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学校要的吧
我以前也要
但是语文书被我弟拿走了
我现在概括一下吧
不要嫌弃哈。。。
——第一部分
1保尔被退学,然后出去打工
2游击队把德军的抢发给了群众,保尔从一个小孩手里抢了一把,自己去了德军中尉办公的地方偷了一把枪
3保尔遇到冬妮娅,冬妮娅也是保尔的初恋
4白军进入保尔所在的镇子,肆意疯狂,并且杀犹太人以作消遣
5保尔从白军手中救出被抓住的朱赫,但是被自己的死对头看到并且被举报了,被抓进牢里了
6保尔被不知情的白军军官错放,然后逃出来了,去了冬妮娅家,向冬妮娅表白了,保尔为了避风头逃到远方和冬妮娅分开了
7保尔的好朋友谢廖沙在镇子中加入了共青团,并鼓励镇子上的人民加入共青团,但是并不成功,后来也跟着共青团离开了镇子
8主要写了保尔的战斗场景
9保尔战斗中受伤严重,通过治疗恢复了。和冬妮娅分手了。回到了工作岗位。
——第二部分
1白军部队要发动暴动,被制止了
2保尔修铁路,但是发高烧被送回家,在途中被人认为死亡
3保尔身体恢复,回到工作岗位上,先是抓政治学习小组,然后进入团委会。认识丽达,对丽达产生感情,但是因为牛虻的精神使他放弃了这段感情。
4保尔参加一个部队演习
5列宁死亡,促使十万工人加入布尔什维党
6保尔重逢丽达。保尔在等待党宣传会议开始,听到几个党员在一起讨论一些下流的事,保尔忍不住把那个人打了一顿,上了党的法庭,最后把那个人开除出党。
7保尔进入疗养院。然后得到母亲的来信去帮助母亲的一个朋友家中的家庭问题,并认识了达雅。想为了党工作但是身体状况不容许。然后又去达雅家帮助达雅母女。
8保尔因为自己的身体而对自己失望,想自杀,最后放弃了。为了以后的生活向达雅求婚,达雅同意了。保尔回到疗养院,但是治疗无效,又回到了丽达家,继续学习。但是腿瘫痪了,只有右手能动。他帮助达雅慢慢成为党员。
9保尔开始写小说,但是写了三章寄给邮局,但是邮件不小心弄没了,保尔又重新写,最后得到大成功。
汗
累死我了。。。
不要嫌我写的差啊
因为这本书内容比较乱
很多小插曲我没有概括到
另外在百科里找到一段话
你可以结合我的这个一起看
——
保尔柯察金,出生于贫困的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全凭母亲替人洗衣做饭维持生计。他因同学往神父的面粉中撒烟灰而被神父冤枉而被学校开除。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在那儿他受尽了凌辱。他憎恨那些欺压穷人的店老板,厌恶那些花天酒地的有钱人。
“十月革命”爆发后,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妄图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保尔的家乡乌克兰谢别托卡镇也经历了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的岁月。红军解放了谢别托夫卡镇,但很快就撤走了。(为此,保尔曾经得到过一把枪。但是由于德国人要没收这批武器,保尔的哥哥阿尔焦姆,怕保尔的枪被德国人发现,枪毙自己,所以将保尔的枪砸碎。)只留下老布什维克朱赫来在镇上做地下工作。他在保尔家住了几天,给保尔讲了关于革命、工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许多道理,朱赫来是保尔走上革命道路的最初***。 在一次钓鱼的时候,保尔结识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 一天,朱赫来被白匪军抓走了。保尔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在匪兵押送朱赫来的途中,保尔猛扑过去,把匪兵打倒在壕沟里,与朱赫来一起逃走了。