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读后感,第1张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读后感1

 狄更斯是童话吗,是的,狄更斯是现实吗,是的。

 没想到结局会如此圆满,这两个孤儿都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离悲惨的命运,也都因为自己的善良本性而得到命运的眷顾,最终揭开身世之谜,获得了亲情、爱情、财富。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大爽文,在众多巧合之下走向圆满结局,我愿意称之为狄更斯的童话。

 奥利弗第一次行窃遇得到的先生正好就是父亲的好友,因为父亲偶然留下的画把他留下,后来奥利弗被费金带走,再次被迫参与盗窃的人家正好就是梅里家,再后来奥利弗从水沟里起来求救的人家正好还是梅里家,以及后面曼恩太太听到老莎莉遗言那天班布尔先生正好对她求婚因此记得这件事后来告诉了蒙克斯,蒙克斯找费金正好被南茜碰到并偷听了,蒙克斯正好没脑子的把地址和事实真相都说出来了……

 这一连串的组合发生概率几乎为零的巧合才有了真相大白的圆满结局,可如果是现实社会,会有这么巧吗?那么这两个孤儿是否要不明不白地忍辱负重地度过这一生呢?

 从这个角度看,这依旧是现实主义作品,巧合到不可思议,即几乎不可能发生,童话只是童话。

《雾都孤儿》读后感2

 19世纪举世闻名的英国大作家狄更斯,一生写了不计其数的批判现实社会的著名小说,《雾都孤儿》更是他的代表作。

 这本书描述了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自幼丧母,处处受挤压,不仅每天吃不饱还受到同伴欺负。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先后进过殡仪馆、贼窝,也被富人家收养过,身世十分坎坷,令人同情。后来,又被强盗绑架,幸好绑架奥利弗的南茜从他那里看到了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心油然而生,送走了他,自己却被贼首处死。最终,贼窝被围剿,贼首费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奥利弗也与家人团聚了。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经历,他走了7天7夜,饥饿难耐,被杰克带到强盗窝后,他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名小偷,可是这个年仅10岁的孩子虽出身贫苦,经历坎坷却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宁可流浪也不愿意当小偷。

 现在,我们的生活比奥利弗不知要好了多少倍,可却不满足,抱怨这抱怨那的。做事情只要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打退堂鼓,没有吃苦精神。所以,在现代社会幸福生活的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奥利弗,乐观向上,不怕困难勇于攀登,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同时,我们也应该多去关心帮助社会上的孤苦儿童,让他们也拥有阳光般的童年。

《雾都孤儿》读后感3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舞台剧不同于**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雾都孤儿》读后感4

 《雾都孤儿(Oliver Twist)》这本小说主要描述了英国伦敦的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受到刻薄不公的待遇。年少时经历备受折磨的学徒生涯,艰苦逃难,却不幸误入贼窝。后来他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终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创作的一本写实小说,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看完《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对当时以奥立弗为代表的深受社会迫害的穷苦儿童感到万分同情与怜惜,同时也对我们今天能在如此优越的物质条件中成长生活感到庆幸,深感我们这些90后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安定幸福的生活,对身边关心与爱护我们的人心存感激。常怀一颗感恩与敬畏之心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生活便会变得更加宽容,顺利。

《雾都孤儿》读后感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雾都孤儿》的书,内容使我深受感动。

 书里讲的是一个名叫奥立弗。退斯特的小男孩,他本是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可因出生就没有父母而得不到遗产。

 小奥立弗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终于在一天晚上逃到了伦敦可却又不幸身陷贼窝,幸亏一位叫布朗罗的先生将他搭救回家,可小奥立弗不小心又被贼窝里的师傅赛克斯抓回贼窝,经过重重苦难,小奥立弗终又回到布朗罗先生的家,并得到了他该得的遗产,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过此书,我对小奥立弗不幸的遭遇深表同情,更对当时黑暗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感到痛恨,还有我最恨的是贼窝里那帮野兽,他们为什么要加害一个瘦弱的孤儿,为什么把他带回贼窝,让他过着狗一样的生活,为什么妄想有一天把可怜小奥立弗送上绞刑架,而真正该绞死的正是那帮强盗。小奥立弗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还能保持一棵纯洁善良的心,他顽强不屈的追寻美好生活。

 他能够得到那笔遗产绝不是偶然,而是靠自己的力量,我十分佩服他那股顽强拼搏、不怕困难、不屈服、聪明、勇敢的精神。

《雾都孤儿》读后感6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雾都孤儿》读后感7

 开学第一周,妈妈推荐给我的书目是19世纪英国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第二部作品《雾都孤儿》(第一部作品是《大卫科波菲尔》)。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位孤儿,在不幸的学徒经历后,他跑到了伦敦,谁知却落入了一伙盗贼之手。他们用尽一切手段要把奥利弗打造成一个扒手。他曾经短暂地被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救出,却又被匪徒诱拐。奥利弗在陪伴一位盗贼偷盗时中了枪伤后落入了梅里太太和露梓的家里。在这里,他受到了友好的对待和教育,并发现露梓就是他的姨妈。最后,奥利弗被布朗劳先生收养,盗贼们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深深地佩服奥利弗。他在邪恶势力的重重包围下,没有屈服,而是出淤泥而不染,始终保持着善良的本性。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们的落网让我们大快人心。正如作者对此书的自我评价:“在任何逆境中,善的原则都将存在并最终获胜。”

 《雾都孤儿》为我们谱写了一曲“善”的赞歌。让我们扬善惩恶,打造一个和平友爱、充满温暖的和谐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8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是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奥利弗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不久就去世了。他像礼物一样被送走了,最后进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包围了贼窝,查明了奥利弗的来历,并帮助他拿到了遗产,回到了亲戚的怀抱。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饥饿、寒冷、孤独和悲伤中一步步向前。触动我的是奥利弗做贼生涯的篇章。虽然小偷想把他训练成小偷,但无论他如何折磨他或攻击他,他都不理他。他宁愿在外面游荡,也不愿与坏人为伍,最终逃出了贼窝。想想奥利弗,想想我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多了,但我和他一样坚强吗?虽然我现在不会流浪,但我没有他那么机智、公正、勇敢。

 书中另一个打动我的人是南希。虽然她是个小偷,但为了帮助奥利弗,她宁愿背叛自己爱的人,冒着被处死的风险。最后,她惨死在拳头下。南希的所作所为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正义。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雾都孤儿》读后感9

 今年暑假,我看了狄更斯写的世界名著《雾都孤儿》。雾都指的是伦敦,19世纪黑暗的伦敦。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著名作家,一生创作了很多作品,代表作有《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等。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之后又被送往寄养所,悲惨地过了9年,又被棺材铺老板收下当学徒,与其说是学徒不如说是奴隶,奥立弗不堪忍受虐待,逃了出来,却又误入贼窝,经历重重艰难困苦,最终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获得了幸福。

 在书本里,除了奥立弗,有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见义勇为的南茜,让我感触颇深。南茜在贼窝里给坏蛋赛克斯当帮手,可是她看到可怜的奥立弗,同情他的遭遇,便决定帮忙他,所以冒着生命危险,在伦敦桥下向露丝**和罗布郎先生透露费金的长相、住处,想让警察抓住费金,帮奥立弗逃出贼窝。可惜她还没来得及看到奥立弗逃出,就被残忍粗暴的赛克斯给打死了,因为赛克斯认为南茜背叛了他。可怜的南茜,她是多么地善良和勇敢呀!

 在书本里,奥立弗、南茜、露丝**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出生于苦难,在黑暗罪恶的世界中成长,可是并没有堕落,他们都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都有一种正义的力量支撑着,最终,邪不胜正,恶人的代表—费金和赛克斯他们无一例外落得悲惨下场。

 看完之后,我觉得19世纪的伦敦真是黑暗,而21世纪的今日却是多么的完美,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10

 孤儿,一个一提起就让人心酸的话题。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一生下来就无父无母,累了只能露宿街头,靠富人施舍为生。英国著名的文学家狄更斯就巧妙的通过孤儿写了著名的喜剧小说《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以孤儿奥利费为主要人物,又以雾都伦敦为背景。描写了孤儿奥利费从小在孤儿院受尽欺凌,逃到伦敦后又不幸陷入贼窟的坎坷经历。反应了19世纪英国正是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矛盾非常尖锐复杂的时代。

 小说里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傲慢无礼的曼太太、凶残暴力的赛克斯、温文尔雅的布朗罗老先生、多才多艺善良如天使的露丝**、高傲自大的警察局局长兼法官方先生,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外科医生格林威格先生,特别是他说的一句话〝如若不是我愿意吃了我的脑子〞这句话让我看出格林威格先生是个憨厚善良、幽默风趣的人。

 同时,奥利弗的真诚勇敢也让我十分感动。在奥利费逃到伦敦又不幸陷入贼窟后他没有选择当小偷也没有陷入金钱的诱惑而是在思想上与他们作斗争。在这件事中我看出了奥利费的善良和内心的纯洁,使我更加喜欢这位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主人公。

 好人终究能得到回报,傲慢无礼的曼太太被剥夺了权势与地位,凶残暴力的赛克斯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善良的奥利费最终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尽管希望在奥利弗的眼里是那么的渺茫,可凭着他的坚持不懈还是获得了幸福。奥利弗这种坚持不懈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11

 5月1日晚,小孩因为白天忙了一整天,那晚我照常让小孩看**。我挑了一部《雾都孤儿》给她看。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主人公的年龄跟小孩一样大,也是10岁。我想要给小孩了解的是世上还有一大批像奥立弗一样的小孩,正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小孩看得很紧张,因为整部片奥立弗受尽苦难。

 当晚看到十点没有看完,片比较长,小孩是读完英语八点才开始看的。所以十点照常去睡觉,2号晚继续把片看完。

 没有时间写观后感,没有办法知道小孩是怎么想的。但是感觉到小孩应该是看完感受颇多!

