蒙古语叫“斡赤斤”,意为守灶者)继承财产,管理家务。

《史集》载:“蒙古自古的风俗,(首领)在期生时,遣其诸长子居于外,分予财产、牲畜属众;其作则尽属幼子。”

《蒙古法基本原则》一书说:“成吉思汗的大札萨克规定,兄弟分家时财产按下列原则分配:年长者多得,年少者少得,未子继承父业。”直到现在,蒙古人分家继承财产都是照长子与末子为主的习惯进行的。

(三)亲属关系

蒙古族的亲属可分宗亲、外亲、妻亲等。男系血统的为宗亲;女系血统的亲属为外亲;妻的本亲为妻亲。亲属称谓是由历史形成的,一般不随意变更。血亲只有当事人死亡而自然消除;姻亲只在离婚的情况下解除。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外亲、妻亲,均为女系亲,如外祖父(哈屯额卜格)、外祖母(哈屯额克)、外孙子(折扣兀)、姨(纳哈出额格赤)、舅(纳哈出)、岳父(哈敦额赤客)、岳母(哈屯额克)等。蒙古亲属制度,在封建领主制度下,突出血统的地位,在婚姻、结亲、家庭也都注重血统,这是蒙古亲属制度的一个特点。

蒙古族的婚嫁习俗

自18世纪30年代巴尔虎、厄鲁特等和以后的布里亚特部迁入呼伦贝尔直到本世纪40年代末,各部的婚姻大同小异,即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同姓不婚,大都由父母包办成婚。

1厄鲁特蒙古婚俗

大致有这样几个过程:相亲,定亲,下哈达,拜天地成亲。首先,男方的父母带问安酒到女方家,以示问安,相认。第二步,男方选亲友中有声望的人,带着酒到女方家提亲,确定婚姻关系,并商定彩礼数目和送哈达日期。此后,姑娘直到结婚不能见男方和其家人。第三步,下哈达,也就是送彩礼。厄鲁特人送哈达,根据定亲酒席上商定的彩礼种数,按所定日期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办小规模的酒宴,确定嫁娶吉日和一些事宜。婚礼是最高仪式,女婿在大婚的头一天到女方家住,参加姑娘酒宴和娱乐。女婿去时骑马,身带弓箭,也有陪伴者和迎亲队。第二天早茶后,迎亲和送亲队出发,姑娘坐篷车,女婿按一定的目标,射三支箭之后打马先行,到家报信准备。迎亲队伍走到途中时,男方派人送酒肉茶之类,以便途中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后,陪姑娘的嫂子给姑娘梳妆打扮,把做姑娘时梳的多条小辫子放开,从正中分梳成两条辫子,戴上银簪等饰品,身着艳服、外套长襟坎肩。然后,在院内设桌,男女新人拜天地成亲,婚宴即开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妇熬奶茶,喝了新媳妇熬的茶后送亲者回,只有嫂子留住,陪新媳妇至第三天省亲为止。

2布里亚特蒙古婚俗

先定亲后结婚,其过程是:

求亲:无论父母做主还是自由恋爱,都经求亲这一步。求亲先由男方氏族的长者选吉日,带着哈达早上到女方家,向佛桌磕头问安,接受女方家敬茶之后,讲明来意,并向佛桌讲清,要将谁家的女儿聘为谁家的儿媳妇等。交待清楚后,把哈达献在佛龛上。女方家同意并接受了哈达之后,双方商议婚礼的有关事项。

姑娘走亲戚:婚礼之前数日,姑娘到自己的亲戚家串门作客、住宿。姑娘串亲戚要邀请男友女友各两名,被邀请的男女同伴从姑娘串亲始至结婚,对姑娘进行照顾和服侍。结婚的头天,姑娘回自己家,办姑娘喜宴并联欢,以绵羊荐骨部肉招待,唱荐骨礼仪歌,教导姑娘到婆家后过好日子,预祝幸福美满。

婚宴:选择适当的季节和吉祥的日期举办婚宴,男方提出婚礼日期,并经双方商议确定。而后,女方邀请亲友邻居,讲明谁于某月某日娶媳妇敬请光临,或谁于某月某日嫁女儿请您作客送亲。邀请时,要摘下帽子,摊开双手弯腰,以示敬重。婚礼当日,女方送姑娘到婆家,围房转三圈,男方在西南方,女方在东北方分别下马。这时,男方的男女亲家分别迎接,接马相互问安,行见面礼敬请入席。双方从族亲中选长者为首席胡达(男亲家),并排坐主位,其左侧双方首席胡达贵(女亲家)并排入席,右侧由双方娘舅亲并排入席,其他客人分年长或辈份依次入席。先上奶茶、糕点,而后上熟羊头、马头,羊、马头面向客人敬献,客人用右手拿起刀交换到左手,从右侧动刀割肉,先敬天地,而后向右侧传,传到半圈之后交给献者,他再献余下的半圈,撤下后上羊荐骨部、肋等肉。婚礼一天即可结束,酒用的不多,有礼有序地进行。未被邀请者不允许参加。结束时,女方长辈向女婿赠送服装,男方给来宾赠礼物。

