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Daniel Radcliffe (丹尼尔·拉德克里夫)
全名:Daniel Alan Gresham Radcliffe
呢称:Dan, Danny, Daniel , Do--it--again Dan(在拍摄时的称呼)
Fans对他的爱称:Dannerz, Danny Boy, Dan the Man
有时候又叫:Harry(哈利)
最喜欢的科目是体操和科学
生日:1989年7月23日
星座:巨蟹座或狮子座“我在巨蟹座和狮子座的边源,所以我可能是只有着狮子头的蟹子。”
生肖:蛇
出生地:位于英国伦敦西部的Fulham(富咸/富勒姆)
发色:深褐
眼睛:蓝色
身高:170(cm)
母亲:Marcia Gresham玛西娅·格雷斯姆(选角导演),45岁
父亲:Alan Radcliffe艾伦·雷德克里夫(文学代理人,现在已成为Dan的全职经理人),47岁
宠物:Binker和Nugget(都是柯利牧羊犬)
学校:伦敦的一间重点中学。在拍摄《哈利波特》其间跟私人教师学习,每天在三小时至五小时之间。2002年以前一直在全男子的私立学校里上学。
眼镜:他需要戴,但并不喜欢戴。“我需要戴眼镜,但我不会戴,因为我会弄坏它们。我的第一幅眼镜使我没了半只牙齿。我经常咬眼镜的末端,这使我的牙齿都碎了。”
曾去国家:西班牙、瑞典、法国、意大利、巴拿马、美国、日本、中国、澳大利亚
兄弟姐妹:没有(他是家里的独子)
幸运数字:9
口头禅:cool~~~
日常早餐:巧克力酱吐司
用手习惯:他习惯用右手
对伦敦的评价:“伦敦常常很繁忙。那是一个你永远不会感到无聊苦闷的地方,因为常常会有很多东西要干。”
小脾气:讨厌被人看低
女朋友:没有
最想合作的演员:Tobey Maguire(托比马圭尔,《蜘蛛侠》男主角)
在《哈1》中感到最难拍摄的镜头:厄尼思魔镜
在《哈2》中感到最难拍摄的镜头:与多比的对手戏
使他成名的角色: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饰演哈利一角(2001)
正在拍摄:《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犯》(开拍于2003年2月17日)
关于读书:虽然DAN现在是个书迷,但他在得到哈利·波特这个角色以前并不太喜欢读书。“我第一次看头两本《哈利·波特》时并没有太迷这个故事。”
偶像:蜘蛛侠(他喜欢蜘蛛侠的**和连环画)及演员Gary Oldman(在《哈利·波特3》中饰演小天狼星·布莱克一角)。小时候还喜欢过Beano(一部英国连环画里的一个角色)
日常生活:平时,Daniel只会过着些普普通通的日子,并不会像人们想像中的巨星那样过得那么辉煌。他会开PIZZA聚会,和朋友四处溜达,看些**和玩游戏机。
背台词用了他多长时间:他大概要看六次左右。
他想担任的角色:蜘蛛侠,Ewan Mcgregor在《红磨纺》里的角色
每日收到影迷来信:1000封左右
关于哈利波特:
最喜欢的哈利系列: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犯》
最喜欢的《哈》书角色:小天狼星布莱克
最喜欢的**场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最后的棋盘,对抗伏地魔, 魔鬼网; 《哈利波特与密室》--与里德尔的对话,决斗俱乐部
最喜欢的**台词:伏地魔
最想拥有的魔法:隐形,将自己的狗变成狼,自由地飞翔
最希望自己进的学院:格兰芬多
与哈利的共同点:忠心,支持自己,有好奇心并且有时候也会遇上一些小麻烦
喜好:
喜欢的体育:足球(支持富勒姆英超足球队),世界摔跤(特别欣赏Rock)及一级方程式赛车
喜欢的歌手或组合:Rem、 U2、 Stereophonics、 Dido、 JJ72、the Sex Pistols、 the Undertones、 the New York Dolls、the Stranglers
最喜欢的组合:Sex Pistols
喜欢的女孩:Cameron Diaz(卡梅隆·迪亚兹)和Kirsten Dunst(克斯汀·邓斯特)