 有时间、有机会、有好片的情况下,还是希望小孩多看看这些有益的片子。

 所以,我告诉你,如果你有不快,如果你又痛,请推开看得见风景的窗户,请到田野中来。乡村和自然景色会治愈我们,会教会我们如何生活。

 对孩子们而言,奥列佛的故事要了解,但不要经历。还有好多其他人的故事还没展开,这要靠阅读,要读懂。阅读还能让孩子们看见一路好景色,而他们自己故事和人生也会慢慢展开的。辽阔的人生都有个好的起点,而老师就站在孩子们出发地方。

《雾都孤儿》读后感12

 奥立费是一个被济贫院收养的孤儿,9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一次,奥立费因伙计侮辱他的母亲而大打出手,结果被老板误解后遭毒打。奥立费只身逃往伦敦。路上,他遇见一个外号叫逮不找的机灵鬼''的人,这个人把奥立费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立费却不知道自己进了贼窝。

 一天,奥立费和自己的同伙一起上街,同伙行窃时败露,奥立费被当做小偷抓进警局。幸亏一位书店的老板证明了奥立费的无辜,而被偷的富翁布郎娄心生爱怜,收养了奥立费。

 此人正是奥立费亡父的好友。但是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奥立费被他们绑架了又中了子弹,警方很快对赛克肆和费根展开抓捕,在逃跑中,赛克斯丧命,费根最终被绳之以法。最后。奥立费终于和自己的亲人团聚了。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从小受尽了折磨,经历了很多苦痛,但他很坚强,一直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觉得他很勇敢,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么美好,多么幸福,还不满足,还经常跟自己的父母发脾气,想想还真是不应该呀。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怕吃苦,贪图享受。我觉得我们要向他学习。还有就是,现在世上还有许多象奥立弗一样的孤儿,他们很可怜,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刻苦学习,让自己长大了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有能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的生活也一样充满阳光。

《雾都孤儿》读后感13

 这次的作文是写外国名著的读后感,我刚好看了雾都孤儿,对于里面的事情,我真的很感动:

 我前几天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试一个大作家创作的,这个作家名叫狄更斯,《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又名《奥利弗·退斯特》这本书的作者在书中写到: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这本书我反复的读了很多遍,才真正理解他。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叫奥利弗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于济贫院,刚出生不久,他妈妈就去世了,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他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他被当作一个物品似的,被人抛来抛去的,送来送去,但是他并没有想自杀,而是坚强的,勇敢的活了下来,有一次,他误入了强盗公司,小偷们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他不愿意作小偷,就逃了出来,这集的他才10岁,他宁愿逃出,也不愿意做一名小偷,他是一个多么正义的孩子呀,面对生死关头,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正义,他的正义和勇敢,恐怕我们谁也比不上他,他一个人经历着这么多的折磨,这么多的这么巨大的痛苦,但他还是坚持的追求美好的生活,他的生活那么苦,那么我们这些生活在蜜罐里的人抐?我们总是不满足,总是在抱怨,可是他没有来抱怨,我们有父母在,有健健康康的父母,但是我还一天跟我的爸妈吵架,有些失去双亲的人,就连跟自己的爸妈说一句话的机会还没有,我想我应该好好反省下自己…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真的很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14

 狄更斯写了世界名著《雾都孤儿》,雾都指的是伦敦,19世纪黑暗的伦敦。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著名作家,一生创作了大量作品,代表作有《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等。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后来又被送往寄养所,悲惨地过了9年,又被棺材铺老板收下当学徒,与其说是学徒不如说是奴隶,奥立弗不堪忍受虐待,逃了出来,却又误入贼窝,经历重重艰难困苦,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获得了幸福。

 在书本里,除了奥立弗,有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见义勇为的南茜,让我感触颇深。南茜在贼窝里给坏蛋赛克斯当帮手,但是她看到可怜的奥立弗,同情他的遭遇,便决定帮助他,因此冒着生命危险,在伦敦桥下向露丝**和罗布郎先生透露费金的长相、住处,想让警察抓住费金,帮奥立弗逃出贼窝。可惜她还没来得及看到奥立弗逃出,就被残忍粗暴的赛克斯给打死了,因为赛克斯认为南茜背叛了他。可怜的南茜,她是多么地善良和勇敢呀!

 在书本里,奥立弗、南茜、露丝**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出生于苦难,在黑暗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是并没有堕落,他们都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都有一种正义的力量支撑着,最后,邪不胜正,恶人的代表—费金和赛克斯他们无一例外落得悲惨下场。

 看完之后,我觉得19世纪的伦敦真是黑暗,而21世纪的今天却是多么的美好,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15

 在孤独中成长,在痛苦中挣扎,这就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立弗特维斯特。

 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感受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一直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到了九岁,被邦布尔先生送到了一个名叫苏尔伯雷的殡仪员的家里当助手,可是这里并没有比济贫院好一点,甚至更差,于是奥立弗不堪忍受非人般的生活,逃离了这里,准备到达“雾都”——伦敦去闯。

 到了伦敦,他遇到了两个作恶多端的人,一个是抢劫犯塞克斯,一个是小偷费金,后来费金想将他培养成一个小偷,也是因为他当了小偷,他的身世之谜也随之被揭开了。

 奥利弗来到伦敦不一定是好事,但一定不是坏事。因为他虽然遇到了无恶不作的费金,但是他遇到的好人也很多:亦正亦邪的南希、心地善良的布朗洛先生……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乐观向上的奥立弗,无论是孤儿的身世,还是孤独、痛苦的童年都未使他抱怨。而我们从出生到现在都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却每天都充斥着各种抱怨,我们应该像他一样“不怨天,不尤人”。

第55章

凌玄当然找不到答案。

而楚暮云已经布好了局,等着这个‘魔界第一战力’踩进来了。

凌玄是罕见的全修者,这里的全修当然不囊括阵法和驯兽这种稀有的修炼,而是广泛意义上的。

例如兵器类,任何一种他都能用到极致,释放出它最大的力量;而元素系的法术,他天生全属性,体内流转的气力色泽与晏沉的暗系类似,但他却可以任意变化,金木水火土甚至是风雷冰,只要他想,所有的攻击性法术他都是手到擒来。

就是这么吊炸天的设定,所以这魔界第一的头衔,愤怒帝尊当之无愧。

当然得排除掉拥有了生之守护的傲慢帝尊和没人愿意招惹的暴食帝尊。

楚暮云和他硬碰硬是找死,当然他也没有必要去硬上,他只是要让凌玄爽而已,而爽这件事,不是蛮干能达成的,只要技巧好,单单是前戏就能让人飞上天。

楚暮云将邵月剑法施展到了极致,身形变幻极快,几乎肉眼不可及,凌玄有条不紊地和他过招,一边欣赏着一边悄悄对他说:“朵朵,你这样可没法让我满意。”

楚暮云不出声,只是嘴角扬了扬。

凌玄看到了,心中立马像被猫爪挠了一般,他就喜欢这家伙露出小狐狸似的模样,坏得让人期待。

这样过了约莫有几百招,楚暮云忽地停了一下。

凌玄知道这是要上正菜了,不由地越发期待。

楚暮云用邵月剑法是绝对伤不到凌玄分毫的,但其实他也压根没想凭借这个来让小狼犬爽。事实上,他只是借用了依附于邵月剑法上的身形步法来布阵画纹。

千鸾峰他极为熟悉,但有些阵法对于方位和起手条件极为苛刻,不想办法布置是无法仅靠天然环境来施展的。

所以楚暮云用邵月剑法来迷惑凌玄,而另一面却也在借势布阵。

整个过程流畅自然,毫无蹊跷之处,哪怕凌玄早有准备,也并未意识到他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做了这么多事。

准备工作结束!

楚暮云盯着他,抬手,锋利的长剑直直插入地面!

轰隆一声巨响,那长剑爆发出了耀眼的冰蓝色光芒,紧接着就像是对大地灌注了流光冰液一般,那湛蓝流动起来,由浅至深,将深色的大地割据,显现出极为妖冶的缜密纹路。

刹那间,那若隐若现的光芒冲天而起,毫无防备!

凌玄站在阵中,这些湛蓝光芒像绳索一般向着他扑面而来。

早就被阵法困过一次的愤怒帝尊扬唇:“故技重施?”

楚暮云还他一个微笑。

愤怒刚想抬手破阵,却猛地怔住了。

刚才还扑面而来的光线全部消失不见,举而代之的是一个红发红眸的男子。

他穿着深黑色长袍,袖口收拢,身材高大,眸子猩红,薄唇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容……

如同照镜子一般,凌玄讶异地看着眼前的男子。

这时候楚暮云终于开口了:“双生阵。”

他没再开口,而是用传音入密说了句:“宝贝儿,试试和自己打架是什么感觉吧。”

他话音落下,‘凌玄’已经急速冲来。

只是初交手,凌玄便清晰地察觉到,这不是一个幻象,不是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傀儡,这就是他,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复制品。

真是……

太棒了!

凌玄被彻底燃起了兴趣,他喜欢小狐狸送他的这份礼物,太喜欢了!

楚暮云看着阵中如虚影般交错的两个凌玄,微微松了口气。

当年他刚看到这个阵法的时候,便想到了凌玄。

想要对付战斗狂,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爽,怎么爽?时时刻刻都让他有架打,他肯定会嗨到对着你摇尾巴。

而这双生阵简直是为他攻略凌玄而量身定做的。

当然,还有一个更棒的,但不能一股脑拿出来,先吊起胃口,肉骨头美味了,小狼犬之后才会欲罢不能。

安抚了凌玄,楚暮云力气已经耗了一大半。

到底是修为不够,布下这样强悍的阵法,他已经濒临透支,不过好在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楚暮云转头看向另一边的战场。

兽神暗夜威武霸气,双翼张开,几乎遮天蔽日;而莫九韶也不遑多让,凭着一柄长剑便撑起了整个战局,甚至隐隐占了上风。

晏沉不敢使出全力,而莫九韶却有生之守护,这战况于他来说已是越发不利。

但楚暮云又怎么会让他们一边倒?

都是亲儿子,不该偏心。

他冲过去,似乎是想要帮莫九韶尽快解决战斗。

可就在他跑进战局的那一瞬,他终于看清了那站在黑翼巨兽后面的男人。

他身材颀长,肤色极白,独特的眸子像暗夜下的紫罗兰,盛开的瞬间,妖娆美丽却又弥漫着一股莫名的危险感。

他嘴唇紧抿,面无表情,可神态间的凉意却是印入骨髓的,放佛从灵魂而生,连死亡都无法让其消逝,固执地环绕着,禁锢着,纠缠着……永无尽头。

小兽人猛地站住了。

他一动不动,呆呆地看着他。

一道厉风袭来,差点要击中他的时候,莫九韶将他护在了身后。

“小云?”他唤他名字。

小兽人却用力将他推开,浅蓝色的眸子死死地锁住了被黑翼环绕的男子,声音里全是担忧和不安:“晏沉……”

他离莫九韶很近,所以莫九韶听得很清楚,他听到了他末尾的两个字,“……叔叔。”

心脏猛地被抓紧,莫九韶有了不好的预感。

而就在此时,无法使出全力的晏沉遭到了反噬,暗夜消失的瞬间,他捂住胸口,嘴角溢出了鲜红色的血迹。

莫九韶尚且没回过神来,小兽人已经如闪电般冲过去,他小心翼翼地将晏沉扶住,眼中的心疼毫无遮掩:“怎么了?晏沉叔叔,你怎么了?”他焦急地嗓音里都含了哭腔。

晏沉转头看他,眼中全是不可思议。

小兽人却气急了,他转头看向莫九韶,凶狠道:“你骗我!你说要带我去见晏沉叔叔!可现在却要杀了他!”

到底是怎么回事?莫九韶怔怔地站在原地,握着长剑的手青筋暴起。

小兽人似乎是气疯了,他的眼中心中只有晏沉,看他受伤,看他流血,他心疼得无以复加,与此同时,也恨透了伤害晏沉的人。

“莫九韶!你这个骗子!我要杀了你!”