布里亚特人新婚,男方备新蒙古包,搭在父母毡包的东侧稍向后。包内东半部放碗柜,中间是铁炉等炊具,中心靠后供佛。女方备四季用的服装、床、被褥、枕头、毛胡来车(物品柜车)和备银鞍等马具的马,有条件的还可给一定的陪嫁牲畜。

姑娘省亲:布里亚特姑娘每年正月之后专门回娘家探亲,第一年可以住一个月,以后渐渐减少。当探亲的女儿回去时,娘家煮羊或牛的荐骨部、胫骨为主的熟肉以及奶制品、糕点、糖果等礼品带回去。如因姑娘年岁大等原因不省亲时,娘家将特制肉食、糕点专程送去。

3巴尔虎蒙古婚俗

在过去,巴尔虎青年男女结成夫妇多由父母做主,即使当事人情投意合,也必须经过父母同意。父母替儿女找对象,主要条件是看对方家庭经济情况,因此,“门当户对”是过去订婚最普遍的。其次是喇嘛看卦。青年男女成婚,一方面要听父母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要取得喇嘛的同意,如看双方八字是否合适。万一不合,一对相爱的青年男女便很可能不能成为夫妇了。

父母同意和经喇嘛看卦以后,就是订婚,亦有两个步骤:一是看八字,当某一家的男子看上另一家的女子后,他便请媒人(多半是他们的亲友)拿着男方八字去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家也愿意,便也拿出女子的八字,和男方八字统交喇嘛看,是否同意。如果喇嘛也同意了,便仍旧请他择日订婚;订婚这一天,男方的父兄带着酒和缎子来到女方家,请求订婚,并请女方亲友吃酒,共同商议婚事。得到女方应允后,男方把缎子放在佛前作证,并给女方倒酒,订婚即告完成。

以往男女结婚都较早,十五、六岁结婚是普遍的。在缔结婚姻上,多限于亲戚朋友的范围之中,最明显的是表亲婚姻,也就是说舅表兄弟姊妹与姨表兄弟姊妹是很好的配偶。但直系关系、有不治之症、同姓者不能结婚。

结婚仪礼必须花一笔钱,按经济情况不同在仪礼的铺张上也各有差别。较富有者的彩礼多半为牛羊,一般为40多头牛或十几只羊,富裕者有达百余只的。这些彩礼多在结婚以前送到女方家,但也有婚后才送的。女方父母当女儿要出嫁时,必须给她预备出嫁时的东西。一般有牲畜、箱子、柜、床,数目不等。最富裕的家庭甚至给出嫁的女儿预备新蒙古包,以及赠送女婿马匹、衣服等。

结婚前一日,女方亲友早给新娘预备了一件蓝色或黑色的衣服,肩上有旗并有银饰,另外还有一顶帽子。新娘在哭泣中穿上这件衣服。另外有十几个女子陪伴她去向附近亲友家辞行。每到一家便哭一次,表示很留恋。这时,亲友也为她杀羊摆酒,表示挽留,甚至还留姑娘住一夜。这一天在新娘的自己家里,由她的父亲作席,招待来到家里的男方的父兄和新郎。作席的材料多为男方带来,通常以牛羊为主,数目不一定,最多达二、三十只。男方在结婚前一日,由父兄亲友陪着新郎来女方家。除新郎的父兄带羊和酒以外,新郎多半还带上弓箭。新郎进包以后,给佛爷点灯,叩头。继之便向女方父兄亲友叩头,为他们装烟,及至吃酒,还为他们倒酒。

结婚日,即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坐上马车,新郎在她马车顶上向前射一箭,意思是把鬼怪射走了。在回男方家还有10来里的地方,早有人在迎接。之后,又在男方家的包中作席。新娘在进包时,也向佛爷叩头,以及拜见男方父兄亲友。吃酒时也为他们斟酒。一直到筵席散后,新郎新娘还要送这些亲友至门口。把亲友们送走后,他们才回到包里来吃合欢酒,这时有小孩在陪着他们。