由于波兰贵族李斯真斯基的儿子维克多的告密,保尔被抓进了监狱。在狱中,保尔经受住了拷打,坚强不屈。为迎接白匪“大头目”彼得留拉来小城视察,一个二级军官错把保尔当作普通犯人放了出来。他怕重新落入魔掌,不敢回家,遂不由自主地来到了冬妮娅的花园门前,纵身跳进了花园。由于上次钓鱼时,保尔解救过冬妮娅,加上她又喜欢他“热情和倔强”的性格,他的到来让她很高兴。保尔也觉得冬妮娅跟别的富家女孩不一样,他们都感受到了朦胧的爱情。为了避难,他答应了冬妮娅的请求,住了下来。几天后,冬妮娅找到了保尔的哥哥阿尔焦姆,他把弟弟送到喀察丁参加了红军。 保尔参军后当过侦察兵,后来又当了骑兵。他在战场上是个敢于冲锋陷阵的战士而且还是一名优秀的政治宣传员。他特别喜欢读《牛虻》、《斯巴达克斯》等作品,经常给战友们朗读或讲故事。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他用顽强的毅力战胜了死神。他的身体状况使他不能再回前线,于是他立即投入了恢复和建设国家的工作。他做团的工作、肃反工作,并忘我地投入到艰苦的体力劳动中去。特别是修建铁路的工作尤为艰苦;秋雨、泥泞、大雪、冻土,大家缺吃少穿,露天住宿,而且还有武装匪徒的袭扰和疾病的威胁。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和冬妮娅的爱情产生了危机,冬妮娅那庸俗的个人主义令他反感。等到在修筑铁路时又见到她的时候,她已和一个有钱的工程师结了婚。保尔在铁路工厂任团委书记时,与团委委员丽达在工作上经常接触,可是保尔以“牛虻”精神抵制自己对丽达产生的感情,后来他又错把丽达的哥哥当成了她的恋人,最后下定决心断绝了他们的感情,因而失去了与她相爱的机会。
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尔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偶然认识了女民工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6个月后,写成的手稿在朋友寄回来时丢失了,保尔一度灰心丧气。后来,他振作了起来,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终于出版了!生活的铁环已被彻底粉碎,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非洲的啊!
小学书里都有
据传,马赛人的祖先是埃塞俄比亚高原上的哈米特人,18世纪赶着牛群迁徙南下寻找水草,一支进入肯尼亚北部形成现在的土尔卡纳族,另一支进入乌干达形成卡拉莫加人,还有一支进入肯、坦边境,这就是今天的马赛人。他们高挑的身材、棕黑的肤色、狭长的脸庞、宽大的鼻头和宽阔厚实的嘴巴都带有明显的埃塞高原黑人的特征。不知什么原因,他们的双眼看人视物总显得离离即即,微微有点像人们常说的“对眼”。
马赛男人一律着枣红色带黑条格的“术卡”,即所谓“身披两块布”:一块围在腰间,另一块斜搭在肩上。据说早先他们是用白山羊皮涂上红色土作披挂,部族首领的长披肩豹皮衣裳十分讲究,以后棉布的传入使他们变得轻松。曾听人说他们不穿裤子,对此我曾半信半疑,但一次去安博塞利途中问路时我得到了证实,当时那“红衣少年”跑了几步,飘动的围裙把一切暴露无遗。据一位马赛朋友解释,穿红是为了吓走野兽,因为部族男人终日在野生动物出没的热带草原放牧,常有野兽袭击。兽怕“火”,以“红”代“火”自有其道理,更兼手持梭标、腰插尖刀,驱兽防身当无忧矣。一般说他们从不主动击杀野兽,更不食用野生动物的肉,甚至连鱼都不吃,这来自于这个部族的森林崇拜。
