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一个女生的面去躲另一个女生,被她发现后她说没必要时怎么回?

当真一个女生的面去躲另一个女生,被她发现后她说没必要时怎么回?,第1张

江州,天下十九州之一,临近东海,境内多湖泊。

  江州境内,广凌郡城。

  广凌郡城西城的景楼大街上,行人如织,繁华热闹。

  “六年了。”一位布衣青年腰间挂着一柄剑,牵着马行走在街道上,“终于回来了,在外面待久了,还是觉得家乡好。”

  哒!哒!哒!

  马蹄声儿急,远处正有一华衣少年骑着一高头大马在繁华街道上飞奔,一时间街道上行人们连忙避让开来,那骑马少年后面还有着仆人护卫骑马在后面追着:“公子,慢点,慢点。”

  布衣青年看到这幕,牵着马朝旁边避让了下,目视那华衣少年骑马而过。

  “哪家的小子,也对,我离家六年了,六年前,这小家伙怕才七八岁吧。”布衣青年笑了笑,又继续前进。

  看着熟悉的家乡,甚至还有些认识的摊贩。

  “六年了,当初离家时我才十五岁,现在的我和当初相比,变化太大了。”布衣青年感慨。

  十五岁时,意气风发,锋芒毕露!

  被誉为广凌郡年轻一代第一人。

  然而离家游历天下,六年下来,他才觉得当初的自己多么的稚嫩。

  ……

  一路行走,看着熟悉的店铺酒楼,熟悉的河道石桥。

  终于,牵着马,来到了一座府邸外。

  近乡情更怯,布衣青年牵着马,深吸一口气才上前,咚咚咚,敲响了大门。

  吱呀。

  大门打开一条缝,一老头朝外探出身子看了眼,跟着就瞪大眼睛:“二公子!”眼前的青年一身布衣,普普通通,可他是看着二公子‘秦云’长大的,一眼就认出来了。

  “李伯。”秦云笑着道。

  “二公子回来了,二公子回来了!”李老头激动的高喊,声音响彻整个府邸,他连轰隆隆拉开整个府门大门。

  “给我给我,我来牵马。”李老头连接过马缰绳。

  “云儿,云儿。”整个府邸内一片喧哗,一位穿着华贵的中年妇人飞奔出来,身后更有数个丫鬟连跟着,一看到府门处的秦云,中年妇人激动的泪水都禁不住。

  “娘。”

  秦云也是眼睛一酸,连跑过去。

  中年妇人仔细看着自己儿子,摸着儿子的胳膊、脸庞:“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嗯,长高了。”

  “二公子,夫人她都不知道为你流了多少眼泪,每日都在菩萨前为你念经祈福。”一旁的女管事连道。

  “是儿不孝,如今才回来。”秦云也看着母亲,母亲的头上也多了些白发,眼角的皱纹也多了,不由心中一疼,不知不觉,母亲也近五十岁了。

  “都不说了,回来就好。”母亲眼中虽含泪,却是喜悦泪水,连吩咐,“快快,赶紧去告知老爷,还有大公子。”

  “是。”

  女管事立即去安排。

  ……

  整个秦府一片喜庆,很快秦府主人‘秦烈虎’回来了。

  “老爷。”

  “老爷。”府邸内的仆人丫鬟们都连恭敬行礼,只是他们个个眉宇间都是喜色,二公子回来,仆人丫鬟们也都开心的很。

  独臂男子微微点头,他双眸如电,腰间有一柄单刀,散发的无形威压都让那些仆人丫鬟们恭恭敬敬,他便是这秦府的主人‘秦烈虎’,也是广凌郡城的三大银章捕头之一。

  “爹。”秦云和母亲常兰出来迎接。

  “云儿。”独臂男子‘秦烈虎’看到自己的儿子,也不由眼睛一热,有些湿润。

  儿行千里母担忧,父亲虽然嘴上不说,可心中同样时刻牵挂担心。虽然知道为了儿子的前程,就该放儿子出去闯荡,可还是牵肠挂肚。

  他怕,怕儿子一去不回。

  因为这天下广阔,深山大泽更多有妖怪潜藏,在外闯荡也充满艰险。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秦烈虎看着自己儿子,和当初锋芒毕露相比,如今儿子明显成熟了,气息也收敛。

  “突破了?”秦烈虎问一句,他很清楚自己儿子修炼是传说中的修仙法门,要修行有成是何等之难。

  “两年半前突破的。”秦云微笑说道。

  秦烈虎眼睛一亮,这一突破当真是鱼跃龙门。

  “好好好,我秦烈虎有一个了不得的儿子。”秦烈虎激动万分,此事牵扯甚大,他甚至都没敢和妻子常兰说。

  “你们父子俩就不能进屋坐下说?”母亲常兰则道。

  “先进去,先进去坐。”秦烈虎也连道。

  ……

  陪父亲母亲聊了片刻,便听到外面传来声音。

  “二弟,二弟,二弟!”老远便传来喊声,声音中满是喜悦。

  “哥。”秦云也起身,“爹娘,我去迎迎。”

  “去吧去吧,你和你哥也六年没见了。”母亲常兰笑道。

  秦云则连起身走出厅外迎去,很快看到远处走来的一大家人,一位锦袍青年带着一位美娇妻,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孩童。

  “二弟。”锦袍青年看到秦云,不由激动连跑过来,一把就抱住。

  “哥。”秦云也抱着兄长。

  他和大哥感情极好,秦家还在微末之时,他俩小时候都是在村里长大,更经过大磨难,自己当时年龄还小些,大哥当初却已经是少年,处处照顾着自己。

父亲是著名牧师里曼·比彻。幼年因父亲关系颇受加尔文教派影响。青年时期因其叔父萨缪尔·福特的影响接受了自由主义信仰。她喜欢读司各特的浪漫小说,这在她后来的著作中有明显反映,1832年,她随全家迁往辛辛那提市,在一座女子学校教书,写了一些关于新英格兰生活的随笔。1836年,她与父亲所在的神学院的CE斯托教授结婚。其间,她访问了肯塔基州,目睹了那里奴隶的生活,这为她后来的小说提供了素材;她又受到父亲学校中强烈的反奴隶制情绪的影响。这种情绪成了她小说的基调。1850年,她随丈夫迁至缅因州,那里关于反奴隶制的讨论使她无比激动,于是利用空闲时间写出了《汤姆叔叔的小屋》(1852)。小说引起强烈反响,使她一举成名。为了反驳保守势力的攻击,1853年她发表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引用法律、法院档案、报纸和私人信件等大量材料证明她的小说所揭露的事实。她的其他主要著作有:《德雷德,阴暗的大沼地的故事》(1856),《奥尔岛上的明珠》(1862),《老镇上的人们》(1869),《粉色和白色的暴政》(1871),以及一些宗教诗,收入1867年出版的《宗教诗选》。她还写过一篇虚构的维护女权的论文《我妻子和我》(1871),今天常常被女权主义者引用。斯托夫人晚年主要住在佛罗里达,在《棕榈叶》(1873)一书中描写了她在那里的宁静生活。

1811年,哈里特·比彻·斯托出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利奇费德的一个牧师家里。她从小受到神学的熏陶,一生基本上都是在宗教的氛围中度过的。青少年时期,她在哈特福受过良好的教育,特别酷爱读书。除了学习神学外,她还大量地阅读拜伦和斯考特的作品,这两位著名作家对她以后的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哈里特·比彻·斯托十四岁时,全家搬到波士顿,几年后又迁至辛辛那提,她父亲利曼·比彻被任命为那里的莱恩神学院院长。哈里特随父亲在辛辛那提一直住到1850年。她在中学任教不久结识了莱恩神学院的教员卡尔文·斯托,结了婚,并生养了六个孩子。在这段时间里,她偶尔为杂志撰写短文和小说。

辛辛那提市位于肯塔基的俄亥俄河河畔,郊外是星罗棋布的大农奴主种植场。当时,那里是北美废奴运动的中心之一,在市区经常能听见反对黑奴制的激昂的演讲。同时辛辛那提还是各地逃奴的避难地,他们通过“地下铁道”,把辛辛那提作为中转站,然后逃奔加拿大或北方自由州。

在废奴运动的影响下,斯托夫人一家对黑奴也深表同情。利曼·比彻的家里就安置过逃奴,这使斯托夫人有机会亲耳听到逃奴诉说悲惨的遭遇,控诉奴隶制的种种罪恶。以后,斯托夫人又得到一次机会,与朋友一起访问了肯塔基州梅斯维尔的几个种植场,耳闻目睹了黑奴劳动和生活的惨状——后来就成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里谢尔比种植场的雏形。斯托夫人的弟弟是个商人,经常往返于新奥尔良和红河郡之间,他给斯托夫人讲述了许多关于南方奴隶主暴戾恣睢、惨绝人寰的真实故事,特别是他在密西西比河一艘商船上邂逅的一个凶残的奴隶主的劣迹,使斯托夫人大为震惊。后来,斯托夫人便在此人的基础上成功地塑造了莱格利这个反面人物形象。

1850年,斯托先生受聘去缅因州的鲍丁学院任教授,于是全家迁到新英格兰北部。在那里,斯托夫人逐步成为一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