结婚以后,新娘到亲友家中去串门,介绍自己,让这些人认识她。同时在结婚后不久,有的是在3天以后,有的则在20天以后,去娘家一趟。完成了这些礼节,新娘便和其他的姑娘一样劳作起来。

巴尔虎、布里亚特妇女在未结婚之前,其发式都梳单瓣(布里亚特甚至有编8瓣之风),婚后梳双瓣,新巴尔虎妇女还有在婚后理去前额头发(戴头饰)再梳双瓣的习俗。1949年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蒙古族的婚姻风俗虽还保留着若干旧的习惯(特别是在牧区),但已有了较大改变,趋向简单和比较讲究实际,如去饭店等,并逐步向现代方面转化。

婚俗习惯

1厄鲁特蒙古婚俗

大致有这样几个过程:相亲,定亲,下哈达,拜天地成亲。首先,男方的父母带问安酒到女方家,以示问安,相认。第二步,男方选亲友中有声望的人,带着酒到女方家提亲,确定婚姻关系,并商定彩礼数目和送哈达日期。此后,姑娘直到结婚不能见男方和其家人。第三步,下哈达,也就是送彩礼。厄鲁特人送哈达,根据定亲酒席上商定的彩礼种数,按所定日期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办小规模的酒宴,确定嫁娶吉日和一些事宜。婚礼是最高仪式,女婿在大婚的头一天到女方家住,参加姑娘酒宴和娱乐。女婿去时骑马,身带弓箭,也有陪伴者和迎亲队。第二天早茶后,迎亲和送亲队出发,姑娘坐篷车,女婿按一定的目标,射三支箭之后打马先行,到家报信准备。迎亲队伍走到途中时,男方派人送酒肉茶之类,以便途中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后,陪姑娘的嫂子给姑娘梳妆打扮,把做姑娘时梳的多条小辫子放开,从正中分梳成两条辫子,戴上银簪等饰品,身着艳服、外套长襟坎肩。然后,在院内设桌,男女新人拜天地成亲,婚宴即开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妇熬奶茶,喝了新媳妇熬的茶后送亲者回,只有嫂子留住,陪新媳妇至第三天省亲为止。

  2布里亚特蒙古婚俗

  先定亲后结婚,其过程是:

  求亲:无论父母做主还是自由恋爱,都经求亲这一步。求亲先由男方氏族的长者选吉日,带着哈达早上到女方家,向佛桌磕头问安,接受女方家敬茶之后,讲明来意,并向佛桌讲清,要将谁家的女儿聘为谁家的儿媳妇等。交待清楚后,把哈达献在佛龛上。女方家同意并接受了哈达之后,双方商议婚礼的有关事项。

  姑娘走亲戚:婚礼之前数日,姑娘到自己的亲戚家串门作客、住宿。姑娘串亲戚要邀请男友女友各两名,被邀请的男女同伴从姑娘串亲始至结婚,对姑娘进行照顾和服侍。结婚的头天,姑娘回自己家,办姑娘喜宴并联欢,以绵羊荐骨部肉招待,唱荐骨礼仪歌,教导姑娘到婆家后过好日子,预祝幸福美满。

  婚宴:选择适当的季节和吉祥的日期举办婚宴,男方提出婚礼日期,并经双方商议确定。而后,女方邀请亲友邻居,讲明谁于某月某日娶媳妇敬请光临,或谁于某月某日嫁女儿请您作客送亲。邀请时,要摘下帽子,摊开双手弯腰,以示敬重。婚礼当日,女方送姑娘到婆家,围房转三圈,男方在西南方,女方在东北方分别下马。这时,男方的男女亲家分别迎接,接马相互问安,行见面礼敬请入席。双方从族亲中选长者为首席胡达(男亲家),并排坐主位,其左侧双方首席胡达贵(女亲家)并排入席,右侧由双方娘舅亲并排入席,其他客人分年长或辈份依次入席。先上奶茶、糕点,而后上熟羊头、马头,羊、马头面向客人敬献,客人用右手拿起刀交换到左手,从右侧动刀割肉,先敬天地,而后向右侧传,传到半圈之后交给献者,他再献余下的半圈,撤下后上羊荐骨部、肋等肉。婚礼一天即可结束,酒用的不多,有礼有序地进行。未被邀请者不允许参加。结束时,女方长辈向女婿赠送服装,男方给来宾赠礼物。

  布里亚特人新婚,男方备新蒙古包,搭在父母毡包的东侧稍向后。包内东半部放碗柜,中间是铁炉等炊具,中心靠后供佛。女方备四季用的服装、床、被褥、枕头、毛胡来车(物品柜车)和备银鞍等马具的马,有条件的还可给一定的陪嫁牲畜。