——丢失光阴未失你

文:小耳机七七

微博关注:小耳机七七

有一天,最熟悉的人突然变成了陌生人,你忘记了曾发生的事情,你拼命回忆发现什么都不曾留下,你朝着过去的影子追去,却连它的尾巴都捉不住。我想你是迷茫的,一个人如果不知晓他的过去,该有多么无助。**《被偷走的那五年》由白百合和张孝全主演,讲述了一个女人失去了五年记忆的故事。这部影片以女主角追寻记忆为主线,向我们展现了一段注满了甜蜜与悲伤的爱情故事。

     

何蔓一觉醒来,得知自己已与深爱的老公谢宇离婚,而她的记忆仍停留在五年前甜蜜幸福的蜜月之旅。五年里,整个世界都发生了太多事情。为了找回记忆,她搬到了前夫的家中。或许是心疼这个曾经强大而此刻却无比脆弱的女人,谢宇收留了她,带她案件重演,帮她找回记忆。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中,两人重新点燃了爱情的火花,他们开始了一段新的恋爱。 而在不断地巡查下,何蔓也找到了自己离婚的真正原因。升职后的她,变得霸道强势,不信任老公,也导致了和闺蜜关系的决裂。我想何蔓是幸运的,丢失了这五年的记忆,她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失去记忆后的何蔓变得温柔体贴,甚至会经常吃醋,她让谢宇重新找到了那份恋爱的感觉。如果没有丢失这五年的记忆,他们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任何瓜葛。

但是两人并没有像童话故事里那样,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一张脑瘤报告,让短暂的美好戛然而止,突如其来的反转让人措手不及、毫无防备。何蔓的记忆退化地越来越快,谢宇的心情也越发沉重。为了弥补第一次求婚时的遗憾,谢宇又精心策划了一场浪漫的求婚。这两场求婚是整部影片最令人澎湃的桥段。第一次求婚简单真实,以DV形式展现在观众眼前,让观众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那段场景之中,在琐碎的生活中能感受最平淡的幸福。第二次求婚,何蔓坐在汽车打开的后备箱上。车子启动了,不断慢速向前驶去,他们的亲人朋友陆续出现,送上祝福。欢快的音乐,让所有人都沉溺在美好中。谢宇出现了,像个王子,为他的公主戴上戒指。我多么希望这一刻的幸福可以定格,他们的甜蜜可以延续。可是这场浪漫如此的求婚,何蔓又能够记得多久。

   

何蔓感到害怕,她怕自己的病情发展太快,会忘了谢宇,忘了她曾有过的美好。她怕自己非但不能给谢宇带来幸福,反而成了他的累赘,给他制造麻烦。所以,她选择了做手术摘掉脑瘤,即使手术成功的几率只有两成,她也愿意尝试。不幸的是,手术失败了,何蔓颈部以下全部瘫痪,她每天只能靠一台呼吸机活着,她再也不能拥抱谢宇,无法感知他的温度。但是何蔓仍没有放弃,至少她还能每天看见谢宇。谢宇是那样爱着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她,默默的陪伴着她。可当有一天医生说,何蔓需要截肢时,她崩溃了,她不愿意在爱的人面前活得那么卑微,她想不到可以用什么方式来继续爱谢宇了。但是她却连死的权利都没有,她求谢宇帮她结束自己的生命,谢宇怎么会舍得。何蔓在没人的时候用头部力量撕扯着呼吸机的管子,但被救了回来。谢宇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爱得太自私了,只是因为自己不愿失去何蔓,就让她活得那么痛苦。朋友安慰,“你人生的每一个重要场合并不都需要我出席,只要你在这些重要场合知道我一直都在就好了”。这句话让谢宇明白了,爱有的时候就是放手。他最终选择了帮助蔓,尽管他知道他会因此痛苦后悔一辈子。

当被问到为什么要以悲剧收尾时,导演黄真真说道,没人说过这是一个悲剧结尾,我给的是一个开放式的结尾,也许他们最后战胜了病魔呢。但是我们可以想到,遭受了如此病痛折磨的何蔓大概是无法康复了,他们注定要分离。从此以后,你的生命中没有了我,但好在我离开这个世界时,可以记得你,还能用残留的记忆继续爱着你,这就已经足够。

这世界每天都有很多人以不同的方式离开,我们落寞感怀却无能为力。

因为车祸而失去了五年的记忆,何蔓重新开始了她的人生,那五年是她最想忘记的一段日子,她也没能再记起过。谢宇不计较过去,用爱和包容留给了蔓最美的回忆,从此她的记忆中没有了那几年的痛苦,而只有和宇的美好过往。

在这部影片中,白百合纯粹精湛的演技,将何蔓这一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诠释得淋漓尽致。她流落在街头,哭着打电话对谢宇说,很多事情永远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一睁开眼,你就不是我的了。她抬头看向了月亮,眼神是那样无助。丢失了五年的记忆意味着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一幕,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忘怀。 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回忆是你留下的后遗症。 而对于何蔓,命运并没有给她发作的机会,仿佛从天而降的结果,她只有接受。但其实忘记对何蔓来说又未尝不是件好事,正因为失去了五年的记忆,她才可以放下芥蒂,与谢宇重归于好。记忆是爱情的载体,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打开方式。我们忘记想忘记的,才能活得更纯粹,不是吗?

       

关于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记忆。 影片主题曲《悄悄告诉你》中唱到,有些人在心底从来没忘记,有些事有些梦,还找不到谜底。每个人,都在寻找着那个人,如果你有幸遇到,请记得抓紧他的手,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要忘记他的好。然后就这样,从日出到日落,一辈子到老。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时隔这么久,还要写这篇影评。我想说的是,因为自从我第一次看到这部影片,便再也无法忘怀,它是我青春里最深刻的记忆。那一句“想不通,为什么一睁开眼,你就不是我的了”,无论何时,都能让我热泪盈眶~

先向原作者表示感谢,太牛了

阅读提示:横线后为作者,括号内为原创出处网站。

古代版

炽恋狂情:这里面推荐的书,不是痴情的砸人,就是苦命的让人心痛,男女双方至少有一个不是爱的成痴,就是爱的欲狂。

1 《已觉春心动》—雷恩娜[寻爱]:个人很喜欢碧三娘这个人物,大胆,直率,勇敢而不猛撞。从第一次与风琉相遇,儿戏的赌约似乎注定了没有休止的羁绊,二次相遇,又一次树梢边,清湖底,路经的少年再一次救起了溺水的少女,风琉的命就不单单属于虎啸堡和血海深仇,也属于了那份誓言,那个少女。而后,意外的指婚,三娘离家出走,名义上是为了逃婚,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救了自己两次,把命许给他的刚强男子。以赌誓为借口,赖在他身边,一点点的接近他的苦,他的仇,他的恨,执着的想用一腔的爱温暖孤苦的心,只因春心已动,情难自禁。三娘感动于风琉不经意的温柔,也伤情于他近情而却的反复……爱和勇气支持着三娘,义无返顾的前进,终究化掉了风琉的孤,恨,与冤仇。除了多情的三娘,风琉也不是什么愤世嫉俗的狂人,或许他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执着,但却不影响男子的伟岸,也不愧是个好男人,虽然不会什么花言巧语,但铁汉的柔情在对待三娘的怒吼中让人分外的贴心,适时的占有欲,不善言辞的关心早就透露了满腔的爱意,尤其是结尾的表白,感人至深,各位姐妹们一定要看啊!

2《秋意情缠》—瑞梓[晋江]:大唐恋曲中最好看的一本,男女主角的个性都让人叫绝,最佳配角任意桐亦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几乎凌驾于主角之上了(汗,因为他比较像是当代好好男人吧!)敏儿与任家兄弟的第一次相遇,就注定了一辈子的纠缠,下地狱也要逮到你,是任意情的执着;跑到天涯还角,也不要你来影响我的生活,就敏儿的信念。可追久了,跑累了,发现原本所坚持的理想和事实并不是同一件事情,是为了复仇,是为了挣口气,为了自由,都好象是虚弱无力的借口,她们之间所有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羁绊,不过是不敢承认的一个爱字!与任意情邪魅孤冷的性格,相对应的挚情爱焰尤为动人!总之,是个我喜欢的大女人的和孤傲男的典型故事,很是动人啊!!

3《失落卿心》—常欢[晋江]:《失》作为姻缘簿之三,到不如更适合作为一个更独立的故事来看,至少可以堪称得上是悲剧中的经典之作,尤其在如今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之风大盛的情况下,更是难能可贵。男主人公被写去阴曹,女主角被送入佛门。男女主角并非是讨喜的角色,但却是异常的血肉丰满。尤其是楚微枫,她不象是天女,有**脾气,也自私倔强,却清楚的让人看见了一个在爱与恨之间,苦苦挣扎的平凡女人。《失》一书最最迷人的地方也正是人物塑造的丰满,无论是正反角色都有血有肉,一往无前,悲剧的结局未必不好,不过是残忍的现实,毕竟无敌的是神,有缺陷的才是人,封建礼教要是那么好抗拒的话,从古到今就不会有那么多悲剧。喜欢悲剧的妹妹们不妨去看看!

4 《独倾君心》—于晴[晋江]:前世的玄面对的是即为天女,又是姐姐的云娘,他爱的沉重,绝望,也痛彻心扉,但却绝对不悔,玄很苦很苦,但比起云娘他却来的幸福一些。身为天女的云娘,背负着比玄更沉重的爱,无论是男女的私爱,还是救世的博爱,都浓烈的、惨重的让她无法挣脱。她看的透天命,却又无力去拯救一个注定要灭亡的盛世,她看的透人心,却无法逃脱每一份爱的枷锁。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是上天开给她的玩笑,残酷的玩笑!是天女的她,最明白的是那种无力的痛苦,无知在很多时候是一种幸福。所以,再次的转世,云娘不再是那个温婉智慧的女子,也不在是那高不可攀的天女,她情愿去做个让人看成白痴的小拈心;同样的是玄,不再是个身份低微的私生子,不愿再当个默默守侯而痴心人,转世的玄,来的身份高贵,却也霸道非凡,他的爱炽烈疯狂,与前世的玄几乎是判若两人,但在我看来,这正是于晴处理的最好的地方,在抗争命运的过程中,希望摆脱的玄和云娘,为了不再重复昨天的撕心裂肺,不可能仍然是原来的他们,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怎么可能不去改变呢?如果他们依然如旧的话,那就是永远的陷入泥潭,就算作者大发慈悲的放他们一马,也不能让人信服!整部的《独》的结构非常的完整,文笔细腻,似挂着默默的无形的泪,却又迎着希望的曙光。《独》的结局其实很让人回味,相守一生的幸福,陪伴着永生的冰冷,虽然有点凄苦,却别加的值得珍惜!

