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超重的情况下怎么处理

吊车超重的情况下怎么处理,第1张

吊车的实际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货量不足30%的,会被罚款二百元,驾驶证扣两分;吊车的实际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货量50%以上,不足100%的,会被罚款一千元,驾驶证扣三分;吊车超载100%以上的,会被罚款两千元,驾驶证扣三分。

吊车超载是怎么处罚的

1、货运机动车超载处罚:

根据规定,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200元,扣2分;30%未达50%的,罚款500元,扣3分;50%未达100%的,罚款1000元,扣3分;100%以上的,罚款2000元,扣3分,同时可扣留车辆。

2、客运机动车超员超载处罚: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车辆超员的危害极大,首先会增加车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你是问操作注意事项?还是检修注意事项?还是起重机安全标准注意事项?

需要的话给我留言!你先确定下你的问题。说实话,你这个问题问的比较大!

看到你的补充问题了,这个就好回答了!以下是注意事项:

第一条: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有专人驾驶。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第二条: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第三条: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1、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

2、限位开关失灵。

3、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4、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5、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6、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7、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13、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14、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第四条:一般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1、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2、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谈话。

3、 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4、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

5、 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 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 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③ 不从设备上越过;

6、 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0、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

11、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2、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3、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

不能同时动作)。

14、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5、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

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

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

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6、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

准沿轨道行走。

17、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18、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19、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0、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1、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

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

高度。

2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第五条:电动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做到:

① 向交班人或参阅交接班记录了解设备状况。

② 详细检查卷场限位开关、制动器力矩。

③ 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

④ 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试验空

车。

2、操作中做到:

① 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

后再起吊。

② 吊物件时禁止从人头、火车头、汽车头及设备上越过。

③ 吊物操作要平稳,不准摆晃。

④ 同一跨轨道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推拉碰撞。

⑤ 发现有第三条情况之一者应停车。

3、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切断电源。

第六条:带有驾驶室的电动跑车,除执行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

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开动行走机构时,应先看转辙器(叉道)是否接通。

2、在弯道上不能全速行驶。

第七条:特种天车除执行第四条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操作吊运熔化金属、液体浮渣及浇铸天车:

(1) 起吊前,须注意吊是否将包环吊牢。

(2) 将金属包吊至距地面100毫米以内的高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

(3) 包内液体距包沿之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

(4)不得将天车停于浇铸钢渣位置。

(5)不准利用天车扯拉'凝固金属'。

(6)吊运金属包时不准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

(7)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告警、找安全地方放下,运行中

金属包距地面距离不得大于0。5米。

(8)在起吊时,应注意辅助吊钩动作,不准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

接触。

(9)当天车移动时,应注意避免吊钩及金属包挂住地面物品,不

准从设备上越过。

(10)倾倒液体金属或浮渣时应平衡均匀,以免迸溅到工作场地。

(11)如因有浮渣,液体金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

2、操作电磁盘及抓斗天车:

(1) 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只可在指定路线内移动重物。

(2) 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应经常注意电压变化情况,如有突然下

降或超出规定值时,应停车检查。

(3) 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

(4) 起重电磁盘不准超高退磁卸物,不吸物时不准通电。

(5) 电磁盘工作不准超'JC'制。

(6) 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

(7) 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止过载。

(8) 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苛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

(9) 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

(10)电磁、抓斗不得吸、抓固定物品。不准升高卸物破碎。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

(11)抓斗、磁盘重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天车的额定起重量。

(12)不工作时磁盘、抓斗应落至地面。

3、吊运毛坯天车:

① 在起吊时须确信捆绑、夹持紧固。

② 将毛坯送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

③ 不准使夹持毛坯的夹钳或其它装置留在炉子中。

第八条: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班检内容包括:

1、有声信号声音宏大。

2、控制器触头应接触良好,保证调速正常。

1、 各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特别是卷扬机构)。

2、 锥度轴上的联轴器不准松动。

3、 大、小车缓冲器完整可靠。

4、 集电托及软线不准有挂、卡、碰、脱现象。

5、 各安全开关必须完整、灵活、可靠(特别是升降机构)。

6、 大、小车轨道不准有障碍物。

7、 电动机碳刷、滑环必须光滑,接触良好,调速正常。

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必须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11、吊钩、滑轮转动灵活,不准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必须可靠。

12、空运转试车,确信安全可靠,方可工作。

这个只是大概的,如果想学习,自己买个书看看,或者报名学习下。以上答案是我在《起重机操作规程》找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吊车停车支腿对悬架有影响,相关资料如下

问题一:汽车吊吊装必须打开支腿吗?