姑娘省亲:布里亚特姑娘每年正月之后专门回娘家探亲,第一年可以住一个月,以后渐渐减少。当探亲的女儿回去时,娘家煮羊或牛的荐骨部、胫骨为主的熟肉以及奶制品、糕点、糖果等礼品带回去。如因姑娘年岁大等原因不省亲时,娘家将特制肉食、糕点专程送去。

  3巴尔虎蒙古婚俗

  在过去,巴尔虎青年男女结成夫妇多由父母做主,即使当事人情投意合,也必须经过父母同意。父母替儿女找对象,主要条件是看对方家庭经济情况,因此,“门当户对”是过去订婚最普遍的。其次是喇嘛看卦。青年男女成婚,一方面要听父母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要取得喇嘛的同意,如看双方八字是否合适。万一不合,一对相爱的青年男女便很可能不能成为夫妇了。

  父母同意和经喇嘛看卦以后,就是订婚,亦有两个步骤:一是看八字,当某一家的男子看上另一家的女子后,他便请媒人(多半是他们的亲友)拿着男方八字去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家也愿意,便也拿出女子的八字,和男方八字统交喇嘛看,是否同意。如果喇嘛也同意了,便仍旧请他择日订婚;订婚这一天,男方的父兄带着酒和缎子来到女方家,请求订婚,并请女方亲友吃酒,共同商议婚事。得到女方应允后,男方把缎子放在佛前作证,并给女方倒酒,订婚即告完成。

  以往男女结婚都较早,十五、六岁结婚是普遍的。在缔结婚姻上,多限于亲戚朋友的范围之中,最明显的是表亲婚姻,也就是说舅表兄弟姊妹与姨表兄弟姊妹是很好的配偶。但直系关系、有不治之症、同姓者不能结婚。

  结婚仪礼必须花一笔钱,按经济情况不同在仪礼的铺张上也各有差别。较富有者的彩礼多半为牛羊,一般为40多头牛或十几只羊,富裕者有达百余只的。这些彩礼多在结婚以前送到女方家,但也有婚后才送的。女方父母当女儿要出嫁时,必须给她预备出嫁时的东西。一般有牲畜、箱子、柜、床,数目不等。最富裕的家庭甚至给出嫁的女儿预备新蒙古包,以及赠送女婿马匹、衣服等。

  结婚前一日,女方亲友早给新娘预备了一件蓝色或黑色的衣服,肩上有旗并有银饰,另外还有一顶帽子。新娘在哭泣中穿上这件衣服。另外有十几个女子陪伴她去向附近亲友家辞行。每到一家便哭一次,表示很留恋。这时,亲友也为她杀羊摆酒,表示挽留,甚至还留姑娘住一夜。这一天在新娘的自己家里,由她的父亲作席,招待来到家里的男方的父兄和新郎。作席的材料多为男方带来,通常以牛羊为主,数目不一定,最多达二、三十只。男方在结婚前一日,由父兄亲友陪着新郎来女方家。除新郎的父兄带羊和酒以外,新郎多半还带上弓箭。新郎进包以后,给佛爷点灯,叩头。继之便向女方父兄亲友叩头,为他们装烟,及至吃酒,还为他们倒酒。

  结婚日,即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坐上马车,新郎在她马车顶上向前射一箭,意思是把鬼怪射走了。在回男方家还有10来里的地方,早有人在迎接。之后,又在男方家的包中作席。新娘在进包时,也向佛爷叩头,以及拜见男方父兄亲友。吃酒时也为他们斟酒。一直到筵席散后,新郎新娘还要送这些亲友至门口。把亲友们送走后,他们才回到包里来吃合欢酒,这时有小孩在陪着他们。

  结婚以后,新娘到亲友家中去串门,介绍自己,让这些人认识她。同时在结婚后不久,有的是在3天以后,有的则在20天以后,去娘家一趟。完成了这些礼节,新娘便和其他的姑娘一样劳作起来。

  巴尔虎、布里亚特妇女在未结婚之前,其发式都梳单瓣(布里亚特甚至有编8瓣之风),婚后梳双瓣,新巴尔虎妇女还有在婚后理去前额头发(戴头饰)再梳双瓣的习俗。1949年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蒙古族的婚姻风俗虽还保留着若干旧的习惯(特别是在牧区),但已有了较大改变,趋向简单和比较讲究实际,如去饭店等,并逐步向现代方面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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