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梭族走婚的一些看法

关于摩梭族走婚的一些看法,第1张

  在丽江,有的是隐士和狂人,在和小店老板讨价还价时,你很有可能面对的是一个艺术家或者其他什么家的,而他们则多是在旅行途中选择定居在此,丽江的诱惑可见一斑。这里的青石板斑驳中写着古老的印记,走在上面,城市女孩的高跟鞋绝对需要扔掉,古老的四方街也在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对每一个游客诉说着这种亦幻亦梦的感觉。

  走在古城的小巷中,时常莫名其妙地想落泪。迷路是常事,发呆也不足为奇,在这里要寻找一个人,不是在晒太阳,就是在酒吧,不是在酒吧就是在去酒吧的路上。丽江是治疗城市病最好的地方,如果在这里拍摄一部东方的“廊桥遗梦”,恐怕所有的故事情节和现代语言都是苍白的。

  同行的年轻人对于艳遇酒吧充满了希冀。一条小河,两侧古老的建筑,大红灯笼、一轮明月、四方的游客和各种情调的酒吧,这就是古城晚上最热闹的地方???酒吧一条街。临河而坐,要一杯大理产的风花雪月啤酒,和传说中的地图王神侃一番,看着河水中不时飘过的莲花灯,许个只有自己知道的心愿,时间在这一刻凝固了。

  艳遇总是不期而遇,两个滇南的女子丁丁和铛铛在这时出现了,她们也是刚到古城,为了忘却,也为了寻找。没有风花雪月,只有静坐沉默,时间和心情一起流逝,在告别的时候约好了明日一起前往泸沽湖。

  对泸沽湖的向往尤显迫切,美丽的地方更难得有神奇的色彩,除了高原出平湖的女儿国,泸沽湖畔的母系氏族和摩梭人特有的走婚习俗,更让同行的热血男儿们跃跃欲试。

  前一天攀登玉龙雪山寻找雪域之光时,峰顶卖巧克力奶的纳西族小伙子就告诉我们,要想真正地走婚,就得在泸沽湖租一匹马到深山里寻找,如果遇到自己可意的摩梭女子,一定记住要抠对方的手心,如果对方回抠的话,那就表示她对你情投意合,你当晚就可以跟她走了(注:摩梭人是母系氏族,当地成年男子没有居住的地方)。练习了无数遍如何抠手心之后,终于在期待中上路了。

  导游阿国玛是半彝半摩人,父亲是彝族人,而母亲则是地道的摩梭人,她便是父母走婚的结晶(在摩梭风俗中,男子没有社会地位,也对自己孩子不负任何的抚养责任,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完全由舅舅来承担)。阿国玛告诉我们,如果当晚要找到自己心仪的阿肖(“阿肖”是泸沽湖摩梭人中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的互称),必须过打跳和对唱这一关。摩梭人以能歌善舞著称,用他们的话来说,刚学会说话就能唱歌,刚学会走路就能跳舞。为了达成我们走婚的愿望,阿国玛在车上带领我们这帮小伙子唱起了“泸沽湖情歌”:“隔山隔水来相会,素不相识初见面,只怕白鹤笑猪黑。阿妹、阿妹,玛哒咪(摩梭语我爱你)、玛哒咪……”

  同阿国玛的情歌对唱,再加上有两个滇南美女的相陪,一路的旅程也不显得枯燥了。沿着金沙江蜿蜒而行,经过五六个小时的车程,群山环绕之中,满目苍翠之间,一泓碧蓝终于呈现在眼前。

  造物主的神奇和恩赐在这里一览无余,52平方公里的湖面使天地、时光和每个人的心情都在这里凝结了。据说泸沽湖水面在每天不同的时段都呈现不同的颜色,每年四五月的时候,湖面上会聚集成千上万的黄鸯(一种黄颜色的鸳鸯),人间和自然界的恩爱全都集中于此了。

  旅途的劳累顿时被这里的一切洗涤去了,荡舟湖中,将手放入能见度达12米的湖水之中,摩梭女一曲高扬的“泸沽湖情歌”将尘世间所有的烦恼都抛到了云霄之外。湖中小岛的名字我始终没有记住,但它的美丽和清纯却彻底融入了这湖光山色之中。岛上的喇嘛庙里有一个摩梭老者,他是村上推选出来看岛的。在攀谈中我们得知他一生走了六七十次婚,有三个固定的伴侣,他会经常到她们那里居住。子女有8个,都是由各自的舅舅抚养。对于都市来的我们而言,自然无法理解这样的生活。

摩梭人的走婚制是世界上最奇特、最有自由色彩的婚姻形态。摩梭女孩成年(12岁)时会举行隆重的穿裙礼,从此之后,可由她挑选如意郎君,其他人(包括父母)均不能干涉。一旦选中,女孩会暗示情郎夜来闺房探访。摩梭人没有明确的婚姻关系,双方不娶不嫁,不建立家庭,全靠感情维系关系。每天晚上所有的成年男人便到自己意中人的家中幽会,到第二天早上又回到自己的家中,小孩由女方家庭抚养。一旦感情破裂,男不走访或由女方在闺房门口放双男鞋即可离散,无怨恨,无忌妒,随缘而行,外人更不可有异议。

摩梭族的走婚是九月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走婚是云南和四川的少数民族摩梭人的独特婚姻方式一般是在九月份举行,摩梭人是母系社会,除了少数因为要增加家庭劳动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没有婚姻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通过男到女家走婚,维持感情与生养下一代的方式。