不少司机对这一问题很不以为然。按照十不吊准则,不打开支腿不吊装。也就是说,这一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也有司机向苏州起重吊装公司反应,他们在仔细查看了起重机的说明书之后,发现其中有规定,包括中联、三一的汽车,说明书中表示,在吊车性能允许的情况下,例如吊装重量在额定重量一半以内,是可以不打开支腿的,或者是不必完全打开支腿。

这一说明,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例如在狭窄空间中,支腿不能打开,或者不能完全打开,此时,吊车司机的思维就不能僵化,认为不打开支腿就不能吊装。如果起吊的物体重量较轻,也是可以吊装的。

问题二:不打开支腿吊装的危害?

这并不是汽车吊不打开支腿就能吊装了。不打开支腿吊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场地受限,支腿无法打开。第二,吊装重量很轻。如果不遵照这两条,不打开支腿吊装会对起重机造成损害,包括压坏大梁、轮胎,包括在吊装过程中,汽车吊出现倾覆。

问题三:汽车吊第五条支腿的作用有哪些?

近来年,不少新推出的汽车吊都增加了一条支腿,也被称之为第五条支腿,在汽车驾驶室的下方。通常来说,四条支腿是可以进行吊装的。但是第五条支腿也有其作用。,可以增强汽车吊装的稳定性。第二,可以增加汽车吊装范围,在拥有第五条支腿之后,可以吊装汽车驾驶室前方的物体,实现360吊装。

1、油封易老化

车辆停驶,油封附近的接触受力并不均匀,易造成漏油。

2、机油氧化腐蚀机件

长时间停放过后,当吊车再次启动时,气缸与活塞间会构成干冲突或半干冲突,加快零件的磨损,而且阻力大大添加,造成启动困难。

3、蓄电池寿命缩短

现在,吊车用的通常是铅酸蓄电池,其特点是一旦吊车停驶就会自放电。在正常条件下,蓄电池每日夜自放电可使电容量下降1%以上。尤其严峻的是,蓄电池长时刻自放电后,极板外表发作硫化物,影响蓄电池再充电的作用,使得蓄电池寿命大幅缩短。

4、轮胎变形

吊车停驶后,吊车重量由轮胎接触地面的部位承受,承压部位易变形。吊车停驶时间越长,变形部位越不易康复,使轮胎翻滚半径不均匀,造成轮胎不平衡。变形轮胎的吊车一旦进入高速行驶后,就会发生车身抖动等问题,会加快轮胎的磨损,甚至给行车安全带来危险。

5、电子元件易出毛病

吊车上的电子元件及连接件有个共同的特点,既要防水、防潮和防腐蚀,不然就会引发毛病。而长时间停发的吊车,很容易遇到水、潮、腐蚀等问题。

当吊车长期不使用时,不能只是单纯停止使用,还要进行保护工作:

1、吊车应停放在干燥的室内。不得已停在室外者,应选平坦的地面并铺上木板。停放后用罩布盖好。

2、小型吊车长期存放前,须对机械进行保养、修复损坏机件,并对其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技术状态良好。

3、吊车在停机场的排列和布置,应保证任何一台机械的进出均不受其他机械的影响。

4、吊车应将机械的燃油控制杆置于怠速位置,各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

5、吊车发动机的保管。放掉发动机内的冷却水。更换发动机油。新机油通常呈中性,不会腐蚀发动机的金属机件。燃油箱加满柴油,避免燃油箱生锈。如条件允许还应加入防腐剂。

应注意:在停机期间应每月启动一次发动机,使机械作短距离行驶,使各零件润滑处建立新的油膜,防止生锈。在启动前应注满冷却水,结束时应放尽冷却水。

  如果你长期在粉尘多的地方工作,可以造成矽肺病。

  矽肺又称硅肺,是尘肺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是由于长期吸入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所引起,以肺部广泛的结节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矽肺是尘肺中最常见、进展最快、危害最严重的一种类型。我国每年有为2万例左右的尘肺新患者出现。因此,尘肺的防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

  用人单位应定期给你们检查身体,如果确实患病,可以要求职业病鉴定,同时申报工伤。‍

不可以,后果很严重,这种事情在中国发生太多了,很容易造成里面的油缸内裂,弯曲,里面钢丝绳断裂,严重的会导致吊着重物的钢缆断裂出不必要的事故。在国外很少会看到油缸内裂,而在中国太常见了,就是因为中国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很多司机吊重伸缩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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