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摆摊卖打火机的小说

开局摆摊卖打火机的小说,第1张

开局摆摊卖打火机的小说是《大唐:我跟老李称兄道弟》。

书籍介绍:

书名:大唐:我跟老李称兄道弟

作者:权手

小说类别:玄幻魔法 / 写作状态:连载中

大唐:我跟老李称兄道弟是权手写的军史小说类作品,大唐:我跟老李称兄道弟最新章节讲述了:彦骁因为穷,才被女朋友给甩了。可他却能在大唐与现代来回穿梭。从此大唐多了一个传奇人物。公主对他因爱生恨,国公之女是他红颜!这些不重要,关键是老李对他言听计从!文武百官都知道他很吊!然而只有他自己

内容简介:

「系统,我是不是可以随时穿梭。」

「叮,宿主每天只有一次穿梭的次数,想要增加次数,得加钱!」

嘶!颜骁倒吸了口凉气。

「那我穿梭的时候,可以带东西么?」

「叮,穿梭系统有一百立方的时空间,宿主穿梭时,除活物之外,可带任何东西。」

呼,颜骁大大松了口气,能带东西就好。

对于现代人来说,古代可谓遍地都是黄金呐!随便带两只碗回来,都必定价格不菲。

颜骁拿出了手机,看到余额只剩下了五百多块钱。

这点钱能做什么?

有了!颜骁眼睛一亮,好像想到了什么。

他快速打开了拼夕夕,四毛钱一个的打火机直接买了一千个。

为了明天能够收到货,他特意选择了同城发货的商家,这样一来,他明天就能够收到货了。

万事俱备,就等明天大展拳脚。

接下来的时间,颜骁一直都在研究唐史。毕竟要去大唐混,这功课必须得做足。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快递就已经送货上门。看着面前的两个大箱子。

颜骁喃喃自道:“这些就是我发家致富的第一笔投资!”

  解读《阿梅在一个太阳天里的愁思》

  残雪创造的某种无意识“从上个星期四以来,就一直落大雨。到今天早上,忽然雨停了”小说是这样开始的。今天是星期几呢?没有写,那么,到底下了几天的雨?也没法知道。只设定了一个特定的时点,却没有设定和它相对应的时点,残雪对故事铺垫的这种满不在乎,将读者从事物相对关系的世界一下子带进事物本身的世界里。看了几行,我们就能知道:这里的讲述人不是那种常有的、令人放心的、无微不至的解说员。残雪的讲述人是不会解说事物的关系的。她只是展示事物本身,像一个梦。在这梦一般的事物本身的世界里,可以被发现的,只有靠自己去找。你用心听也许就能听得见,你用心看也许就能看得见,那么,你就会明白一些事物本身的意味了。因为残雪创造世界里的一切事物都有它本身的意味。

  太阳一晒起来,就将雨后的满院子的泥浆晒得臭熏熏的。讲述人阿梅是在那院子里“整整一个上午”铲除蚯蚓。这是怎么回事?整整一个上午铲来铲去铲不完,“又肥又长、粉红粉红”,动不动还要爬进房子里来的蚯蚓是否象征着什么?还有不知厌倦地每天在院子高墙那边捣大洞的那个邻居、“着了魔似的老点鞭炮”的孩子、大狗……它们彼此之间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如果你站在阿梅的地点好好看,好好听,就能知道它们对阿梅而言意味着什么。

  又肥又长的蚯蚓,从捣大了的洞刮进来的风,鞭炮的响声、院子里的热气和臭气,一个个都很清楚地做着一件事:进攻阿梅,都在从外面向里面进来呢。阿梅“整整一个上午”铲来铲去地铲那数不清的蚯蚓,是对抗要进来的一切事物,保卫自己的象征性的动作。她是怕这些事物进来的,住在高墙围绕的房子里的阿梅是怕外面的事物进到她和她的领域里面的。

