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是译本最多的法国文学名著。
这是法国当代一部有名的童话——法国作家圣一埃克絮佩里“为大人们写的童话故事”。但也受到小读者的喜爱。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 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要好的朋友;其二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给孩子们写的书都能看懂;其三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如果所有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成了大人的从前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他们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献给童年时代的莱昂·韦尔特”
“我”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上遇到了一个古怪奇特而又天真纯洁的小王子——他来自—颗遥远的小星球。他曾在太空中分别拜访了国王的、爱虚荣人的、酒鬼的、商人的、地球学家的星球,最后来到地球。
小王子是个孩子。这个孩子特别有天份,他凭直觉行事,感觉灵敏,他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发现其实质。他能看到飞行员给他画的装在木箱里的绵羊和被蟒蛇吞到肚子里的大象。与小王子的巧遇,使“我”发现,他已经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孩子气,他已经多么严重地被大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他已经不能像小王子那样透过木箱看见里面的绵羊了。因此,他叹息说: “我可能有点象那些大人了,想必我是老了。”
小王子离开他的小行星,访问了那些只住着一个居民的星球之后,发现那些大人都极端孤独地生活在凄凉的寂寞中。那么,这些以为他们的小天地就是全部宇宙的大人们究竟缺少什么呢他们缺少可以使他们互相结合起来的东西,缺少爱、缺少狐狸用“征服我吧”所表达的思想。(只有点路灯的人是个例外,他对子哪怕是荒堂的职责也尽心尽力。若不是他的天地那么狭小,他本来可能成为小王子的朋友。)小王子也得学习那个“征服我吧”。而向他讲授的正是狐狸。狐狸说,一个生物,哪怕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生物,如果它征服了你,或曰“你被他征服了”,它在你的眼里就是独一无二的了。小王子全部生活的中心是他的那枝花儿,他以一种狂热的赞美心情注视着她的开放。当他第一次看见她露面的时候,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可是不久,他对这个如此讨人爱的小东西就看透了。她有缺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说谎。由于对花儿完全失望,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这里,富于想象的艺术家用简单而又强烈的手法,向我们揭示的正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尖锐矛盾、美好的思想与这种思想在不完善的物质世界中努力体现之间的尖锐矛盾。小王子承认了他的错误,但是太晚了。一天他对他的朋友掏真心地说: “我本来不该听她的,永远不该听那些花儿的话。只应该闻闻她们、观赏她们。”当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现五千株与他的花儿一模——样的玫瑰时,他感到十分失望。但是,他的狐狸朋友安慰他说,不管怎么说他的花儿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驯服过她。狐狸还向他泄露了它的秘密,这秘密如同一切伟大思想一样,是通俗的:“本质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应该用心灵去追求真理,而他正是靠心灵才发现了以沙漠中的水井为象征的生命之泉的。
在这个奇特的隐喻中,人们所有的衡量事物的尺度都走样了:火山,我们觉得是很大的,可是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捅火山就象捅炉子,其中一座活火山还能用来做早点。如果在小王子的612号小行星上暂住,就会搞乱我们所有的时间观念,小王子只要把椅子挪动挪动,每天就能看到四十四次晚霞。我们被弄得晕头转向,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
在这个世界里,死亡意味着什么呢死亡仅仅意味着抛弃遗骸、抛弃外表,向着一颗星星,向着爱情,向着自己的使命升去。
所以,“我”通过对小王子秘密身世的一步步探寻, 知道了这个世界上隐藏的种种丑恶,也悟到了美好的追求真挚友谊、博大情怀的理想境界。
总而言之,作品通过这个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刈除恶草。
在这部作品里,也流露出—些伤感情绪。但这并不是主要的,并没有处于压倒地位。故事到了高潮,这丝伤感很快在欣喜中消溶了。小王子向他的朋友赠送了临别的礼物: “你会有许多会笑的星星。”地球上的这位飞行员将会听见他那喜爱的小宝贝在星海中的一颗星星上的笑声,于是,他就会听见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就这样,作品中的伤感失去了分量,死亡失去了它的恐怖性。
《小王子》这部童话情节别致而曲折,行文富于诗情和哲理,它采用倒叙的手法,语言明白晓畅,可读性很强。由于作者以情爱贯穿全篇,所以法国评论界认为它是一部充满诗意的童话,是作者对友情的眷念。
《小王子》于1943年在纽约出版,它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童话,被译成100多种语言,**、唱片,甚至纸币上都可以看到本书的影子。出版《小王子》美国学生版的约·米勒说: 《小王子》属于这种类型的书……它使孩子和成年人都喜欢。作品所刻意追求并表现出来的想象力、智慧和情感,使各种年龄的读者都能从中找到乐趣和益处,并且随时能够发现新的精神财富。
经典语句:
你知道,当你感觉到悲伤的时候,就会喜欢看落日。
如果我知道一朵花——人世间唯一的一朵花,只长在我的星球上,别的地方都不存在,有一天早晨,被一只小羊糊里糊涂的毁掉了,难道这样的事情不重要吗?