5《破军之恋》—檀月[晋江]:绝对是言情界经典之作,尤其风静海的狠烈绝情,甘心为了国家而放弃自己所爱的人的作法引起了很多朋友的争论。到底风静海如何,紫珑的痴情狂恋值得与否,颜颜不想在这里评论,引起争论,而短短的一段也实在说不清楚,只等着哪天有空,正经的好好写。总之,看言情不看〈破〉,乃人生一大憾事。

6《英雄折腰》—唐瑄[晋江]:《英》书在唐宣的作品中并不见得十分突出,但却也是本不错的书,青梅竹马,相依相恋的爱情有着熟悉的暖暖的味道,但我推荐它的原因,确是因为那两个配角,宫色祺和宫色裳--一对冷傲执着的兄妹。起初,很讨厌宫色祺,讨厌他的残忍冷酷,骄傲任性,也不喜欢宫色裳那张一零一号的表情,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却一步步的同情起他们。宫家兄妹两人的爱都是执着、畸形、不容于世的,色祺对于六妹的冉护卫由起初的不服气,在一次次想胜又胜不了的执着纠缠下,成为了习惯,冉沃堂成了他心中最重要的人,再也容不了其他,与其说是一种嫉妒,到不如说是一种痴狂的爱吧。比起哥哥来,色裳爱的更凝重,爱上了那个欺负她,又不曾把她放在眼里的哥哥,所以她记恨那夺取了哥哥注意力的妹妹和冉,可终究她的爱是不可能实现的,痛苦绝望的爱让她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无论是生是死,总要得到一样啊,于是,冷冷的剑刺如了心爱的人的心口,幸福了,终于和相爱的人魂魄相随,哪怕是怨魂也好啊……凄厉啊!

7《莫负有情郎》—唐瑄[晋江]:《莫》书一向被视为唐宣古代小说的代表作,倍受读者的喜爱,就个人而言,对于情节设置上的欣赏远不如对于男女主角如滔滔江水的景仰(也不知道为什么,唐大家笔下的角色总是吸引我的目光)。一出生就注定了要为风家人卖命的风恋棠,愤恨娘亲的薄情,嫉恨柳绽雪夺去了她的母爱,一直都难原谅母亲把自己送离学艺,直到母亲的死,才渐渐的了解的母亲的苦心,而失去挚爱母亲的她产生了惧怕再爱的阴影。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救活柳家**的命,恋棠不得不去向仇人欢休讨要解药,而那药的竟是要以身体为代价……欢休是个孤傲冷血,谈笑间取人性命的杀手,处理事情看来光明磊落,实则早就看透了事情的始末,光明么不过是因为他不屑与和他们的狡诈,十九就背叛了师门,投到八王爷门下为死士,早就不露痕迹的为将来的血恨埋下了种子,嘲笑的看着愚蠢的人,一步步的按着自己的计划走向灭亡,看起来似乎一切都难逃他的掌握,唯有恋棠,他最想要的女子去却无法紧紧抓牢,看着她为了阻止自己诛灭八王府满门的复仇,宁愿以身嫁入王府,仇恨和恋棠终于被摆上了天平。最钦佩的是恋棠,同样身负血海深仇,却懂得了活人比死人来的更重要,怎样的仇也不值得用千余口的性命来陪葬,为了不让欢休走上毁灭的道路,也为了验证她们的爱情,和一辈子的幸福,淡然也毅然的赌上自己的性命……结果么?呵呵,自然是完满的解决了!!

8《抢来的新娘》—席绢[晋江]:言情界又一经典之作,耶律烈几乎曾经成为过席绢小说中最佳丈夫的得主,女主人公君绮罗聪明而世故,骄傲而倔强的性格魅力,让众家妹妹奉为天神。与《交》一样,《抢》书一出,关内男子的价码一下子一落千丈,无数妹妹以昭君和亲为榜样远嫁塞外,(这个或许能促进民族大融合吧~~)不过无论是情节上,人物上,乃至与背景设置上,与《抢》非同日而语,更可悲的是一群被虐待狂的女子雨后春笋般呈现不穷,呜呼,可悲啊!!

9《细雪柔情》—陈美琳[夜未眠]:并不见什么新意的杀手故事,却让陈美琳写的韵味十足(她就是那种偶然会石破天惊的作者),舍弃了杀手故事典型的爱恨纠葛黑暗和血腥,让故事呈现出最纯然的一面,冷冷的飘水,一生一次的纵容和自私,为自己生命最后的一刻,在飘着细雪的冬天展开一份暖意的爱情,并不浪漫,却真如细雪般纯洁而飘然,淡淡的,却感人至深!虽然这部书有些情节的设置缺乏逻辑性,但绝对值得一看!!!尤其是寻找触动的妹妹一定要去看啊!

10《三生不有幸》—余宛宛[晋江/寻梦]:感染力很强的一本书,浓浓的悲哀,无奈的绝望,无形的枷锁深深的束缚了相爱的人,前两世的死别,终换来了一世的相守。三世的恋情,最动人的却属于第一世,一个诺言,一个善意的谎言,毁了两个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虽然不苟同于女主角的做法,却又不得不钦佩她的勇气。但由于受到篇幅的限制,三世的故事在主次处理上不够得当,造成了细节描写上的疏忽,尤其第二世的发展太过急噪,让人颇感意尤未尽。

11《赤雪情殇》VS《赤雪情焰》—小渝[晋江]:想寻找冷门的作家,所以推荐了这本书,作者小渝对于别人我不知道,对于自己,至少是陌生的,这本书也不过前几天才看完。自己一直都不喜欢悲情苦楚、历尽磨难的女主角,但却没有办法得不为赤雪的悲,赤雪的苦,赤雪的执着,赤雪的坚强而心痛。庶出的骆冰肜,娘亲早死,在骆府倍受冷落欺凌,年纪小小就尝尽了世态炎凉,为了娘亲的墓地和那一池的青莲,冰肜把自己的性命卖给了阎冥,离开了骆家,开始了新的生活……十五那年,盛装打扮,红衣绝艳,冰冷若霜的冰肜,出现在阎冥的眼前,于是赤雪诞生了——阎冥身边那个绚丽夺目冰冷无情的侍卫。可是看似绝情的赤雪却痴恋着阎冥,阎冥选妃的梦中,自己与母亲的身影母亲重叠再一起,让她几欲疯狂,骆冰肜已不自觉地掩没在赤雪的艳红下,甚至被自己创造出来的赤雪吞噬了,在幽暗的深谷底暗暗哭泣┅┅另一反面,阎冥发现了赤雪的情素,同样也迷恋上了那红衣眩目的女子,然而一夜欢情,纳入后妃都不是赤雪所要的爱。骆心柔的加入,使得原本混乱的局面,更加的不安,儿时的阴影,阎冥的冷酷,推得赤雪独自一人奉命为所谓的父母报仇,几乎丧了性命,洁白的玉背上留下了永远无法抹去的疤痕,身犹如此,心何以堪呢?命运似乎待赤雪从来就没有过公平,伤透了心的赤雪她爱得痴狂,爱得自私、爱得贪婪,更爱的心痛欲狂,为了不再陷入妒恨纠葛得疯狂深渊,悬身于崖边的赤雪一把撕裂了衣袖,撕裂了和阎冥之间最后一丝的牵系,急坠的身影在长发翩飞中,惨白的小脸上竟是布满了满足凄美的笑靥……一心求死,却不得死,身代蛇毒的赤雪竟然生下了自己与阎冥的孩子,一个天生带剧毒的孩子,为了孩儿,赤雪不惜挖肉克毒,身体上布满了突兀的伤痕,赤雪不再是那个赤雪……阎冥拼命的寻找着赤雪的每一丝痕迹,甚至不惜宣告天下以赤雪为后……终于,两个人再一次见面了,阎冥爱依旧是狂妄不忌,霸道自私,赤雪却承受不了如此的心伤和心痛,两个人的角色似乎有那么点改变,但早就命中注定的羁绊无论是谁也无法逃脱的,上天入地,生死相随……PS:这个评论纯粹是以赤雪的角度来看,所以对于男主人公有点失公正!

12《半掩容》—镜水[书拟]:初识镜水,托的是七出系列的福,虽然该系列本身,并算不上取得巨大的成功,但却的确让我重视了几个冷门的作者,镜水就是其中之一。《半》书要比《我见犹怜》来得好看,大概也归功于创作的空间比较广泛的原因,总体来是说镜水是属于文笔流畅写意的作家。闲话少说了,《半》的人物塑造颇为成功,男主人公尉迟昭从小受过心理伤害,惨遭毁容,但却善良温柔得对待每个人,一如他那如水、如风、如棉絮般柔和醉人的嗓音。初遇容湛语——镖局的逃婚离家的大**,心机单纯的他,把她当作了可怜的小姑娘小十,善良的收容下了这个去寻亲戚的小妹妹,展开了两个人的玉泉庄之旅。玉泉庄并不是表面上的光明正大,里面层层杀机暗藏,容湛语的未来丈夫玉龙,更是人间狡诈阴险之极品,尉迟容两人几乎丧命于此,容湛语也因为山洞的奇险,在尉迟不知情的情况下,意外的见到了他的真面目——疤痕狰狞的面容……危机顺利的度过了,两个人脱离了生命危险,却无法解开尉迟的心结,早已经爱上湛语的他,畏惧伤害,自卑的不愿意心爱的她看到那受到诅咒的面庞,只好以逃避以了事。然而,容湛语一却是那种一旦爱上就绝对无悔的女子,为了自己的幸福,勇敢湛语的展开了自己的追求之旅。洗衣做饭,烧水扫地,抛弃身份极尽所能的做那原本不擅长的事情。湛语的关爱一点一滴的融尽了尉迟的骨血了,却始终无法让他抛弃那可怜的自卑。事实上,容湛语从来就没有想过尉迟没有接受她感情的原因,竟是那已毁的容貌;因为就她个人而言,那张脸的美丑,与他所爱上的个温柔善良的男人没有什么关系。容湛语的爱的早就超越了美丑的范围。直到尉迟的师兄的推波助澜,有情人才终成了眷属。个人非常喜欢容湛语那样勇敢积极又不冒失的性格,或许是因为那种勇气,正是自己所欠缺的,所以格外的敬佩与羡慕。

13《妾似朝阳又照君》&《还君明珠》—李璇:这是一套构思很巧妙的姐妹篇。嗯 或许也可以说是“母女篇”。名满天下的红庄美人郦雪凝,为了爱情,抛却自尊,成为野心勃勃的黑王——骆子京的禁脔。而骆子京为了拉笼势力庞大的人间堡堡主李陵,成为武林盟主,把雪凝的真心视为粪土,狠心的把她当作礼物,送给对雪凝一见倾心的李陵!(真是个混蛋,我扁他!!)这等绝情断义的举动,让雪凝伤透了心。虽然在紧要关头,骆子京后悔了,把雪凝要了回来,还决定取她为妻。然而,他却根本不懂婚姻的含义,自认为娶了她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在雪凝向他要求忠贞时,放专用大笑地嘲弄她!(大哥,你狂也有个限度啊!你以为你是谁啊!!)由此,郦雪凝对骆子京彻底死心了,在成亲前,决然的跳进滚滚长河中,让河水淹没了一切爱恨情仇(有勇气,但也不必为这种男人……)。骆子京在失去雪凝后才发现自己的感情,却追悔莫及……(人类劣性的表现啊!!)郦雪凝因爱舍去尊严地对骆子京委屈求全,在被遣去“陪客”后,终于死了心,重拾高傲、坚强的本性,用生命去向霸道而无理的情人抗争。她不是一个懦弱女子,她身上有着一般女子所没有的坚强。所以在李陵想对她伸出援手时,她拒绝了;跳河重生后,她也不再为爱委屈自己,找回了原本那个外柔内刚的自己。“妾”的结局是圆满的。只留下一个令人钦佩的李陵。其实李陵是有机会得到雪凝的,只是他的为人太光明磊落,缺少那份霸气和不择手段,宽容无私到竟然把雪凝未死的消息转达给了骆子京,自动退让,(为什么翩翩君子的结局总是那么凄惨,我哭啊)注定了他自己的情殇。李陵在故事最后,把人间堡的最高权力令牌“人间令”,送给了还是小娃娃的骆子菱,自己远走青海,寻找奇石,从此杳无音讯。十八年后,骆子菱长大,凭“人间令”成为人间堡的堡主。她到青海的某一山洞寻宝,意外救了一个被冰封在洞底的男人。而这个人,正是李陵!(汗~~这个我妈妈—¥#·—%)李陵被冰封了十八年,这十八年的时光在他身上毫无痕迹。在他被子菱“解冻”后,因容貌的相似,差点把子菱误以为是雪凝。通过交谈,他发现眼前的美丽少女,居然是他以前亲手抱过的小娃娃!子菱被洞内怪物所伤,双眼失明,李陵隐藏身份带着她求医,两人进而产生感情。李陵很矛盾,自己爱上的人居然是以前倾心的女人的女儿,也是骆子京的女儿。如果没有被冰封的意外,子菱甚至要叫他一声“叔叔”!故事波折不断,中间穿插一段几十年前的爱恨纠葛。最后,骆子京和郦雪凝承认了李陵这个朋友兼女婿,把子菱嫁给他,还他一个欠了十八年的妻子,算是“还君明珠”了(想到还珠格格了)。