马赛妇女衣著追求色泽鲜艳,在贴身裙装外部披一件长斗篷,项颈部戴一圆形彩色披肩,腰间系一条“坎噶”,看去倒也蛮飘逸。据当地人讲,在早些年,她们是以染色的剑麻穗头帘缠在腰间遮羞,上身搭一块用麻绳编织的“术卡”,如今这些只能在舞蹈里出现,倘若民间还有也只能是纪念品了。马赛妇女通常在头部挂一圈白色珠饰,而眉心处那枚彩色装饰坠儿颇为显眼,更令人眼花缭乱的是戴在她们的颈、臂和小腿部的彩色珠链(草珠、玻璃珠、塑料珠)及铁环铜环,这些饰品随着结婚年头的增加不断加码,而且戴上就不准摘除,昼夜与之为伴,最后可重达十四五公斤。而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们的耳朵。
马赛女孩出生后就扎耳眼儿,塞上一个小饰物,随着人的长大不断用木塞扩充洞孔,附之于牛油软化耳轮加强可塑性,并陆续加大饰物重量使耳廓越拉越长,直到两耳垂肩。据我观察,马赛男女外部装束的共同点有三项:一是出门多带经长期抚摸而变得十分光滑的圆木棍或标枪,即使在大城市乃至首都大街上招摇过市也没人过问,这是政府的特许,其他任何部族均无此特权;二是大都把耳廓孔洞拉得很大很长,穿过一个拳头绰绰有余;三是出生后都要拔掉两颗下牙,既为美观,又为生病痉挛时灌药方便。
马赛族是一个落后的半游牧部族,民风民俗独特,同时也保留得相对完整,因此而声名远扬,所以,为了满足外国人的猎奇心理和他们了解马赛人的渴望,在东非各大型野生动物保护区和国家公园,游客大都能看到身穿民族服装的马赛人走来走去,时刻准备为客人提供咨询服务。
一般说来,马赛男青年15岁行割礼后就意味着进入成年,必须参加“毛兰”(类似勇士的意思)队接受搏击训练。他们抡着木棍对打,而且是真打实干,退让或叫疼都被看作“孬种”,其他人还会一哄而上揍他个人仰马翻。“毛兰”是部族人畜的保卫者,按年龄段编队,各“毛兰”队的首领大都是高大英武、体格健壮的小伙子,通过斗牛产生,他们在部落中有相当的发言权,是部落头领的候选人,每个青年男子大约35岁左右才可退出“毛兰”队。尽管如此,他们从来不主动惹事,如果别人有意捅了他们的马蜂窝,那也够喝一壶的。
马赛人有“指腹为婚”的传统,父母可以为儿女包办婚姻,男青年也可直接向女孩父母求婚。过去有人说马赛男青年向姑娘求婚要杀掉一头狮子,这话不大可信,就是野生动物最昌盛的时代也未必有那么多狮子可杀,更确切、更流行的方式是通过斗牛显示其勇武从而博得女孩及其父母的欢心。当然定婚需用牛做聘礼。牛是财富的象征,拥有的牛越多,娶的妻子也就越多。马赛人仍实行一夫多妻制,但男人拒绝向生人透露家妻的数量,认为这会带来厄运。
随着时代的变迁,马赛人的思想也在变化,部族成员结构一直在分化,坦桑尼亚北部阿鲁沙一带的马赛人已部分从放牧转向农耕,另一批人离开草原进入城市成为“打工族”,更有一些受过教育的人进入国家部门担任要职,坦桑尼亚前总理索科伊内、现任肯尼亚副总统洒伊托蒂(半个马赛人)以及若干部长议员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由此可见,马赛人的聪明才智并不亚于其他部族,关键在于教育,唯此才能改变他们总体上的半原始状态。这一点被马赛族大酋长恩图图看得一清二楚。
这位大酋长现已年逾八旬,有10个妻子、70个子女,年轻时当过“毛兰”,曾因赤手空拳击毙雄狮而名声大振,并被推举为部族首领。他认为他一生最大的功绩就是强迫马赛人把子女送进学校念书。为了表彰他为马赛人开化与进步所作的贡献,肯尼亚总统莫伊亲自签署了政府嘉奖令,并到他家里作客。在一次采访中,大酋长对记者说:“时代变了风俗也要变,马赛人不能永远当‘毛兰’!”可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古老的马赛族势将以迥然不同的面貌展露于世,文人墨客将会从全新的视角为其写下新的一笔。
那逝去的童年
没有风的午夜,这个只属于自己的纯粹时间里,忽然的,一种莫以名状的恐慌感将我的心淹没,在我体内,逐寸逐寸地弥漫扩张。我感到窒息,迫切地想要逃离,却悲哀地发现,无处可去。时光中一些厚而重的东西,滑过我的脸,留下了衰老的痕迹。我们终究逃不过,时光之轮缓慢却坚定的进程,在一路飞扬着的尘土中,被无情地碾过。