人不应该听花说些什么,只要观赏她们,闻闻花香就够了。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香气四溢,让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的。
我早该猜到,在她可笑的伎俩背后是绻绻柔情啊。花儿是如此天真无邪!可是,我毕竟太年轻了,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她。
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中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我的生活单调乏味,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我已经烟卷了。不过,如果你驯养了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就会变的和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麦田无法让我产生联想,这实在很可悲。但是,你有一头金**的头发,如果你驯养我,那该有多么美好啊!金**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人类不再有时间去了解事情了,他们总是到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但是,却没有一家商店贩卖友谊,所以,人类没有真正的朋友。
只有心灵才能看的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到的花,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
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
我永远多我所驯化的东西负有责任。我对我的玫瑰负有责任。
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是她变的如此名贵。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好象都开着花。
你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你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你们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你们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把她罩在玻璃罩里面,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作者:[英]詹姆斯·巴里
翻译:杨静远
第一章 彼得·潘闯了进来
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的,只有一个例外。所有的孩子很快都知道他们将要长大成人。温迪是这样知道的:她两岁的时候,有一天在花园里玩,她摘了一朵花,拿在手里,朝妈妈跑去。我琢磨,她那个小样儿一定是怪讨人喜欢的,因为,达林太太把手按着胸口,大声说:“要是你老是这么大该多好呵!”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可是,打那以后,温迪就明白了,她终归是要长大的。人一过两岁就总会知道这一点的。两岁,是个结束,也是个起点。
当然罗,他们是住在门牌十四号的那所宅子里,在温迪来到世上以前,妈妈自然是家中主要人物。她是个招人喜欢的太太,一脑子的幻想;还有一张甜甜的、喜欢逗弄人的嘴。她那爱幻想的脑子,就像从神奇的东方来的那些小盒子,一个套一个,不管你打开了多少,里面总还藏着一个。她那张甜甜的、逗弄人的嘴,老是挂着一个温迪得不到的吻,可那吻明明就在那儿,就在右边的嘴角上挂着。
达林先生是这样赢得他太太的:她还是个女孩的时候,周围有好些男孩,他们长成大人以后,忽然一齐发现他们爱上了她,于是他们都跑着拥进她家向她求婚;只有达林先生的做法不同,他雇了一辆马车,抢在他们头里来到她家里,于是就赢得了她。达林先生得到了她的一切,只是没有得到她那些小盒子最里面的一只和那个吻。那只小盒子他从来也不知道,那个吻他渐渐地也不再想去求得了。温迪心想,兴许拿破仑能得到那个吻,不过据我估摸,拿破仑必定试图求吻来着,可是过后却怒气冲冲地甩门而去。
达林先生时常向温迪夸口说,她妈妈不光爱他,而且敬重他。他是一个学问高深的人,懂得股票和红利什么的。当然啦,这些事谁也搞不清,可达林先生像是挺懂行的,他老是说,股票上涨了,红利下跌了。他说得那么头头是道,就像随便哪个女人都得佩服他。
达林太太结婚时,穿一身雪白的嫁衣。起初,她把家用账记得一丝不苟,甚至很开心,像玩游戏一样,连一个小菜芽都不漏记。可是渐渐地,整个整个的大菜花都漏掉了,账本上出现了一些没有面孔的小娃娃的图像。在她应该结账的地方,她画上了这些小娃娃。她估摸他们要来了。
第一个来的是温迪,接着是约翰,随后是迈克尔。
温迪出生后一两个星期,父母亲不知道能不能养活她,因为又添一张吃饭的嘴。达林先生有了温迪自然是得意非常,可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人,他坐在达林太太的床沿上,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笔给她算开销账。达林太太带着央告的神情望着他。她想,不管怎么着也得冒一冒风险看,可达林先生的做法不是这样的。他的做法是拿来一支铅笔一张纸算细账。要是达林太大提意见搅乱了他,他又得从头算起。
“好了,别插嘴了。”他央求说,“我这儿有一镑十七先令,在办公室还有两先令六便士;办公室的咖啡我可以取消,就算省下十先令吧,就有两镑九先令六便士。加上你的十八先令三便士,合计三镑九先令七便士,我的存折上还有五镑,总共八镑九先令七便士——是谁在那儿动?——八——九——七,小数点进位七——别说话,我亲爱的——还有你借给找上门来的那个人的一镑钱——安静点,乖乖——小数点进位,乖乖——瞧,到底让你给搅乱了——我刚才是说九——九——七来着?对了,我说的是九——九——七;问题是,我们靠这个九——九——七,能不能试试看对付它一年?”