喜欢的(除哈利波特以外的)书:Darren Shan的 Cirque Du Freak(这本书常常排在美国儿童畅销书排行榜的前面,仅仅落后于《哈利波特》系列);Louis Sachar的Holes;Terry Prachett的 The Light Fantastic和The Color of Magic;Douglas Adams的The Hitc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
喜欢的作家:Lain Banks (连恩·班克斯)
喜欢的**:Moulin Rouge(红磨坊/梦断花都/情陷红磨坊), 12 Angry Men(12个愤怒的男人), Shakespeare in love(恋爱中的莎士比亚/莎翁情史),Apollo 13(阿波罗13/太阳神13号)What's Eating Gilbert Grape(恋恋情深/不一样的天空),Shawshank Redemption(肖申克的救庶),The Dish(天线),the Royal Tenenbaums (特南鲍姆一家) Spiderman(蜘蛛侠/蜘蛛人)
最喜欢的电视剧:Simpsons(阿森一族/辛普森一家)[而且丹一直希望能为这部片子配音]
喜欢的糖果:Mars bar(一种巧克力)
喜欢的饮料:Diet Coke(健怡可乐)
喜欢食物:汉堡,Pizza和金枪鱼
最喜欢的动物:狼[因为丹认为狼既可爱又危险]
喜欢颜色:绿、红、金
爱好:**、写作、阅读、跑步、运动、音乐、和Rupert玩电脑游戏[但丹经常输给Rupert]
最喜欢的游戏:Medal of Honor(荣誉勋章)
喜欢的职业:演员、导演、编剧/作家 (Dan喜欢当一名能够自编自导自演的全能演员)
喜欢的学校科目:英语(即英国的语文)、科学、体育、美术
喜欢的女演员:Julia Roberts(朱莉娅·罗伯茨),Kate Winslet(凯特温斯蕾特), Catherine Zeta-Jones(凯瑟琳·泽塔·琼斯),Kate Hudson(凯特·哈德森);Renee Zellweger(蕾妮·泽尔维格),Kirsten Dunst(克斯汀·邓斯特);Nicole Kidman(妮可儿·基德曼), Cameron Diaz ( 卡梅隆·迪亚兹)
喜欢的男演员:Tom Hanks(汤姆·汉克斯),Ben Stiller(本·斯蒂勒),Jude Law(裘德·劳) ;Ed Harrie(艾德·哈里斯), Robert Deniro(罗伯特·德尼罗)
喜欢的T 恤设计: Mambo
最喜欢的机器: 随身听CD机
最喜欢的晚间甜品:Cheerios蜜糖果仁或是一杯牛奶加上涂了果酱的Dodgers饼干
最喜欢的甜品:有巧克力酱的香草冰淇淋
最喜欢的音乐风格:朋克
最喜欢的曲棍球队伍:Phoenix Coyotes
讨厌:
最讨厌的食物:蛋糕
最讨厌的学校科目:数学&法语
选择:
Britney还是Christina : Christina
PS2还是XBOX : PS2
DAN对哪些东西着迷:
1The Simpsons(阿森一族/辛普森一家)
2Punk Rock(朋克,特别是以前的,DAN
喜欢朋克的思想)
3Spiderman(蜘蛛侠,无论**还是连环画,
DAN都喜欢, 就连带片中的男女主角DAN也
喜欢上了,再看他在OPRAH节目里衣服上的大
蜘蛛,还有伦敦和日本记者会上的小蜘蛛
就可以想像出他有多喜欢)
曾去国家:西班牙、瑞典、法国、意大利、巴拿马、美国 女朋友:暂时没有
丹的电子邮箱地址是:
(1)dradcliffe89@hotmailcom
(2)dradcliffe02@hotmailcom
(3)dan-radcliffe@starmailcom
丹尼尔的地址
国外两个有名的丹尼尔网站- danradcliffecom 和 danradcliffecouk -都收到最新的丹尼尔签名照(上图),这张照片也是丹尼尔以后发给影迷的照片。另外还有一封丹的父亲 alan radcliffe 的来信,大意如下:
只有两个地址是可以丹收到来信的:
arg talent
4 great portland street
london w1w 8pa
或者
leavesden studios
po box 3000
leavesden, herts, wd25 7lt
如果是寄往其它地址(网上有关dan的地址特别的多)的信件可能会要更长时间,或者根本就没办法寄到。