确切来说,这倏然而来的恐慌感源自一本在清理房间时看到的那本就相册。这记载着我童年的相册,被遗忘了太久,已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可它似乎仍不甘于在书柜阴暗的角落里与蛛网一起沉沦,始终保持着一个安静坦然的姿态,无言地守侯着那个已然长大了的孩子。
那本来有些泛黄的记忆又重被开启,新鲜如初地晃过我眼前。我再一次的,拾起我逝去的童年。那时的我,有点黑有瘦,站在蓝天白云春风晴日之间,灿烂地笑着。
因为快乐所以欢笑,因为兴奋所以奔跑,我们曾经那样简单那样直接,无需任何遮掩地活着。也许,孩童时期的灵魂是纯真的柔软的原始的,相比成长后市侩功利的人心,更接近生命永恒的本真。以至于总是有种错觉,仿佛关于那时的一切,都永远发生于明媚的金色阳光之下。凝固着,成为今生的缅怀。
记忆终究还是翻开了新的页面,我们一味地向前奔跑。只有在不经意间,偶然地回首,方知我们丢失了太多太多,甚至,遗忘掉了自己本来的模样。
曾记得,我们在某个狭窄的小巷里或废弃的空地上,兴致昂然地拍画片丢沙包捉迷藏撞拐子;曾记得,我们无比满足地吃着果丹皮和棉花糖,边兴奋地叫喊着边滚铁环放风筝;曾记得,我们吃完饺子穿着新衣,在大年夜里成群结伙地放炮仗;曾记得,我们厮赖在电视机前吵着要看蓝精灵葫芦娃和黑猫警长,还在梦中幻想自己成了孙悟空擎天柱和小兵张嘎……
也许,童年的我们是柔弱的。会为了摔破了膝盖而嚎啕大哭,会因为和爸妈分床睡而吓得瑟瑟发抖。可,于今日回想,这份柔弱,却更比现在重重设防故作坚强要来得更真实更坦然更有人情味。老子曰:“坚强者,死之徒也;柔弱微细,生之徒也。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恒。强大居下,柔弱微细居上。”言至此,不禁俯首感叹,那想哭就哭的日子,真好!
抬头看了看窗外,无眠的城市依旧在霓虹与喧嚣中彰显着暧昧和浮华。月光下的世界,已不再沉静。有些可悲地忆起我们童年的作文——〈幻想新世纪〉。那时,我们过着纯朴的生活,却守望着一个共同的理想:在新世纪我们将有繁华的都市和锦绣的生活。如今这个曾经的理想在真实地触摸着我们,我们却只能在精致的建筑物中孤独地与影子对话。
其实,还是得感谢上苍,至少我曾经,也是个孩子
走回童年
童年,总是让人魂牵梦绕。现在回想起来,是一些遥远又模糊的感觉。不那么具体,却那么亲切;不那么清晰,却那么难忘。逝去的童年,是一段梦幻般的记忆,无法触摸,只留存在某个午夜的梦里。就像在一条河边遥望,那河的对岸便是童年的时光。我能看到的只是些树的轮廓,浓密的树荫,却看不到清晰的线条。我淡忘了色彩,本该是一幅幅逼真精彩的油画,却在记忆中成了黑白的素描范本,成为永恒的画面。我永远走不回童年了,时光这条长河,永远地阻隔了我和它的距离。
我有些失落,口中叹道:真是可惜。我只能站在河对面追寻它。翻出陈年记忆,用一个个最富有形象的词来丰富记忆,让童年在文字中丰满起来,让那一幅幅真实的生活画面重现心头。
即便如此,我能追回的也只是万分之一,那只是些斑斑驳驳的记忆。不过,这已足够。在怀念过去的同时,我已获得心灵的永恒感动和满足。
回想着,记忆中那股青草的味道扑鼻而来。记忆逐渐清晰起来。那是在堂弟家门前的一片小小竹林里。在这狭长的面积里,留下了多少欢声笑语,飘散了多少童年的天真快乐啊。
夏日炎炎,记忆的童年大多是这种印象。似乎当时的夏天总是奇热无比,太阳总是高高的烘烤着大地。阳光明亮亮的,有点让人眩晕。我们总是一身大汗。中午时分,在大人们午睡后,我们总是来到竹林玩耍嬉戏。
调皮地爬上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树上,光着小脚丫,玩起捉迷藏。躲在树丛中,躲在草丛里,让玩伴找得满头雾水,自己却躲在暗处偷笑。最好的感觉,阳光从斑驳的竹林中透射下来,半遮人影半照身。此时,庸懒又舒适的躺在草地上,真是非常惬意。满眼的绿色,针形的竹叶随风飘舞,发出“沙沙”的响声。闭上眼,世界似乎就这么小,童话中的遐想便蔓延开来。偶尔一声清脆的鸟鸣或翩翩起舞的蝴蝶飞过,更点缀着五彩缤纷的童年。童年,充满了梦的气息,空气中洋溢着都是诗一般的味道。