“我们当然能,乔治。”达林太太嚷道。她当然是偏袒温迪的,可达林先生是两人中更有能耐的一个。
“别忘了腮腺炎,”达林先生几乎带点威胁地警告她,接着又算下去,“腮腺炎我算它一镑,不过我敢说,更大的可能要花三十先令——别说话——麻疹一镑五先令,德国麻疹半个几尼,加起来是两镑十五先令六便士——别摇手——百日咳,算十五先令。”——他继续算下去,每次算出的结果都不一样。不过最后温迪总算熬了过来,腮腺炎减到了十二先令六便士,两种麻疹并作一次处理。
约翰生下时,也遇到同样的风波,迈克尔遇到的险情更大。不过他们两个到底都还是留下来养活了,不久你就会看见姐弟三个排成一行,由保姆陪伴着,到福尔萨姆**的幼儿园上学去了。
达林太大是安于现状的,达林先生却喜欢事事都向左邻右舍看齐;所以,当然他们也得请一位保姆。由于孩子们喝的牛奶太多,他们很穷,所以,他们家的保姆只是一只严肃庄重的纽芬兰大狗,名叫娜娜。在达林夫妇雇用她以前,这狗本没有固定的主人,不过她总是把孩子看得很重的。达林一家是在肯辛顿公园里和她结识的。她闲来无事去那儿游逛,把头伸进摇篮车窥望,那些粗心大意的保姆总是讨厌她;因为她老是跟着她们回家,向她们的主人告状。她果然成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好保姆。给孩子洗澡时,她是多么认真一丝不苟啊。夜里不管什么时候,她看管的孩子只要有一个轻轻地哭一声,她就一跃而起。狗舍当然是设在育儿室里。她天生有一种聪明,知道什么样的咳嗽是不可怠慢的,什么时候该用一只袜子围着脖子。她从来都相信老式的治疗方法,比如用大黄叶;听到那些什么细菌之类的新名词,她总是用鼻子不屑地哼一声。你若是看到她护送孩子上学时那种合乎礼仪的情景,真会大长见识。当孩子们规规矩矩时,她就安详地走在他们身边;要是他们乱跑乱动,她就把他们推进行列。在约翰踢足球的日子,她从不忘带着他的线衣;天要下雨的时候,她总是把伞衔在嘴里。福尔萨姆的幼儿园里,有一间地下室,保姆们就等候在那里。她们坐在长凳上,而娜娜是伏卧在地板上,不过这是唯一的不同之处。她们认为她社会地位比她们低贱,装作没把她放在眼里的样子;其实,娜娜才瞧不起她们那种无聊的闲聊呢。她很不高兴达林太太的朋友们来育儿室看望,可要是她们真的来了,她就先扯下迈克尔的围裙,给他换上那件带蓝穗子的,把温迪的衣裙抚平,匆匆梳理一下约翰的头发。
没有一个育儿室管理得比这个更井井有条了,这一点达林先生不是不知道,不过他有时还是不免心里嘀咕,生怕街坊邻居们会背地里笑话他。
他不能不考虑他在城里的职位。
娜娜还在另一个方面使达林先生不安,他有时觉得娜娜不大佩服他。“我知道,她可佩服你啦,乔治。”达林太太向他担保说,然后就示意孩子们要特别敬重父亲。接着,就跳起了欢快的舞。他们唯一的另一位女仆莉莎,有时也被允许参加跳舞。莉莎穿着长裙,戴着女佣人的布帽,显得那么矮小,虽说开始雇用的时候,她一口咬定她早就过十岁了。小家伙们多快活呀!最快活的是达林太太,她踮起脚尖发狂般地飞旋,你能看到的只是她的那个吻。这时要是你扑了过去,定能得到那一吻。再也没有比他们更单纯、更快乐的家庭了,直到彼得·潘来临。
达林太太第一次知道彼得,是在她清理孩子们的心思的时候。凡是好妈妈,晚上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孩子们睡着以后,搜检他们的心思,使白天弄乱了的什物各就各位,为明天早晨把一切料理停当。假如你能醒着(不过你当然不能),你就能看见你妈妈做这些事;你会发觉,留心地观看她是很有趣的。那就和整理抽屉差不多。我估摸,你会看见她跪在那儿,很有兴味地察看里面的东西,纳闷这样东西不知你是打哪儿拣到的;发现有些是可爱的,有些是不那么可爱的。把一件东西贴在她脸上,像捧着一只逗人的小猫;把另一件东西赶快收藏起来,不让人看见。你清早醒来时,临睡时揣着的那些顽皮念头和坏脾气都给叠得小小的,压在你心思的底层。而在上面,平平整整摆着你的那些美好念头,等你去穿戴打扮起来。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见过人的心思的地图。医生有时画你身上别的部分的地图,你自己的地图会是特别有趣的。可是,要是你碰巧看到他们画一张孩子的心思地图,你就会看到,那不光是杂乱无章,而且总是绕着圈儿的。那是些曲曲折折的线条,就像你的体温表格,这大概就是岛上的道路了。因为永无乡多少就像是一个海岛。到处撒着一块块惊人的颜色。海面上露着珊瑚礁,漂着轻快的船。岛上住着野蛮人;还有荒凉的野兽洞穴;有小土神,他们多半是些裁缝;有河流穿过的岩洞;有王子和他的六个哥哥;有一间快要坍塌的茅屋;还有一位长着鹰钩鼻子的小老太太。若是只有这些,这张地图倒也不难画。但是还有呢,第一天上学校,宗教,父亲,圆水池,针线活,谋杀案,绞刑,与格动词,吃巧克力布丁的日子,穿背带裤,数到九十九,自己拔牙奖给三便士,等等。这些若不是岛上的一部分,那就是画在另一张画上的了;总之,全都是杂乱无章的。尤其是因为,没有一件东西是静止不动的。
当然,各人的永无乡又大不一样,例如,约翰的永无乡里有一个湖泊,湖上飞着许多红鹤,约翰拿箭射它们。迈克尔呢,年纪很小,他有一只红鹤,上面飞着许多湖泊。约翰住在一只翻扣在沙滩上的船里,迈克尔住在一个印第安人的皮棚里,温迪住在一间用树叶巧妙地缝成的屋子里。约翰没有亲友,迈克尔在夜晚有亲友,温迪有一只被父母遗弃的小狼宝宝。不过总的说来,他们的永无乡都像一家人似的彼此相像。要是摆成一排,你会看到它们的五官面目大同小异。在这些神奇的海滩上,游戏的孩子们总是驾着油布小船靠岸登陆。那地方,我们其实也到过,我们如今还能听到浪涛拍岸的声音,虽然我们不再上岸。
在所有叫人开心的岛子里,永无乡要算是最安逸、最紧凑的了。就是说,不太大,不太散,从一个奇遇到另一个奇遇,距离恰到好处,密集而十分得当。白天你用椅子和桌布玩岛上的游戏时,一点也不显得惊人;可是,在你睡着前的两分钟,它就几乎变成真的了,所以夜里要点灯。
达林太太偶尔漫步在孩子们的心思里时,发现那里有些东西她不能理解,最叫她莫名其妙的,要算是彼得这个名字。她不认得彼得这么个人,可是在约翰和迈克尔的心思里,到处都是这个名字;温迪的心思里,更是涂满了它。这个名字的笔画比别的字都来得粗大,达林太太仔细地打量着它,觉得它傲气得有点古怪。
她遗憾地承认说:“是的,他是有那么点傲气。”。她妈妈问她来着。
“可他是谁呀,宝贝?”
