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趣事

大熊猫趣事,第1张

不少人见过大熊猫。在大家眼里,它特别乖巧、聪明、可爱,黑白相间的身体使人着迷,而且超爱吃竹子。有人觉得,这憨态可掬的家伙一定是世界上最萌最可爱的食草动物了,实际上大错特错了。熊猫可是货真价实的食肉动物。在分类上,它属于哺乳纲食肉目,可以说它是食肉动物中的素食者。

大熊猫的牙齿尖锐锋利,而且消化道也是肉食动物的构造。但是由于植物纤维类食物难以消化,所以食草动物的消化道为了吸收些营养,都比较长。比如,鹿肠约自己体长的十五倍,羊肠则可以达到自己体长的二十五倍。可是大熊猫的肠道只有自己体长的四到五倍,而肉食动物的肠道也只有自己体长的四到八倍。如果它用食肉动物的肠子消化竹子,显然不合适。所以,为了维持身体里的能量,不得不吃大量的竹子。一只成年大熊猫在春季每天大约要花十二到十六个小时,并吃下十到十八千克的竹叶和竹竿,或三十至三十八千克的新鲜竹笋,比正常成年的饭量大约三十来倍。所以,你会经常看到它一直不停地吃竹子,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其实,大熊猫吃竹子也是被逼无奈。人类曾发现了一块中心世纪晚期始熊猫的化石,说明它已经在这个地球上生活了八百多万年。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八百万年前,始熊猫是一种体型大小差不多类狐狸的动物。冰川时代的到来,它们和很多食肉动物被寒冷驱赶到了一个很狭小的地域。为了生存,食肉动物们开始互相竞争,而聪明的大熊猫家族决定,改行吃素。在这严酷的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中,大熊猫是强者,度过了冰川时代。冰川消退,熊猫大发展,体型开始慢慢变大,而且攻击力完全可以和豺狼虎豹相比较。哈哈,想象不出来吧。它可以把机头狼当成坐垫玩,最有代表向的工具是它的爪子。一爪子下去,能使对手挂彩,直到11万年前的冰期到来,熊猫体型缩小变圆,适应了寒冷环境,才生存至今。

现在,大熊猫变得十分可爱,它总喜欢内八字慢吞吞的行走方式。它的生活总是那么悠然自得。它充足的食物,没有天敌,没有必要行动很快。但它这种龟速行进可以保留能量,适应低能量食品。它有时爬树,它很擅长爬树,一般在它临近求婚期,或是逃避一些危险,或者打盹。它还爱嬉戏,下到山谷,跑到山村小寨或是住宅,把一些锅盆桶具,尤其是圆形的器皿当成玩具,玩完后弃置山野中。它非常温顺,有时会会和猪、羊等家畜亲善,同他们同吃同住。当时如果它当上了妈妈,它的小宝贝绝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使是关切的看望,也要使它的母亲大动肝火,张牙舞爪,动手动脚。

多么可爱的动物呀,只是由于人们的破坏,大熊猫已经处于快要灭绝的状态,这真是有点可惜。

好好保护大熊猫吧,同样好好保护快要灭绝的动物吧。你,能做到吗?

元宝写于五年级上2019年11月28日

  最意外 “仇人”给丁俊晖颁奖

  代表“中国准度”的丁俊晖凭借自己在2006年的出色表现获得“十大体坛风云人物奖”。有意思的是,为他颁奖的是——奥沙利文

  不过此奥沙利文并不是丁俊晖在世锦赛上的第一个对手,那个著名的台球运动员,而是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奥沙利文。这位中文相当不错的奥沙利文先生非常幽默,他表示自己是“火箭”奥沙利文的“表哥”。因为在全世界上姓这个姓的有几百万,所以这些奥沙利文都应该是表兄表弟的关系。

  最粗心 刘翔

  忘记拿走奖杯

  2004年夺得奥运会金牌,到2006年打破世界纪录,代表“中国速度”的刘翔获得十大体坛风云人物没有任何意外。

  拿到这个奖刘翔自己也非常高兴,主持人还没有宣布领奖运动员上场,一身笔挺西装的刘翔已经走到了舞台的中央。在接受完主持人的采访之后,刘翔高兴地捧着鲜花就走下了台,直到主持人张斌提醒,他才想起自己把奖杯落在了台上。飞人赶紧转身拿回奖杯,步出了演播大厅,这也引起了现场观众一阵善意的笑声。此后他还夺得了年度最佳男运动员奖。