14《红颜知己》—机器猫[心动]:前几天看到四月天有人推荐《红颜知己》,忍不住也看了,这里也推荐一下,好象有点多余,大家就当我是在唠叨,忍受一下了。一口气读完了,好久才敢长长的吐出心中的郁闷,却无法流泪,不是因为不感人,而是因为太真,真的让人心痛之余,要痛定思痛,人性现实,苦海无崖啊。遥翔或许真的有点像雍正吧,不过更多的让我想到风静海,执掌乾坤之才,殚精竭虑之劳,寡情的可怕,冷静得骇人。遥翔自私的追求着自己的目标,轻视女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累得一个个红颜为他薄了命,伤了心,死的死,走的走。但自己却无法去讨厌他,甚至有着自己无法理解的同情,只能感慨,那是不幸生在帝王家。三十岁的他,有着半百的沧桑,斑白的额角,为了一个地位,终落的心力焦竭,万事成空。比起遥翔,那些通房丫头更让人心碎,银月痴恋,打胎伤身,终是红颜薄命,碧儿情伤,甘愿避走他乡,紫衣更落得自缢而亡,都为了这样的一个男人,都落得下场凄惨,然而追其心,几个人都无怨无悔,从跟了他们的爷,就早知道了那颗守不住的心,给她们的绝对不会太多,一个温柔的动作,一场巫山云雨,对于她们都是一种眷宠了,她们的所求何等之悲哀无奈啊。至于云霓,洁如云,艳如霓的女子,何等的精灵剔透,善解人意,这样温柔的女子,本应该是脆弱如菟丝花,却因为她的爷而勇气十足,机谋百变,当我看到,为了把遥锐踢出帝位竞争的行列,忍辱合欢,我睚眦欲裂,哀鸣不已,何等的爱有如此大的牺牲。遥翔的冷情,曾一度伤透了云霓的心,却终究无法狠心从此不相见,死心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的容易,当得知遥翔身染重疾,她竟然一夜累白了满头的青丝。死亡的考验一瞬间让遥翔明白了很多,看淡了天下,看清了眼前的红颜知己,他与她终究得以白发相结,少年白发的相结。然而或许是惯性吧,终想为玄王朝做最后一点事情,终究只留下云儿二字,饮恨而去……生同衾,死同椁,空留红颜怎独活,云儿终究还是相随而去。这或许对于他们是一种幸福,现实的悲哀,无论上贵为王爷的遥翔,还是卑贱如云霓等通房丫头,都沉重得压得他们喘不来气,机器猫想在言情小说中填加一写特别东西,她成功了,却不得不感叹,人情冷漠,世情如霜。于遥翔和云霓,无奈与悲哀,终也随着他们的死,随风而去了……

15《问君能有几多愁》—宛宛[晋江]:曾听人提及爱是一个圆,有一半是你,有一半是他,所以这一生,注定是互补充!冷酷由活泼来溶解,残暴用温柔来验孵化,懦弱以强悍来护卫,忧郁有暖阳来照亮,愚钝加慧诘来补及……如天与地、阴与阳般相极亦相契!忧伤不能和淡雅相合吗?冷酷不能让联慧来解化吗?潘安世与无盐女无缘吗?既然负负能得正,那两个同样处于阴暗角落的人又有谁能断定终生觅不到光呢?恭成人痛失至亲的伤,造成的孤傲与阴冷,任阳光再炙也照不进他阴暗的内心;笑声再郎也入不了他的耳;温柔再多也化不了他的冰;更况论美貌对双目失明的他无半点吸引力!江君立志雪仇的愿,隔绝了一切的女人事;淡离所有的热切;斩断了一生的情爱丝。当----这两个同等悲凉的灵魂碰撞时,孤寂与淡漠、乖张和执着、脆弱及苍凉,两个灵魂在交融掺合中逐渐升温,在世人遗弃的阴晦里隐隐闪红,烯成炫目的火苗!熔化所有的棱角和杂质,终搓合成圆!

16《莫愁》—檀月[晋江]:侠气的莫愁,爽朗的莫愁,善良的莫愁,无忧的莫愁,执着的莫愁……让我喜欢的,这样的莫愁。遇到温雅俊颜方莲生,很难说对于她到底是幸,亦或是不幸,他是让她明白了什么是爱,却也让她本无愁的眼里写上了忧郁和无奈。照理说,方莲生那种睿智的男人,怎么可能如此没有眼光,虽说爱情是盲目,却也不至于苦苦的爱着纪兰那种无知,骄纵,花痴,势利,外加心狠手辣的女子吧!反而,逃避善良率真,真心爱他的莫愁。为了他未婚妻的病,她不惜跋山涉水,刀光剑影地寻找良药,甚至以命相搏,只因为情根深重,早难自拔,然而一次意外,催情花,造就了方莲生和莫愁的一夜的事实,逃避错误和不敢承认心动的方莲生,自私得把自己一切的罪过推到莫愁身上。结果再见纪兰所得到的不过还是一份不堪……我个人一直无法喜欢他的原因也在于如此,无论如何温柔儒雅,侠义善良的人,如此伤害爱他和他爱的人,都不是轻易就让人原谅的。

17《杀手苍鹰》—檀月[晋江]:檀月的书中最让我喜欢的就是这本,尤其是有天空之子称号的男主人公。豪气、侠气、胆气--舒翰鹰,就像是史书中描写的豪侠,集胆识,智慧,气概于一身,行事明快,善恶分明,敢爱敢恨。身为枭帮七杀手的他,不以身份为囹圄,自有自己的价值观,身在中原的大染缸中,自用着喀什族的直率和义气行事。钦佩朱雀的义气,救下了被同伴埋伏的秋练雪(朱雀),两个人度过了一生最难忘的十天。身为天易门朱雀的堂主,她武功高强,处事冷静,一身红衣,却冷凝如霜,傲然不独处于事,然而却恋上了天易门的堂主,换来的是心伤欲碎,以搏命的心态代替门主出战,却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这辈子值得以身相许的男子。被身为敌人的他所救,舒翰鹰慷慨豪侠,言辞犀利,就像烈酒,令她满腔热意,心情动荡不已,只一夜,她的心就在不自觉的情形下,悄然的交给了那慷慨高歌男子。原本从不告人的心事竟也向身为仇敌的他倾诉,行动中,把他当作了自己的依靠,放下自己紧绷了太久的情绪,毕竟她太累了……父亲的风流,又一次弄得她遍体鳞伤,茫然无寄,绝望的朱雀酒醉中,拼命的寻求着安慰,两人相识的第四夜,她许下他作为他一生唯一的男人的承诺,他,喀什族的天空之子,也从此臣服在美丽朱雀的脚下。此时的朱雀甚至还没有察觉自己爱上了那头自由的苍鹰,直到一次意外的围剿,她舍命相救,才知道自己的情根竟然如此深种。然而,朱雀是属于南方,属于中原,和她要守护的人,不能随着苍鹰回到塞外拯救族人,爱他入骨的舒翰鹰并没有因为一己的自私,强迫她放弃自己的家园,因为异地飘泊的他理解异乡异客的无所依托,更因为他尊重她的选择。“我的爱,舒翰鹰永远在天山南麓等你,直到天山成为平地,直到塔克拉玛干沙漠成为大海,我的心,水远不变……”这是他的承诺,即使明知道重见朱雀的希望并不大,即使他身份高贵,一族之长,却始终坚守着这份承诺。五年后,身陷囹圄的他,终于重见了他遗失的那颗心,她依旧不善表达,依旧还是那只美丽浴火的守护女神,他以信物相许,等待她的救援,因为他相信她,相信真主既然让他重见他的心,没理由让他再次失去。为了爱人的女人总是勇敢的,更何况本就坚强的朱雀,带领着喀什族勇士的他,傲然的把剑架在了敌人的头上,救下了自己的爱人……

《傲慢与偏见》拍摄了多个版本,我个人比较喜欢的版本仍旧是1995版,每一版结局都不一样,《傲慢与偏见》此剧,真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永恒不变的主题。无论哪个版本,无论演员何如,演绎的都非常好。

95版Lizzy也爱挂着一丝略带嘲讽的笑,那双噙着笑意的眼睛仿佛早就看透了一切,洞察了世情。达西说他迷恋着一双美目,这个词用来形容95版Lizzy的确很有说服力。Jennifer Ehle并不漂亮,但那双眼睛实在是美,尤其当她略略低头却抬眼含笑望着你时。印象最深的几次,一次是在窗边朝屋子里面笑,一次是为Georgiana打圆场后和MrDarcy四目相对。她如果说有什么较大缺点,那就是在她身上没有小女生的气质。她有点成熟,却又不是葛利亚嘉逊那种贵妇风格,而是不像个姑娘,反而像个男人。

95版是把Elizabeth这个人物的层次和情感变化诠释得最完整的,即便是脱离原著、单单从一部艺术作品来看。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葛利亚嘉逊所饰演的的Elizabeth已经部分脱离了原著的人设,但她的表演是最为成熟精湛的,可以说凯拉奈特莉在我这儿已经够轮廓分明得像个男人了,但95版这位Elizabeth分明是气质上不像个女人。即使如此,我最喜欢的Elizabeth却依然是她。

其实,不论哪个版本,看起来都十分有意思,并不会因为是同样的剧情而感到腻烦。由此可见,一个优秀的故事,配上优秀的演绎,优秀的改编,即便拍上无数次,也始终能为人津津乐道。我个人比较喜欢的版本仍旧是1995版,从独立的影视作品来判断,95版Elizabeth和MrDarcy也许人设上不是最“Jane Austen”的,但经过他们的表演所带来的故事,却是最“傲慢与偏见”的。

爱的国度里,古今中外重情人,几许欢乐几多愁?无论是文采飞扬的才子佳人,亦或是平淡无奇的芸芸众生,无限执念,相思缱绻,爱意今生,无悔相逢。

众所周知,波兰科学家居里夫人一度是我们心目中的励志楷模!可是前不久,我看到她命运多舛的后半生!