丹的回信包括 - 有丹亲笔签名的最近照片、一封短报(newsletter) 或者消息(message),消息主要是丹告诉影迷他最近的生活、喜欢看或听些什么等等。这些消息都是丹自己写的 - 不是他的经纪人或其它人 - 然后复印成多份再寄出。短报主要是丹尼尔集中影迷来信中的问题并作出回答,在此之前已经寄出了三份不同的短报,第四份将在11月1日寄出,丹坚持每三个月就做一次短报。
12月20日一大早便迎来了好消息,小五金恩圣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宣布成功求婚女友张檬,真是太为他们感到高兴了。小五开心写道:“攒了很久的福气终于等到了你说‘我愿意’”,张檬则甜蜜回应:“单膝跪地+你=我愿意”,好甜、好浪漫啊有木有。
照片中,小五西装革履拥着未婚妻,脸上是大写的甜蜜和幸福。一旁的张檬则戴着白纱、捧着玫瑰,她与未婚夫脸贴脸看着镜头甜笑,真是隔着屏幕都被两人的甜蜜给秀了一脸。而且细看照片不难发现,张檬被求婚当天很感动哦,鼻头红红的,应该是当场洒下了感动的泪水了吧。就这么看,张檬和小五的夫妻相简直太足了。
小五和张檬在镜头前甜蜜拥吻,高糖满满啊。张檬穿着白色裙子、戴着白纱,俨然待嫁新娘既视感,连求婚都如此有仪式感,相信两人之后的婚礼会更加温馨、浪漫。
小五在女友答应求婚那一刻将张檬的手放在心窝处,仰头灿笑,将当时的喜悦与激动展现得淋漓尽致。而张檬则一脸甜蜜地望着小五,满心满眼都是对方,“望夫眼”妥妥的。看到令人如此齁甜,真是打心底为他们感到高兴。
近段时间, 娱乐 圈真是一点都不太平,好不容易迎来小五、张檬的好消息,瞬间喜气洋洋。
为了给足张檬惊喜,小五这次将求婚现场装扮得相当浪漫,粉色的气球以及大蝴蝶结背景,将张檬少女心一面完美展示。偌大的心形蜡烛也是全程抢镜,总之整个求婚现场都让人感受到了小五与张檬满满的爱意。
张檬和小五从官宣恋情起一直都非常甜蜜,两人也从不吝啬公开秀恩爱。翻看他们的社交平台,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两人合体撒糖的画面。现如今,小五和张檬也没有应网友口中的“秀恩爱、si得快”,反而是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确实为他们感到高兴。
其实小五和张檬起初公开恋情时,并不被外界看好,大部分人都不看好他们的恋情。但即便唱衰的声音很多,两人仍然甜蜜恩爱、情比金坚,完全不被外界的流言蜚语影响感情。现如今张檬和小五大方公开求婚喜讯,那就一起期待他们的婚礼吧。再次恭喜小五和张檬。
源于网络
2021年。
开学的时间终于到了。不出意外,德拉科被分入了斯莱特林。分院帽几乎都没有完全戴到他的头上,就感觉到了他身上浓浓的斯莱特林气质。2012年2月21号出的。
德拉科的恋爱笔记,如约而至。第四学年,三强争霸赛,我揭穿了穆迪教授是假的,被小巴蒂杀死,变成幽灵,在死后二十五年他的生日那天,德拉科留好遗嘱,来霍格沃兹向我求婚,斯莱特林的幽灵**和马尔福家主一起消失了。
Tom felton,粉丝爱称“王子”,tom开始演戏是在他8岁那年。他的家庭有一个朋友是演员,那个演员发现小Tom的表演天赋之后,介绍他进入演艺界。接着Tom与经纪人见了面,两个星期后,他打败了其他400多去试镜的男孩子,成功获得了角色并前往国外拍戏,他的演戏生涯从此开始。 7岁时被选入教堂唱诗班,在学校里也参加了4个合唱团,还被选入 吉尔福德大教堂唱诗班。哈利波特系列完结后,tom继续他的演戏之路,我们期望tom有更多好的作品诞生。建议Lz去贴吧看看
全名:Tom Thomas Andrew Felton 汤姆·托马斯·安德鲁·费尔顿
血型:A
眼睛:蓝灰色
发色:棕色(扮演德拉科·马尔福时染成金色)
学校:13岁之前在 West Horsley 的 Cranmore School,然后在Effingham school(Tom评价Effingham school很棒不仅仅是因为这学校里有成堆的女生,而且女生们都穿校服裙!在男校待了10年Tom觉得有女生便是很好了)
最喜欢的学科:地理(因为可以了解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物理
学历:大学(南安普顿大学)
家庭状况:爸爸、妈妈、以及三个哥哥(分别为Ashley,Chris和Johnathan,Tom钓鱼就是Chris教会的)