“他是彼得·潘,你知道的,妈妈。”
开头达林太太不知道他,可是她回忆起童年的时候,就想起了彼得·潘。据说,他和仙子们住在一起。关于他,故事多着呢;比如说,孩子们死了,在黄泉路上,他陪着他们走一段,免得他们害怕。当时达林太太是相信的,可现在她结了婚,懂事了,就很有点怀疑,是不是真有这样一个人。
“而且,”她告诉温迪,“到现在,他该已经长大了。”
“噢,不,他没有长大,”温迪满有把握地告诉妈妈,“他跟我一样大。”温迪的意思是说,彼得的心和身体都和她一样大。她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她知道。
达林太太和达林先生商量,达林先生只微微一笑,说:“听我的话,准是娜娜对他们胡说的,这正是一条狗才会有的念头。别管它,这股风就过去了。”
可是这股风没有过去,不久,这个调皮捣蛋的男孩竟然使达林太太吓了一跳。
孩子们常会遇到顶奇怪的事儿,可是毫不觉得惊恐不安。例如,事情发生了一个星期以后,他们会想起来说,他们在树林子里遇到死去的父亲,并且和他一起玩。温迪就是这样,有一天早上,她漫不经心地说出了一件叫人心神不安的事。育儿室的地板上发现有几片树叶,头天晚上孩子们上床时明明还没有;达林太太觉得这事很蹊跷,温迪却毫不在意地笑着说:
“我相信这又是那个彼得干的!”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温迪?”
“他真淘气,玩完了也不扫地。”温迪说,叹了一口气。她是个爱整洁的孩子。
她象真有那么回事似的解释说,她觉得彼得有时夜里来到育儿室,坐在她的床脚那头,吹笛子给她听。可惜她从来没有醒过,所以她不晓得她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她知道。
“你胡说些什么,宝贝!不敲门谁也进不了屋。”
“我想他是从窗子里进来的。”温迪说。
“亲爱的,这是三层楼呵!”
“树叶不就是在窗子底下吗,妈妈?”
这倒是真的;树叶就是在离窗子很近的地方发现的。
达林太太不知该怎么想才是,因为在温迪看来,这一切都那么自然,你不能说她在做梦,把它随随便便打发掉。
“我的孩子,”她妈妈喊道,“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忘了。”温迪不在意地说,她急着要去吃早饭。
啊,她一定是在做梦。
可是话又说回来,树叶是明摆着的。达林太太仔细察看了这些树叶,那是些枯叶,不过她敢断定,那绝不是从英国的树上掉下来的叶子。她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用一支蜡烛在地上照,想看看有没有生人的脚印。她用火棍在烟囱里乱捅,敲着墙。她从窗口放下一根带子到地上,窗子的高度足足有三十英尺,墙上连一个可供攀登的喷水口都没有。
温迪一定是在做梦。
可是温迪并不是做梦,第二夜就看出来了,那一夜可以说是孩子们最不平凡的经历的开始。
在我们说的那一夜,孩子们又都上床睡觉了。那天晚上,正好是娜娜休假的日子。达林太太给他们洗了澡,又给他们唱歌,直到他们一个个放开她的手,溜进了睡乡。
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安,那么舒适,达林太太不禁对自己的担心好笑,她于是静静地坐在火炉旁,缝起衣裳来。
这是给迈克尔缝的,他过生日那天该穿上衬衫了。炉火暖融融的,育儿室里半明半暗地点着三盏夜灯。不多会儿,针线活就落到了达林太太的腿上,她的头,一个劲儿往下栽,多优美呀,她睡着了。瞧这四口子,温迪和迈克尔睡在那边,约翰睡在这边,达林太太睡在炉火旁。本来该有第四盏夜灯的。
达林太太睡着以后做了一个梦,她梦见永无乡离得很近很近,一个陌生的男孩从那里钻了出来。男孩并没有使她感到惊讶,因为她觉得她曾在一些没有孩子的女人脸上见过他。也许在一些做母亲的脸上,也可以看到他。但是在她的梦里,那孩子把遮掩着永无乡的一层薄幕扯开了,她看到温迪、约翰和迈克尔由那道缝向里窥望。
这个梦本来是小事一桩,可是就在她做梦的时候,育儿室的窗子忽然打开了,果真有一个男孩落到了地板上。伴随着他的,还有一团奇异的光,那光还没有你的拳头那么大,它像一个活物在房间里四处乱飞。我想,一定是那团光把达林太太惊醒了。
她叫了一声,跳了起来,看见了那个男孩。不知怎的,她一下子就明白他就是彼得·潘。要是你或我或温迪在那儿,我们会觉得,她很像达林太大的那个吻。他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穿着用干树叶和树浆做的衣裳。可是他身上最迷人的地方是他还保留了一口乳牙。他一见达林太太是个大人,就对她龇起满口珍珠般的小牙。
我觉得在西方,小王子的销量仅次于圣经。让我们看看那些动画片。当然,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狐狸。
那时候,我真的什么都不懂!我应该从她的行为来判断它,而不是从她说的话来判断它。她的芬芳令人耳目一新,它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我真的不应该离开她,我应该想到,在她看似可笑的行为背后,隐藏着一种温柔啊,花朵是那么纯洁和天真!