居里夫人39岁盛年时,她的丈夫不幸车祸去世,她孤身一人独自养育两个女儿,后来遇到了小她五岁的学生朗之万,共同的工作,从友情升华到爱情!

玛丽·居里在丈夫去世后,独立抚育两个女儿长大。居里夫人含辛茹苦,教女有方, 她的大女儿伊蕾娜·居里于1935年,和丈夫一起获得诺贝尔化学奖,这不得不说居里夫人为了科学事业献出了毕生的精力,难能可贵!

朗之万 也是一位极有天赋的科学家。他对我国当时生灵涂炭给予了深深的同情!

皮埃尔·居里去世后,朗之万成了玛丽的好朋友和可以信赖的科研工作者。在玛丽最艰难的时候,是朗之万帮助她一步步走了出来。玛丽·居里谢绝了法国政府的抚恤金,表示凭借在索邦大学任教,可以养活自己和女儿,而她在索邦大学上的第一堂课,就是朗之万帮忙准备的教材。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友情慢慢变成了爱情——但朗之万是有妇之夫。

出身贫苦的朗之万,娶了一个小杂货店老板娘的女儿珍妮为妻。婚姻如水,冷暖自知,但因为双方学历和见识上的巨大差距,朗之万渐渐和妻子没有了共同语言——妻子见识短浅,不希望他从事任何研究,只希望他能挣更多的钱养家。

这对一个并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妻子而言,可以理解,妻子要抚养孩子,操持家庭,她也有她的苦衷。只不过朗之万的追求肯定不仅是这个而已。恰恰珍妮的脾气似乎比较泼辣,据说曾打破过朗之万的头。

居里·玛丽起初是想调解的,世间女子,都有从一而终的情结吧。她甚至批评朗之万对妻子太不客气了,但渐渐地,她发现他们夫妻两人貌合神离,而自己又深深爱上了朗之万,所以开始规劝他们离婚。

1910年,朗之万用自己的名字在巴黎索邦大学旁边租了一个小房子,那里成了他和玛丽·居里在一起的地方,玛丽称那个房子为“我们的地方”。

不幸的是,朗之万离婚失败了,更糟糕的是,他妻子拿到了玛丽·居里写给他的情书,然后这些信被捅给了法国的媒体。

整个法国轰动了——枯燥的科学研究怎么可能比名人八卦更有意思呢?

法国的《新闻报》《新闻小报》《作品报》等报纸,开始连篇累牍地报道玛丽·居里与朗之万的“神秘恋情”,并开始大量公布她的信件(但并不拿出原稿),还有媒体开始揣摩,是不是皮埃尔在世的时候,两人就已有了“奸情”。

据说情书里有居里夫人强烈的性需求!

玛丽·居里曾愤怒地还击,警告不要侵犯她的隐私,但很快被更大的民情所淹没——一些法国人开始袭击她的住宅,用石头砸坏她的窗户,有人呼叫“滚出来,外国佬”,或者是“偷夫贼”……一封无法确定真假的情书被曝光。在那封信里,玛丽·居里流露出了对性的渴望。生性浪漫的法国男人似乎对女性表达出这种渴望怒不可遏,居里开始多了一个新的称号: 波兰荡妇。

一批原本支持玛丽·居里的法国科学家也开始改变立场了, 他们联名写信让玛丽离开法国,其中包括玛丽最忠诚的战友保罗·艾培尔。

为此,艾培尔的女儿和父亲大吵了一架(女儿是居里的学生),那位从不顶撞父亲的女儿宣称要和父亲断绝关系,并说了一句话:“如果玛丽·居里是一个男人,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事实可能确实如此。

玛丽·居里一生的挚友爱因斯坦,自古才子多风流 ,他的支持可想而知也没效果,虽然居里夫人在这件事上, 爱因斯坦倒是写过一封信声援玛丽:“如果两个人相爱,那谁也无权干涉。”

那么那位同样要承担责任的男人朗之万呢?

他和居里分开一段时间后,回到了妻子的身边——条件是妻子允许他公开拥有一个女秘书做情人。多年以后,朗之万还被妻子允许和一个年轻的女学生在一起。为了养活这个女学生情人,朗之万甚至还请求玛丽·居里在研究所为这学生安排了一个职位。

之后的三年,玛丽·居里住进了一家修女开办的医院逃避一切。而除了她之外,其他人其实都没有什么损失。

情感的世界里,受伤的多数是女人!

1914年,法国公众对议论玛丽·居里绯闻的兴趣明显减弱了,因为在这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

面对拿石头砸她家窗户、称呼她为“荡妇”、要求她离开法国的法国人,玛丽·居里做出了如下行为:

首先,她把诺贝尔奖牌拿到银行,希望能捐给政府帮助打赢战争。当得知银行拒绝熔掉奖牌之后,玛丽·居里拿出了全部诺贝尔奖奖金,购买了法国的战争债券。

爱因斯坦说:“在所有的世界名人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

    问世间情为何物!

    无独有偶的是吴健雄被称为东方的居里夫人。她倾慕胡适,胡适称赞她是一一百分的学生!秀外慧中的她和胡适发乎情,止于礼,她和她的丈夫袁家骝恩爱一生,风雨同舟,比波兰科学家居里夫人幸福!

    岁月悠悠,想来每个女子都希望有一个知心爱人,从豆蔻年华爱到白发如霜!

 有人曾做过调查,这样美满的婚姻寥寥无几,情到深处唯孤独!优雅转身也是人生旅程靓丽的风景!重情勿迷离,优雅美如昔!

 若是心中常留暖,人生定然如初见。

 重情莫被迷离误,优雅转身绾流年。

 诚然,旷世奇才李清照的晚年婚姻就是最好的证明!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李清照的丈夫49岁的赵明诚在流浪途中不幸先她而去,只给46岁的李清照留下15车古籍文物和半部没有完成的《金石录》。

 在李清照孑然一身、孤立无助的时间里,一个自称是赵明诚同学、时任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来拜访李清照了。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49岁的赵明诚在流浪途中不幸病逝,只给46岁的李清照留下15车古籍文物和半部没有完成的《金石录》。之后李清照孤独一身,颠沛流离于江浙皖赣一带。她的悲苦心情很自然地表现在了当时的作品中。比如《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侯,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张汝舟对李清照倾慕已久。

 李清照孤身一人飘零异乡,也希望为自己的晚年寻找一个稳定的依靠,于是就被媒人“如簧之说”和“似锦之言”所打动,决定改嫁张汝舟。

 谁知,原来张汝舟的出现是一场精心安排的阴谋。那个御医王继先廉价收买藏品不成,贼心不死,便串通张汝舟,要他去娶李清照,名正言顺地得到赵明诚遗留下来的古玩书画以及其他珍宝。那么张汝舟为什么同意帮助王继先呢因为张汝舟之前虚报军员、侵吞军饷军粮,被王继先抓住了把柄。王继先答应得到藏品宝物后,帮助张汝州打通关节,消除罪行。所以张汝舟欺骗李清照,上演了求婚的丑剧。

 婚后不久,张汝舟就暴露了本来面目。他向李清照索要宝物,遭到断然拒绝。张汝舟发现李清照还保存在手中的宝物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丰富,也颇为后悔。他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便对李清照横加虐待,希望将李清照折磨致死再轻易拿到宝物。李清照认清了张汝舟的丑恶面目,决定与他离异。当时李清照与张汝舟结婚仅有三个月,为了顺利离婚,李清照同时检举张汝舟“妄增举数入官”的违法行为。按照宋代《刑统》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亦应徒刑两年。李清照为了早日摆脱噩梦,宁愿坐牢,也坚持去朝廷告发了张汝州。结果张汝舟与李清照离婚成功。张汝舟被免职,贬为柳州编管;李清照被收监关押。

 好在人间虽是沧桑,世间自有公道!赵明诚的姻亲、翰林学士兼兵部侍郎綦崇礼非常同情李清照的命运,仗义执言,毅然觐见宋高宗,代李清照陈述了冤屈。在最高层的直接干预下,李清照入狱九天后,即被无罪释放。李清照出狱后,特意写了一篇《上翰綦公启》,向他表示感谢。

 敢做敢当的李清照她的晚年尽管凄凉,还留给后人凄美的词:“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仰首望月幽思长,天涯含泪染清霜。

 两处闲愁藏寂寞,一帘幽梦隐惆怅。

 黎明动念肝肠断,夙夜静想身心伤。

 痴情千载叹相遇,未了前缘爱彷徨。

 同样民国时代蓝妮也是率真,若被辜负,宁愿孤独到老,不会亵渎真爱!

 蓝妮有多美吗有人说:“谁想要知道西汉赵飞燕、东汉貂蝉的美丽形象,只需要去看蓝妮就行了。”

 只可惜蓝妮的十三载婚姻,她老公是博爱多情,而女人都是痴心专情!

 蓝妮晚年时,,放下看开了,虽然孙科几度想要和好,她也没有心软。她的身边已经没有了爱人,但她还有女儿,还有兄弟姐妹,她还有希望,亲情友情的天空依然光芒万丈!

 寂然守望,如纱如绢的幻想,轻盈地恬然入梦,一任月色迷离。看镜花,叹水月,紫陌红尘,谁守候?

 苦苦等待,如雾如霜的凄凉,婉转与清风流云,一阙清绝之歌,结丝茧,泪如雨,陌上花开,谁垂怜?

 女人大多数对待感情就如蓝牙,专一排他,而少数男人就是WIFI,可以多个接口。无论如何,女人都要善良明媚,悦人悦己。

 汝若珍,吾必惜!若一方不珍惜,另一方何苦维系!重情勿迷离,优雅美如昔!

[注:文中照片有的是作者本人,请厚德载物的您不要涂抹不良内容,感谢!]

作者:徐淑英,安徽合肥人。

热爱生活,钟情文字,诗意栖居的平凡女子!

喜爱写作,因钟情和热爱,认认真真地涂鸦对生活的点点滴滴、悲欢离合、琐琐碎碎的感悟和感动。

2012年开始,日志和说说在几家知名网站刊发。

2015年多篇文字开始在各家微刊发表!

感恩诚谢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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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才子网中游,吟诗作赋和词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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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某些人“引用”我的所谓的“诗词”,我自知之明,只是喜欢这种体裁,不合格律,所以我从不标注是律诗绝句,涂鸦贻笑大方了!敬请斧正。。。。。。]

[注:文中部分内容原发于2012年扣扣空间,这回修改补充!