女友:
Jade Olivia(现任,片厂助理)
Melissa(前任,普通女孩,热爱钓鱼,据说两人依依不舍分的手,吧里有他俩照片)以上女孩tom接受采访时承认过。
宠物:现在是一只叫Timber的狗狗,以前是Stanley(一只南美洲产的栗鼠)
偶像:安吉莉娜·朱丽、塞缪尔·杰克逊、Eminem
最喜欢的食物:比萨和一种像这样的三明治:要有大约三片咸肉在里面,一个很大的夹饼,一对儿香肠,还有煎鸡蛋。(TOM说这种食物没营养但好吃)
最喜欢的糖果:棒棒糖
最喜欢的运动:football,iceskating,roller blading,basketball,cricket,swimming and tennis,golf
爱好:钓鱼(他常去一个叫Bury Hill的地方钓鱼,很有瘾,几乎疯狂)
最喜欢的国家:美国
最喜欢的音乐:Rap&Hip pop
最喜欢的歌手:Eminem
最喜欢的TV show:The Simpsons(辛普森一家——TOM拍戏之余经常看)
最喜欢的**:《泰坦尼克号》
最喜欢的书:Cirque du Freak by Darren Shan(达伦·山写的,一译《怪奇马戏团》,台译《怪人动物园》也是奇幻小说,这本书常常排在美国儿童畅销书排行榜的前面,仅仅落后于《哈利波特》系列)
最喜欢的书的类别:关于钓鱼的
最喜欢的颜色:蓝色关于德德的一切(12张)
Tom的愿望(可以说是对自己未来的想法):上大学学渔业或高等汽车维修,要么拿个学位,毕了业找个好工作或到加拿大当个快乐的渔夫~
最喜欢的衣服牌子:Armani & Versace
最喜欢读的书的类型:TOM喜欢读记实文学不太喜欢幻想类的读物他说自己的想象力并不是很丰富他喜欢那种故事真实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感觉他读过一些关于以前那些英国人去南非工作生活的传记野生生物的一切深深吸引了他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Discovery 探索频道(Tom喜欢的是看野生动物)
Tom怎样度周末:作为一个影星Tom还是喜欢待在自己家。他说周五晚上找一票朋友在家打打牌是多么惬意的事情。萨里郡在他心中便是英格兰的花园。
Tom的第一份工作:11岁的时候Tom在Dorking的一个渔业公司打杂,也就是收拾整理一下鱼具什么的,每天20镑薪金。
编辑本段个人履历Tom开始演戏是在他8岁那年。他的家庭有一个朋友是演员,那个演员发现小Tom的表演天赋之后,介绍 他进入演艺界。接着Tom与经纪人见了面,两个星期后,他打败了其他400多个去试镜的男孩子,成功获得了角色并前往国外拍戏,他的演戏生涯从此开始。
1999年,11岁的Tom出演了《安娜与国王》,与朱迪·福斯特和周润发合作。
2000年,广受欢迎的哈利波特系列将拍摄**,在全球征集小演员时,Tom也寄出了自己的资料,报名演的是哈利,但最后得到了德拉科·马尔福的角色,与其它HP小演员和众多英国国宝级老演员合作。他出演了这部史上最卖座系列**的全部8部,并让这个坏小子的形象风靡全球。
哈利波特之后,Tom投入了众多新片中—事实上转型从德拉科时期就已经开始了。他在2011年夏上映的人猿时期前传《猩球崛起》中出演了一个反派,这部**已经在全球拿下了4亿多美元的票房,北美票房高达15亿,大获成功。
此后,他也将参演以吸血鬼为题材的《獠牙的战争》,该片于2013年上映。
除了演戏,Tom还喜欢唱歌,他7岁时被选入教堂唱诗班,在学校里也参加了4个合唱团,还被选入 Guildford Cathedral Choir(吉尔福德大教堂唱诗班,吉尔福德是萨里郡的首府,相当于省的省会)。成名之后,他出了一张专辑<<Time will spent>>,还能弹一手好吉他。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人物。 原名:纳西莎·布莱克(Narcissa Black)昵称:西茜(Cissy )出生年份:1955 学院:斯莱特林人物关系:安多米达·唐克斯(Andromeda Black Tonks)以及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Bellatrix Black Lestrange)的妹妹,卢修斯·马尔福(Lucius Malfoy)的妻子,德拉科·马尔福(Draco Malfoy)的母亲名字含义:“Narcissa”是希腊神话中“Narcissus”的阴性格式,意为水仙眼睛颜色:蓝灰色特征:金发高而瘦,脸上总是浮现着对周围美好事物的厌恶。