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写出这本小说的,一定是个对生活极具洞察力的人,也一定是个非常有情趣的人。
如果这是一个老舔狗的故事,那么幸而它诞生在马尔克斯的笔下,让这个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烂俗言情获得了质的飞跃,让我们见识了爱情的不同面目:浓烈的、痛苦的、可憎的、卑微的、邪恶的、伟大的,似乎人生一切都与其有关,却又没有什么能真正诠释它本身。这个故事里没有反派,有的只是被命运不断翻覆的众生,他们没有共同的敌人,全都在作茧自缚。
马尔克斯的小说有个特点,所有的人物从头到尾都是用全名称呼,没有缩写也没有昵称。第一次读《百年孤独》,就被里面拗口的西班牙语名弄得昏头转向,何塞•阿卡迪奥•奥雷联诺,阿玛兰塔•乌尔苏娜•雷麦黛丝,这本书也一样,从头到尾都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费尔明娜•达萨,艾斯克拉斯蒂卡,胡维纳尔•乌尔比诺,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露克蕾西娅•德尔雷亚尔,不过读多了倒也朗朗上口。
01
故事的起点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邮局的电报员,去给当地的富商洛伦索达萨送信,无意间看到了他的女儿费尔明娜•达萨,对她一见钟情,开始了耐心而疯狂的追求,情窦初开的费尔明娜很快被他的攻势夺走了芳心,但迫于父亲清教徒式的管束,他们只能偷偷通信,暗送秋波。就在费尔明娜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求婚之后不久,他们的地下恋情被洛伦索达萨发现,一心想让女儿费尔明娜嫁入豪门的洛伦索•达萨带着一把枪去劝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放弃,但他显然低估了这个年轻人的勇气,只得到一句“ 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 ”。
洛伦索•达萨采取了最极端的措施,收拾行装将费尔明娜•达萨带回了遥远的故乡,想让时间和距离扼杀这段不合时宜的私情。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借着在电报局的职务之便,一直暗中与费尔明娜互通有无,他们的感情反而日益加深,他们甚至已经计划了结婚以及结婚之后的生活。一年后,当费尔明娜回来时,她已经变得成熟许多,她已然决定嫁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跟所有被少年情愫和诗意幻想过度浸染的爱情一样,费尔明娜最终毫无招架地倒在了现实与内心的冲突之下,她再一次见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瞬间明白那些山盟海誓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罢了,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青年人压根就和她心里的情郎对不上号。她在他热情的问候之前就决绝地清醒了:
“ 她没有感受到爱情的震撼,而是坠入了失望的深渊。在那一瞬间,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 ”
费尔明娜22岁那年,她破釜沉舟地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心里抹掉了。痛苦万分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决心离开这个城市,永不再回来,他坐上游轮前往远方的未知之地。旅途的艰辛和内心的煎熬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逐渐改变了心意,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扔掉了行李,他决定此生再也不离开费尔明娜居住的地方,无论多么艰难,他一定要得到费尔明娜•达萨。
02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余生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只为了一个目标,就是重新得到费尔明娜的爱,即便知道她已经嫁给了当地声名显赫的医生,生了一个又一个孩子,过上了她父亲洛伦索达萨朝思暮想的上流生活,他完全不在乎,他所期待的就是比费尔明娜的丈夫活的长。同时为了配得上费尔明娜•达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恳求叔叔在航运公司给自己谋了一个职位,凭着自己对待爱情的坚强毅力和写情书的斐然文采,事业蒸蒸日上,在中年时成了航运公司董事长。为了对抗因为臆想费尔明娜产生的孤独,他和一个又一个女人短暂相爱,有新近丧夫的寡妇,有年老的贵妇,甚至还有十几岁的少女,这些女人无一例外都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情圣气质收拾地服服帖帖,但是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眼里,她们都只不过是费尔明娜的暂时替代品。是的,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慕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写下的情书成了人们如获至宝的恋爱指南,他软磨硬泡地从餐厅老板手里买下了一面镜子,只因为费尔明娜的身影曾经出现在里面几个小时。