  最惊艳 张怡宁、杨扬酷装迷人

  与运动场的张怡宁完全不同,哪怕她是第一个在比赛场上穿裙子的人。但是在颁奖典礼上,张怡宁的斜肩上装、黑色裙子、黑色高跟鞋打扮,绝对让人眼前一亮。这身打扮,是张怡宁直接从正定穿来的。她说自己刚好在正定集训,这身打扮只是随便搭配的。不过客观地说,一身酷装在颁奖场合最为盛行和彰显品位,看来世界冠军的品位也是世界级的。

  与张怡宁相同的是,杨扬一袭白裙更显迷人,他一亮相即引来现场观众声声惊叹。

  阿姆斯特朗:

  腿毛会增加危险系数

  2005年,美国前总统小布什与环法传奇车手阿姆斯特朗在他德州的克劳福德庄园大农场里“切磋”自行车技。事后,小布什和记者们开着玩笑总结起了心得。

  “和公路自行车相比,我更喜欢山地自行车,因为公路自行车选手必须时常刮腿毛,保持双腿光滑,而且还要穿莱卡紧身裤。”

  其实在很多人看来,公路自行车运动员光滑的双腿多少令他们显得有些娘娘腔,然而专业的自行车手很清楚除去双腿的体毛对他们究竟有多大的威胁。或许大多数人会一厢情愿地认定,这是空气动力学在作祟。然而,这在空气动力学专家面前,这甚至是个可笑的解释,因为剃光体毛对于自行车选手的帮助将很小,用科学仪器都几乎无法测量。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自行车选手视腿毛为大敌呢?让我们来听听自行车之王阿姆斯特朗的答案,“你若看到我运动衫内的身躯,就知道我不是在开玩笑。我两臂上有着大理石花纹般的伤痕,刮得干净的双腿上遍布失色的伤疤。自行车选手必须刮腿毛,因为它会增加危险系数:当碎石沙砾嵌入双腿肌肤时,没有毛发比较容易清理伤口,绑上绷带。”

  自行车选手比赛时的时速都会达到56公里,如果摔倒,那么裸露的皮肤与公路沥青的接触肯定有一个最直接的结果:皮肤被毫不留情地撕扯下来。没有杂乱的体毛不但方便清洗伤口,等伤口愈合,撕掉纱布时,如果没有体毛同时被扯下,还会少受一次身体的痛苦。

  即便没有受伤,在很多运动员看来,没有体毛的干扰也会在按摩时,感觉更加舒服。

  当然,光滑的腿部和上面不规则排列的伤疤有时候也为这些“追风者”平添了几分美感。以报道环法出名的记者Matt Sidon在与多名自行车手闲聊后也得到了专业的“解释”,“自行车手都不留腿毛的原因相当简单,这在自行车界是行规。或许也没有人愿意承认,但私下里,大家都知道剃光腿毛有审美学因素:职业自行车选手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菲尔普斯赛前先剃毛

  专家:那样可提速2%

  吸食大麻的风波并没有影响到北京奥运会“八金王”菲尔普斯的人气,在大多数人眼里这个星球上游得最快的人依然红得发紫,甚至有人还专门为他注册了一个名为MichaelPhelpsJokescom的网站。而其中一个笑话就是:“菲尔普斯不需要剃腿毛,他只要用意志就能让自己的体毛终止生长。”

  拥有惊人饭量、特殊身材、线条型肌肉,还有那高科技的鲨鱼皮泳衣等等一系列优势的菲尔普斯真的不需要在比赛前剃掉体毛吗?

  答案或许有些令人失望,这个“水生生物”依然和他的队友一样会在赛前刮掉体毛。

  “我今晚得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再剃一下体毛。”去年的北京奥运会上,夺得第三金的菲尔普斯在发布会上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夺冠秘籍”。其实,在游泳运动员中,祛除体毛并不是什么难堪的事情,特别是男运动员还未穿上连体泳衣前,赛前祛除体毛是一项平常得不要再平常的惯例。

  不过,剃体毛可不是件轻松愉快的事。每次比赛前的晚上,游泳选手至少要花一小时来涂满肥皂泡沫,用剃刀刮掉泳衣和泳帽所覆盖不到位置上的体毛,而背部自己够不着的位置还要请人帮忙,最后的结果是全身上下都留下了小伤疤,有时甚至更糟。