有一天,斯托夫人接到嫂嫂的来信,嫂嫂爱德华·比彻夫人在信中请求她写点东西,让全国人民都能知道可恶的奴隶制是什么样子。当时,斯托夫人家里人都支持她,而且他们也是废奴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她的哥哥爱德华曾在波士顿一个教堂里发表慷慨激昂的废奴演讲,她的另一个哥哥亨利·华德在布鲁克林教堂举行引人注目的特殊的黑奴拍卖,让他们获得自由。所以,斯托夫人表示要学哥哥的样,她一定要写。她说:“上帝帮助我吧。我将要把我所了解的事情写出来。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写。”

几天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第一章就写出来了。据斯托夫人的回忆,有一次,她在布伦斯威克教堂做礼拜,突然创作灵感涌上心头,汤姆叔叔的遭遇渐渐在她脑海里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当天下午,她回到家,锁上门,就疾书起来。稿纸不够,她就用食品包装纸代替。写完第一章后,斯托夫人念给丈夫和孩子们听。他们深受感动,斯托先生鼓励妻子继续写下去,说:“这样写下去,你就可以写一部了不起的书。”

接着,斯托夫人写信给在华盛顿的好友甘梅利尔·贝利,告之写作《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计划。甘梅尔贝利是华盛顿的一家废奴主义刊物《民族时代》的编辑,从她在辛辛那提主办《慈善家》时起,甘梅尔·贝利就是斯托家的至交好友。在给她的信中,斯托夫人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在《新民族时代》分三至四期连载。甘梅尔·贝利很高兴,立即复了信,并寄上三百美元作为约稿费。从1851年6月起,《汤姆叔叔的小屋》就开始在这家主张废奴的周刊上连载发表。结果,情况大出意料,斯托夫人越写越长,笔下的人物、情节、对话象滚雪球似地展开了,《汤姆叔叔的小屋》竟在《民族时代》上连载了近一年(四十多期)。小说连载完以后,斯托夫人说:“这小说是上帝自己写的,我只不过是她手里的一支笔。”

1856年她发表《德雷德,阴沉地大沼泽地的故事》,进一步揭露蓄奴制的社会堕落现象。

1859年她发表小说《牧师的求婚》。1869年,《老镇居民》都是描写她熟悉的新英格兰生活。

1869年,她经过对历史资料的研究,发表了《拜伦生活真相》,揭露拜伦和他妹妹有过**的恋爱关系。因为诗人拜伦是英国人心中的偶像,这篇文章在英国引起大哗,英国人开始攻击她。

1896年,她在哈特福德去世,终年85岁。与丈夫合葬于安多佛菲利普斯学院校园内。

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

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FrancisScottKeyFitzgerald,1896年9月24日-1940年12月21日),20世纪美国作家、编剧。

菲茨杰拉德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并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颇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期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

中文名: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

外文名:FrancisScottKeyFitzgerald

国籍:美国

出生地: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

出生日期:1896年9月24日

逝世日期:1940年12月21日

职业:作家、编剧

代表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

人物经历

1896年9月24日,菲茨杰拉德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小商人家庭。他的祖上曾经阔气富有,传到父母这辈已家道衰落。

1913年,靠亲戚的资助,他上了美国东部贵族式高等学府普林斯顿大学。但他无心学业,常常缺课考试不及格,几乎全部精力都放在社会活动上。他设法跻身学校的文学团体,应邀参加最有名的俱乐部,摆脱了乡音磨出一口标准的“高级”英语,极力而巧妙地抹去身世的差异。

1915年普林斯顿的剧团在全美巡演他写的喜剧《邪恶之眼》时,他却因成绩原因被禁止随团演出。

1917年春,美国宣布参加一战,菲茨杰拉德也参军了,但他还未及被派上战场,一战就结束了。

1918年末,菲茨杰拉德从军队退役就直奔纽约,但他仅找到一份在名不见经传的广告公司写广告词的工作。1919年6月,泽尔达失去耐心提出终止婚约。早年的种种经历,造成了菲茨杰拉德一生都对金钱二字格外敏感。

1919年,一无所有的菲茨杰拉德回到故乡。1920年2月小说《人间天堂》出版,因传达出鲜活的时代感而一炮而红,短短几天第一版竟已售罄。各家杂志开始争相向他约稿。

1919-1929年,菲茨杰拉德的年收入平均有25000美元,当时教师的平均年收入是1299美元。夫妇俩纵情享乐,挥金如土。这对金童玉女组合还以出格的行为频频登上各类小报。比如当众跳进广场的喷泉,又浑身湿淋淋站在桌上跳舞;因过于喧闹被房东撵走但夫妇俩的知名度反而大大提高。

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最初销量平平。但它的价值后来被发现,并奠定了菲茨杰拉德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但他的生活也从这一年开始在酒精中沦陷,更糟的是,妻子泽尔达的精神状况也开始出现问题,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进入医院。菲茨杰拉德文学圈的朋友大部分都认为是泽尔达毁了他,她讲究排场,奢侈无度,给他带来沉重的负担。女儿得进好学校,妻子得进好医院,一切都需要钱。他不得不放下写作的雄心与好莱坞打交道。菲茨杰拉德拿着不菲的报酬,但又不堪忍受其创作被一再删改。

1929年,美国和全世界都陷入了经济大萧条,属于菲茨杰拉德的黄金时代也悄然逝去。他在1934年出版的长篇《夜色温柔》已不负盛名。酗酒成为作家逃避生活的唯一方式,也挥霍着仅存的天才。经常拖欠稿件的恶习、不合时宜的风格,使得杂志和报社陆续中断了向他约稿。

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死于酗酒引起的心脏病突发,年仅44岁,遗留一部未竟之作《最后的大亨》。他死前已破产,遗嘱中要求举办“最便宜的葬礼”。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葬在一起。他们的墓碑上镌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个人生活

家庭

菲茨杰拉德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母亲的家族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商人阶层。而菲茨杰拉德的父亲一生都处在经商失败的阴影中,在菲茨杰拉德的童年时期,他们一家人曾多次因为父亲的事业失败不得不四处搬家。因此,菲茨杰拉德一家实际上是依靠他母亲从娘家继承的财富维持整个家庭生活,甚至在他父亲第一次生意失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一家人都不得不寄居在他外祖父家中,这些经历让菲茨杰拉德从小就成为一个敏感的孩子。同时,家族的传统氛围又让菲茨杰拉德从小能够接触到了各种文学艺术的熏陶。菲茨杰拉德的父亲是一个风度翩翩的浪漫绅士,总是给他讲南方的古老传统和故事,这让菲茨杰拉德从小就对美国的南方文化习俗有了一种亲切感,在他早期的短篇小说中,明显表现出了对南方文化的偏爱。而菲茨杰拉德的母亲对他非常溺爱,经常带他出入圣保罗的上流社会,这对他艺术创作的方向和情趣品位的发展都有非常大的影响。

感情

菲茨杰拉德18岁时,在舞会上认识了吉内瓦·金,一位富有的美丽千金。两人一见倾心,但吉内瓦清醒地明白,出身清贫的恋人和自己是难以走到一起的。1916年8月菲茨杰拉德最后一次去吉内瓦的家,她的父亲明确告诉他:穷小子休想娶富家千金。这句话终结了这段感情,也在他心上打上了一个屈辱的印记。

1918年7月,菲茨杰拉德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乡村舞会上邂逅了泽尔达。泽尔达出身不凡,作为阿拉巴马最高法院法官的小女儿,精通芭蕾、法语、诗歌,连同家人的宠溺滋生了她格外的骄傲与叛逆。她早早学会抽烟喝酒,通宵达旦地跳舞,与众多男人周旋调情。不过在菲茨杰拉德看来,“我喜欢她的勇敢、诚实与火一般的自尊。”菲茨杰拉德展开疾风骤雨般的追求,泽尔达终于答应了他的求婚,不过开出条件:如果他能挣到钱让自己过上习惯的优裕生活,两人就结婚。1920年4月3日,菲茨杰拉德与泽尔达结婚。

1924年夫妻俩移居法国。但不久婚姻出现危机。泽尔达向来豪放,以前就与丈夫的男性朋友过分亲热。当菲茨杰拉德集中精力创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泽尔达却很不满,天天在海滩游泳、舞会闹腾,认识了一个法国飞行员,跑回来要离婚。菲茨杰拉德甚至提出要同情敌决斗。

泽尔达是一个才女,她对文字也有天生的敏感,对写作一直很有兴趣。菲茨杰拉德曾在自己的作品中大段大段随意取用她的日记、书信,甚至包括她的精神病治疗经历。他说服泽尔达将她写的短篇以自己的名字或是两人共同署名发表,因为以他的名声获得稿酬会高出许多。

泽尔达难以忍受自己只是作为作家妻子的身份存在。她在27岁重拾年轻时的爱好芭蕾,但年龄所限已很难有所进益。泽尔达却开始疯狂训练,后期甚至每天练舞八小时,高强度超负荷的训练于1930年首次诱发精神崩溃,她后来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菲茨杰拉德死后七年,泽尔达所在的精神病院意外失火,她被困在顶楼,活活烧死。