小说的开头,费尔明娜•达萨的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饲养的鹦鹉飞到了树上,全家人使劲浑身解数也没能把鹦鹉弄下来,年迈的乌尔比诺医生决定自己搭梯子上去抓鹦鹉,结果一失足摔得一命呜呼。这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期待已久的时刻,当悼念乌尔比诺医生的丧钟在城里敲响时,尽管没有人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何人突然过世,但他顷刻就明白了一切,他穿戴整齐来到费尔明娜家里参加葬礼,以主人般的气魄处理了因乌尔比诺医生溘然长逝造成的乱局。葬礼结束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留到了最后,面对着刚刚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他摘下帽子,颤抖而庄重地对她说:
“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面对这个从年轻时就被自己从心里抹去的人,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自己的丈夫尸骨未寒时说出这样唐突的话,费尔明娜怒不可遏:
“ 你滚开,在你的有生之年,都别再让我看到你。 ”,之后为了宣泄自己的怒气,费尔明娜写了一封满是咒骂的信寄给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漫长的等待中早已修炼出了无人可比的耐心,费尔明娜的愤怒非但没有使他退却,反而被他视作重新打开费尔明娜心扉的机会。他开始越来越频繁地给她写信,在信中将两人的过去一笔勾销,推心置腹地与她谈论人生与死亡的意义,态度之诚恳、思想之深刻,让费尔明娜逐渐放下了反感,也慢慢走出了丧夫的悲伤,不但开始破天荒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回信,甚至打破守寡的清规,邀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共进下午茶。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意外受伤无法赴约的一段时间里,她发现自己竟然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因为见不到他而心神不安,她再也无法否认,自己在古稀之年爱上了这个她从年轻时就从心里抹去的人。
这段半公开的黄昏恋遭到了费尔明娜女儿的强烈反对,她毫不客气说:“ 我们这个年纪的爱情已属荒唐,到了他们那个年龄,那就是卑鄙! ”
03
七十二岁的费尔明娜刚刚找回初心,尤其是了解到自己父亲从事的龌龊生意和丈夫生前的不忠之后,她再也不想听到任何对她发号施令的声音:
“ 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技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让他们见鬼去吧! ”
她接受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邀请,登上了内河航运的游轮,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为她安排了总统套房,任命船长为她的私人管家,穿上了优雅的绅士服,把带着露水的山茶花插在了她床头,他们抛开了一切岁月强加的束缚,为了不被打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让船长在船上挂起了代表霍乱疫情的**旗帜。
“ 船长看了看费尔明娜•达萨,在她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然后,他又看了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都看到的是他那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这份迟来的顿悟使他吓了一跳。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
“ 见鬼,那您让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船长问 。
“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
“ 一生一世。”他说 。
04
我一直以为爱情是热烈但短暂的,而婚姻是关乎一生的事;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以前的认知正好相反,婚姻只是一本证书、一个仪式,顶多是一种法律关系,纯粹属于世俗事务,爱情才值得用一生去品味。费尔明娜与原配丈夫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充满世俗的迷惑和折磨,他们的爱情在结束欧洲之旅后便所剩无几,后来的相处不过是靠着“爱的碎屑”在缓慢挥发,他们的结合看似顺理成章,实则不过是各取所需,一个为了实现父亲的愿望嫁入豪门,一个为了上流社交需要一个美丽的妻子。