  住在又热又潮的像母亲子宫似的住所里,拼命地把自己关起来,拒绝一切从外面进来的事物,这种人我们是并不陌生的。对,这就是我们自己。阿梅那永远铲来铲去,要铲掉外面的活生生的事物的动作,不就是我们在看不见的精神世界里天天反复的动作吗?我们难道不是最喜欢高墙围绕的家吗?哪怕多么闷热,多么臭,我们也和阿梅一样,想拼命保卫自己住惯了的小小世界。

  阿梅的孤独

  第二段写的是阿梅在院子里回想的事情,那是八年以前的事。只有母亲和一个女儿住在一起的家里,来了一个男人。这对女儿来说,是一件大事。阿梅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母亲会爱上自己以外的别人。“老李”这个客套的称呼就表示阿梅对他的隔膜和距离。

  阿梅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母亲,她注意到男人钻进厨房。厨房象征母亲,象征我们最喜欢的那永远单方向的照顾和保护、无偿的母爱。阿梅发现,那应该只属于孩子只属于自己的地方,母亲竟然让别人进去,而且连饭都忘记做了!忘记做饭,当然是母亲“玩忽职守”的重大的事件。“一年四季总系着墨黑围裙,眼睛总是肿得像个蒜包”的母亲形象,投射出阿梅的不安、愤怒、失望、嫉妒和憎恨,无比的不祥和丑陋。

  有一天阿梅到厨房去拿“一样东西”。什么东西呢?当然是去拿母亲的关心和爱,她想让母亲想起阿梅这个孩子。母亲当然注意到她,而且说:“这个人从来这样目中无人的”,这句话说得对。阿梅这个人长大了还离不开母亲、一直沉溺在母女一体的封闭世界里,对外面来的人一点兴趣都没有,连个招呼都不打。后来母亲干脆上门闩不让阿梅进来,在里面和老李“笑呀、讲呀,闹个昏天黑地”。显然,母亲是对阿梅炫耀着她和老李是多么的亲密。醉翁之意是什么?母亲确实在炫耀两件事:一是她再也不想做长大了的孩子的好母亲了;还有一件是,对一个长大了的人来说,和外界来的他人交流与交合是多么的快乐!

  这样,阿梅彻底孤独了。到了七月份,就发生一件事。我们又碰到一个没有相对应时期的七月了,没有比较对象的七月意味着绝对的溽热。这是阿梅身体外面和里面的热、她第一次感觉到的生命本身的热。因为这一切这么热,阿梅就感到渴了。为了解那激烈的渴,她就到厨房去舀水。可是,这一次在厨房里出现的不是母亲,而是老李。

  老李冷不防地进来,向她求婚。他那发灰的脸和抽搐的身体显示着他的极度紧张,摇摇晃晃的凳子也是老李心情的比喻。老李求婚的理由是很奇怪的,阿梅理解的是:因为阿梅的母亲有一套房子,要是和她结婚,就可以住这房子,用不着另外找房子了。

  阿梅对这荒唐的求婚既不生气也不高兴,只是“噗哧”一下笑出了声。她这种态度,不仅让老李愠怒,而且让读者也愠怒。老李即使理由荒唐、受到阿梅母亲唆使,但毕竟是当着阿梅的面直接表白的,可是阿梅既不同意也不拒绝,竟然说明自己笑出来的理由是:“本来打算去写一封信,结果在这里听你讲了这么久的话”。她打算写信,应该可以说对外面的人不是完全没有兴趣了。她开始憧憬外面的、遥远的不存在的人了。但是,现在就在这里好好地存在的人就不行。

  阿梅是我们自己的镜像

  在小说的第三段里,阿梅竟然和老李结婚了。太奇怪了!她绝对不是克服万难、高高兴兴地终于和她所爱的人在一起的,但也不是哭哭啼啼、无可奈何地嫁给封建家长决定的对方那里的。让读者困惑的是,阿梅的结婚不符合恋情故事的那一套,既不是自己愿意的,又不是被强制的。明明知道人家是因为你母亲有一栋房子才求婚,自己又对他没有什么感情,别人也没逼你,那么你到底为什么要结婚?是不是这个讲述人故意把故事给省略了一部分?