  那些游泳选手在北京奥运会前还长满胡须的脸、体毛密布的腿,到了决赛开始时都变得和希腊大理石一样光滑干净。有兴趣的话,大家不妨去搜索一下蛙王北岛康介在奥运会期间的照片,这位包揽100米、200米蛙泳金牌的日本选手预赛前还是满脸胡茬,而决赛时已周身光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身体一根毛不剩,能加强集中力,有助于比赛胜利。”

  或许文特的解释更加清晰,“我喜欢清水拍打脸上皮肤的感觉。其实在游泳池中剃掉胡子后速度顶多能提高1/10秒,但是你的感觉是你游得很快,你将游得更快。”

  当然,游泳运动员们刮掉体毛也得到了科学的佐证。斯坦福大学游泳教练斯基普·肯尼在测试后得出结论:游泳运动员剃光全身的体毛,水中速度可提高2%。

  莎拉波娃捧红电动剃刀

  赛前必修:花4小时全身祛毛

  如果说,阿姆斯特朗和菲尔普斯们为了自身运动而向体毛宣战,那么俄罗斯网球美少女莎拉波娃与体毛的“战争”更像是一堂时尚必修课。这位网坛美少女甚至因为大谈自身的祛毛经验而捧红了一款美国电动剃刀。

  相对于那些五大三粗的男性运动员,任何一名时髦女性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因此脱毛其实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情,而对于代言诸多品牌,赞助费远高于赛事奖金的美少女莎拉波娃而言,这是一件关系到她能否出门打比赛的“要命之事”。

  这位来自西伯利亚的美女有着漂亮的金发碧眼,当然也有着高加索人典型特征:浓浓的体毛。“我比赛前一定要做的事情是全身祛毛,如果我哪天没有花4个小时全身祛毛,球迷们一定会被吓坏的,他们会以为我身上也长了头发。”说起这个略显尴尬的事,莎拉波娃的微笑也有些不自然,的确这位登上过《男人帮》等各种时尚杂志封面的时尚女郎必须以最完美的面貌出现在众人的眼前,毕竟良好的形象与赞助商的支票是挂钩的。所以,出现在球场和公众场合的莎娃总是艳光四射、光洁剔透。

  当然,莎娃传授自己的美貌经验时,也无意中捧红了一款名为Oster的电动剃刀。其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牧民们或许比莎娃更有体会,因为这个品牌生产的宠物和羊毛剃刀一直是他们最好的工具。但还是听听莎拉波娃是怎么说的吧。“我试过好多品牌,比如Gillett、Shick的电动剃刀,总不是很满意,最后还是觉得Oster Shearmaster好用。虽然它有些古老,但那直体设计非常实用。我会在身上涂满厚厚的肥皂泡沫,然后就是它的工作了,无论是腿部上下,有肌肉的胳膊,还是皮肤的一些凹处,它都能很好地完成任务,贴身舒适。”

  就是一番切身体验的说辞,并没有成为Oster代言人的莎拉波娃却在美国掀起了一股抢购该品牌电动剃刀的风潮,这其中不仅有妙龄女甚至还有那些迷恋莎娃的男士。而此前广泛应用于宠物的电动剃刀也因为莎拉波娃而红极一时。

  “猛男”爱学莎娃

  永贝里:这位代言CK的猛男其实也相当在意自己的身体,看看他为CK拍摄的宣传海报你就会发现,这名来自北欧瑞典的球星从来不喜欢浓密的体毛。

  C罗:这位金球先生的旧爱内蕾达曾经透露:“他喜欢自己的身体到处都很光滑,他甚至会用除毛霜来去毛,同时他还会将保湿护肤霜涂满全身,每天至少两次。”

  父亲唯一一次期待的女婴

  吴小莉是家中的第五个女孩,父亲给她取名小莉,是因为一直想有个男孩的父亲终于认命,决定不再努力,取名小莉,也就意味着她是家中最小、最后一个孩子。

  为什么说小莉是父亲唯一一次期待的女婴呢?原来,一向重轻女的父亲,在小莉尚未出世时,曾兴致勃勃跑到台北著名的金龙寺抽签。第一签上写着“六甲生女”,父亲不服气,心想自己已有了四个女儿了,当下决定再试试手气。第二签上写了“六甲生女,吉”,不甘心的父亲决定再试试,结果,第三签上写明“六甲生女,吉,生男,凶”。这一下父亲吓坏了,他立刻改变奢望,每天祈祷只要生个健康的女孩就心满意足。