有时,烦人的知了不识时务的叫嚷着,引来了麻烦。我们就商量着捉几只下来,好好教训一下。方法当然很多。一般是把一张网系在接好的木棒上,后由堂弟完成任务。我总在寻找目标,管你知了藏得多巧,总逃不过孩子锐利的眼光。堂弟手脚利索,个又高,几乎没失过手。先是把网慢慢摸进,快靠近知了时,忽然停下来。调整角度,奋力一扑,那知了就成了俘虏。不停的狂叫着,似乎在抗议,我们都为堂弟喝彩。捉来后,为防止知了逃掉,大多把它的翅膀剪断。想要它叫,便用力捏它一下。今天想来,有些残忍。
有时,我们还摘些树叶,围成花环,戴在头上。那架势,马上就有了英勇战士的味道。像模像样的学起打仗,手里捡个枝桠,当做手枪,分派战斗起来,“哒哒哒”模仿枪的声音玩得不亦乐乎。
夏日清晨,早早起来。来到竹林,采些竹叶心。露水未干,晶莹剔透,轻压竹叶。等露水多时,叶子不能支撑重量,便圆滚滚的滑了下来。叶子,便很有节奏的颤动一下。霎时,又象弹簧般的复原到原来的姿态。那弹力简直空灵奇妙。露珠,滴在掌心,丝丝清凉。手抚竹叶,滴水纷落,凉飕飕地传遍你全身每个细胞。
黄昏,和奶奶一起挖点竹笋。带把工具,挖开旁边的土,那铲子对着根部,敲打几下。那竹笋,就象被刀面切过一样,起来了。那个平平的,象刀一样的工具,我至今仍叫不出名来。
夜幕降临,我们常搬椅子到门外乘凉。天上一轮明月,眼前一片竹林。微风轻轻掠过,带来田野阵阵稻花的清香,晃动着树影,舞动着奇异的大自然舞蹈。尤其停电的夜晚,月光总显的特别明亮。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到天上,暗淡的天空象一大圆球,月亮象一盏明亮的灯悬在空中,挥洒着光辉,淡淡的笼罩着大地,如轻纱笼梦。我们也常想象着听过的故事,也许,夜宫里的玉兔此时也在玩耍呢。那样的夜晚,我常会想起李白那首《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数着数着天上的星星,我就醉了。醉在月光里,醉在童年里,也醉在记忆里。
我天真烂漫的童年,单这竹林就有许多说不完的故事,叫人怎能不怀念呢?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那美妙的童年。时光飞逝,如今重游故地,那片竹林早已不复存在。那段童话般的记忆,也只能到梦中寻找了。童年,就象那五彩的云,轻轻的来,又轻轻的走了,不留一点痕迹,只在梦中重现。
童年
晚上,我独自做在窗前,遥望夜空又想起了童年的朋友们。我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姥姥告诉我每个人都是天上的一颗星星变成的。我相信了,我把自己童年的朋友们比作一颗颗星星。所以我养成了一个爱看星星的习惯,每当我看到满天的繁星时,就会想起童年的故事,想起童年的朋友,想起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每一段时光。
你相信缘分吗?我是相信的,我认为再这个世界上,在数亿人中,我们能够相遇,相识,真的是一种缘分。所以我珍惜我身边的每一份友情,尤其是童年的朋友们,因为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小学初中的九年时光,我认为真的不容易,不是吗?人生能有几个九年呢?而且是最令人难忘的童年呀!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着童年的每一件事。