  想来想去,我们最后只好得出我们最不愿意接受的荒唐的结论:阿梅是没有什么理由就结婚的,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结婚。也许也可以这样说,阿梅是听其自然的,母亲希望她结婚,老李也想和她结婚,所以她结婚了。这里完全缺少了阿梅自己的愿望和意志。

  这种结婚真的奇怪吗?并不奇怪。非但如此,这种缺少自己意志的听其自然才是我们最习惯的行动的方式。比如说,你为什么要上大学?是不是因为母亲说上大学好,老师说上大学好,在你周围的和不在周围的世人好像都说上大学好?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明确愿望、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理想,来活自己的人生是多么可怕,又是多么困难!还不如继续当母亲的好孩子、当世人的奴隶,按照别人的愿望,度过别人的人生,这样子的人生多么轻松啊,我们最怕的是完全自由。

  可以这么说,残雪的阿梅和鲁迅的阿Q一样,是我们自己的镜像。对,阿梅的结婚确实并不奇怪,也并不是残雪故意编造出来的玄妙的谜。如果有谜的话,我们自己才是真正的谜。因为我们永远看不清、听不见、也不明白自己是什么。

  阿梅对外面世界的向往

  第四段,婚后第二天,老李就在屋角搭一个阁楼,挂床帐子。阁楼表示老李在家里不三不四的悬空的位置,脏兮兮的帐子表示他和阿梅之间的隔膜,还意味着他觉得性很脏,怕性、怕异性的心理。老李从这个帐子里说,跟阿梅一起睡,他“总是害怕”,问她“有什么意见没有”。阿梅对此只有“含含糊糊地嘀咕了两声,算是回答”,好像也没有感到什么欲望,也没有什么主意。老李在这儿住了三个月,就搬回自己的老家了。因为他怕阿梅,阿梅对他也没有什么感情,只忙着向大家都不知道的遥远的人写信,两个人各自随心所欲。母亲称他为“吃闲饭的人”“耍猴把戏的人”。这也说得对,老李违背母亲的期望,没能让她的女儿长大成人,而且他还没有自己的欲望,仍然是一个配合别人的意向而演戏的猴子。

  相处的时间很短,可是老李和阿梅之间生了一个儿子。阿梅成母亲了,老李马上开始访问。大概是想看儿子的同时,也想看做了母亲的阿梅的样子吧。“老李一来就钻进厨房”,但是在厨房里的仍然是母亲。“隔一会儿母亲就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从门缝里向阿梅房里窥视”,但是阿梅好像完全没有准备从自己的小房子里出去,反而“假装没看见”母亲。没办法,母亲只好亲自表演给她看,应该怎么做母亲。她“抱起大狗冲进厨房去”,每次“弄几样好菜”给他吃,很有耐心地养育大狗。可是阿梅还是没有被唤醒,没有学着母亲的样子,反而“对他们故作神秘的态度感到好笑”。母亲和老李、大狗持续表演五年后终于死心了,老李再也不来了。母亲也走出厨房,搬到靠近厨房的一间堆房里去,堆房是收进不用的东西的地方。母亲是这样宣言的:她再也不要照顾阿梅。对阿梅而言,母亲已经像是不要了的东西,可以收进堆房里的。还有一个大蒜的问题,这篇小说充满大蒜的味道。母亲本来很喜欢吃大蒜,口里总是喷出浓烈的大蒜味儿,后来在厨房里,和老李、大狗一起吃,夸赞大狗能吃。只有阿梅认为吃大蒜是一种“坏习惯”。其实大蒜是很补的,吃了能有欲望,能有生命力。那么阿梅怕吃大蒜,是不是说明她怕有了欲望呢?儿子大狗能吃大蒜,天不怕地不怕地活自己的人生,“将来说不定能当将军”。反过来,怕吃大蒜的阿梅是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行尸走肉?大狗也学着父亲看不起她,总叫她“喂”,从不叫她“妈妈”。