  小莉懂事后,父亲便把这个故事对她说了,从此,小莉像头上戴了光环一般骄傲无比。后来,小莉渐渐明白,父亲之所以想要个男孩,不是因为他重男轻女,而是因为他只身到台湾,艰苦奋斗了一辈子,希望能在台湾传宗接代。幼小的吴小莉便善解人意对爸爸说:“不怕,爹爹,长大后,我也找个姓吴的老公,这样,我小孩也姓吴啦,别人分不清楚是他的吴还是我的吴!”“或者我将来找赘,不出嫁。”吴小莉的童言无忌,逗得父亲哈哈大笑。

  “不用怕,你说话时就把台下的人都当成木头、西瓜好了”

  念小学时,小莉常参加学校举行的演讲比赛。每到比赛的日子,清晨五六点钟,小莉总是在院子里大声背诵演讲词,邻居的叔叔、婶婶就会心地对小莉母亲说:“你们家小莉,又要去参加比赛啦!”

  那时候的小莉还是个胆小、怕事的孩子。每次比赛前,心里特别紧张,从没上台演讲的妈妈却经验老到地对小莉说:“不用怕,你说话时就把台下的人都当成木头、西瓜好了。”没想到,妈妈这句话还挺管用,每到紧要关头,小莉就用这句话来为自己打气,往往过关斩将、勇夺第一。由于经常参加演讲比赛,小莉成了学校的“明星”,有时,小莉和妈妈走在路上,会被一些同学指指点点,小莉颇觉不自在,母亲却喜滋滋地对她说:“如果你以后出名了,这种情况会更多!”小莉后来真的出名了,被人“指指点点”的情况果然更多了。因为小时候有过这方面的“训练”,小莉对此也就习以为常了。

  小学六年级就进过Men's room

  念小学时,吴小莉因成绩好备受老师的宠爱。当时,一部名为《保镖》的电视剧红遍大江南北,剧中有大当家和三当家。小莉的老师就把班上成绩最好的三位女生命名为大当头、二当头和三当头,小莉是班长,自然是大当头。一次午休,几个调皮的男生不想睡午觉,在班上高谈阔论,那天恰好是小莉当值日生,小莉要求他们赶紧睡午觉,不要影响别人。几个男生欺负小莉是女孩,就呼啦躲进男厕所,并在里面挑衅说:“有本事你进来抓我们。”小莉不甘示弱,直奔男厕所,大喝一声:“你们给我出来!”男生们被小莉的气势吓倒,乖乖听话出来。小莉就此在班上确立了自己的威信,也创下小学六年级就进过Men's room的记录。这个记录恐怕谁也破不了。

  “小莉,你在干什么?”

  1993年,吴小莉正在苦读英语,准备考托福赴美深造。这时,香港卫视中文台向她发出了邀请。吴小莉首先和家人商量,想不到,平时舍不得孩子离家的母亲竟然第一个赞成她去香港发展。母亲的理由是:“香港比美国要近多了,反正我能在电视上看到你!在我的‘可视’范围!”自此,小莉母亲开始“移情别恋”对香港卫视看个没完。小莉不解,问:“我还没决定去哩,你怎么就喜欢上了香港卫视?”母亲的回答振振有词:“帮你了解行情呀!”

  不久,小莉终于加盟香港卫视。初到香港的吴小莉,最不能适应的是居住环境的狭小和租金的昂贵。第一次从香港回台北探亲,小莉在家中的客厅、餐厅不停地走来走去。母亲在一旁看得心里发毛,想:“完了,这孩子没在香港学坏,但是怎么傻了?”心急火燎的母亲赶紧对小莉大喝一声:“小莉,你在干什么?”