“ 社交的关键在于克服恐惧,婚姻的关键在于克服厌恶。 ”三十多年的婚姻生活里,费尔明娜和丈夫始终貌合神离,乌尔比诺医生渊博的学识和显赫的地位让她显得像是个附庸,偏偏费尔明娜又是一个喜欢占据主动的女人,没有办法盖过丈夫的光芒,只能在日常的琐碎中展现自己的存在感,在“邪恶的游戏”中与丈夫暗暗较劲。两人都被日复一日的繁琐弄得精神疲惫,差点因为浴室里到底有没有放香皂的问题而葬送三十多年的婚姻。乌尔比诺医生还曾与一名混血女人出轨,自以为掩饰地天衣无缝,结果费尔明娜只凭自己灵敏的嗅觉就揭穿了丈夫的不忠,她心灰意冷,离家出走整整两年。
只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被爱情之箭钉在悬崖上之后,毅然决然地把自己的一切都绑在了这段虚幻而残酷的守候上,小说里没有一句话写到他曾动摇过、后悔过,或者考虑这样做法是否值得。在母亲的墓碑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发誓要让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但那个时刻,他发现自己的一生都快要过去了,“ 已经整整三十年了。 ”比起死亡,他更恐惧自己至死都还在等待。
故事的结局也许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吧,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大半生的守候总算没有白费,而费尔明娜也获得了超越一切世俗的爱情。乘着马尔克斯丰富婉转的语言,我仿佛亲身陪着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走过了一生,我感受到爱情赋予一个人的强大生命力,爱情的幻象如何支配着生活日常,以及最重要的,我们大多数人对爱情的误解:
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坟墓,顶多只是一块路牌,爱情和生命一样漫长,和年龄无关,也并不包含罪恶或羞耻的成分,那都是人的虚伪在作祟。和一切需要参悟的真谛一样,爱情虚无缥缈,又无处不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
<破坏之王>介绍:主 演:周星驰 吴孟达 林国斌 钟丽缇
上 映:1993年
地 区:中国香港
语 言:粤语
颜 色:彩色
声 音:立体声
类 型:喜剧片 动作片
故事梗概:
何金银(周星驰),一个平凡中见特别的年青人,他独到之处乃集百般短处于一身,体弱多病不在话下,为人又懦弱怕事,毫无上进之心,一心希望在茶餐厅以送外卖为终身职业。 每逢送外卖至环球精英体育中心时,银必遭学员戏弄,惟不但没有半点火气,反而习以为常。随后,银邂逅心中女神阿丽(钟丽缇),终鼓起勇气相约,可是约会当中尽情暴露本身弱点,这段感情当然无疾而终。自此,银遂立誓要成为强者,几经被辱,终寻得“中国古拳法”师父鬼仔达(吴孟达)答允授予拳艺,却遭达诸多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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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少数人喜欢祁同伟,因为它们心中藏着罪恶!
我不得不承认,我被最后一集的祁同伟打动了,也佩服许亚军的演技,他把祁同伟对于命运的反抗以及从高位跌落泥潭的落寞演绎的淋漓尽致,可以说祁同伟是一个人性维度比较广的角色,他的身上有很多苦命人的影子,他喊出的那句“去他的老天爷”或许喊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人民的名义》中,同样是某名牌政法大学毕业的侯亮平和祁同伟却有着不同的命运,侯亮平毕业之后走的顺风顺水,一路走到了反贪局侦察处处长的位子,这样的顺风顺水貌似和他的爱人钟小艾有一些关系,这样的设定就已经让我们这些观众喜欢不起来了,再加上陆毅略显青涩的演技,侯亮平这个角色总让我提不起兴趣。
而祁同伟虽然身为反派,但是他的坏却透露着诸多的无奈,倘若命运不是这般捉弄他,也许他也是一个一身正气的英雄,冒死缉拿了犯人的他却没有得到领导的重视,原因竟是因为一个女人的阻挠,而这个女人声称深爱着自己,祁同伟深知自己斗不过命运施加给他的不堪,但是他内心却有着“胜天半子”的雄心。
于是他甘愿屈服,当他向梁璐求婚之时,又有谁知道他内心所承受的屈辱,然而只有这样,他才能一步一步走进他所追求的阶层,然而这样的成就仿佛并没有让他活得很开心,一方面他出卖了自己的感情,另一方面他还要为自己老家的那些父老乡亲谋求便利,可以说祁同伟自向梁璐求婚之后就放弃了自我。
而这个自我在最后一集他来到曾经救他的老人的住处时他又回想了起来,耳边回荡着那首童年里的歌谣,“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歌谣不仅让他回忆起了往昔,更让祁同伟决定了自己的结局,从一开始祁同伟就做好了自杀的决定,他对自己的一生有悔恨、有无奈、有纠结、有坦然,在一声呐喊以后,他吟单而亡,死的有些悲凉。
祁同伟不像很多电视剧中的反派,一开始就是一个大奸大恶之人,他的恶更多是无奈,而这些无奈很多时候我们能够理解,甚至我们也经历过这些无奈,所以有些观众会在祁同伟身上看到自己,那个被命运压迫的自己,而侯亮平的平步青云是我们遥不可及的,所以,你说你会喜欢谁呢?