  小说的主人公叫“阿梅”,可是除了标题以外,这个名字整篇里一次都没有出来,谁也不叫她阿梅。她好像是一个没有名字的人一样。对,既没有自己的欲望、意志、计划,也没有自己的人生的这种“我”,还需要什么名字?她只是在她那小院子里像个影子似的,无目的地走来走去而已。老李不来了,这两三年间,阿梅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越来越强烈了。以前可怜巴巴的老李的形象,现在在阿梅的想像中,已经变成一个“精干的,漂亮的小个子男子汉”了。最有意思的是连阿梅自己都赞扬老李的出走,她说“他离开我们这一招真是做得聪明!”这是阿梅的一个新变化。

  阿梅的“愁思”

  到最后一段了,让我们先回顾一下,小说开头,阿梅是在一个太阳天里,在一个又热又闷的院子里,一面铲着要进房子的蚯蚓,一面回想过去八年发生的种种事情。她正午的时候开始回想,现在已经是傍晚了,“太阳就要落到堆房后面去了,母亲又在堆房里咳起来”。阿梅继续说:“她这么咳已有两个多月,大概她自己也感到不会久于人世了,所以她把门紧紧地闩上,为的是不让我去打扰她。”第一次看这一段的时候,不知道读者是否想过,母亲快要死去,为什么要“所以”把门紧紧地闩上,不让女儿进来呢?母亲是因为快要死才不让孩子接近的,一个母亲的最后任务不是哭哭啼啼地抱紧孩子,和孩子一起沉浸于绵绵的骨肉之情,而是跟永远想依靠自己的孩子,勇敢地一刀两断,让她一个人向外界走出去。为了让孩子真正地活,母亲必然是要离开人世间的。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这篇小说引起读者思考的一些问题了。《阿梅在一个太阳天里的愁思》里,阿梅的“愁思”到底是什么?答案都写在最后两行,她的愁思是:“今晚要是刮起风来,那围墙会倒下来,把我们的房子砸碎”。房子砸碎了,母亲会死,母亲死了,孩子也要死掉。失去了依靠、失去了保护,你只好面对这个世界,一个人站起来的,阿梅的愁思就是这个。丧失了孩子的身份,奴隶的身份,面对这个广大无边的世界,一个人站起来是多么可怕的事!真正地活自己想要的人生是多么可怕!

  可是,你看,时候快到了。太阳晒得那么厉害,满院子热气腾腾,又肥又长,粉红粉红的蚯蚓,也就是象征生殖器、象征生命的蚯蚓,源源不断地钻进阿梅内部。她的内部已经充满生命、充满向外界的憧憬,充满开始自己新人生的愿望。对,阿梅真想独立了。就是因为她想独立的愿望是真实的,她还在犹豫。因为你一旦独立,一开始追求真正的自由,那么你永远回不到又暖又潮的母亲体内了。但是,如果你真的要活,你就先要死一次

  找了很多网站没能找到原文但在新浪读书频道有残雪小说自选集在线看

  下午我去图书馆帮你把书借出来,晚上在打上来

咱们结婚吧公交车搭讪是杨桃第46集

咱们结婚吧第46集

老李向果父讲了在薛素梅家的经历,果父鼓励老李要再接再厉,老李表示顺其自然。另一边,苏青劝说薛素梅放下包袱,接受老李。薛素梅却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果然家,果父果母说起老李求婚的事,果然知道后,马上告诉杨桃老李向薛素梅求婚被拒。两人赶到薛素梅家。杨桃劝说薛素梅接受老李,薛素梅将两人赶出了门。两人一出门,薛素梅回想起和老李的点点滴滴,泣不成声。杨桃一离开薛素梅家,就连忙跑开,果然追了上去。在公交车上,杨桃遇到一个自称星探的人,不断纠缠杨桃。果然为杨桃解了围。两人下车后,果然央求杨桃回家,杨桃却让果然从她眼前消失。