主要作品

创作特点

作品主题

纵观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他描写的都是当时美国青年人的精神状态和社会生活。在他的小说中,所有的主人公都是风华正茂,正是大有作为的壮志青年,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这些青年充满激情的个人奋斗并没能实现他们梦想中的成功和财富,他们无一不遭受到命运的捉弄,往往在经历了残酷而虚假的现实冲击后,都彻底丧失了自我,最终一步步走向了毁灭的道路。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创作是一种有自传倾向的自我体验式写作。他以自己的现实生活为基础,通过自己的小说创作细致地描画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社会风貌,从而真实地再现了“爵士时代。菲茨杰拉德的大部分小说都是以他自己的生活经历为蓝本,或是出于他个人对人生的情感体验,或是包含了他自己人生经历中的一部分。在他的小说中,充满了他个人的自我意识和思想情感。

菲茨杰拉德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表现出激烈的思想情感冲突。而这些人物的思想情感,实际上都是菲茨杰拉德个人自我意识的不同表现。通过他笔下的那些主人公,能感受到菲茨杰拉德对现实的犹豫和惋惜,对个人成功、金钱财富的追求,也能看到了他对美好事物的珍惜和赞美,对社会阴暗面以及人性中的邪恶的批判。他对自我、他人以及整个时代、社会的矛盾情感使他总在现实生活和自我理想的中间徘徊。对于战后的全新的繁华时代,菲茨杰拉德力图融入到这个社会中去,并且真实地描写他所看到的这个新的时代和在这个新时代中人们的新的生活方式,同时通过自己的作品让人们感受到生活中善的一面。然而,他也发现了这个新时代中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却对此感到无可奈何,只能独自思考和探究。

艺术特色

从小说艺术方面看,菲茨杰拉德擅长叙述故事,作品风格幽默细腻,言语流畅,结构严谨,尤其是人物对话写的自然逼真,富有个性。

菲茨杰拉德为确认和超越浪漫主义所进行的探索是美国文学有代表性的动力,这使他成为一位关键性的文学人物。反映在菲茨杰拉德身上的失败仍然透着悲哀。它构成他的长短篇小说的悲剧核心。

相对于海明威的硬汉风格、简练文笔以及美洲大陆以外的异域情景,福克纳的意识流、复杂写作技巧以及美国南方农村的风情,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更加注重对于自身生活的真实呈现、叙述有意思的故事和美国都市生活的摩登气息。

在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中,他惯常使用的即是“双重叙事视角”的叙事方式。这里的“双重叙事视角”,是指小说中的全知叙述者和作品中的人物两种不同的叙事视角。人物的叙事视角多展示人物的内心活动,叙述故事情节的发展;而全知视角则传达着菲茨杰拉德自己的声音。

人物评价

既然菲茨杰拉德能够写出一本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好的书,我相信他一定能够写出更好的书。(美国作家海明威评)

虽然有着许多明显的缺点和错误,但是从某些方面看,菲茨杰拉德的一生是英雄的一生。(菲茨杰拉德评传的作者、美国学者阿·密兹纳评)

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把亲密和疏远结合在一起:他似乎同时既站在20世纪20年代之中,又站在20年代之外;但是在写接踵而来的那段时期时,却没有人能同样地把这两种品质结合在一起。(美国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评)

菲茨杰拉德是他那一代人的历史学家,并且长时间作为那个时代最突出的代表。(美国评论家卡津评)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是从他的灵魂深处流出来的,尽管他的作品只是显露出他自己,可是他写得如此卓越,以致他显露出来的是人性的百态。(美国文学批评家查尔斯·显恩评)

菲茨杰拉德是我最推崇的美国作家,他是个天才,写作技巧高超,他的作品有强烈的时代特性,叙述清晰,文风优雅,词句多姿多彩。(张爱玲评)

后世纪念

1996年菲茨杰拉德诞辰100周年纪念时,美国文学界举办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纪念活动,意大利也举办了纪念菲茨杰拉德的学术会议。

1896年9月24日,菲茨杰拉德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小商人家庭。他的祖上曾经阔气富有,传到父母这辈已家道衰落。

1913年,靠亲戚的资助,他上了美国东部著名的贵族式高等学府——普林斯顿大学。但他无心学业,常常缺课考试不及格,几乎全部精力都放在社会活动上。他设法跻身学校的文学团体,应邀参加最有名的俱乐部,摆脱了乡音磨出一口标准的“高级”英语,极力而巧妙地抹去身世的差异。 1915年普林斯顿的剧团在全美巡演他写的喜剧《邪恶之眼》时,他却因成绩原因被禁止随团演出。如果不论出身与学业,菲茨杰拉德聪明英俊,才华横溢。

十八岁的他在舞会上认识了吉内瓦·金,一位富有的美丽千金。两人一见倾心,但吉内瓦清醒地明白,出身清贫的恋人和自己是难以走到一起的。 1916年8月菲茨杰拉德最后一次去吉内瓦的家,她的父亲明确告诉他:穷小子休想娶富家千金。这句话终结了这段感情,也在他心上打上了一个屈辱的印记。

1917年春,美国宣布参加一战,菲茨杰拉德也顺着人潮参军了,但他还未及被派上战场,一战就结束了。1918年7月,菲茨杰拉德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乡村舞会上邂逅了泽尔达。十八岁的她是舞会上最耀眼的明星,同样出身不凡。作为阿拉巴马最高法院法官的小女儿,精通芭蕾、法语、诗歌,连同家人的宠溺滋生了她格外的骄傲与叛逆。她早早学会抽烟喝酒,通宵达旦地跳舞,与众多男人周旋调情。不过在菲茨杰拉德看来,“我喜欢她的勇敢、诚实与火一般的自尊。 ”菲茨杰拉德展开疾风骤雨般的追求,泽尔达终于答应了他的求婚,不过开出条件:如果他能挣到钱让自己过上习惯的优裕生活,两人就结婚。 1918年末,菲茨杰拉德从军队退役就直奔纽约,但他仅找到一份在名不见经传的广告公司写广告词的工作。 1919年6月,泽尔达失去耐心提出终止婚约。早年的种种经历,造成了菲茨杰拉德一生都对金钱二字格外敏感。《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女主角黛西,正是两次恋爱女主人公的混合体,“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

1919年,一无所有的菲茨杰拉德回到故乡。1920年2月小说《人间天堂》出版,因传达出鲜活的时代感而一炮而红,短短几天第一版竟已售罄。各家杂志开始争相向他约稿。菲茨杰拉德马上发电报给泽尔达:“书卖得好,速来纽约”。当年4月3日,他便与泽尔达结婚。

爵士时代是他最为春风得意的十年。他的年收入平均有25000美元,当时教师的平均年收入是1299美元。夫妇俩纵情享乐,挥金如土。这对金童玉女组合还以出格的行为频频登上各类小报。比如当众跳进广场的喷泉,又浑身湿淋淋站在桌上跳舞;因过于喧闹被房东撵走……但夫妇俩的知名度反而大大提高。“他在美国和法国的私生活几乎与他的小说一样为人乐道。”读者越来越期待从他的作品中一窥那令人目眩神迷的上流社会。

1924年夫妻俩移居法国。但不久婚姻出现危机。泽尔达向来豪放,以前就与丈夫的男性朋友过分亲热。当菲茨杰拉德集中精力创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泽尔达却很不满,天天在海滩游泳、舞会闹腾,认识了一个法国飞行员,跑回来要离婚。菲茨杰拉德甚至提出要同情敌决斗。缥缈不定的情绪被带入到《了不起的盖茨比》之中,成为小说令人迷幻的魅力。

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最初销量平平。但它的价值后来被发现,并奠定了菲茨杰拉德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但他的生活也从这一年开始在酒精中沦陷,更糟的是,泽尔达的精神状况也开始出现问题。菲茨杰拉德文学圈的朋友大部分都认为是泽尔达毁了他,她讲究排场,奢侈无度,给他带来沉重的负担。

但泽尔达也是一个才女,她对文字也有天生的敏感,对写作一直很有兴趣。菲茨杰拉德曾在自己的作品中大段大段随意取用她的日记、书信,甚至包括她的精神病治疗经历。他说服泽尔达将她写的短篇以自己的名字或是两人共同署名发表,因为以他的名声获得稿酬会高出许多。某报曾向泽尔达约菲茨杰拉德小说《美丽与毁灭》的书评,她在文章中公然反击:“菲茨杰拉德先生似乎相信抄袭剽窃要从家里做起。 ”

泽尔达难以忍受自己只是作为著名作家妻子的身份存在。她在27岁重拾年轻时的爱好芭蕾,但年龄所限已很难有所进益。泽尔达却开始疯狂训练,后期甚至每天练舞八小时,高强度超负荷的训练于1930年首次诱发精神崩溃,她后来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女儿得进好学校,妻子得进好医院,一切都需要钱。他不得不放下写作的雄心与好莱坞打交道。菲茨杰拉德拿着不菲的报酬,但又不堪忍受其创作被一再删改。

1929年美国和全世界都陷入了经济大萧条,属于菲茨杰拉德的黄金时代也悄然逝去。他在1934年出版的长篇《夜色温柔》已不负盛名。酗酒成为作家逃避生活的唯一方式,也挥霍着仅存的天才。经常拖欠稿件的恶习、不合时宜的风格,使得杂志和报社陆续中断了向他约稿。