但毕竟,我太小了,不知道怎么爱她。我的生活和无聊是单调的,我抓鸡吃,猎人来抓我。世界上所有的鸡都是一样的,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一样,我厌倦了,但如果你能驯服我,我的生活就会完全不同,我的日子每天都会是阳光灿烂的,甚至你的脚步也会不同。
当我听到别人的脚步声时,我会立刻跑到地上躲起来,听到你的脚步声,我会听到山洞里的乐声。"顺便问一下,你看那边看到麦田了吗?我不吃面包,所以小麦对我没有任何意义。麦田一点也不让我想起任何事。这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但你的头发是金色的,如果你能驯服我,那就太好了!我是说,当我看到金色的麦子时,我会想起你。我甚至会喜欢风吹过麦穗的声音。
就像我的玫瑰,如果你爱上了行星上的那朵花,那么只要你仰望夜空中的星星,你就会觉得它们都是盛开的花朵。"如果有一个人全心全意地爱着繁星天空中唯一绽放的花朵,当他在夜晚仰望星空时,他会感到快乐和满足。他会对自己说:"我爱的花就在那里,在那个非常遥远的星球上。无论什么东西,沙漠,星星,房子,都是美丽的,因为他们看不见的东西。狐狸说:"事实上,我的秘密没有什么,只有用心才能看到事物的真面目。"因为肉眼看不出什么对他来说真正重要。是的,"狐狸说。对我来说,你和其他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什么不同,你只是个小男孩。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只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和其他狐狸没什么区别。但是如果你驯化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将是宇宙中唯一的一个,对你来说,我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截止2022年10月8日,3个宝宝。
2013年7月22日,凯特的长子在伦敦圣玛丽医院出生,出生时体重约38公斤。小王子被取名为乔治·亚历山大·路易斯,也可以叫做“乔治王子”。小王子是继查尔斯王储、威廉王子之后的英国王位第三顺位继承人。这是100多年来英国王室首次出现君主和准君主“四世同堂”。
2015年5月2日上午,凯特顺利诞下一名女婴。小公主取名为夏洛特·伊丽莎白·戴安娜,这也是英国史上第一位拥有王位绝对继承权的女性。
2018年4月23日,凯特顺利诞下一名男婴,取名为路易斯·亚瑟·查尔斯。
其婚礼
2010年11月16日,英国王储查尔斯官邸克拉伦斯宫宣布,威廉王子和女友凯特·米德尔顿定于2011年完婚。
2011年4月29日,凯特于首都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与威廉王子大婚。威廉王子婚礼持续1小时15分,全球大约20亿人观看直播,超过8500名媒体人全程报道,大约2000名嘉宾现场观礼。
威廉王子在求婚时使用的是他已故母亲戴安娜王妃用过的订婚戒指,戒指上18克拉的卵形蓝宝石,周围围绕着一圈14颗稍小的白色钻石。
说到跟表白或求婚,很多人都希望一击即中,所以在这方面都会很用心的去准备,所以在我们看来都很有创意,有的人会用花朵或蜡烛铺成心形,有的人会拉横幅,在这里,说一下我大学宿友跟女士表白的情况,也算是我亲身经历过最有创意的表白了。
当时我们男生宿舍在6楼,对面就是女生宿舍,而我们宿舍的一个舍友叫陈明,他喜欢对面女生宿舍7楼的一个叫阿艳的女生,我们宿舍跟他们宿舍刚好是相对的,就是说我们走出阳台,她们也走出阳台大家就可以见面和打招呼,所以有时候手机没信号打不通电话的时候,女生宿舍的阿艳只需要在阳台对我们宿舍喊一声,陈明就可以知道并给于回应。
那时候陈明和阿艳还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只是他们在学校的一些协会认识,算聊得来的朋友,但陈明是喜欢阿艳的,所以想在宿舍里跟阿艳表白,他找我们帮忙,说表白成功后会请我们吃大餐,所以我们也愿意帮他,其实不是为了吃大餐的缘故,我们是真心想帮他的。
陈明是想在阿艳生日的时候跟她表白,因为之前她们晚上经常通电话,也知道对方超过12点后都不会睡觉,或者在睡觉前都会彼此通电话聊一会,更何况当天晚上12点后就是阿艳生日了,所以在晚上11点多的时候,陈明就开始给阿艳打电话,先说一些其他的事,东扯西扯的,等到快12点的时候他让阿艳走出阳台,接着阿艳好奇的走出了阳台,而在阳台对面,我拿着吉他,另外几个宿舍加陈明早就在阳台上等候着,阿艳一出来,我就开始弹五月天的《天使》,然后其他人就大声的唱起来,这一下阿艳感动坏了,没想到会有这么一招,等唱完《天使》的时候,陈明大声的对着阿艳喊:阿艳,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好吗?阿艳在感动中答应了他的表白。
由于在晚上12点,只要有一点点声响大家都能听见,而我们宿舍动静太大了,又是弹吉他又是唱歌的,所以男生的其他宿舍和面对大部分的女生宿舍的人全部都走出阳台看热闹,还有很多人在吹口哨和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学校的教导主任都闻声赶了过来,第二天我们宿舍的所有人都被约去谈话和喝茶,付出的代价有点大。
后来陈明和阿艳谈恋爱两个星期后,在我们一次次的追问下,陈明也终于实现了他的口头承诺,请了我们全宿舍去吃了顿大餐,再次声明一次,我们不是为了吃大餐而帮他的,是真的希望他们幸福,不过他这次的表白,确实挺有创意的。
Prince
音乐风格:Pop/Rock(流行摇滚),Funk(疯克音乐),Urban(城市音乐)
王子(Prince)全名为Prince Rogers