首次提及:魔法石第五章首次出场:火焰杯第八章概述:我们对纳西莎·马尔福了解不多。像其它布莱克和马尔福家族成员一样,纳西莎也是斯莱特林的学生。布莱克家族是纯血统巫师,其中的多数巫师在纯血统巫师家族中占有重要地位。纳西莎像她姐姐贝拉特里克斯一样为家族而骄傲,并且嫁给了一位纯血巫师,卢修斯·马尔福。马尔福家族是个古老而高贵,富裕而有影响力的巫师家族。卢修斯利用他的财富和影响力去跟那些位高权重的巫师搭上关系,使他和他的家族更加奢华。作为一个食徒,卢修斯能够逃脱制裁有赖于纳西莎和他们的家族势力,哪怕他现在还在从事黑魔法事业。纳西莎和卢修斯只有一个儿子——被宠坏的德拉科·马尔福。他们三个人住在马尔福庄园,那是个有着很多黑魔法器物的大型庄园,它还成功的避开了魔法部的搜查。虽然卢修斯既高傲又作威作福的,但纳西莎对她的丈夫还是有点影响力的。在1994—1995学年开始的时候,德拉科对他朋友说的话中透漏,他夫妻想把他送到德姆斯特朗而不是霍格沃兹。德拉科似乎很喜欢这个点子,但卢修斯的计划被纳西莎否决了,她希望儿子能离家近点。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纳西莎是很爱德拉科的。这也证实了,纳西莎经常寄些食物和礼物给在霍格沃兹念书的儿子德拉科。纳西莎唯一一次出现是在1994年夏天的魁地奇世界杯上。她陪卢修斯和德拉科一起出席,但她没开口说过话。比赛结束后,一群食徒在场地上制造了一起混乱。虽然食徒自始至终都没有摘下过面罩,但德拉科几乎就承认他的父母也在其中。 1995-1996学年,卢修斯被关进了阿兹卡班,纳西莎被迫担任起了重要角色。她一直支持自己的丈夫,希望他可以回来,但她也明白她必须保护她的家庭和她的儿子。卢修斯在魔法部行动失败后,伏地魔就极度渴望报复。他命德拉科去执行这项不可能任务——杀阿不思·邓布利多——作为对卢修斯失败的惩罚。纳西莎没的选择,在1996-1997学年开始前她去找西弗勒斯·斯内普寻求帮助。她和斯内普施了一个牢不可破咒,斯内普答应看护德拉科、保护他不受伤害、如果德拉科失败的话由他来做这件事。使用这个咒语是纳西莎绝望表现,她借斯内普的手杀了邓布利多。由此可以证明,纳西莎为了自己的儿子可以做任何事,甚至公然反抗伏地魔的命令。纳西莎为了这个家尤其是德拉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最后一部书中(哈利·波特与亡圣器),纳西莎为了救自己的儿子德拉克尔向黑魔王隐瞒了哈利还活着的实事,间接造成了伏地魔的亡。进入了霍格沃茨城堡的大厅之后,她和卢修斯也并没有和留下来抵抗的人展开拼杀,而是迅速的找到他们的儿子德拉科,和他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由此可以看出,纳西莎为了她的儿子是可以牺牲一切的。 这里好象传不了照片,我把她照片地址发给你张的不怎么样
木乃伊佛
“是。”小刚的喉头艰难地滚动了一下,似乎快没有力气了,“其实那不是一棵树,那是一个‘人’。”
“人?”一听到这个字眼儿,利文眼前又浮现出那棵树伸手伸脚的样子,头皮都麻了。
“这寺庙里的和尚全是从日本过来的修习邪门歪道的妖僧,而那棵‘树’就是他们的师祖。据说他们练的是一种邪功,人坐在树里修炼,渐渐地可以不用呼吸,那时树长成了人的样子,人也长成了树的样子,这便坐化成了‘木乃伊佛’。但是木乃伊佛的意识并不会死亡,他们被禁锢在树里仍然继续修炼,要靠血液来滋养他们干枯的身体,以维持意识不灭,这就是这种邪功的修炼方法。听说,当木乃伊佛吸取的血液足够多的时候,就可以加快他修炼的进程,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就会再次活过来,变回正常人的样子,到了那个时候,他也具备了正常人不具备的通灵功能,到时候就可以拿着这个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这么说,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和尚,而是一群邪教徒伪装的?”