两人分别回到住所之后,回忆结婚时的快乐时光,都感到有一些难过和怅惘。蓝未未家想要领养孩子,找薛素梅帮忙。薛素梅帮忙找到了一个孩子。众人正在商议中,蓝未未感到一阵恶心。众人急忙领着蓝未未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蓝未未怀孕了。大家很高兴。蓝彩萍向薛素梅炫耀蓝未未怀孕,薛素梅非常气愤,催促杨桃赶紧“造人”。西风参加电视节目,讲述他与苏青的故事,希望苏青可以回到他身边。节目播放主持人事先电话采访苏青的录音,苏青说现在已经不信任西风了。当主持人问到苏青西风怎么做才能原谅他,苏青表示不知道。

关于婚姻还是要讲究门当户对的,尤其是凤凰男,他可能是一个好儿子、好兄弟,却很难会是一个好丈夫。李玲的故事就是这样的,希望你能引以为戒。

李玲家世不错,父亲开了一个不小的公司,从小她就是家里的小公主,父母都非常宠她。想不到的是她的男朋友刘伟却是一个典型的凤凰男。李玲的男朋友是她的大学同学。那时候,刘伟对她真的很好,而且刘伟自身条件也相当不错,重点大学毕业,一米七几的个子,配上一副眼镜,十足一个温文尔雅的儒生。

李玲的父母对刘伟的印象也挺好的,只是听说他老家是农村的,家里条件不太好,就开始反对李玲和刘伟在一起。理由是刘伟的家庭条件配不上他们家,李玲嫁过去会受苦。但是,大家都知道恋爱中的女人是最不讲理的。纵然是父母反对,李玲却执意要和刘伟在一起。为此她还和母亲吵了好几次,可是她母亲铁了心就是不同意,还说是为她好。

随着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李玲和刘伟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后来李玲竟然瞒着父母和刘伟在外面同居。还有因为彼此了解的深了,李玲发现,刘伟一个人月一万多的工资,生活却很简朴,原来她以为刘伟会过日子,知道节俭。后来她才发现原来刘伟大部分工资都给了家里,老家弟弟在上学,刘伟父亲的身体也不好,所以花销比较大。

不过关于这些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玲根本不在乎,还认为刘伟有情有义是个敢作敢当的好男人。平时他们在一起的花销,李玲主动负担了不少。当刘伟说让她花钱不好意思的时候,她说没什么,只要你对我好就足够了。

不久以后,李玲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的婚事再次被放到了桌面上,虽然,李玲的父母还是不同意,奈何现在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只是李玲父亲提出来让刘伟家拿十万块彩礼。李玲的母亲私下里告诉李玲:“这不是钱的事儿,我们家也不差这十万块钱,这钱早晚还是你的,我们只是想看看刘伟对你是不是真心。”

可是十万块对于刘伟来说却是个很大的负担,虽然他工资不低,奈何家里人的开销都是他一个人在维持,所以结果可想而知。这事儿还是李玲出面摆平的,她告诉父母:“现在的情况你们也清楚,我已经怀孕了,再拖下去只能是你们颜面扫地,刘伟家里的情况你们也知道,他们家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无奈之下,李玲的父母只得同意了李玲的要求。

眼看有情人要终成眷属了。又出了新的状况。原来,刘伟姐姐的孩子眼看就要上初中,她姐打算让孩子去县城上初中,所以李玲和刘伟的婚房。

刘伟的姐姐,李玲是知道,一个命苦的女人,丈夫出轨后,她就和丈夫离婚了,独自一人抚养孩子。可是不容易归不容易,想不到她们却打起了李玲的主意。

她们想借李玲的婚房,好让刘伟姐姐的孩子上学。而且李玲的准婆婆还说:“这一套房子就当是先借给你姐姐的,回头让你爸再给你买一套就是了。”李玲当场表示不同意,刘伟的母亲却说:“如果你不同意,我就不同意你们的婚事。”听到这话,李玲都气哭了。她打电话给刘伟,希望刘伟能够给他做主。想不到的是刘伟却说:“要不先借给大姐吧,她们家现在真的挺难的。”

听到刘伟说出这样的话,李玲愤怒地吼道:“婚不结了,你们爱咋咋地吧!”虽然李玲非常爱刘伟,可是这次刘伟真的伤透了她的心,他只知道顾家里,却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更没有考虑过他们未出世的孩子。现在都已经这样了,如果结婚以后,还不到会怎么样?