Nelson, 1958年6月初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Minnesota)的一个爵士乐手家庭,唱歌,弹琴是他逃离家庭不和睦的好方法。1976年,Prince年移居纽约,组织起《香槟酒》乐队,在夜总会演唱,为他今后的音乐生涯打基础。1978 年华纳唱片公司推出了他的第一张专辑《For You》,同时单曲《Soft And Wet》在R&B榜上创下了不错的成绩,不久又推出《Controversy》,《Prince》和《1999》逐渐在乐坛树立起自己的形象。 Prince的最终胜利是1984年的《紫雨》(Purple Rain)。这是一部半自传式的影片,讲述了一位来自贫民区的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故事。同名音乐专辑一经推出,即刻成为全美红极一时的唱片集,其中的《当鸽子哭泣时》一曲中,怪诞的节奏,和醉意浓重的嗓音营造了一种全新的音乐风格,成为1984年的最佳曲目,并使Prince获得第27届葛莱美最佳摇滚组合奖和奥斯卡最佳**歌曲奖。这使他跃升为超级巨星,攀上了个人演唱事业的顶峰。1988年Prince举行了一场规模盛大的以“性爱好”为名的演唱会,以摇滚乐的独特视角展现了现代人对性的观念。1989年,P-rince 为**《蝙蝠侠》创作的主题曲《蝙蝠舞》闯入了排行榜前列,取得了不凡的成绩。而他的最新单曲《Seven》已经杀入Bi-llboard AT40三甲之内,Prince也是流行乐坛上第一位连续11年拥有10大作品的音乐人。prince这位与Michael Jackson 分庭抗礼的
乐坛巨人,凭藉着超人的音乐才华,取得了艺术上和商业上的巨大成功。
Prince 绝对是自从上世纪80年代之后,在世界流行音乐界涌现出的极少有的多才多艺的流行音乐家中最耀眼的一位。在整个80年代,Prince与 Stevie Wonder,Michael Jackson一并是最著名的流行音乐家。Prince是真正多才多艺的艺术家,真正的音乐天才,音乐全才,他精通吉他,贝斯,键盘,鼓的演奏,并且还能够使用其它许多种流行乐器,以至于有人说他一个人就可以成为一支乐队,在录音室里,他一个人就足以完成一整张专辑的录制。此外Prince的多才还表现在他对于不同中音乐风格的把握上,他曾经先后融合过包括疯克音乐(Funk),民谣,流行音乐,舞曲,摇滚乐,甚至是硬摇滚乐,并且这些作品几乎无一例外的获得了各界的高度评价。并且Prince创作与演唱能力俱佳,在他所表演的音乐作品中绝大多数都是由他亲自完成创作的,他还经常为其他许多著名的流行歌星创作单曲,而Prince运用身体进行表演的能力更是与Michael Jackson一并成为了后生音乐人极难逾越的一个高峰,Prince的身体表现力及其动作的丰富,即便是Michael Jackson也难以企及。
Prince 不仅是一位多才的音乐家,同时还是一名高产的音乐家,而他敢于融合各种不同音乐风格作品的实验勇气和能力更是在80年代后同时代的音乐家中无人可出其右的。自从1978年发行了首张专辑《For You》之后,尽管一直频繁的参加各种巡回演出,但是Prince把大部分的时间都交给了录音室,基本上每年Prince都有新专辑问世,除此之外他还创作并录制了大量的尚未发行的或者已经被筛选掉的音乐作品。而Prince的这些专辑也决非粗制滥造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人们都能够感受到Prince所表现出的才华以及在音乐风格上的变化。
从Prince的音乐作品中,人们可以更清晰的体会到音乐的多样性,重新定义了各种音乐类型的界线。 Prince对于流行音乐以及摇滚乐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拥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不同的音乐风格中,Prince融合不同风格音乐的能力,是同时代几乎所有音乐人都不能及的,有时他把两种完全无法相提并论的音乐风格捏合在一起,尽管并不成功,但是那也意味着已经几乎肯定没有人能够比Prince做的更好了。而令人赞叹的是,在Prince的作品中,真正在音乐上失败的作品非常之少,他的绝大多数作品在音乐上都是非常成功的。
1958 年6月7日,Prince出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重镇明尼阿波利斯一个音乐家庭中,原名Prince Rogers Nelson。父亲John Nelson是一个名叫Prince Roger Trio的乐队的钢琴演奏者,Prince的名字也正是由此得来。不过Prince的家庭不久破裂,Prince随后不久就从母亲和继父那里逃了出来,并且重新回到了生父John Nelson那里。父亲后来给Prince买来了他的第一把吉他,但是随后不久,Prince被Anderson家收养,在这里,年幼的Prince与家里的Andre Anderson成为了最好的朋友,Andre Anderson就是后来的黑人歌手Andre Cymone。在Anderson家,Prince除了开始弹奏吉他之外,还开始弹奏钢琴并且尝试着自己创作歌曲。
初中时的Prince 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乐队Grand Central,Grand Central乐队由Prince和Andre Anderson,以及Andre Anderson的表兄弟Charles Smith组成。在升入高中以后,Prince的Grand Central乐队更名为Champagne,并且Prince请原来乐队中的成员一同加入了新乐队。在高中时候,Prince的音乐发展开始进入正轨,他开始先后在一些地方举行演出活动,并且渐渐得到提高,也有了一些名气。
哈利波特!!!哈利·波特多么经典,比什么冒险小王子好多了,两者的相像度为百分之90!那个属于抄袭一类啊。哈利波特无法被其他魔法小说超越!!!哈利波特第一!!!有木有!!!