摩梭人很多一生只有一次走婚,生孩子了不走了。

走婚并非外人想象中的一夜情,听完后概括起来就是较为严肃的自由恋爱+男女分居+女方家庭抚养后代。摩梭男女长到13岁视为成年,之后女孩子搬到家中花楼上住,就可以开始走婚了。走婚是静悄悄的,夜晚12点后,等女方家里人都入睡,之前看对眼的男孩子就会来到女方花楼下,拿出三样物品,匕首、肉和帽子,开始走婚。匕首用来辅助爬上花楼的木柱子,肉用来引开看家狗,上楼后帽子放在花楼外,标志着走婚进行中,他人勿扰。“撤掉梯子和放出开门狗是为了增加难度,来之不易男方才会珍惜。”拉措笑着说。

不是任何男人都能爬花楼,在这之前需要男女双方互相确认情意。在篝火晚会上一起跳舞,白天一起相约散步,相处三个月互相了解人品后,才走到确定关系这一步,男方会在篝火晚会跳舞时抠女方手心,女方若回抠手心,代表同意走婚,当晚男方就会去爬花楼。确定走婚的男女会互相交换信物戴在身上,表明自己非单身。拉措从头上摘下一把银梳子给我们看,梳齿有点参差不齐了,“我阿哥亲手打给我的,十多年了。”她给对方的信物是一个银手串。女方怀孕五六个月肚子显怀时,男方就可以不用半夜爬楼,而是走楼梯,白天也可以上门了,女方还会正式将男方介绍给家长。拉措说,摩梭人很多一生只有一次走婚。如果实在不喜欢了也可以明确提出分手,分手后双方才能跟其他人走婚。走婚对象经常换,会被乡亲们视作不检点,家庭会被看不起,“走婚如果太多次,孩子的父亲都不是同一个,就乱了,后代如果不小心近亲走婚就麻烦了。”这点跟我的纳西族司机师傅介绍的差不多,头一天她载我们去看某摩梭族女性名人在泸沽湖边的房子,说当地人因为她离婚多次,对她的家人非常不待见,这点挺让我意外。

这样看起来,走婚虽然不用领国家的结婚证,但当地亲族社会的紧密关联,对走婚关系的责任、道德限制其实很强了。

1、走婚的是云南的摩梭族。

2、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种婚姻制度,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在白天,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有在聚会上以唱歌、跳舞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白天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时分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马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等具有代表性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他人不要干扰,然后在天未亮的时候就必须离开,这时可以由正门离开,若于天亮之后或女方家长辈起床之后再离开,则会被视为无礼。

汉族人可以和摩梭族人走婚。走婚前需要进行协商,关于是否去民政部门注册,走婚结束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达成双方都同意的约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摩梭族人的走婚制度,是固有的民俗传统,无论从情理还是从我国关于少数民族的法律法规上,都是予以尊重的。

如果一个汉族人,在单身且自愿的情况下,与一个自愿的摩梭族人达成了走婚的意向,这样的走婚是完全可行的,既合情理,也合法度。

如果一个已婚的汉族人,想和摩梭族人走婚,无论对方答应与否,都是不行的。尊重少数民族风俗应建立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如果汉族人已婚,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处,就是重婚,这是违法也悖伦的,绝不允许!

而如果一个摩梭族人正在和另一人走婚,还要同时与一个汉族人走婚,无论汉族人同意与否,都是不行的。道理同上。

如果一个单身的汉族人,想和摩梭族人走婚,而对方不愿意,这也是不行的。无论在汉族人内部还是摩梭族人内部,男女关系都是需要双方自愿的,不能因为一方是外族就不讲规矩了。强迫他人与自己建立等同于夫妻的关系,无疑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何况牵涉到少数民族,可能会引发民族矛盾的。

同样,如果是一个摩梭族人想和一个汉族人走婚,汉族人不愿意,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强迫。风俗习惯也是要尊重法律的,不是两厢情愿,就不能走婚。

走婚并不是一个民族,而是少数民族摩梭族一种习俗。

走婚,是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摩梭族独特婚姻方式,指男不娶女不嫁,通过暮至朝离的走访,来实现男女双方的结合,男女双方各自在所属的母系大家户中生产和消费,承担养育后代的义务,走婚的双方在性关系和经济关系上互不独占。

走婚习俗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南地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和雅江两县境内的扎巴人与川滇交界处泸沽湖周围的摩梭人,以及新几内亚的特罗布里恩德人。

走婚历史渊源

走婚习俗是人类历史上,少数民族出现的一种较为普遍婚俗。在中原地区早在秦汉时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而在少数民族中多有保留,尤其是民国时期泸沽湖周边的纳西族社会中依然很流行。

明代移居俄亚的纳西族婚俗,也以走婚为主。在俄亚称之为“安达”婚,习俗与永宁、盐源一带有所不同。俄亚纳西族地区,已经处于一夫一妻制阶段,但还保留有走婚习俗。

清代以来,走婚制开始走向一夫一妻制,直到民国后期,但是一夫一妻制家庭所占的比例不高。而在四川扎坝地区,计划生育政策对走婚习俗的干预,淡化了走婚习俗,传统走婚与对偶婚和嫁娶婚相融合,形成一种新式走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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