童年是美丽的,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不用想太多的事情,我们在一起玩耍,一起学习,彼此毫无顾及的诉说自己的心声,自己的理想。虽然期间也总夹杂着一些这样那样的小矛盾,但更多的时间我们是快乐的,可是我知道无论喜怒哀乐都已经成为往事,再美好的时光也已成为历史,不会再次重演,他们只能永远的珍藏在我的心底。
你相信世间有永恒的事物吗?当时我是相信的,我想我和朋友们的友谊一定会得到永恒的。但多年后我慢慢的发现人总是再不断的改变,我也一样,每个人的生活圈子再不断的更换,我们在彼此的生活中只是一个短短的片段,也许我在你们的心中就像一颗流星,在你们的一生中只不过是一瞬间的闪亮,几年后你们可能还能回忆起自己从前有过我这样一个同学,但几十年后我早已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子。友谊也生锈了,虽然我们常常说友谊不变,天真的认为我们会做到,但我们很清楚,每个人的生活圈子在不断的更换,成为朋友的何其少,成为朋友而又保留下来的是少之又少,而那份渐行渐远的情感才是弥足珍贵的。所以我不在敢大声的呐喊:“我们的友谊是永恒的!”但是在我的心底还珍藏着童年的回忆,我总是怀念我们再一起的日子,是那么的快乐,我知道今生这种日子是不会在有了,也许当年的那份友谊再你们的心中已经淡化,随着时间的慢慢流失,我们也好象变的陌生了,少了当年的那份激情和热情,每当过年过节时大家也不再是走走串串,总是自己在家守着那份孤独。有时在网上见了,也只是简单的打个招呼罢了。
从我第一次懂得友谊的含义到现在已经有好多年了,觉得自己珍惜过一些人,忘记了一些人,还有一些本想忘记却还没有忘记的人,和一些不想忘记却已失去的人,生活给予我们很多东西,无论我们接受不接受,有一些遗憾是我们无法避免的,也是正是因为这样生活才有一种残缺的美丽。但是我仍然祝福大家,祝你们幸福,虽然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也许早已把我忘记,但在我心中永远珍藏着我们一起度过的那段美好的时光。
别无他求,多年以后,当我们在世界里的某个角落里擦肩而过时,你能指着我的背影对自己身边的朋友说一声:这个人曾经是我童年的同学。证明你的心中曾经有个我,我的心中已足矣。多年以后,我明白了,一万个瞬间构成过去,一万个过去构成永恒。得到永恒的并不是友谊,而是那份对童年的回忆罢了。
遥望夜空,童年的朋友,还记得吗?在这片天空下我们曾经一起谱写过一段美丽的回忆。无论何时何地,请不要忘记,在远方,有一个我在为你们默默的祝福:朋友,珍重!
童年断章
A
童年,被葱叶笛吹走了,吹出遥远的地平线;河是它留下的尾巴,摇晃着,清亮清亮的,小山丘是它的足迹,足音深远而浑厚。街口的老榆树,望着它远去的背影,深情地呼吸,夕阳是它吸进的,朝阳是它呼出的。
童年,蹲在枝桠上,想写一首诗。
那是早春时节,枝上刚拱出嫩黄的树码,取下一片,会挤出新黄的汁液,粘粘的,沾住童年的手指。
童年不属于枝桠,心里装着果子缀枝的时节。
B
童年是一只小山雀,飞在花丛,见着一枝花就点头,振着翅膀,鸣响细嫩的童音。小山雀是在询问走出春天的路吗?小山雀在春里迷路了。
三月,杏花睁开眼睛,虔诚地站在西风里,对着太阳诉说希望,一只复活的蝶,振一下翅膀,触须挥动阳光。
童年领着我,站在三月的路上。
C
夕阳跳下山涧,静静的,没有回声。
星星下,蛙的鼓声振起,蛙的鼓声敲着童年的心。
星星下,童年的心,敲着蛙鼓,足音轻振着河岸,童年的心,随着游戏的月,一次次打碎在河里。
没有月亮,妈妈的镜子打碎在江上。
妈妈班驳的头巾,平铺在小岛,星星在高天歌唱,把长长的相思唱圆。
夜,心鸟引导航向,江水昂着头,思乡的脸膛,反射光亮,如一帧秋月碎在江上。
D
在有雪有树有草有山的河边,在有鸟有云有太阳的那岸,翻开画选饱赏布罗茨卡娅和她希望的大海,就在山的那边。
白色的河,幽蓝的远山,绿色的树上结着童年。
童年奔向那座小山,想把世界都装进双眼,身边是树,头上是天,耳朵里是鸟鸣,下面是河水潺潺,春天的五色瓶是否还恋着那年?