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死于酗酒引起的心脏病突发,年仅44岁,遗留一部未竟之作《最后的大亨》。他死前已破产,遗嘱中要求举办“最便宜的葬礼”。困在精神病院的泽尔达,最后相伴左右鼓励他写作的情人,均未能参加葬礼。仅有很少的亲友出席了葬礼,好友女诗人多罗茜·帕克失声痛哭:“这家伙真可怜。 ”在他的小说中,盖茨比寂寞的葬礼上,有人讲过一模一样的话。七年之后,泽尔达所在的精神病院意外失火,她被困在顶楼,活活烧死。

两人最后葬在一起。他们的墓碑上镌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家喻户晓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

她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朦胧诗代表人物之一。20年过去,她自称自己是诗坛“外婆”级人物。她在最近一次与上海作家陈村的对话中说:每当参加文学聚会时,她笑眯眯地坐在年轻人中间,扮演“狼外婆”的角色。 “我嫁你简直像私奔” 中国有个传统,夫妻俩中某一方出了名之后,介绍他(她)的配偶时,常称其为“某先生的太太”或“某太太的先生”。谈到诗人舒婷和她的丈夫,我索性唱个反调,要说舒婷者,陈仲义的太太也,或更直接一点,陈仲义的太太是舒婷。 陈仲义人高马大,长相一般,穿着随意,朴实得不能再朴素,木讷得近乎迂腐,属于内秀型。他在一所大学执教,是省内颇有名气的诗评家。本来出席省、全国性的一些诗歌讨论会都要有他,自与舒婷结婚之后,全让舒婷给硬挤掉了。 他们同居鼓浪屿一条街上,推窗可望,临街可呼。同在文学圈。 初闯江湖那会儿,鹭岛文学圈内朋友聚首,众人宏言阔论,惟陈仲义十有八九沉默寡言,藏锋不露。舒婷暗中观察,若论对手,非他莫属了。每每过海进城以作家、评论家身份出席会议,他们往往“君立船首,我临船尾,同享一江水”。 虽相互心仪,但谁也不愿先表心迹。历七八年之久,月老看不过去,终用红丝线将这对大男大女拴到一起。 1981年的一天,舒婷远游三峡归来,还没及抖落一路风尘,陈仲义已树桩般伫立在她面前,“四目相对”,心有灵犀何须点,舒婷说了句“好罢”,一点也不朦胧,这对分别为32岁与29岁(舒婷自说28岁)的金童玉女,携手步上了爱情的双桅船。 结婚的那一天,陈仲义5时即起,逆寒风步行3分钟去接新娘子。 舒婷的见面礼是拧一把热毛巾去烫熨新郎脑后那撮一年365天都“立正”的耸发。老丈人端来一碗4只荷包汤蛋递给毛脚女婿,陈仲义照规矩吞掉两只,将残余部分留给新娘。舒婷连蛋带汤一口气扫光,扬扬空碗,幽她老爸一默:“今天我还是你龚家女儿,不能浪费。” 龚老先生为享嫁女之乐,备4辆小板(鹭岛无机动车)运嫁妆,衣物、书稿、桂圆蜜枣、针头线脑三车,压阵的是老人精心培育多年的20盆名品玫瑰花,不乏诗意。 车队在一眼见底的小街上游行了5分钟即宣告完毕,大男大女进洞房。婚后多时两口子逛街,被舒婷当年的二位**妹撞见了,悄悄地把她拽到一边审问:你处朋友啦?乐得舒婷弯腰如大虾。 数年后数婷忆起一生大事竟如此草草,总有点遗憾,便数落陈仲义:“我嫁你简直像私奔!” 陈仲义诙谐地反击:“那等你将来私奔,我再大吹大擂一番,如何?” 从灰姑娘到灰大妈 据传陈仲义拜倒在舒婷石榴裙下正式求婚时,舒婷不忘拿捏他一把,约法三章:一不做家务;二小两口单独过;三交友自由。陈仲义没说半个“不”字。大概是不敢。 可是一夜间,龚舒婷变成了陈龚氏后,“三章”一章也不章,纯属纸上谈兵。“不做家务”,舒婷当初梦想做闲云野鹤,一心写诗,孰料婚后她这个“作家”成了“坐家”,旋又升级为“做家”。一周7天要分割给年迈的公婆、多病的老爸、不善家务的丈夫和调皮的儿子。属于自己的时间大概只有七分之一。打儿子上学后,她就开始每天6时起床,为“小皇帝”张罗早餐,整理书包;趁洗衣机在转,扫地抹桌子,心里还要想早上去菜场买什么,中午煲什么汤,晚上烧什么菜。平时,朋友、读者来访,也不得不“看钟说话”(怕误了做饭)。本来与文友通信可洋洋千言,现在不得不改为电话联系。令她难堪的是常有电话来得不是时候(正在炒菜),她不得不放下锅勺,关掉煤气,拿起话筒不问张三李四,劈头就说:“对不起,什么事快说,锅里正冒烟呢。”忙得像个陀螺,滴溜溜直转。 当年的签约“不做”早已改革为“全包”了。所谓的“小两口单独过”更是戏言。具有浓厚传统美德的她怎么忍心让年迈的公婆享受不到天伦之乐?至于“交友自由”,更成天方夜谭,连咳嗽一声都在一家老少的眼皮底下,更别说还有一只“拖尾巴狗”24小时跟踪(儿子属狗),自由安在? 结婚时惟一一件新家具大书桌在“用不习惯”转让给丈夫之后,自己只好伏在一张锁头已坏、抽屉关不拢、四脚摇晃的写字台上“守桌待诗”。今日复明日,她不知不觉中把“诗人”一词遗失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了。偶尔想起想划根火柴找一下什么,舒婷幽默地说,天啦,这才知道5分钱一盒的火柴已涨到一角钱一盒了。 面对陈仲义的滋扰她也只能认了 他俩的写字台紧紧相邻,丈夫时不时地将讲义、书稿等什物乱堆乱放,攻城掠地般地占据到她的案头。一见此况舒婷毫不客气地将之驱逐出境。舒婷爱集图案漂亮的邮票,将其藏在小盒内,先生要寄信,只图方便顺手牵羊,有时连偷带抢。恼得舒婷向丈夫开火:“看来你这辈子是吃定我了。”话中有怨,更多的却是自豪。“我们从没吵过架,因为我们互相很了解,再加上我们都热爱文学。我们把文学当作一种信念,因此他非常支持我写作。” 月落日出,舒婷就这样由灰姑娘变为灰大嫂,由灰大嫂晋升为灰大妈了。舒婷说:“我尽量做个好女儿,好妻子,好媳妇,好母亲,只好不惜亏待自己。” “婚姻是一张**”,舒婷中彩了 当年他们之所以相持了七八年,鱼不动,虾不跳,陈仲义是怕高攀不上舒婷;舒婷是因为她的诗和人当时都处在时代的漩涡和风头,怕累及陈仲义。有诗为证:“我站得笔直/……/理想使痛苦光辉/这是我嘱托橄榄树/留给你的/最后一句话。” 一句话:都是怕伤了心爱的人。 舒婷怀孕期间反应强烈,呕吐不止。据说看惊险小说能改善病况,陈仲义每日跑图书馆借书,一连十多天。 舒婷因插队时劳累过度,患严重腰椎疾病,藤椅破了,坐着不舒服,陈仲义先用铁丝加固,舒婷的感觉仍然不好。想买张新的,陈仲义把岛上大小商店转了个遍也没买到。这时适逢一位日本朋友造访,无意之中获悉此事,表示要送舒婷一对皮椅子,舒婷当即谢绝。晚上陈仲义回家听说了,为长国人志气,次日过海到厦门转修敢一天,终于扛了两只高背皮椅回来,还不忘向太太报喜:“每只杀价二元五!” 舒婷纤弱,又戴深度的近视眼镜。家事中她自诩:“主内”,有时“主”得叫人难以恭维:7个数字的电话号码,她常常要按错3个。一个电话,不重打两三次是打不出去的。她对数字概念也很模糊,一万和一千万对她是一个意义。有时陈仲义取笑她缺乏信仰,舒婷反驳:“从前文学是我的信仰,现在你和你儿子成了我的宗教,我还信什么?” 舒婷写诗已届20年,总共不过一百三十余首,这表明她的创作严谨不以量取胜之外,家务的重轭也使她不能潜心执笔。陈仲义“主外”,主外的事儿多辛劳,而且,陈仲义还要过海到学校上课,做学问全在晚上。 至于出版社、报刊的约稿、笔会、出书等事,陈仲义一揽子全包。人们笑话说他是太太的生活秘书。出版社出版《舒婷文集》,全由陈仲义选编、复印、剪贴、审订及至校对。舒婷乐当甩手掌柜。舒婷说:“陈仲义是个责任感极强的丈夫。” 一位先哲说:“婚姻是一张**,男人下的注是自由,女人下的注是幸福。” 舒婷是中彩了。他们的生活仍是丰富多彩的。闲时同儿子踢球、跳皮筋、玩“老鹰抓小鸡”。周日,一家三口或购物或郊游或访友或看**,隔三差五上饭馆领略一下时菜的美味,饱饱口福,一享天伦之乐。 陈仲义对她的体贴之殷,舒婷不愿多说,她早将那相濡以沫的爱的感受化为诗句: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我们分担寒潮、风雪、霹雳;我们共享雾、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陈仲义对酒、烟、茶一概不沾,除了书之外,舒婷每月只需付给小发廊3元大洋洗理费,即可打发陈仲义。 家,是个温馨的港湾。爱的小舟泊于此港,舒婷方能面对星月头枕波涛,入梦入诗。 舒婷说“丈夫属鼠,儿子属狗,十二生肖无猫。我伴一大鼠一小狗过日子,望陇得蜀,勉强足矣。” “足矣”是实,“勉强”不过是诗人藏富不露,自廉罢了。