敬请人们不要把他们相提并论,不管怎么说,哈利波特是一个奇迹,是一个无法超越的奇迹!没有一本更好的科幻小说能超过哈利波特的影响,哈利波特万岁!!!!!!!!!!!!!!
这个其实是一个很八卦的问题。但是因为全民皆八,所以我也来谈一下。
查尔斯王子与卡米拉是认识在和戴安娜结婚之前。卡米拉是王子的初恋。可以说爱情就是这样的无厘头,不是因为貌美,因为在最心动的年龄,遇到了最心动的人。
他们为什么没有走到一起?我觉得伊丽莎白的那种肯担责任的感觉影响了他的子孙。查尔斯王子无疑是王位的继承人。卡米拉后来结婚,而且她大约也知道自己不受王室见待,所以对这桩婚事根本也不抱期望。
30岁的查尔斯王子并没有结婚。16岁的戴安娜被人介绍给了查尔斯王子。见面没有多久,查尔斯王子就求婚了。于是就有了轰动一时的世纪婚礼。
这桩婚姻戴安娜是非常天真的。以为赢得了王子的心。但实际上这不过是饱受样室礼仪训练的查尔斯在婚姻上做的妥协。所以我们看到的是戴安娜王妃的神采飞扬,是查尔斯的含蓄微笑。这桩婚礼说穿了,不是王子的最爱。
夫妻之间的矛盾也就在此。戴安娜王妃,没有任何的错,婚姻是将真心和幸福交到另外一个男人的手上。查尔斯也没有错,只是他没有想过,戴安娜王妃要的是他的心和全部。
婚后的矛盾迭出。性格原因只是一部分。最重要的是查尔斯,他并没有爱上戴安娜。
在长达十几年的婚姻之后,这件婚姻解体。两个人受伤最重的肯定是戴安娜。但是查尔斯王子也饱受责难。实际上当然了,有前后7个情夫,这已经是癫狂的极限了。但是查尔斯王子,只爱卡米拉。
后来的结果也大家也清楚了。戴安娜王妃车祸离世,到现在有谜团。但无疑这样的逝世,对孩子,包括对查尔斯都是重大的打击。
很久以后,查尔斯低调地迎娶了初恋情人卡米拉。最近传出了他们可能离婚的传言。
但是我却觉得查尔斯,对感情还算是专一的。至少在迎娶卡米拉之后,我见到过他在戴安娜面前从来没有过的开心和微笑。至少他得到过心灵的爱情。
有些人单方面的来指责查尔斯。但是有这样一个必要吗?如果查尔斯对戴安娜的死亡不负有责任的话,他的爱情凭什么不能够得到祝福?仅仅只是因为戴安娜貌美?
全世界的爱情都是一样。一定要挑选一个真心相爱的人。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如果你想看这世间最青涩而美好的爱情,你不能错过《小王子》。请原谅我不愿意跟你们开始“驯养”这个话题。
这么深的夜,我怕我早上起来,就忘记自己说过什么。
如果把小王子简单地看成一个男人。
那么小狐狸和玫瑰花不过就是两个性格迥异的爱他的女人。
玫瑰花任性而美丽,而且比小狐狸更早一步地出现在小王子面前。小王子在还不懂得什么是爱的时候,便爱上了她。
小狐狸成熟懂事,她教会了小王子什么是爱,也培养出了自己对小王子的爱。而最后她得到了爱,却放弃了爱人。
在另一个遥远的星球上,当小王子和玫瑰深深地相爱的时候,狐狸在地球上望着金色的麦田,活在自己的爱里。不置可否,小王子和玫瑰是幸福的。那么小狐狸,她幸福么?就像书里说的:“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我想,他们仨都很幸福。
据我观察,更多人喜欢小狐狸。原因应该有以下几点:
1小狐狸说了很多经典的话,道明了很多真理。
2小狐狸太让人心疼,她放走小王子让人心疼,她在明知小王子爱玫瑰花的前提下还让他去驯服她,这简直太让人心疼。
3忧伤有种隐秘的力量,就像为什么人们知道是悲剧,还要去看,而且留在心里时间更久。忧伤是很美的,它兼顾了幸福和酸楚。小狐狸的爱让人感到忧伤。
“那么你什么好处也没得到。”
“由于麦子颜色的缘故,我还是得到了好处。”狐狸说。
那是用眼睛看不到的好处。
很多人看完《小王子》后都会突然从脑子里迸出一个问题:你是玫瑰?还是狐狸?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的妻子龚苏萝就有一本回忆录,叫作《玫瑰的回忆》,显然,她确信她就是作者的玫瑰。也许龚苏萝在这样认为的时候,她是很愉快的,她很为自己能成为圣埃克苏佩里的夫人而自豪,当他以坠机作要挟威逼利诱她答应求婚的时候,她心里其实是很自得的。她爱他,这毫无疑问,但她更需要用她那过分的自矜自怜来他换取他爱的表现,比如那个别出心裁的求婚仪式。就像玫瑰,她需要那个玻璃罩,不是出于生存的实在需要,但更胜于任何生存需求,这不是虚荣,这只是一种需要(欲望)。从这个角度来看,龚苏萝作为玫瑰当之无愧。
可是,爱,和爱的表现,有关系吗?我指的是爱本身,一种好像蒲公英一样的东西。或者说我的提法本身就是错的?没有爱本身,爱必须通过其具体的表现才能体现出来,如果没有可抓住的实象,就等于没有爱。在小王子与玫瑰的交往里,玫瑰自始至终都需要小王子拿出证明来,于是她简直把自己当成四体不全的病人!不知道小王子是否是因为厌倦了才会离开自己的星球,但至少他会感到困惑。这就是男人,特别那些纯真的男人,他们不懂得女人有时候重视现象超过本质的,这就是女人的傻。如果圣埃克苏佩里没有赌上自己的命去求婚,龚苏萝会那么死心塌地地爱他吗?至少她不会被他的神经质和任性折磨到精神奔溃的程度。生命是需要仪式的,爱情也需要,看来爱确有表里之分。