有雪有树有草有山,有鸟有云有一个锁住的童年。
E
夕阳慢慢地走进羊栏,童年――门牙笑出来,月在风上旋转。
远远的号,象时间的牧鞭,抡过来,打在河上,小河碎了,童年碎了,弯弯地躺在星星下。
童年,是蘸着阳光的清水,依然在故乡的泉水里流淌。
童年意象
一二三四里,五六七支花,八九个孩子,十分想念家。
一、寂寂向阳木
故乡的树木是最为向阳的植物,而我们则是树木底下跟着一起向阳的孩子。与木同长,与花齐放。
南方的乡村里我所见过生命力最强的树木就数苦楝树了。这种树的果实在还没熟透的时候带着微毒,据说有人吃了会得病。而且苦楝树有一种奇异的气味,它能驱除虫蚊,等到春天花开的季节,它的花香则更是迷人。苦楝树的果子脱落后,随着雨水的冲刷,到了那里,都会长出些许苗来。这让我常常好奇不已,很想看看一颗种子是怎么发芽然后拔节的。于是我便会收集一些苦楝树的种子回家,放在自家花盘里,把它们按进泥土,不停的浇水,不断的期盼着它能发芽。可是,这样的经历始终都是失败的。我只有在山野里才能找到那些已经长了有大约十寸的苦楝树苗,它们郁郁葱葱的长着,在山野里无处不在,无处不是,即使是在路边,也可以看到它们的影踪。小时常为此百思不解,如今想想,应是树犹如人吧。怎么硬按着去生活,总是不能长久的,然若放于山野,那将是何等自由?风霜雨雪,把我们冲刷着,我们随着上天的手的拨弄,我们,又能去到那里?
冬天来临,苦楝树叶也会变得橙黄。有锯齿边的叶子是很容易掉落枝头的,如同人之华发,无风自落。而那些熟透的果实,长得也并不大,它们早在仲秋的时候落满树荫下了。偶尔在树上长到冬天的果实,也是干瘪不堪了。但据说,那可以入药。后来翻过医药辞典,记得是这样写的:微苦,清凉。又或者,这是我自己赋予给记忆的东西。
每年的春天,我都会站在树旁边,用自己的个头比一下树的高度。可是我总是无法比得过它们。它们轻易的在阳光下拔节,而我却以慢它数十倍的速度成长着。当然,我和树的区别是:我可以行走,而树却是不可以。然而,树却在一个地方,并以之为终身的家,或许那是一种未可名的幸福。一个行走的人与一棵树,怀着莫名的友谊,只因他们之间有一种所不能言的相似的命运。谁知道呢,我们会有什么样的命运?
其实,在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苦楝树这三个字的。那时候乡间把苦楝树叫作金斗树(据南方口音),长得高高大大,常是直直的,没有蛀虫。后来,老师教我学会苦楝树这三个字来,并指着窗外的树告诉我,那就是苦楝树。苦楝,苦恋,这其中一定藏着某个凄绝的传说,可是老师却只说了只言片语。后来我也没找到些什么传来。于是我就一直惦记着我的苦楝树,想为它写点什么的。但是终究未能如愿。如今寥寥数笔,就聊作纪念罢。
我的苦楝树此时应该不再年轻了,而我却正在拔节。我们都在天空底下,经受着风霜雪雨的冲刷,而这一切却都是无处可逃的,一切都是要面对的。那么,就在没有阳光的日子里,向着太阳,缓缓的生长或者老去,这未尝不是人世里幸福的所在。
二、重阳煮酒
酒是个好东西。而故乡里大部分的酒都是自己酿造的。每逢重阳节近,众多人家都开始开始把精选好的米放进水里泡。有些人家泡的是一斗,宽裕些会泡得更多。当然,选的米也是讲究的。那段时节,乡人碰着相识的都会问一句,浸了几斤?什么米?于是又探讨一番,还会说起年前自家酿的酒的好与坏、多与少来。然后就是煮酒饭。其实这煮酒饭与平常煮饭并无多大分别,但是却要把饭煮得更硬些,火烧得久些。然后一道工序就是要熬酒糟了。这道工序是用时最长的,也是最为神奇。那时候想,把几个硬硬的酒饼(乡间称呼)放到饭里面,出来的时候竟然就变成了酒糟了。酒糟那时候是甜甜的,小孩子们对此总是馋得要命。把未出镬的酒糟放在嘴里,一种微醉的酸甜滋味直上喉咙,叫人欣喜不已。当然,这要偷着吃,不能给父母们见到,要不就会挨骂。然而父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因为这东西是藏不住的,无论放在那个房间,都会被孩子们循着微微的酒气找到。酒糟熬出来了,就要去煮酒了。这时候重阳节就近了。
煮酒需要一个很大的镬头,一般人家并不常有,然而每个村庄都会有那么一两个。但那时候煮酒的人多,要提前预约着方可轮到你煮酒。于小孩儿们来说,煮酒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儿。然而,小时候太小,长大后又常年外出,是以难得有酿酒的好机会。与父亲一道去酿酒,记忆里只有一次。那时候,父亲在前面,肩上挑着酒糟。在乡间,此时已入秋,天气有些微的冷了,然而我却也如父亲一般,只着夏衣跟在父亲后面,一路上问着父亲关于煮酒的工序。扁担在父亲的肩膀上不停的有节奏的颤动着。因为要挑到邻村去,所以,路并不远,但也不怎么近。父亲在路上走得有些热气腾腾的,尽管那时候刮着风,而我却一路闻着好闻的酒气,一路上竟然不觉得有些许的冷。在路上不停的有人打招呼,父亲也不时的停下,忙着介绍我,说这孩子到那儿上学了,很久没见着,家里过得怎么样之类的话。