《马男波杰克》这部动画了。

马男,名Bojack,姓Horseman,不是卷福也不是李咏,而真的是一只马。动画中他是九十年代大热的情景喜剧《胡闹的小马》的主演,跟“某次轰趴结束不知怎么就留在家里”的人类废柴Todd住在年轻时候买下的别墅里。他是一位过气男明星,抽烟酗酒,没有片约,每天坐在别墅里一遍遍看自己主演的电视剧,沉浸在过去的辉煌里;是个五十岁单身老男人,偶尔与前女友兼经纪人Princess Carolyn打打马后炮,甚至会跟剧中曾经扮演自己女儿、堕落的成年童星乱搞……还有,他是个丧比。

丧比每天早上醒来都是丧比。片头,那个魔性的音乐一响起,马男就瞪着他那双充满了惊恐惶惑焦虑忧伤的大眼睛,直愣愣的一张马脸竖在镜头前,任由背景日日夜夜场景不断变换——直到,一束明晃晃的阳光刺向他的眼睛,于是他戴上墨镜,躺在自己家游泳池里,一闭眼屏蔽掉这世界——仿佛这样就能躲开所有的不快。

丧比,大丧比。他自私,自恋,自大,自妄;自毁,自欺,自怨,自弃。

在B站刷的时候,几乎每集弹幕里都会飘出“人渣”“烂人”“心酸”之类的字眼。对啊,我们实在是很厌恶丧比。可是喜欢这部动画的人都说,总是能在马男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片尾曲唱:“I'm more horse than a man ,or I'm more man than a horse”

编剧实在太讨厌了,把人性的阴暗面放到一匹马身上,然后牵出来指给观众看:喏,你看见没,你和这个丧比都是一个马样儿。

我们厌恶马男,就像马男厌恶他自己一样——那个最真实的自我。一个剥离了所有外壳剩下的,那个不可爱甚至很丑陋的“自我”。

但是马男自己却不是那么快发现这一点的——起码在遇见Diane之前。他一直活在自我欺骗的“过去”里,最渴望的是“所有人都喜欢我,不想活成一个笑话”。遇到Diane后,他最渴望的变成了“让Diane喜欢我,认可我”。

所以我很想讲讲Diane。

Diane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她是马男的枪手作家,越南裔移民,有一个马男这张马嘴怎么也念不对的姓氏“Nguyen”。清秀安静,有条不紊,戴着眼镜,眉毛总是微蹙——那种有点紧张、纠结,好像总在质疑和否认的状态。

动画中给Diane这种人贴了一个简单粗暴的标签:Zoe。这个标签如此粗暴却如此精准,比讨论星座还好用。

谁是Zoe?在动画中,Zoe和Zelda是一部情景喜剧里的双胞胎,Zelda阳光,风趣,性格外向;而Zoe是她的反面,聪明,尖酸,性格内向。

不过两者的区别并不只是性格内向外向的区别。还有一点点本质的差别——在我看来,在于他们自身与生活/自我的微妙关系。Zelda们很少为这种关系操心,有些人是浮浅,有些人是单纯,有些人是应付自如;或者说,在他们看来这根本就不成问题。Zoe们,对这种关系常常敏感到像挑出皮肤里的小肉刺那样,挑剔、一丝丝游离和严苛。

这种“关系”体现在很多事情上,比如社交。

马男结识Diane,最初源于被穷困潦倒企鹅出版社编辑(真的是一只穷比企鹅)约稿,要他写一部自传。可是马男重症拖延且只会自我吹嘘,怎么会写书呢。于是企鹅编辑建议,让这个女孩去给马男写书。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马男搞的一次轰趴上。Diane明显是wall-flower,端着杯子不知所措。马男来和她搭讪,她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抱歉我在聚会上总会感觉特别别扭。你看那边的人,我怎么就做不到像他们那样玩得开开心心呢?我在高中时候从来没受邀参加过任何聚会”

天哪。我当时看到这儿一拍大腿:Diane,我也是party不耐受型人!走动的人群,浮夸的音乐,扭动的身体,还有眼花缭乱的交际互动,无意义的谈天……在这种不得不强调形式的场域中我很难感受到快乐。别扭,往往来自与人互动时耗费口舌和心力的那种感觉。大概我们同属很难被集体情绪所传染的人吧。

当然,Zoe与Zelda也并不是那么水火不容、截然对立。两种人可以发生交集,比如爱情。

Diane有一个男朋友,是一只金毛狗,叫MrPeanutbutter。Diane是typical Zoe,而花生酱先生却是typical Zelda:他热情洋溢,单纯可爱,凡事都很乐观,对朋友忠诚无比。在聚会上,是那种谈笑风生各种招呼朋友的小宇宙中心。是一只好狗狗。

但是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差异是不是太大了?反正有人觉得他们不合适——比如Diane的前男友Wayne。动画里是Buzzfeed记者,算是Diane同行。

Wayne对Diane说:我觉得你俩不合适。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明显是个Zoe,但你总是试图做一个Zelda。

Diane反驳,是呀你很聪明、你很世故,你很酷。但是你太mean了。花生酱先生很nice,他对我很好!你根本不了解我。

Wayne说,你可以在这个快乐的Zelda城市过着快乐的Zelda生活并继续装作一个快乐的Zelda。但我了解你,这不是你。人是很难真正改变的。

你看,花生酱先生是一个无忧无虑充满爱的Zelda,可是你和我一样,我们嫉世、悲观、刻薄——我们都是Zoe。

所以不要把你的阴暗面都深深埋进墨西哥鸡肉卷里,它总有一天会跑出来的。

我们都是Zoe。说的那么真诚,Wayne是真的了解Diane——从本质上了解她的人。

没错,Diane的确无法假装成一个Zelda。可是在爱情里,她真的需要这种了解吗?为什么Zoe一定要跟另一个Zoe在一起呢?

那句大俗话怎么讲,遇到爱很容易,遇到了解很难。但是Diane真正需要的是爱。

为什么这么说呢,还是动画里剖析的直白且深入:看她的原生家庭。

动画里Diane离家五年后回到老家,只是因为她老爸死了。而她的兄弟像废人一样等她回来帮忙收尸,她的母亲见了她也只是冷嘲热讽。Diane废了好大心劲儿安排了葬礼,却发现兄弟们把他们的爹剁成了肉酱……Diane瞬间爆炸了。

Diane与马男谈心:我到现在还只是希望他们能为我感到骄傲——哪怕只是一丝丝,宽慰。

马男说,咳,我也来自一个很糟糕的家庭。家庭就像一个下水阀,当你有机会远离他们的时候,请走开。

从动画里很多片段来看,马男和Diane在这一点上十分相似——幼时在家庭中的疏离冷落,以及父母争吵不休的假性亲密关系,无法让他们建立对外界的信任感和安全感。所以他们会对自身产生焦虑,甚至是敌意。在走入依恋的亲密关系中,他们更需要的,是另一方给以的正面反馈和信任支撑,而不仅仅是同情与了解。

说白了,Diane需要一个暖男。

举个例子。花生酱先生是这样求婚的:“我们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是我觉得我们激发了彼此最好的一面。就像你是巧克力,而我是花生酱一样。绝配!”

Diane开心地答应了。准备婚礼的时候,Diane会因为一个饼干加热器要不要放在wedding registry上小小地烦躁。花生酱先生这样耐心地安慰她:

“嘿亲爱的,请你闭上眼。想象一下,多年以后,在一个寒冷的周日早晨,我给你拿来报纸和拖鞋,而你走到厨房里……你闻到饼干的香味儿了吗?”

Diane:“是的。”

“如果结婚让你压力很大的话,我们并不一定要结婚的。”花生酱补充到。

看到这里我真是发自内心地喜欢这只金毛狗狗。他这样简单,直接,虽然蠢了点儿,但是他这番话所预留的安全感,正如他描述的饼干加热器一样温暖。

而“爱与了解”这个道理反过来,就是马男与Diane的故事了:马男需要的是了解,也遇到了Diane对他的了解,所以他认为自己”爱上“了她。

然而与Diane在一起时的那个马男,始终是一个索取者。他没有、也无法给予Diane像花生酱先生给出的爱,而只能是一味在表白中强调,“遇到一个了解你的人真的很难。我知道我自己不完美,但是,我与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不那么讨厌自己了。”

所以,当马男因为Diane与花生酱先生订婚而喝了烂醉耍疯的时候,他的前女友经纪人Princess Carolyn说,”你并不是爱上了Diane,你这么想只是因为你雇她来听你讲了自己的故事。“

所以,马男一次次试图阻挡花生酱先生和Diane订婚的计划失败后,在飞大了梦到现实的反面、发现自己根本就是个丧比之后,他终于走到Diane面前,说到:

”难道我注定就是这样的人?我需要你告诉我,我是一个好人。“

五十岁的马男眼里写满了孩子一样的忧伤。他从梦里醒来,向了解他的那个人质问:我还有救吗?