风姿绰约女人花,不慕浮名在天涯。

燕语莺声谁皆醉,月羞鱼沉众俱夸。

真诚敬友迎宾客,善良尊师奉茗茶。

世间感恩无限好,倾城温柔度年华。]

只能谈情不能说爱

第一章 蓦然长大(1)

楔子

二零零一年。

那年,我十八岁,一个正值青春豆蔻的年龄。一个挥霍爱情的日子。

那年,爸爸和妈妈离婚了。爸爸带着一个小我二岁的女孩子踏上了开往美利坚的飞机。妈妈哭了,笑了,最终进了疯人院。

还是那年,我男朋友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十指紧扣,突如其来地站在我面前。我明白了,美丽的梦已变成了幻灭的泡沫,我很爱他,他不爱我。

那年,一笑而过,蓦然长大。

(1)

我叫纤纤。

这是我的艺名,每个**都有自己的艺名。至于真正的名字,我大概已经淡忘了吧。在古龙先生的小说里,纤纤是个坏女人,忍受不住打击而因爱成恨,饱受情仇两难的煎熬。可我不觉得她坏,只是她太认真了,太执著了。所以我喜欢纤纤,我不高兴的时候可以向它诉苦,悲伤的时候对它哭泣,快乐的时候对它大笑。

其实,更多的时候还是我自己在自言自语。

就好像我现在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却很想表达些什么。

我喜欢照镜子,喜欢穿漂亮的新衣服,喜欢对着自己撒娇,喜欢陶醉,任性。我需要温暖,呵护和安慰,害怕有一天自己会老去,被人遗弃和忘却。

原来,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罢了。

可是,为什么我的内心如此孤独寂寞?为什么我总有绵绵不绝的泪水?我想忘记忧伤,忘记不快乐的一切。

我问自己,忘得了吗?

忘不了。

我有个MP3,里面有个功能是删减,歌曲是可以随时抹去的,记忆却不能。

所以我还是很不快乐的。

有时候,我宁愿闭上眼睛,从此不再醒来。我曾经吞下一堆堆的安眠药,妄图就这样睡掉一辈子。在即将睡去的弹指瞬间,我却打通了医院的急救电话。因为我脑海中浮现出我妈妈那渐渐苍老的面容。是的,她还活着。

所以,我也必须勇敢地活下去,跟着地球一样运转。

第一章 蓦然长大(2)

(2)

妈妈进了疯人院以后,我很少再看到她了。

即将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前,我去看望妈妈。她一见我就笑,样子傻傻的,鼻子里冒出两小泡泡,嘴巴扁扁的,眼睛里闪烁着晶晶亮亮的光。

我给妈妈买了很多好吃的,巧克力,棒棒糖,旺旺雪饼,大白兔奶糖……妈妈说好吃,把所有东西都抱在怀里,喜欢的不得了,像小孩一样。我假装再去抢时,妈妈就哭了,说别抢我的,是我的。我说,妈妈不哭,妈妈不哭,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不会拿走的。说这话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爸爸。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抢走了我的爸爸,妈妈最爱最爱的人。

我一直幻想爸爸有一天能回来,带着好吃的巧克力,棒棒糖,旺旺雪饼,大白兔奶糖和他的心,来到妈妈身边,再也不离开。

走出疯人院时,我牵着妈妈的手,泪就忍不住流了出来,在一瞬间泣不成声。本来我反复告诉自己,在妈妈面前不许哭,不许这么脆弱。可是没用,我就是舍不得妈妈。

我跪在地上,给妈妈磕了几个响头,说,妈妈,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来,我很快就回来了,下次我给你买大白兔,买维尼熊……等着我啊……

妈妈一直不停地笑着,还骑在我身上,又是叫又是跳,她的脚踩得我的手好痛好痛。医生上前拉开妈妈,对我说,你妈已经不认识你了,你快走吧。

我大哭,倔强地说,不,不,妈妈是认识我的,认识我的……

(3)

天气很好。湛蓝的天上有云彩和飞鸟掠过的影子。

我的头被窗外的风吹地昏沉沉的,躺在休息室的沙发上,一觉睡了很久很久。醒来后,已是晚上,星星跟萤火虫都跳出来了。妈妈摸着我的额头说,发烧了,快去看医生吧。我局促不安地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很坚强的,我现在就去招待客人。妈妈拉着我说,傻孩子,不要命了吗?听妈妈的话。我点点头,起身往楼下走去。

这个妈妈是我第二个叫“妈妈”的人,许多香港**里都叫“妈咪”。

第一次见她,是在人潮汹涌的火车站。那时候,我刚刚退学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自从爸爸走了,妈妈进了疯人院,我就长大了。所以我要学会照顾自己,学会照顾妈妈。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给妈妈请最好的大夫,并为她盖一间大大的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火车站的人很多。我提着两个大箱子,孤零零地伫立在人群中,如沧海一粟。每个人的面孔都是冰冷的,不苟言笑。我怯生生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流,突然不知道身在何处。

一个慈祥的阿姨拍了我一下,问我要去哪儿?我摇摇头,又傻乎乎地说,想去一个挣钱的地方。阿姨笑笑,很和蔼地说,跟着我吧,肯定有钱赚,你这丫头挺讨人喜欢的。我想拒绝,但不知道为什么,脚步却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我被蛊惑了吗?

阿姨的房子好大好大,装修得金碧辉煌,周围是绿色的草坪和红色的围墙。院子里有花园,里面种着一人多高的美人蕉,有大片大片的雏菊和月季花,有朴树所歌唱的那些花儿,它们参差在一起,仿佛开满了整个世界。后来听人说,还有忘忧草。我曾花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来寻找那些忘忧草,但是什么也没有,因为我还是不开心的。

第一章 蓦然长大(3)

不过呢,这里有许多很好的姐妹。

她们一起生活在这里,个个神气得像是公主。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骑着白马的小王子。

小紫的头发很漂亮,笔直地从头顶倾泻到腰间,上面闪耀着星星一样的光泽。初见她时,我就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发。她很自豪地甩起了头发,并扭起了小屁股,黑色的靴子把**的木地板踩得啪哒哒响。我颇有兴趣地看着,傻呵呵地笑,只是觉得好玩。她问我,好看吗?我说,嗯。小紫受到莫大鼓舞,打开VCD,学着上面的小甜甜布莱妮,疯狂地扭腰弄臀,犹如群魔乱舞。

其实小紫不但舞跳得好,人长得也漂亮,特别是那双带点深蓝色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跟个商店橱窗里的洋娃娃似的。所以,我跟小紫一见如故,觉得亲切熟悉,好像已经认识了很久很久。她一说起话来就咿咿呀呀得没完,而我只有听得份儿了。闷是闷了点儿,不过,没关系啦!

最漂亮的女孩是比我大两岁的薇薇。皮肤白皙,皓齿明眸,睫毛很长很长,美丽得一塌糊涂。我跟小紫玩得时候,她一般不搭理我们,各自打粉底做面膜,对镜帖花黄,怡然自乐。但薇薇人很好,从那天见面起就把我当成自己的亲妹妹看待,经常趁其他姐妹不注意时,把兰蔻啦,CD啦,三宅一生啦,统统塞着我,并叮嘱我,女人红颜易老,青春易逝,要知道珍惜自己的皮肤啊。我开心极了。

我把小紫和薇薇当姐姐看待。被人照顾的感觉真好。我幸福的几乎眩晕。

小安和辣椒也我的姐妹。她们一个跟我同岁,一个比我小一岁。小安的脸上很少见到灿烂的笑容,只是面对一些客人时,才牵强出一些怪怪而复杂的浅笑。这与同龄人是格格不入的,我猜测小安的心中一定隐藏着莫大的痛苦,只是闷在心里。我经常听到她唱歌,尤其喜欢唱苏永康的那首《一个人不如两个人》:爱输光了自由/谁都没错/只是不能强求/真的尝过/最深的孤独/你知道我懂/你的温柔我不能错过/被世界遗忘放逐的时候。后来小安告诉我说,她的爱情如同空中楼阁,一去不回了,所以不要再相信爱情。记得那天,我所有的记忆轰然间从角落里翻飞出来,一发而不可收拾。我跟小安紧紧抱在一块,放声哭泣,泪水流得唏哩哗啦,仿佛我们的幸福真的永远不再了。

辣椒是我们当中年龄最小的,才十七岁,理所当然成了我的妹妹。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辣椒,小可爱,成天跟在我们后面调皮捣蛋,眼睛里总带着稚气未泯的娃娃气。她的脾气跟她的名字一样,火辣辣的,遇到不爽的事情就气鼓鼓地发脾气和唠叨。但发泄完之后,又回到一如当初的样子,朝露般清澈,飞鸟般悠然。

第一章 蓦然长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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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五个住在一个大房子里,每天都要花很多时间来整理和布置我们的房间。我相信,这是我们的缘分。屋子里干干净净的,撩起天蓝色的落地窗帘,阳光如流水般洒下来,很温暖。地上堆满了花花绿绿包装的零食和洋娃娃。如果妈妈在的话,她一定会很满足的,所以每次我吃零食的时候,总不忘省下一些放在自己的小柜子里,等回去看妈妈的时候带给她。不过,有一天当我打开柜子时,发现里面住了几只可恨的小老鼠,它们不但在里面生下了鼠宝宝,还偷吃了妈妈的零食。

小紫嘲笑我,暗地窝藏小金库呢。薇薇被这一窝小老鼠吓得花容失色光彩尽失,捂着嘴巴大呼小叫,闪得远远的。小安冷冷地望着,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架势。辣椒娇滴滴地说,纤纤,你真漂亮,连米老鼠都找上门了。我这么迷人的小美人儿,为什么不找上我呢?

小紫说我晕了我晕了,接着就要倒下。

所有人都快笑岔气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硬纸盒端起那窝小老鼠,往辣椒身上蹭去,边吓她边喊着,哼哼,不要怪我欺负未成年少女啊。辣椒惊出了一身冷汗,转眼溜进了自己房间,砰地关上了门。哈哈哈,我得意极了。

我把这几个透明的,带些红色的,没有毛发的小老鼠放在了花园的一棵芭蕉树下。我想,它们的妈妈一定着急了,找不到宝宝的话,会很伤心的。

放下小老鼠后,我祈祷它们的妈妈能找到它们,然后一蹦一跳地走了。走上二楼时,我吐着舌头,对着辣椒做鬼脸。辣椒说,你总算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儿,瞧把你高兴的。我俩笑成一团,肆无忌惮地打情骂俏。

这时候,站在窗户边的小紫向我怒努嘴巴,让我过去。我从她不安的眼神里看到了什么,赶紧跑了过去,向窗外望去。

我看见我的第二个妈妈,挺着胖胖的大肚子,走进了院子里。后面跟着那只永远盛气凌人的黑色宠物狗。我紧张极了,害怕那只黑狗会去伤害那些小老鼠。虽然它们是人人厌恶的老鼠,可它们现在还都是孩子呢!