“是的。”小刚微微地喘了喘,接着说道,“你千万不要去碰那个树上的果子,那果子里面的血液有毒,如果被沾到,就会像我们一样,体质发生改变,不由自主地被最顶端那个大血球的能量吸引过来,然后就会被别的树上延伸出来的树枝扎透身体,再接着身体里的血就开始被这棵树吸走,供给上面的木乃伊佛。当初,我们就是上了那群和尚的当,误食了树上的果子,才变成这样的。幸好每一棵树每天要吸收的血液是很少很少的,所以我们才能活到现在。”
“糟了!”一听小刚这么说,利文突然想起婷婷在院子里曾挤破过那树上的一颗果子,连忙转头去看,惊讶地发现婷婷已经躺在地上,双眼紧闭,失去了知觉。
利文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她知道——婷婷马上也会变得像小刚一样,成为木乃伊佛的下一份养料。
“利文,你必须要除掉那个木乃伊佛,不能再让那帮邪教徒四处害人!”因为已经连着说了太多的话,小刚的声音越来越虚弱了。
“好!你告诉我,怎么才能除掉他?”利文含泪看着婷婷,又看看小刚,心里充满了愤怒。
“大血球上面的那些根须,直接连着地面上那棵树,而地面上的那棵树现在已与里面的人长成了一体,所以它的根须也与人的血脉相连,否则里面那个人也吸收不到血液。你只要顺着我身体上的这棵树,爬到树顶,扯断那个大血球相连的所有树须,地面上那棵‘树’就绝对活不了了,这相当于扯断了树里那个人的血脉。”小刚说着冲她艰难地挤出了一次笑容,像是在鼓励她,“去吧,利文!”
“可是,这样一来,你是不是也会马上死了?”利文忍不住号啕大哭。
“利文,我现在这个样子,根本用什么方法都再也不可能活下来,死只是个时间问题。”小刚又冲她笑了一下,他尽了很大力量让自己的笑看起来充满释然,“反正一样都是死,你也希望我死得能有价值一些,对吧?”
“可是……我不想你死……”利文拉住他已经硬得像土块一样的手,哭得泣不成声。
“利文,我快撑不住了……”小刚呵呵地喘着气,脸色更苍白了,“一直以来,我什么都依着你,现在,我要你为我做这件事。趁我还活着,让我看着你爬上去,替我完成这个心愿,好不好?”