  小莉却慢条斯理地回答:“我在量距离。妈咪,你知道吗?我香港的家,就只有台北家客厅到餐厅这么大,现在有空间我要多在家走走。”说完,小莉继续在客厅里昂首阔步。满腹狐疑的母亲这才恍然大悟。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不会说广东话

  到香港工作后,不会说广东话的小莉吃了不少苦头,也闹了不少笑话。一次,家中电灯泡坏了,小莉到楼下杂货铺去买,她对老板说:“这里有没有电灯泡?”老板听不懂普通话,小莉就用英语讲,老板也听不懂英文。小莉十分沮丧,只好回家拿了一个坏电灯泡,这才买回一个新电灯泡。

  还有一次,小莉听人说:“唔该!”(广东话就是不好意思,或是谢谢你的意思)心想:“这个词用的频率高,赶紧学起来,现炒现卖。”别人帮你拿东西,你可以说一句:“唔该!”就是谢谢的意思,如果你想请别人让路,你也可以说:“唔该,唔该!”就好像英文的“Excuse me”(不好意思,借光!)有一次,小莉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小莉顺口说了一句:“唔该,唔该!”想表达的意思是“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但对方却狠狠瞪了她一眼。事后,小莉把这事告诉了朋友,朋友听了大笑,说:“你这样说,好像是唔该!谢谢你让我踩!换了我也会瞪你一眼,没骂你就算不错了!”在香港呆久了,小莉才真正弄明白了“唔该”的意思。踩了人要说:“唔(不)好意思!”收人礼物,是“多谢”,接受别人帮忙才是“唔该”。

  钻戒、卡片、歌曲:俘获小莉芳心

  除了新闻,吴小莉最爱的还有他的丈夫。2000年吴小莉和她的MrRight喜结良缘。她的婚姻其实很浪漫:MrRight苦追了小莉整整5年,浪漫的求婚经历让吴小莉终身难忘。第一次他们单独去唱卡拉OK,MrRight为吴小莉献上了一首表达爱情的歌曲,唱完后,他从兜里拿出戒指送给她,向她求婚,当时她以为他只是在表演节目,并没有放在心上。最让吴小莉感动的是她收到他的另一份特别的礼物,这份礼物是他精心制作的。MrRight是个内向的人,他不善于用语言表达自己,但他亲手做了张卡片交给了吴小莉,卡片上他拿着一束鲜花,单膝跪在吴小莉的面前,笑容灿烂的吴小莉眼睛正好朝下看着他。最后,他凭着他亲自写的一首歌《我深爱着》打动了吴小莉的心,其中有一句“我会宠你像小孩,只因你无邪的笑眸”。每次谈及自己的婚恋,小莉总是情不自禁,流出幸福的泪水。她说:“我先生一向低调,不愿意我在媒体前谈论我们的私生活,但他真的很爱我,宠我像小孩。以前我很忙,现在更忙。只是,那时候很漂泊,现在有根了。”显然,吴小莉对有家的感觉很满足。

杨笠和杨蒙恩脱口秀舞台讲漫才,他们在这个舞台上调侃了很多社会上的事情,而且杨笠的舞台风格依旧如往常一样犀利。他们站在舞台上先向大家介绍了一下自己,而且两个人还取了一个组合叫“杨 蒙恩”。因为两个人都姓杨,所以就采用了杨笠的姓氏,组合的名字就使用了杨蒙恩的蒙恩。但是这个组合连起来就是杨蒙恩的名字,所以介绍完了以后杨笠就直接调侃到女性没有姓名。

这句话算得上是非常尖锐的了,而且现场的嘉宾也都为此感到非常的激动,就连她旁边的杨蒙恩都感到害怕了,连忙劝杨笠讲漫才的时候可以不要那么尖锐。由于这一期的综艺节目是围绕着恋爱展开的一个专场,所以他们的整体话题也和恋爱有着非常直接的关联。杨蒙恩表示自己想向女朋友求婚,并且还想提前演练一下婚礼的过程,杨笠则站在一旁设想了很多婚礼现场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可以说杨笠的话风依旧是非常犀利的,比如说她问杨蒙恩的女朋友愿不愿意和杨蒙恩结婚,不管他是多么普通还是多么自信。这也刚好印证了杨笠此前所讲述的普通又自信的梗,旁边的杨蒙恩听到了这样的话以后立刻就喊停了。这也是一次非常有趣的反讽,而且杨笠的表情也让众人觉得非常的搞笑。

不仅如此,后期的一番交流更是让杨蒙恩如坐针毡。因为每一个新郎在进门之前都会被女方的人所拷问,而杨笠所抛出来的问题就是让杨蒙恩说一说自己出轨10次的经历。这种问题更是难以回答,所以现场的氛围再次被点燃。可以说杨笠的舞台风格一直都是如此的明显,小编期待看到更多杨笠的脱口秀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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