在《人民的名义》里,祁同伟 虽然是一个反面角色 ,但是比起侯亮平这个角色演绎得更为成功,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观众喜欢祁同伟的原因。
祁同伟这个角色是个悲剧人物,像极了司汤达笔下的于连,奋斗向左,命运往右。
祁同伟 出身 寒门,但是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成为了汉东大学学生会主席,用现在的话说,是一个典型的凤凰男。但是这个角色一开始仍然是希望通过自身努力,来实现彻底改变自己命运的。他曾经是一个身中三枪的缉毒英雄。但是命运跟他开的玩笑,让他得出了"英雄在权力面前只是工具"这个结论。从此他向权力屈服了,用自己的尊严和爱情去换来往权力巅峰进击的道路。在汉东大学的惊人一跪,他跪的不是梁璐,而是换取获得权力的机会。
但是在搏击权力的一个高地到另外一个高地的同时,这个人物彻底的黑化了。为了傍上更高权力的大腿,开创更利于自己上位的局面,他一次又一次,丢掉尊严和人格,跪倒在前汉东省委书记赵立春家的坟前,拿到了可以给赵家做马仔的资格,甘做赵家在汉东的产业的保护伞,以获取更多更高的政治资源。
祁同伟最终成为了掌握实权的汉东省公安厅的厅长, 获得权力之后, 他用尽了手中的权力来找回丢掉的尊严和爱情。
他一面像仇人一样冷暴力虐待着当初毁了自己理想的梁璐;却和同样出身渔家女,有着坎坷身世的高小琴产生了同病相怜的爱情;为了守护这份爱情,大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两人的未来打造了一个世外桃源。为曾经帮助过自己读书的老家人,把能安排的都安排了,用梁璐的话说,恨不能把老家的狗都弄到公安局去当警犬。
即便东窗事发,祁同伟在最后一刻,给人的是更大的惊艳。很多人不得不承认,被最后一集的祁同伟打动了,祁同伟"改变我命运的是权力不是知识,哪怕搭上我自己的性命,我也要胜天半子"的执迷不悟,和最终 拒绝 接受法律制裁, 在绝境中举枪自杀 ,使得这个角色更多了一层震撼效果。
在影视审美中,缺点从来不是减分项,个性从来都是加分项,前后反差则更是情节吸引人的重头戏,而这些这就成就了祁同伟这个角色,而侯亮平这个角色的塑造则相对差强人意。
因为这个角色太平淡了,一方面这个角色的人设并不完整。对于侯亮平虽然身世、能力各方面也都有介绍,但是对于他的家庭背景,拒绝高育良女儿芳芳的理由,以及钟小艾的背景,都语焉不详,但似乎又在暗示些什么。 然而这些没有讲的却并不能增加这个角色的神秘性,并不能成为加分项。因为剧中你不讲,别人就会猜侯亮平老丈人的背景比赵立春还要大,最终会被归结为仍然是权力对权力的胜利。
由于侯亮平是理论上的绝对主角,但《人民的名义》却又是一部群戏。所以主角光环也好,代表正义性也罢,这个角色几乎没有任何人性上的缺点,因此比较刻板,他更像是一个法律的执行者。 所以角色使然,这个角色的塑造不符合人性,危难关头,就像唐僧一样,必然有人来救,而似乎并非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达到人性意义上的问题解决。这就更增加了观众在背景方面的猜测。
还有一个问题和演员本身有关,许亚军和陆毅演对手戏,陆毅是吃亏的。许亚军虽然看起来比较年轻,但是实际上他和饰演李达康的吴刚是同学,两人的演技是在同等级层面的,这些人都是生活经验的人,拿捏人物角色,更有厚重感。而更可怕的是,吴刚饰演的李达康也是一个热爱权力,但是更懂得拒绝各种诱惑,避免各种旋涡,如何去真正做实事的人。也就是说吴刚又从侧面演绎了一个祁同伟的对手戏——另一种为官的典型。
正是这些老戏骨的加持,因此这部剧好看。但却坑苦了陆毅,因为他要把侯亮平这个角色演绎成真正的主角,就一定要记住“贪官奸,清官要比贪官更奸 ” 。很可惜无论是角色要求还是个人演技,陆毅都无法做到。
文/炒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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