马男爱上她是以为自己遇到了解,但Diane不爱他;Diane爱过一个很了解她的人,Wayne,但是他们在一起不快乐。Diane与金毛在一起很快乐,因为金毛是Zelda,而Zoe,与Zelda在一起能把彼此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我觉得Zoe与Zelda在一起时,也像马男遇到Diane一样不那么讨厌自己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Diane与花生酱先生结婚时她由衷地说出的那番话:

”我从没想过我会结婚。把自己的余生都交给另一个人,真的很奇怪。你怎么知道将来会如何呢?但是我又意识到,有不确定的因素没关系。有时候,人只是需要点儿信心而已。花生酱先生,我想跟你一起拥有这份信心。“

看,多好的一个词,信心。在”跳入未知“的时候,你与对方能共同拾获这份幸运的承诺,作为对未来的抵押迎接丧失的可能性——这个时候,自我也在稳定的体验中完善起来了。

希望天下所有的Zoe都能遇到这样一个Zelda。也希望,天下所有的丧比最终都能拥有一份信心。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家菲茨杰拉德是一个犹如盖茨比一样的人物,他极富才华,是美国爵士时代的代表作家,他一生创作了无数佳作,他的作品大多都介乎虚拟与自传之中,《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盖茨比就具有他的鲜明色彩,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菲茨杰拉德出生贫寒,都是在亲戚的帮衬之下才就读普林斯顿大学,不过在他进入大学后,并没有专心学习,因为想要摆脱自身的口音,消除心中的自卑感,他积极地参加学校的团体活动,最终练就了一口标准的英语,并在舞会上认识了他的第一任女友姞内瓦金,不过由于两人身份上的巨大差距,菲茨杰拉德并没有与姞内瓦金结为连理,被她的父亲撵出家门,并被告知穷小子别想娶富家千金,就这样,耻辱的经历让菲兹杰拉德内心中充满着对金钱的渴望。

不过菲茨杰拉德的艳遇并没有结束,又是在一次舞会上,失魂落魄的菲茨杰拉德邂逅了他第二任女友,美丽的泽尔达,泽尔达是阿拉巴马最高法院法官的女儿,同样的身份差距,并没有让菲茨杰拉德丧失信心,在不断的追求下,泽尔达答应他的求婚,不过需要他能够赚钱让她过上与目前一样的生活,才能与他结婚。不过由于迟迟找不到高薪的工作,泽尔达最终终止了与菲茨杰拉德的约定。第二次经历加剧了菲茨杰拉德内心对金钱的渴望。

经历了连续的背叛,菲茨杰拉德发愤图强,最终创作出《人间天堂》一炮而红,获得了各家杂志的青睐,拥有了丰厚的酬金,借此,他最终与泽尔达成婚。

不过,菲茨杰拉德的一生并没有因此一帆风顺,在晚年因为妻子住院,女儿的花费让他费尽心力,同时他的灵感也逐渐减弱。写出的小说再也没有当初那么畅销,使得各家杂志报社。中断与他的合约,不再向他约稿。生活上的郁闷让菲茨杰拉德爱上了酗酒,也正是因为酗酒导致他心脏病突发,年仅44岁就已逝世。他晚年悲惨的处境与盖茨比几乎如出一辙,沉迷金钱肆意纵欲的他最终也被金钱所累。

菲兹杰拉德大起大落的一生令人不禁感叹唏嘘,他的故事也告诉我们,不要被欲望迷昏了头脑,生活中还有许多其他的事物值得我们寄托自己的精神,我们应该开阔视野,看向更远的未来。

以上就是小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果你有其他观点,欢迎在评论下方留言。

后加的:《诛仙》本来就不算完整,上起点网,把章节目录复制,粘贴到百度上找,即免费又能看全了。

小说《诛仙》(英文名:Jade Dynasty---来自北京完美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海外版诛仙网游)

经典中心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作者:萧鼎

出版社:朝华出版社(前六册),花山文艺出版社(后两册)

分卷:8册 (首本出版日期:2006年4月15日)

发音:zhū xiān

中心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chú)狗!

对联句:日月无情,转千世屠枭(xiāo)雄! (自网友楚壶)

横批:取其而代

《诛仙》是萧鼎写作的,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网站上的一部网络古典仙侠小说。《诛仙》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书中反复探究的一个问题就是“何为正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这本小说的主题思想。与《飘邈之旅》、《小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

《诛仙》简体电子版,是幻剑书盟公司签约的独家代理作品。诛仙简体实体书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七本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繁体实体书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

人物简介

主角:

诛仙小说封面 张小凡 张小凡:性格倔强坚定,被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的普智在临危之际看重私传"大梵般若",后因神秘屠村惨祸被青云门收入,拜在大竹峰首座田不易门下,一直单恋师姐田灵儿。在青云山一甲子一度的七脉大会上与小竹峰陆雪琪相识。七脉比武大会后与龙首峰齐昊、风回峰曾书书及陆雪琪一起下山去调查空桑山魔教活动异常之事,并在此间认识了魔教鬼王宗主之女碧瑶。经历万番挫折后终于回到了青云山。之后正魔交战,心中一直不解的屠村惨案揭开真相,由于伤心激愤,又因碧瑶施”痴情咒“为其挡下诛仙古剑身受重伤而叛出青云,投入魔教,更名鬼厉,成为鬼王宗副宗主,并四处寻访拯救碧瑶的方法。十年之后再次与陆雪琪在死亡沼泽相遇,苦于正邪对立,不得不多次兵刃相向,但在多次并肩作战产生了深厚的情感。正魔二次大战后碧瑶失踪,在陆雪琪和小白的开导下最终战胜了心魔,回归青云,并通过诛仙剑阵击退了魔道的第二次大进攻。后隐居草庙村,与小灰、大黄为伴,过起平凡的生活,数年后与陆雪琪相见,两人相视一笑。

陆雪琪:青云门小竹峰水月大师座下得意弟子,拥有绝世容颜和极高的修真天赋。天资聪慧,清冷如霜,一身白衣飘然若雪。有异宝天琊神剑,身世不祥。由于当年张小凡的舍身相救,共患难而对他念念不忘。张小凡叛变之后的十年之中夜夜在小竹峰后山望月台拼命修行,剑舞舞尽相思。十年之后在死亡沼泽与已更名为鬼厉的张小凡相见,在一次次的生死患难中理解彼此,互生情愫以至深深相爱。陆雪琪这位外表冷若冰霜的九天仙子面对爱情忠贞不渝,拒绝了焚香谷主得意弟子李洵的求婚,千里之外的鬼厉心有灵犀,欲带雪琪远走高飞,但由于碧瑶未醒而作罢。后又经历一系列的事情,凡雪之恋跌宕起伏,几聚几散。碧瑶失踪之后,陆雪琪帮助绝望的鬼厉摆脱心魔,致使鬼厉在正魔二次大战之时出手挽救青云于危难之中,并重新做回张小凡。由于正魔大战之中恩师水月不幸为救雪琪而死,雪琪成为小竹峰首座。数年后与张小凡在草庙村相遇,两人相视一笑。

游戏诛仙Online 碧瑶人设碧瑶妙龄少女,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艺高胆大,一身绿衣活泼灵动。虽无奈因幼年往事而蒙受了巨大阴影,却只将其深埋心底。后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因此化解了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受其父影响,行事不受常理所束缚,恣意洒脱。后在正魔大战中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失踪,生死未卜,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

青云门:

道玄真人:青云门掌门人,同时也是青云七脉中的长门通天峰一脉的首座。道法通玄,深不可测,为天下正道领袖。为拯救天下苍生不惜两用诛仙古剑,导致后来被诛仙的戾气迷惑心智,终在师弟万剑一得开导下放下心魔,仙逝于幻月洞府中。

万剑一:曾惨败魔教,由于一件不为人知的往事被杀,后被师兄道玄秘密救下隐居在青云门祖师祠堂之中(所有的人,除了道玄,都以为万剑一已死),道行高深,资质惊人,潇洒豪放。法宝为“斩龙剑”。十年来悉心传授林惊羽武艺。后被鬼先生杀死,林惊羽误以为是被张小凡所杀,致使张小凡与林惊羽决裂。

苍松道人:青云门龙首峰首座,掌管青云门刑罚,威势极重。因为怀恨当年道玄真人与万剑一争斗,在关乎青云存亡的第一次正魔大战中反出青云,投靠魔教,后被鬼王杀死。

田不易 :青云门大竹峰首座,道法高深,外表严厉,内里护短。后因道玄真人被诛仙反噬去劝说道玄时,道玄对他动手并将其杀死,并将诛仙古剑藏于其身体中控制了他,后来被天琊剑刺死(陆雪琪为保护张小凡同时也是田不易用未被控制的间隙用眼神请求她。)法宝为赤焰剑(第一部曾称赤灵)。

苏茹 :田不易妻子,端庄美丽,外柔内刚,深得大竹峰弟子敬慕 ,后为田不易殉情 ,法宝为墨雪剑。

曾叔常 :青云门风回峰首座,曾书书之父。

商正梁 :青云门朝阳峰首座,在正魔第一次大战中战死。

天云道人:青云门落霞峰首座,在正魔第一次大战中战死。

水月大师:青云门小竹峰首座,是陆雪琪与文敏之师。性情冷峻,不苟言笑,对师妹苏茹嫁与田不易十分不满,连带着看大竹峰众人都不顺眼。年轻时曾暗恋万剑一。在魔道的第二次进攻中为保护陆雪琪而死。

