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米某和大学副教授登记结婚了。领结婚证时,米某签字的双手不停颤抖,拿到结婚证,她和家人相拥而泣。5月24日,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了解到,这是新疆女子监狱历史以来第一次有在押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
米某,三十多岁,家住乌鲁木齐,离异,带有一个孩子,家里还有多病的母亲,生活拮据。因为贩毒,两年前,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新疆女子监狱服刑。这在一般人看,如此灰暗的人生似乎离幸福遥不可及。然而,上周,她在监狱内经历了人生中最为特别的经历,一位多年来一直帮助她们全家的志愿者、四十出头的大学副教授向正在服刑的她求婚,这在监狱民警看来,都那么令人不可思议。求婚可不是闹着玩的,男子的意志很坚决,米某也愿意。5月19日,在民警的陪同和协助下,帮他们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
据新疆女子监狱民警施峰介绍,今年是米某服刑第二年。米某入狱前,因家境困难,经常得到这名男子的帮扶,这名男子是新疆一所大学的副教授,同时也是一名爱心志愿者,常年对米某一家进行扶贫帮困,帮扶中和米某建立了感情。在米某服刑期间,令人感动的是,男友依然对她不离不弃,不仅一直鼓励她好好改造,还一直她照顾家中老人和米某的孩子。今年4月,他通过律师向新疆女子监狱寄出了自己的诉求,希望能够与正在服刑的米某办理结婚登记。接到诉求后,新疆女子监狱迅速核实情况,在确定这是他的真实意图后,将情况告知米某,米某感到非常意外,不敢相信,以为这是他的一时冲动,直到彼此沟通确认后,在他的鼓励和劝说下,米某同意和他结婚。
据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介绍,为在押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这在新疆女子监狱是首例,但在新疆监狱系统,并不是个例,服刑人员是可以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条件是,应当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地的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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