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是个重视内在的实惠人,在爱情上,大部分人并不屑于承认自己是玫瑰。对于男人来说,玫瑰型的女人不容易伺候,女人则认为这样娇弱实在太不争气,于是圣埃克苏佩里创造了狐狸。看书的时候,我一直在考虑,是否大部分男人都希望自己能遇上这样一个女人?是的,是遇上,而不是占有。狐狸懂得人的所有脆弱,她完全知道自己爱上的小王子,在看到他的那一霎那。她知道爱上一个人的虚弱;她也完全知道自己留不住小王子,因为小王子心里只有玫瑰。于是她迎面而上主动要求被驯养,甚至索性一语点通爱的真谛,放手让他去。圣埃克苏佩里对狐狸与小王子交往的那段描写不会超过800字,但却是全书最精彩的一段,在这里,狐狸成为了唯一的主角,她被赋予了神性,就像耶稣拯救迷途的羔羊,她也赋予了爱情神话的色彩,原来爱一个人还能做到这样!
有人撰文感叹狐狸太聪明了,而我只想替她惋惜。爱之于她而言真正是场劫难,没想到她却能安心接住,并以另一种方式永远地停驻在小王子的心里。这是一种妥协吗?或是狡猾的偷梁换柱?就像有人说的,作不成妻子能作情人,作不成情人能作红颜知己,在不幸当妹妹总可以吧,男人身边总有女人的角色,永远不会嫌少。但我想不是的,一辈子总有值得爱的人,若能因他而了解爱的本质,无论为他成为怎样的角色都是值得的。爱人归根到底是假的,若干年以后,他也许会变成你根本无法想象的人,但回忆却是真的。狐狸说,她不喜欢麦田,因为这和她没什么关系,但从此以后,每当她看到麦田,就会想起小王子金色的头发,于是她就会觉得很快乐。
她真的会快乐吗?在爱这场巨大的浩劫面前,再轻微的伤都会留下疤痕,我们逃无可逃。但当回忆带着它柔软的颜色出现在你的眼前时,那微微的,淡淡的眩晕感,至少会让你眷恋往昔岁月里,还没有被擦干抹尽的那点痕迹,比如,变成了麦田的发丝,变成了叹息声的爱。
我想,没有女人可以完完全全地成为狐狸,但当玫瑰的却处处都是。被珍惜,被保护,被疼爱是女人的权利,这并没有什么错,只是这毕竟只是权利,并不能保证你一定能得到。同样的,男人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吗?我相信爱情面前人人平等,神说,要得到,必先付出,事实上,有什么会比爱更不能忍受斤斤计较呢?
小王子说:你这儿的人,在一个花园里种满五千朵玫瑰,却没能从中找到自己要的东西。
这本书说的是爱。遇到相似的人,有思想的高度共鸣,有情感模式的一致,就是没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懵懂冲动,越是期待越是经不住一丝不合,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汹涌无畏。人们只愿意看到所有的好,恨不得ta就是完全按照理想打造的人物。
狐狸说: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责任。小王子说:只要用心,你们要找的东西在每一朵玫瑰或一点水里都能找到。心有戚戚焉,这需要彼此都很坚定的两个人,只有一方坚定另一方不断因为害怕而放弃的组合要修成正果会很艰难。开始相信老式婚姻的好,两个人抱着坚定的不可分割的决心让时间和耐心积累下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什么是成长,成长就是正视害怕并充分体验害怕,只有穿越害怕的区域才能拓宽自我的边界。爱情亦如是,不可替代的爱情来自理性判断基本面契合之后的风雨共度不离不弃,如今诱惑比比皆是,背叛的代价远不到令人覆灭,所以没有坚守即便五千朵玫瑰也找不到那朵独一无二的她。
世上那么多人,契合自己的人总归是有的。如果还期待小王子那样的爱情,那么就是做好自己,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无畏的爱,像盲目一样的爱。如今的我们已阅人无数,看过几眼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的契合度,我们欠缺的不是技巧而是勇气和承担,所以觉得对了就爱吧,仿佛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优美摘抄
1倘若一个人对一朵花情有独钟,而那花在浩瀚的星河中,是独一无二的,那么,他只要仰望繁星点点,就心满意足了。他会喃喃自语:“我的花就在星河的某个角落……”可是,这花一旦被羊吃掉了,一瞬间,所有星星都将随之黯淡无光……那你也认为这不重要吗
2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
3"星星是美丽的,因为有一朵看不见的花"
"沙漠之所以美丽,是由于在某个地方藏着一口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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