大竹峰:

田灵儿:田不易与苏茹的独生女儿,聪颖无比,资质过人,与张小凡从小一起长大,是张小凡幼时暗恋的人。将张小凡当成弟弟一般爱护,最后嫁于齐昊。

宋大仁:大竹峰门下大弟子,武器为剑十虎。

吴大义:大竹峰门下二弟子。

郑大礼:大竹峰门下三弟子。

何大智:大竹峰门下四弟子,法宝为江山笔。

吕大信:大竹峰门下五弟子。

杜必书:大竹峰门下六弟子,原名杜大书,因其师娘苏茹认为其名有犯于长(杜大书谐音杜大叔),欲改其名,因其有赌博的嗜好,便改名杜必书(赌必输)以示警戒。性子活泼,特别好赌,将法宝都暗自修炼成了骰子。法宝全名为神木骰。

小灰:三眼灵猴,为小凡一次奇遇所得,之后一直跟随小凡左右。

大黄:“得道老狗”,为田不易所养,特别贪吃,但是很忠心,于小灰交好。

通天峰:

萧逸才:青云门掌门道玄真人的得意弟子,道行极高。道玄真人传其法宝:七星剑。

龙首峰:

齐昊 :龙首峰首座苍松道人的得意弟子,道行深厚,为青云门年轻一代翘楚。苍松道人叛变后,被推举为龙首峰首座。

林惊羽:资质过人,根骨奇佳。与张小凡乃是儿时玩伴,共同经历屠村惨祸,被青云门收入,拜在龙首峰苍松道人座下。

朝阳峰

楚誉宏:青云门朝阳峰弟子,在七脉会武中败于张小凡,后继任朝阳峰首座。

申天斗:青云门朝阳峰弟子,在七脉会武中败于田灵儿,是朝阳颇有实力的几个弟子之一。

风回峰:

曾书书:青云门风回峰首座曾叔常独子,性子活泼机灵。在七脉会武中与张小凡因为三眼灵猴而相识,结为好友。对小凡始终不离不弃。

小竹峰:

文敏:青云门小竹峰一脉水月大师弟子,与大竹峰宋大仁乃是旧相识,被其暗中倾慕,正魔二次大战后后嫁给已是首座的宋大仁。

天音寺:

普泓:正道三大巨派之天音寺主持,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

普德: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

普智: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心怀大智,欲参破长生之迷。在联合佛道二家的努力失败后,来到青云山下草庙村,遇见了张小凡和林惊羽,掀开了一个乱世的序幕。

普空: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法宝:浮屠金钵。

法相:天音寺弟子,道行高深,与张小凡等人同入万蝠古窟,因普智之故对张小凡暗中关心。法宝:轮回珠

法善:天音寺弟子,相貌粗豪,待人温和,与张小凡等人同入万蝠古窟。法宝:金刚降魔杖。

焚香谷:

云易岚:焚香谷谷主,许久不曾露面的神秘人物。

上官策:焚香谷长老,看守玄火坛,道行深不可测,在焚香谷中德高望重。

吕顺:焚香谷长老,对上官策心怀不满。

李洵:焚香谷弟子,英俊骄傲,与张小凡等人同入万蝠古窟而相识。暗恋陆雪琪,求婚却被陆雪琪拒绝。

燕虹:焚香谷弟子,细心沉静,与张小凡等人同入万蝠古窟。

魔教:

鬼王宗:

鬼王:神秘莫测的魔教鬼王宗宗主,道行深不可测,雄才大略,心机深沉,为碧瑶之父,自称万人往。气质非凡,欲统一魔教。拥有修罗之力后被鬼厉杀死。

青龙:魔教鬼王宗上代四大圣使之首,神秘复出,深得鬼王器重,身怀异宝"乾坤清光戒",道行高深。后于南疆失踪。

幽姬:魔教鬼王宗上代四大圣使之"朱雀",自小看着碧瑶长大,对其非常疼爱。在上一代正魔恩怨之中,她与正道不世出的奇才万剑一有若隐若现的关系。

鬼先生(又名鬼医):魔教鬼王宗里的神秘人物,一向隐身不露面,跟在鬼王身边,来历神秘莫测,并暗中主持诡异之极的"四灵血阵"。后被修罗杀死。

万毒门:

毒神:魔教四大派阀之一万毒门宗主。

秦无炎:毒神关门弟子,年轻而神秘,魔教三公子之“毒公子”。为人心狠手辣。后于毒蛇谷一战中战死。

吸血老妖:魔教万毒门高手,与张小凡因为杀徒之恨而结怨。后于毒蛇谷一战中战死。

百毒子:魔教万毒门高手。后于毒蛇谷一战中战死。

端木老祖:魔教高手,与吸血老妖交好。后于毒蛇谷一战中战死。

长生堂:

玉阳子:魔教四大派阀之一长生堂宗主,法宝为“阴阳镜”,后被其他三大派灭派,自己也被鬼厉,秦无炎及金瓶儿三人联手杀死。

周隐:出身于长生堂,有魔教奇珍"离人锥",擅长暗算,人称刺客。在突击青云一役中遭到万剑一的猛攻战死。

合欢派:

三妙仙子:魔教四大派阀之一合欢派宗主。毒蛇谷一战中战死。

金瓶儿:魔教合欢派出色的年轻女子,魔教三公子之"妙公子",外表柔媚妖艳,辣手无情,心机颇深,后与周一仙、小环、野狗道人浪迹天涯。法宝:紫芒刃。

金铃夫人:聪慧绝顶,道行精深,对魔教经典天书更是有大悟于心,三百年前独自在魔教创下了“合欢派”一系,如今与鬼王宗同为魔教中四大鼎盛门派之一。

炼血堂:

野狗道人:魔教炼血堂门下,样子古怪,如狗一般,与张小凡在万蝠古窟中相斗,欺软怕硬,恃强凌弱。十年之后,炼血堂将毁,他却意外的坚持,最终被化身鬼厉触动心怀,留下炼血堂一线生机。从此或跟在魔鬼身边,或与周一仙等人浪迹天涯,艰难走着世上道路。

年老大:魔教炼血堂头目,用奇怪法宝赤魔眼。

黑心老人:800年前,一统邪教的伟大人物,炼成了噬血珠。后为枯心上人用天琊神剑所杀。

其他:

周一仙:浪迹人间的江湖相士,会青云门久已失传的青云子行走江湖时的法术,身世神秘。外表鹤骨仙风却酷爱钱财,整日行骗,但见识却非同小可。

石头:出自「金刚门」大力尊者门下,与佛门天音寺有些渊源,性子粗豪耿直,手持法宝'破煞'。

小环: 周一仙的孙女,与爷爷一起浪迹天涯,小小年纪就在相术之上拥有惊人天赋,并与金瓶儿交好,而且特别爱吃冰糖葫芦,鬼先生传其鬼道之术。

小白: 九尾天狐,修炼千年的绝世妖物,在焚香谷玄火坛中被镇压三百年,被鬼厉以玄火鉴救出,化身女子,柔媚入骨,颠倒众生。

兽神:一个火红而妖异的少年,一个万兽之神,千万年的修炼只为一个女子——玲珑,抛弃不死之身只为了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兽神的眼里心里只有玲珑,为了玲珑不惜杀尽世间万物为其陪葬。只要有玲珑在,粉骨碎身,在所不辞。

饕餮:跟随兽神,生性贪吃,『四大灵兽』之一,于小灰交好;后被投入四灵血阵之中。

南疆:

大巫师:南疆苗族祭坛里神秘老人,拥有神秘法力,在苗族中有着崇高地位。

图麻骨:南疆苗族族长,帮助鬼厉等人引见大巫师。

玲珑:南疆最强大的一代巫女。制造出了兽神,后为百姓镇压兽神,用八荒玄火阵将其镇住,并化成石像立于古洞门口。

黑虎(凶灵):当年随玲珑进入十万大山消灭兽神的七壮士之一,后化身为凶灵,守护玲珑及镇魔古洞。

黑木(巫妖):当年随玲珑进入十万大山消灭兽神的七壮士之一,凶灵的弟弟。后为兽神集齐五族神器,使兽神复活。

诛仙N大未解之谜

1、最大的谜,周一仙到底是谁?猜测:青云子十大弟子中失踪的那一脉传人? 证据:①显然是青云的 ②见多识广,到目前无人能及(当小凡修完天书四部后只有他一眼看出,并且小凡不能避开他拍肩膀之举,这种修为显然不是江湖骗子所能有的)③书中原话:十位弟子中,两人早夭,四人死于江湖仇杀对决,剩下的一人残废,一人失踪,只传下两脉。(但书中小环还说他是青云子第13代徒孙。)

2、第二神秘的人物,鬼先生是谁?① 猜测:云易岚的师兄? 证据:是焚香谷的(是万剑一旧友,与普智、万剑一属不同门派,是同一辈人。此三人应为100年前三大正教之最高手,但三人都未做掌门)② 不是云易岚(同时出现在青云,云易岚在前山,鬼先生在后山),但云易岚知晓诛仙已断显然是此人透露。且鬼先生应是当年给普智“三日必死丸”的人,与鬼医有关 ③ 来自南疆,精通鬼道(焚香谷与南疆巫术或为一体,都会玲珑传下来的火龙阵)

3、小白,她身上还有太多的谜。① 活了几千年,与兽神是旧交,知道南疆巫术所藏之地?② 被上官策关了300年?“老鬼啊,你害的我在那玄火坛中幽居了多少年,这一次,我不好好答谢你,真是对不起你了。”书中原话 ③ 那上官策与云易岚活了多久了?④ 她怎么知道发生在张小凡身上的故事?难道他会读心术?

