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可以谈恋爱,女兵不仅可以享有谈恋爱的自由权利,更加可以谈婚论嫁,还有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这是每个女兵的权利,中国女兵是我军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具体请看下面的资料: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令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以下简称《婚姻法》),对于更好地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巩固国防,促进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保持部队纯洁稳定,提高战斗力,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现对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矗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j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韵社会关系。
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
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人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四、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五、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曲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一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六、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七、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从事机密工作的军队职工的结婚问题,按照对现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八、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副大军区? 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
九、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十、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十一、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十二、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十三、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负有管理本单位军人婚姻的责任。对军人结婚、.离婚有审查、调解和出具证明等权利和义务。对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以及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教育批评,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放心吧,部队对男女关系是非常严格的。一旦发生这种问题被发现,是要上军事法庭的,军事法庭的审判要比地方法庭要严厉的多,像这种犯罪上军事法庭的话,基本上是枪毙。当然,要是你情我愿的就没什么说的了,但要是被发现了也会被处分的,不上军事法庭。对于个人的婚姻问题,部队是绝对自由的,不存在强迫性。基本在部队上结婚的士官都是二级或三级,满二十五周岁,军官也要满二十五周岁
历来,入伍从军是很多小伙伴们从小的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又不少小伙伴们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大家都知道,军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在役期间也是能结婚的,我们将军人的妻子称之为军嫂。说到这儿有人就问了:如果是女军人结婚的话,叫女军人的丈夫军嫂好像不太合适吧!由此,女军人的另一半是不能用军嫂来称呼的,由于女军人的数量较少,所以她们另一半的称呼也是经常被人被忽略的一部分。
要知道,在女军人数量较少的前提下,而且极少见到女军人的另一半出现在大家视野中,与军嫂想对比的话,女军人的另一半常常成为大家所忽略的一部分,这一点也不为过。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军嫂这个称呼,那是由于我国男兵数量占多数,女兵数量较少,那是由于我国征兵时对女性的要求是较高的,这也造成了我们身边有极少女性当兵。据资料显示,每年有那么多军人退伍,我们却很少听说女兵退伍,那是由于有些女兵会考虑报考军校,有些女兵选择了嫁给部队的军官,继续服役,还有一些女兵会被安排到当地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去工作。由此可见,女军人服役期间嫁给部队军官可能性比较大,嫁给社会普通家庭男性的可能性并不大,这也是造成女军人另一半称呼被忽略的原因之一。
虽说,女军人的另一半被忽略,但并不意味这国家对他们不重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和军嫂享受这同样的待遇。生活中,我们将男军人的妻子称为“军嫂”!那么将女军人的另一半是怎么称呼的?说道这个问题,不少人就懵了!这该怎么称呼呢?对于女军人的另一半的称呼大家没有统一的答案,有些人叫女军家属,有些人叫军夫,还有些人叫某某同志的老公。由此看来,对于女军人的另一半大家没统一的称呼,在这也就造成了女军人的另一半来到部队探亲的时候,如果被女军人战友遇到后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呼!不打招呼的话,显得不好看,打招呼的话还比较尴尬!
然而,打招呼还不是最尴尬的。要知道,在部队上如果军嫂来探亲的话,这很正常。男兵穿军装带着穿便装的军嫂,这种场面是非常和谐的。如果反过来的话,女军人家属来部队探亲的话,女军人身穿军装,女军人的另一半身穿便装,回头率肯定刷爆眼球,怎么看怎么像女军人抓到一个特务或者罪犯,由此在女军人另一半来部队探亲的时候,被部队误抓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
再说了,如果部队组织军人家属会议,来部队的家属一般都是军嫂。这下女军人的家属就更加尴尬了!一屋子就你一个大老爷们,这肯定会造成女军人家属特别尴尬。如果说部队再发一些礼品的话,一般都是给军嫂准备的一些生活用品以及女性用品,这场面就更尴尬了,人家军嫂都打开看看是啥?就问了,女军人家属你好意思打开吗?
驻港部队某营区内,三军仪仗队正如火如荼进行训练,和往常没有什么异样,队员杨振宇来队探望的妻子廖冰冰,对接下来的惊喜还全然不知。
她和“安排”的女兵惬意地,边聊天边观摩训练,殊不知女兵已将她带到了训练场中央,突然,所有仪仗队员停下训练,面向廖冰冰转体,踏着整齐的步伐、喊着响亮的口号将她团团围住。
这时候,操场大屏幕开始播放杨振宇的表白VCR,一句句真情流露的陈述,一帧帧爱情长跑的画面,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喜,廖冰冰感动得有些不知所措,泪花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趁她不注意,杨振宇手抱鲜花悄悄走到了跟前,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帅气的军礼将她从视频的感动中拉回现实,随后杨振宇单膝跪地,掏出三等功奖章:“这是我收获的荣誉,,我的军功章永远有你一半,,谢谢你六年无私的陪伴和守候,,嫁给我,我想与你相守一生!”
现场的战友们纷纷起哄“嫁给他!嫁给他!”战友们排山倒海的呐喊在营区里回荡,廖冰冰热泪盈眶,一边哭一边说出:“我愿意!”
其实我觉得嫁给军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他们有的时候工作会很忙,但是你看到他们,就会觉得很安全很放心。
以上内容来源:南部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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