李玲说:“我知道凤凰男的男人不能嫁,尤其是像刘伟这样的,可是直到现在我还很爱他,我该怎么办呢?”

时光溯洄者说:“爱是相互的,爱一个人虽然不需要回报,但是爱必须建立两个人彼此都真心愿意为对方付出才行,夫妻之间更应该如此。你认为你男朋友的所作所为,还值得你托付终生吗?虽然说劝和不劝分,但是我建议你还是早点儿放手的好,免得日后再后悔。”

1、半夜喝醉回来,趁老婆熟睡的时候,憋足了全身力气一脚将其踹到床下。。。

接着极其愤怒地破口大骂:“去泥妈的!老子是有老婆孩子的人!!”

然后倒头继续装睡。第二天早上,老婆忍着伤痛不仅没责备昨晚醉酒,还端来热气腾腾的牛奶,其中一半都是感动的眼泪。。。

2、我:我觉得好亏,我挣的钱全都花在你身上了。

老公:???(一头雾水)

我:你看,我挣的每个子儿都要用来打扮你老婆,给你老婆玩,给你老婆买零食。唉,搞得现在我都没有存款,太亏了太亏了。

老公:是啊,你辛苦了。

3、两位已婚男士闲聊,一位提议谈谈各自求婚的动机。

“我是在夏天见她穿了一身薄衣服,美腿隐隐若现,于是就向她求婚了。”

“我正好相反,”另一位接着道:“我老婆总是穿长裙,我想知道她的腿究竟长得怎么样,于是就向她求婚了!”

4、一天,丈夫郁郁不乐地问妻子:真糟糕,我的胡子愈来愈白了,头发还是黑的。这有多难看呀。你说,这是什么原因?

妻子想了想说:那还不简单,你这一辈子嘴巴用得最多,脑袋用得最少。

5、老李嗜酒如命,练气功的老曹建议他采取气功疗法戒酒。过了几天,老曹碰见了老李的妻子,问她丈夫练气功有无成效。——唉,老曹,太糟糕了,他现在可以倒立着喝酒了。

既然你们是亲兄弟,如果弟弟家里有房子,最好不要借房子给弟弟结婚,以免以后产生矛盾,如果弟媳妇不知道以为这个房子就是他的,以后就不好交代。如果弟媳妇也知道这样的情况,暂时借用一下那是可以的,只要不发生纠纷,可以帮助一下弟弟。

亲兄弟想借哥嫂房子结婚用,为了能促成兄弟的婚姻大事,哥嫂最后把房子借给了兄弟。

这原本是一件亲情互助两全其美的好事儿吧,可最后呢,却落个兄弟反目为仇的坏事儿。

这天,老李的兄弟孩子办满月宴,一大早老李就开始头痛,原本同意好兄弟弟妹会参加,但谁曾想单位紧急委派了工作,今日务必完成,老李真没有时间在过去喝酒了。

亲兄弟家孩子办满月,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的确有急事不可以去,老李此时此刻内心有疑惑,自个不可以去让老婆自己去,这老婆毫无疑问不同意啊,缘故是啥呢?

这事情得从小叔子三年前结婚谈起,那时老李和老婆结婚五年多了,老李家条件一般,没房子,没彩礼,但这老婆最后还是跟了老李。

她们俩人恋爱期间,一直以来拼命的努力,再加上岳父岳母的帮助,俩人呢买了一栋平房。

他兄弟结婚之前,因为听到了一点风声,听到什么了呢?