4、黑木未了的心愿是什么?他也是活了几千年了,从书中道理来看,心愿似乎是复活玲珑(太可怕了) ,而且他也是肉身,道法肯定没有玲珑高,玲珑为了长生不老创造兽神,而他不知道怎么活了这么长时间(有几千年吧)!

5、小环是以后章节的关键人物,碧瑶的复活就是她的戏。但小白也发现了复活的法术。

6、最后碧瑶是否复活了(朱雀在狐岐山听到铃声,在青云山下最后张小凡和陆雪琪相见时的铃声与绿色的衣角又是什么)

神兵鬼器

诛仙古剑:青云门镇派宝剑,威力乃当世之首。因威力巨大,足有逆天之能,因此使用者易产生统治天下的想法而被其中凶戾之气反噬。

噬魂魔棒:鬼厉的特有神兵,乃“血炼”之物。是黑心老人的“噬血珠”和异宝“摄魂”的合体。

天琊神剑:陆雪琪佩剑,是九天神兵。《异宝十篇》记载,天琊最早出现是在一个散仙枯心上人手中,传说这法宝乃九天异铁落入凡间,枯心上人在北极冰原偶得,修炼而成。 传说“枯心上人”以天琊神剑,与魔教凶人黑心老人激斗了三日三夜,最后重创黑心老人。从此“天琊”之名响彻世间,成了可以克制魔教至凶之物噬血珠的绝世圣剑,成了修真人士心中梦寐以求的神物法宝。

合欢铃:金铃夫人遗物,后被碧瑶所得。为碧瑶魂魄留扣之所。

伤心花:碧瑶之物,其父鬼王为其精心打造而成。

紫芒刃:金瓶儿武器,是九天神兵。

斩龙剑:林惊羽佩剑,也是九天神兵,并且一往无前,原持有者为青云不世出的奇才万剑一。

斩相思:原毒神武器,后传给秦无炎。

赤焰:(第一册曾称“赤灵”):田不易佩剑。

墨雪:苏茹之剑,曾封印几百年。

轩辕:曾书书佩剑。

寒冰:齐昊佩剑。

琥珀朱绫:原是苏茹年轻时修炼的成名法宝,后传于田灵儿。

噬血珠:黑心老人之物,邪气极重。可吸人气血,用以滋养自身!

摄魂棒:“古书“异宝十篇”中曾有记载:天有奇铁,落于九幽,幽冥鬼火焚阴灵厉魄以炼之,千年方红,千年成形,千年聚鬼厉之气,千年成摄魂之能。可取人神魂,将人化为皮囊一具!后与噬血珠被张小凡机缘巧合之下血炼成噬魂魔棒。

玄火鉴:焚香谷之物,后被狐妖一族拼死夺走,小白将其交给了儿子六尾魔狐,六尾魔狐死前赠给张小凡。

乾坤青光戒:青龙法宝,是九天神兵。

七星剑:通天峰的宝剑,后由道玄传给萧逸才。

诛仙法宝:诛仙剑(历代青云掌门),合欢铃(金铃夫人、碧瑶),玄火鉴(鬼厉),紫芒刃(金瓶儿),噬魂棒、摄魂(张小凡/鬼厉),噬血珠(黑心老人)骰子(杜必书),斩龙剑(林惊羽),乾坤清光戒(青龙),朱雀印(幽姬),离人锥(周隐),赤魔眼(年老大),破煞(石头),天琊神剑(陆雪琪、枯心上人),伤心花(碧瑶),伏龙鼎(鬼王),六合镜(齐昙),江山笔(何大智),十虎剑(宋大仁),琥珀朱绫(苏茹、田灵儿),赤焰剑(田不易),寒冰剑(齐昙),轩辕剑(曾书书),吴钩剑(彭昌),少阳剑(楚誉宏),墨雪剑(苏茹),浮屠金钵(普空),翡翠念珠(普智),轮回珠(法相),金刚降魔杖(法善),金木鱼(法中),九寒凝冰刺(上官策),九阳尺(李洵),青灵石(燕虹),开天巨斧(天煞明王),杀生刀(杀生和尚),斩相思(秦无炎),控妖笛(秦无炎),山河扇(林锋),血骷髅(吸血老妖),獠牙法宝(野狗道人),缚仙索(年老大手下的妇人),阴阳镜(玉阳子),大悲金轮(普泓),缠绵丝(三妙仙子),万毒归宗袋(毒神),血玉骨片(鬼先生、小环),乾坤轮回盘/星盘(普智、普德、鬼厉),古巫族五圣器

剧情介绍

故事是从一个叫做张小凡的普通少年开始的。机缘巧合,一位天音寺名为普智的高僧在临终前传授给他天音寺不外传的真法“大梵般若”,希望能在张小凡身上圆自己佛道双修,参透生死的梦想。

后草庙村遭到血腥屠杀,除了被普智所救的张小凡和林惊羽两个小孩,和一个叫王二叔的樵夫3人外,无一幸免。青云门,见此惨案不忍,于是收留此3人。林惊羽天资聪慧,被“龙首峰”首座苍松道人收为徒。而张小凡资质愚钝,无人喜爱,在推让中,“大竹峰”首座田不易收其为徒。

田灵儿,田不易之女,是张小凡的好玩伴,日久生情,张小凡一直在心底里暗恋田灵儿。可是,田灵儿没有看上资质愚钝的他,只把他当自己的弟弟来爱护,心中所倾慕“龙首峰”才貌双全的师兄齐昊。

在一伐竹过程中,张小凡和田灵儿为追一只三眼灵猴,入青云山深处,无意间,张小凡以自己的精血将两个至邪之物嗜血珠和摄魂炼成一个法器,张小凡不知,只将其用来烧火,于是称之为烧火棍。

在之后青云内部一甲子一次的“七脉会武”中,张小凡以其出运气和“烧火棒”的邪气,竟然进入前四,达到水月指点雪琪修行了"大竹峰"历史以来最好成绩。在比武中,他邂逅了“小竹峰”中如冰雪寒霜般的师姐,陆雪琪。这是一场争夺前2的半决赛,双方势均力敌,在决定胜负的一击中本有胜算,但陆雪琪的眼神让张小凡想起暗恋的田灵儿,心中一片怅然,失去了求胜的斗志,一心软,反被陆雪琪以“神剑御雷真诀”引来的天雷击成重伤,而陆雪琪也开始注意他。

后来在滴血洞中与碧瑶共生死,碧瑶芳心暗许。在张小凡危险之时,碧瑶以痴情咒将其下,自己却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后张小凡为此变为鬼厉,效忠魔教十年。

十年后,鬼厉与雪琪再次相遇,在多次并肩作战中产生深厚的感情,但苦于正邪对立,而挥剑相向。

镇魔洞中,鬼厉雪琪共同面对兽神,生死一线,毫无畏惧与遗憾,最终战胜兽神。在苗疆的夜空下,两人不管明天,忘却世间的牵绊,轻轻地相拥……

……

鬼厉后在陆雪琪的呵护以及小白的打骂下重新振作,在古剑诛仙的召唤下来到幻月洞府,明白了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挥别过去,成为诛仙剑的新主人且同时习得天书第五卷,杀死了鬼王,挽救世间百姓,后隐居在草庙村再一次与陆雪琪相遇。

[编辑本段]作者

萧鼎,原名张戬,男,1976年生,白羊座,已婚,育有一子,自小读书,就是文史老师目中宠儿,理化老师眼中败类。学历:1998年毕业于中华职业大学(现已合并到福建工程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籍贯福建省福州市仓山人。少年时特立独行,锋芒太露,屡有挫折,后经人教诲,内敛圆滑,交得一班男女狐朋狗友,茫然度日,内心苦闷,不与人说,寄情写作。

1998年毕业于中华职业大学,屡有重创,茫然无措,最后痛定思痛,收拾心情,夜深人静时有出世之心,但天一光亮,便觉得万丈红尘,竟是这般可爱,如此繁华,怎可舍却?

天必降大任于我,我且独自前行!

[编辑本段]写作由来

1这部作品是应当初《梦想者》杂志的几个朋友约稿而创的,应该说,在这一类型的小说中,大家都受到了当年还珠楼主先生的影响。此外,当初《梦想者》并未要求萧鼎创作这个题材,是萧鼎想要自己开阔一下思路,所以选择了这个题材。

2写一部中国古典风味的东方背景的仙侠小说是萧鼎的夙愿,这个念头的起源就是他小时候看《蜀山剑侠传》一直留下来的,看到《蜀山剑侠传》的时候,“人物情感比较苍白”的这种印象一直留在萧鼎心中,所以这个是萧鼎当初写作的动力之一。

3中国古典文化如此的深厚,为什么不能诞生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新作品呢?所以萧鼎就尝试着把中国古典文化和新兴的魔幻潮流结合起来,这就是萧鼎写作《诛仙》的原因。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2373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6-15
下一篇2023-06-1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