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用前任的钻戒的钻石给我换了一个新的戒托然后送给我,你们觉得合适吗?

男朋友用前任的钻戒的钻石给我换了一个新的戒托然后送给我,你们觉得合适吗?,第1张

我个人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这只是她对你的一份心意,是一个信物,如果他的经济条件,真的不差这么一个戒指,也就是说他是富豪,那他应该再重新买一个,如果她是一个普通的蓝领,我觉得这样做完全理解,也可以接受,这都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心里有你,在乎你,但是他的条件摆在那儿,他已经在尽力做到最好,如果你能够,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堪称完美,别把这种礼物看得那么重要,最重要的是这个人是否值得你托付终生?他的未来是否有发展空间?你和他是否能够幸福的一辈子?这是最重要的,也许现在他有难处,你陪他共渡难关,她会感激你一辈子,她会觉得她没有看错人,一切为了值得而去理解,这就看你本人看中什么了!如果是我本人,无所谓!

首先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属于自愿范围,因为是拿个人财产负担,所以不认定为同居财产。同样地,婚戒也属于个人自愿负担部分,照样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不过实践中接纳婚戒后分手需要返还:1、婚戒价值较大,可以视为彩礼,对方主张返还的,需要积极配合返还。实际中,男女恋爱同居后,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并且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一般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2、求婚时送的戒指,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不能继续达成结婚时应返还。实际上,如果分手是因为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然说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因为赠与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所以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当然,如果双方后面登记结婚,那么该戒指属婚前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比如男送女,那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男女恋爱同居期间,如果是以房产、车子等求婚的,那么后面没结成合法夫妻的,其实也需要按照这个规则予以返还车子和房产等。

当时就不应该收 找他出来坐下来深思熟虑的谈 告诉他现在对他没有感觉 如果他很执着你可以缓一步 告诉他 不要逼自己有压力 这样反而反感想逃 还不到那一步直接求婚实在没法接受 先把戒指退回去 第二部告诉他实在没有感觉 他一定能找道更好的

不要讲究的太多,至少戒指没有戴在前女友的手上!只要他是一心一意爱你的,不会朝三暮四,就行了!记住女人不能要求的太多否则失去的就会更多,但也不能谅解的太多那样他犯的错就越多!慢慢来吧,祝你幸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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