听到老李和妻子怕以后房价涨东拼西凑,借了首付买了一栋楼房,这房子虽然小,但好歹是新小区还是学区房,这新房子还没装修好,弟弟和父母找上门来了。

说弟弟的婚事遇到了困难,女方家无论如何都得要个房子才能跟他弟弟结婚,希望老李能把房子借给他当婚房用。

当然了,这也只是暂时的计划,之后很快就会把房子还给他们的。

老李也是挺为难的,他妻子更是不允许,但最终老李还是念在亲情,把房子借给了弟弟。当时妻子还跟老李大闹了一场,老李一再保证说自己知道弟弟的人品,肯定不会骗他,然而老李最终还是错了。

弟弟结婚以后再也没谈到还房子的事情,而老李也不好意思提,毕竟弟弟没房子撵走他,爸爸妈妈不同意,其次撵走他们,弟弟和弟媳到哪儿住呢?

他自始至终都坚信,弟弟要是有了房子,依然会马上把房归还他的,但老婆则是不相信,因此,这三年来和小叔子这两家人呢,始终不是很和睦。

但当老李把参加酒席的事情跟老婆一讲,原本认为会费些口舌之争,但不曾想老婆直接答应,同时还表明,会给孩子筹备一份大红包,老李这才放心起来。

可就在当日夜里,老李刚回家就收到了弟弟发过来的信息内容,怒斥老李这个当哥的冷血无情,老李都看愣了,赶忙回电话过去了。

这才知道,老婆在满月宴上送的红包,并没有一毛钱,仅有一张房租合同,同时现场表明小叔子一家占据了自己家的房子,今后还想住,要不把合同签了,要不就搬出去,现场是打了婆家人一家人的脸。

若不是你这个做老公的受益,嫂子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吗?

你不顾及亲情兄弟情,你这是要把我往死路上逼啊,房子我还你,之后别往来了。

老婆听完之后倒是表明不往来就不往来呗,谁稀罕呢?

和他们往来咱们有哪些好处呢?

人家有好事儿记得你吗

关于这个情况,我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像“入赘、上门女婿”的这种说法,只不过是民俗中的具体概念,是不能用来作为分割死者财产的法律依据的。

也就是说,老李夫妻和女方家人签订的《协议书》不能作为姚某家人占有这笔钱的证据。他们要想安心拿走这笔钱,必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

其次,法院查明,公司赔偿给老李家属的这笔钱包含老李死亡的工亡补助金、家属抚恤金及丧葬费等多项费用。而在法律上讲,这些费用并不属于老李的遗产。

这是因为,上述赔偿的费用都属于广义上的死亡赔偿金,它本身就是老李死后才会产生的财物,并非老李生前就已经确定取得的财物。它与“遗产”的概念有本质区别。

因此,这笔钱并不能按照《民法典》中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它的分配规则还要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上说起。在司法实务中,死亡赔偿金是侵权方基于死者近亲属或是同死者有扶养关系的人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其分配应当根据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依赖程度来进行,而不能一味平均分配。

本案中,姚某和两个子女作为老李的妻、子,邓某作为老李的生母,均为老李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故这笔钱该如何分,要看这些当事人与老李生活的紧密程度和对老李的依赖程度。

1对姚某来说,她和老李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且平日里,在外打拼的老李是这个家的主要生活来源,故姚某是老李的被扶养人,她可以多分这笔赔偿款。

2对老李的两个子女来说,他们均已成年,且已成家立业,已经过了《民法典》上规定的被父母扶养的阶段,加上两人可以正常劳动,所以他们对老李的依赖和亲密程度就没那么深,这笔钱他们就应少拿。

3对邓某来说,她作为老李的生母早已达古稀之年,已经到了需要成年子女赡养的阶段,对老李的依赖程度也是较重的,故她也该多分这笔赔偿金。

综合上述情形,法院酌情判决:姚某分得25万余元,邓某则得14万余元,而老李的两个孩子共得12万余元。

至于姚某的父母,则是由于他们为死者的岳父岳母,并非死者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故无权参与这笔赔偿款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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