记得那天是阴天,刮着微微的风。这样的天气也正好煮酒,把镬头摆在天空下(一般要自己搭个灶头,平常的灶是不够大的,因而要把灶搭在屋外),放上酒糟,点上火,风就火势,火就更猛猛的燃起来。酒气在这个时候不再是冰凉的,而是充满了温暖的气息。在路上走着的人,远远着就可以闻到酒香。那时候,我如同个小大人一样的看着火,也自作聪明的在一旁看着,说什么火候的事情我懂,火大了就会把酒煮焦了不好云云。父亲也不说些啥,只是高兴的教着我如何掌握火候和怎么煮才可以煮出很醇厚的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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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每年的暑假都会去船上,白天在驾驶舱看着爸爸掌舵时的帅气模样,夜晚躺在甲板上,那时的夜空还能看到好多星星,浪拍打着船,摇摇晃晃那段时光可能是我记忆里最无忧无虑最快乐日子了。
02
人生最快乐的时刻,应该是小学有一次发烧好几天,爸爸问我想去哪,我说想去动物园。可是那会儿放学中山公园都下班了,我爸就把我从铁门栅栏塞进动物园里面,当时还问爸爸为什么不和我一起。爸爸说他进不去。于是我就自己一个人去看了很臭的熊、老虎还有秃鹫,吓到浑身鸡皮疙瘩,出来后爸爸摘了好多桑葚给我,就好好端在手里,之后又带我去吃了糖醋鱼和毛血旺。我可是孤身一人在动物园看过凶猛动物的人,就我一个人喔!很牛吧!小编:有危险的时候爸爸在,没危险的时候爸爸就是最大的危险!
03
我家女儿第一次喊妈妈的时候,每次看到她的两颗小虎牙我就开心。
04
小时候,奶奶在阳台上养了几只小兔子,还种了丝瓜。我每天早上都会喂小兔子、摸摸丝瓜,然后问奶奶,今天可以吃丝瓜吗?奶奶逗我:“丝瓜还没熟不能吃,但是可以吃兔子。”我被吓得哇哇大哭。到晚上,奶奶会抱着我看电视剧,我总是盼着电视继续播下一集,永远永远都不要到爷爷来喊该睡觉的时间。这些记忆里糅杂的声音和气味,仍然温暖着我,让我心安。
05
郑州暴雨那晚,回到家里,全家人都有些愣愣的,围坐在一起吃晚饭。虽然是最简单的一餐,那一晚却体会到了家的意义。
06
最快乐的是,第一次和林哥睡觉的那天和最后一次和林哥睡觉的那天。第一次没想过我们的未来。最后一次坦然接受我们没有未来。
07
我之前正好问过我男友这个问题。那时夜已深,我们从图书馆走出来,他送我到我宿舍楼下,在冷风中我问他“记忆中你最快乐是什么时候”,他说“现在”,我以为他在哄我,又问“好好想想你小时候”,他想了想,嘴角带笑地说,“还是现在”。
08
我先生跟我求婚。一个普通的周一,下班我们一起出去吃了顿海鲜饺子,散步谈人生,然后回家。我打开门发现家里装饰了好多囍字和粉红色的桃心,我一回头先生拿着粉玫瑰和戒指跟我求婚了,我就开始一直哭,说,天哪,早知道今天应该穿那件新买的红裙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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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恋已久的人在酒后跟我表白。第二天对我说,我们今天应该去领证,然后我们就领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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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最快乐的瞬间是我和你的初吻。我们站在一棵古老的大树下,你温柔地看着我,我害羞地避开你的眼睛。那是不掺杂任何杂念的最纯真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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