让我难过的是,那只黑狗还是找到了那些小家伙。它兴致盎然地把它们一只一只叼到了妈妈的脚下。妈妈看到这些小老鼠,先是吃惊不小,而后去墙边拿着铁锹,恶狠狠地把小生命拍了个稀巴烂。

我闭上眼睛,胸口堵得厉害,难受地想哭。辣椒抓着我的手,陪我一起难过,她说,算了,你已经做得很不错了。我睁开眼睛,握着拳头,满脸杀气地瞪着那条狗。而那条狗竟然还调皮地摇着尾巴,摆出一副很无辜的姿态,它当然不知道我内心燃烧的怒火了。

我狠那条狗,也恨我的第二个妈妈。为此,我暗下决心,从此私下不再叫她妈妈,而是叫它肥妈妈。

我跟姐妹们白天住在肥妈妈的大房子里,晚上去一家很繁华的夜总会里上班。肥妈妈是那家夜总会的领班,我们都在她的带领下出台。

上班的第一天,我吓哭了。在昏暗的橘红色灯光下,那些长相龌龊的,形形色色的男人在我身上摸来摸去,把灰尘和肮脏的东西涂抹在了我身上。我拼命地从一个客人怀里挣脱出来,跑去向肥妈妈求助,她苦口婆心地对我说,没事儿没事儿,忍几次就过来了,你不是想挣钱吗?那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无助地望着周围鬼魅般的一切,犹如堕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眼泪忍不住就吧唧吧唧流了出来。

小紫和辣椒安慰我说,纤纤,我们这是为了挣钱,虽然身体上是不纯洁的,但我们的内心还是纯洁的,我们的眼睛还是明亮清澈的呀!

我最终屈服了,不是因为肥妈妈的苦口婆心,不是因为小紫和辣椒的安慰 ,而是我想到了我妈妈,她还在疯人院里等着我呢!我必须挣一大笔钱,去给她治病,去给她买新衣服。

在命运的百转千回里,有时候选择了某些东西,真的如同选择了万劫不复。得到一些东西的同时,必然也会失去一些美好的东西。为了我的妈妈能生活得快乐些,这点儿痛苦和委屈没什么的。

一段时间之后,我渐渐适应了这里的工作节奏。白天睡觉发呆,晚上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花枝招展,尽情地讨好客人,让他们心甘情愿地为我掏钱。

有了钱,我可以买韩国的娃娃,名贵的香水,漂亮的法国高跟鞋,SONY的原装CD。我情愿奢侈,情愿用金钱来弥补我的伤痕,我的贫穷,我的坎坷辛酸,我那渐渐枯萎的青春。我还可以存下一笔钱,按时寄给李阿姨。她是我以前的邻居,是我妈妈的同事,现在一直都在照顾我妈妈的生活。

我想,我渐渐变成了一个坏女孩,小妖精,小狐狸。

幸福和爱情真的离我而去啦。

妈妈,对不起啊,别怪我好吗?

第一章 蓦然长大(5)

(5)

肥妈妈在上班的时候对我们要求很严厉。有时候为了睡懒觉,不按时上班就会受到她严厉的斥责。记得有次薇薇因化妆去晚了,得罪了一个客人,惹着肥妈妈不爽。肥妈妈凶巴巴地点着薇薇的脑袋瓜,来了个河东大狮吼。这一招如催泪弹一般,结结实实地击中了薇薇的泪腺,让他在姐妹面前当众丢脸、眼泪乱飞。

我们受到了启发,再也不敢迟到了。

其实,肥妈妈私底下是个好人,对我们很关心,把我们当成自己的家人。每到过节的时候,她都会亲自下厨,为我们做一顿好吃的,有香喷喷的大炸蟹,颜色很好看的鲤鱼,还有许多许多叫不出名字的佳肴,种类丰盛得让我们口水横流。真羡慕肥妈妈的手艺,什么时候我也能学会呢?

肥妈妈平时不和我们住在一起。听小紫说,她跟老公和孩子住在一起。她的老公很早就卧床不起了,瘦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每天都是在药物的刺激下生活。肥妈妈为此要付出高昂的医药费,否则她也不会从事这一行业了。而肥妈妈的儿子也是不幸的,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个痴呆儿童,年龄跟我们差不多了……

听了小紫的话,我感到很心酸,真想哭。为什么我们都是这么不开心呢?

第一章 蓦然长大(6)

(6)

肥妈妈让我去医院看病,我就这样溜出去了。

街道的灯懒洋洋地落在我的肩头,投射出一道狭长的影子。我陪着我的影子,摇摇摆摆地走着。周围没有人,没有风,只有我和我的影子。我们都是孤独的。

医院走廊的凳子上坐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我进来时,第一眼就望见了他。他的头发乱乱的,像个小刺猬。眉毛很粗很粗,如墨水化过的痕迹。眼睛很大,干净明亮,有一潭湖水。睫毛浓密,嘴巴很小,跟女孩子似的。这样搭配起来显得很滑稽,但是很吸引我。我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心里“扑腾扑腾”跳个不停。

男孩像是觉察到什么,忽然目光灼灼地跟我对视起来。我的脸“刷”地红了,赶快低下头,踩着小碎步从他身边迅速走过。

我紧张地不敢大口喘气,生怕他嘲笑我莫名其妙,嘲笑我没见过帅哥,这么轻易就芳心大开。

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在医务室里,医生把小小的体温计拿给我,我把它放在自己的液下,安静地坐在椅子边。

不大一会儿,那个男孩子也进来了,医生同样给了他一个体温计,让他坐在我身边。

他看看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和一个维他命笑脸。

我很淑女地向一边挪了挪身子,什么也没有说。

他又朝我挤挤眼睛,用很好听的声音说,你好。

我“嗯”了一声,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尽管他的眼睛一个劲地向我放电,但我仍然可以表现的无动于衷。自从我的初恋男朋友跟我分手以后,我已决定不会再相信男孩子了,不会再爱了。

我回想起我曾经的那个男朋友,他有一回对我说将来一定要娶我,永远不分开。我高兴地把脑袋点得跟小(又鸟)啄米似的,然后我们拉了拉钩,骗人是小狗。

而现在呢?云淡风轻了,童话里的王子早不见了。事到如今,我只能忍不住想想了,想想那段渐行渐远地爱情,叹叹气,再甩出一把把眼泪,迎风哭泣,这就够啦。我还要时刻提醒自己,你不再是那个单纯的傻孩子了,不要轻易去爱啊。

医生看着我的温度计,说发烧了,打针吧。我高高起撅起嘴巴,问可以不打针吗?我很怕痛的。医生笑笑,强调说打针可以让你好得更快些,吃药太苦。

我才不管呢!我让医生给我开了些**和绿色的药丸,装进口袋里,付完钱后就溜走了。当然了,我还不忘回头望了望那个高高的男孩子,他笑得没心没肺,让我有些不知所措。那感觉,似乎还蛮爽的。

寂寥的路上,我一人缩着窄窄的肩膀,漫无边际地晃悠着。路边的长椅上坐着一对甜蜜的爱人,他们手中的爆米花散发出奶油巧克力的香味。我贪婪地吸了几口,突然变得很落寞很忧伤。

我找个了个没人的长椅,坐在上面迷糊了一会儿。我的头又开始嘶嘶啦啦地痛了。该死的伤风,真讨厌。

第一章 蓦然长大(7)

(7)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男孩已悄然不息地坐在了我身边。他跟个幽灵似的,总是纠缠不休。但我心里一点儿也不讨厌。相反,一种不安分的心跳在扰乱我,莫名的兴奋涌上脸颊。

我嘟嘟嘴,假装很生气地说,你怎么阴魂不散呢?

男孩挠了挠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表情尴尬的要命。

我暗暗好笑,随即酝酿了一个姹紫嫣红的微笑,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雷颂,你叫我小雷就可以了。”

“是不是真的呀?”

“当然了,你叫什么呢?”

“纤纤。”

“骗人的吧?人家叫小雷,你就说叫纤纤。”

“就是真的嘛!我真的叫纤纤,古龙小说里的男主角叫小雷,女主角叫纤纤,我怎么知道能凑得这么巧?”

小雷“呵呵”的笑了,嘴巴咧成了一个月牙的形状,眼睛里弥漫着迷茫的色彩。他问我,你的大名叫什么?

我呆了呆,望着天上的星星,很认真很认真地说,很遥远的事情啦,上半世纪的东西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包括自己的名字。我不是宫崎骏动画中的那个叫千寻的女孩子,我没有她那么幸福……千寻,千寻,你告诉我,我到底是谁呢?

小雷听得莫名其妙,又是抓耳朵,又是挠出一片头皮屑,不爽得无以复加。接着,他又不解风情地问了我周围的一些情况,我不厌其烦地打哈哈。

我看见他的大眼睛不时向我瞥过来,里面写满了掩饰不住的温柔。我知道他是想勾引我,但好歹我也是经历过爱情的失败,又活下来的品种。再说了,就算我生病发烧了,也不代表我的定力会下降啊。

小雷悻悻的坐在那儿,哼着一些周杰伦的歌词。那段时间,周董才刚刚开始发迹吧。

跟小雷在一起,我的话很少,但不觉得孤单。我只是静静地听他讲一些他所知道的东西,什么吴天王开发了周董啦,什么张艺谋**中的台词:大王,傻不傻啦,什么拉登的飞机挂掉啦……他说话的语速很慢,听着特别惬意,有些催眠的效果。我的哈欠一个接一个。能暂时忘记烦恼,这是多美好的感觉啊!

小雷说,我发烧了,你摸摸看。

我把手放在他苍白的额头上,感觉好烫好烫,烧得我心都痛了。我问,你打针了没?

他说,没有,我也怕痛啊!我望望他,他望望我,然后一起笑了。

小雷说,纤纤,小时候我发烧后,妈妈都会在我额头上掐出一块梅花形状的伤口来,那可是个疗伤的好办法。你能帮帮我吗?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想妈妈了。我妈妈以前也会那样做,只是我怕痛,她一掐我的额头我就会“哇哇”大哭。

我问小雷,你妈妈呢?

小雷顿了半响,指了指空中那盏闪耀移动的飞机灯光,又无所谓地摊了摊手。我晃晃脑袋,没有看懂他想表达的意思。

小雷说,我爸爸和妈妈坐飞机,遇上飞机爆炸了,化成了烟,什么都没了。

我的心抽痛了一下,喃喃地说,小雷,对不起,对不起。

小雷吸了吸鼻子,从眼角滑出一颗斗大的珍珠来。他笑了笑,摆摆手,说没事儿,都过眼云烟了。

我的双手在小雷的额头轻轻地掐着,我怕小雷会痛。可小雷痒得“咯咯”直笑,鼓励我说,放心大胆地、狠狠地掐我吧,不要有什么顾虑,不然就没什么效果了。

我笑眯眯的看着他,手猛地使足憋奶的力气,恶狠狠地向他的额头践踏而去。小雷惊叫一声,不相信似的说,你一个文文弱弱的女孩,怎么会有这么惊人的力量?太强了!啧啧啧!

望着他额头渗出来的梅花血迹,我开心的笑了。

天色不早了,萤火虫也关闭了自己的小灯,回去休息了。

我向小雷告辞。小雷问,明天晚上还去看病吗?我在这里等你。

“明天我的伤风或许就好了,而且我还有很多药可以吃啊!”

“那我们以后是朋友吗?”

“是的,小雷,你是我的好哥们。永远。”

“我不问你的****……不过,我每天晚上都会在这里等一会儿,直到你能出现。”

“哈哈,你太傻了!”

我笑着,义无返顾地走了。

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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