一段痛彻心肺的痛哭之后,她站了起来,咬咬牙,爬上了那棵树。
她明白,她触摸到的,不是一棵“树”,而是小刚身体的一部分。她更明白,如果那血球里的血沾到她身上,她也一样会死。虽然她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显然很可惜,但这是为了不让更多像她一样年轻的生命就此消失。
你处心积虑盯着我
1
9月19日这天晚上,学校的保安老张发现了一件怪事——学校操场边角上那个被贴了封条的小屋,不知怎么突然亮起了灯,透过那小屋墙上的碎玻璃和满是裂缝的木头墙板,依稀可以看见里面好像有个人影在晃来晃去。
老张心里纳闷不已:自从去年出了那件事之后,这小屋的木头门已经被大铁链子锁上了,钥匙在他手上,如果他不打开的话,谁也进不去。而且,那门和窗户上还贴着公安机关的封条呢,谅学校里的学生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揭去公安机关的封条。
那么,是谁进去了?再说大半夜的,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非要到那个小屋里解决?老张心里隐隐一动,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关了手电,悄悄走了过去。
隔着还有几步远的距离,他就听到那屋里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有人在翻找什么东西,接着,又传来椅子被碰倒在地上的声音,还有人挣扎喘息的声音……
这声音……老张死死地盯着那扇门,瞳孔逐渐放大,心里涌起一种越来越强烈的不安感,瞬间有一种拔脚想走的冲动。
可是作为学校保安,碰到异常情况却不闻不问,如果被校方知道,一定会开除他,而他只是学校的聘用制员工,不享受养老保险和退休金待遇,一旦丢了工作,下半辈子的生活就成问题了。
权衡再三,老张终于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可是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惊讶地发现门锁并没有被人撬开,那大铁链子仍然一圈一圈在门上绕着,正是他一年前亲手绕的那个样子。而且,门和窗户上的封条也都在,并没有被撕破的痕迹。
老张忍不住头皮一麻,心说这可怪了,封条和门锁都没有被破坏,屋里那人是怎么进去的?难道是从房顶跳进去的?老张也顾不上想别的了,蹑手蹑脚地解开铁链子,打算把屋里的人逮个正着。
可是当他猛地推开门,却意外地发现屋里根本空空如也,前一秒还涌入他耳朵的那些声音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一阵风一样哗地飘走了。不过,闻到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那是上海产的蜂花发乳的味道。他记得这味道的,这是那个死去的女孩子的。都一年了,这味道竟然还没有散尽。
老张皱了皱眉头,四下打量起来:屋里的陈设还是没有变,仍然是一年前的老样子,那把椅子也仍然像一年前一样倒在地上。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桌角的一只杯子上,那是一只Hello Kitty的卡通杯,杯身上鲜艳的粉色在这个简陋粗糙的木屋里显得分外惹眼。
老张的汗毛一下子竖起来了——一年前,当警察在勘察现场以及最后封门的时候,他作为学校保安一直都跟在旁边,对所有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他能百分之百地肯定,那时候屋里从来没有出现这样一只杯子!
更何况,那杯子里的水竟然还是热的,杯口那个桃红色的口红印也是那样惹眼!
是谁?谁进来了?这杯子不是那丫头的吗?以前常常看她拿着这个杯子去图书馆,怎么会自己出现在这儿?
就在他脑子里嗡嗡直响的时候,冷不丁发现雪白的墙壁上有一行尖细的字,看那字的痕迹,似乎是用指甲尖划出来的——“你处心积虑盯着我,我胆战心惊躲着你。”
屋里的灯泡就在这个时候啪地一下突然灭了,四周陷入了一片黑暗。老张一慌,连忙想拧亮手上的电筒,可是没想到竟然有一只手从斜刺里伸出来一下子夺走了他的电筒。
一片寂静中,老张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哭泣声从角落里轻轻地响了起来……
2
第二天上午上完第二堂课,萧阳感到肚子有点儿饿,于是跑到离教学楼不远的小卖部去买东西吃。从教学楼到小卖部之间正好要经过那片操场,他不经意间瞥见有一辆警车停在操场一角的那间小木屋门口,还有几个学生稀稀落落地围在四周观看,好像是出了什么事。
出于好奇,他也凑了过去,拍了拍一个男生的肩,问:“嗨,出了什么事了?”
那个男生回过头,一看是他,立刻打了声招呼:“萧阳,是你啊!”
萧阳抬头一看,发现这个男生就是隔壁班的林宇,经常在一起打篮球的那个,于是也冲他笑了笑:“是你啊。对了,怎么会有警察到学校里来?出了什么事?”
“你还不知道啊?”林宇往左右两边看了看,神神秘秘地把他拉到一边,“今天早上学校里好多人都在传,说保安部的老张昨天晚上在巡夜的时候见到鬼了!”
“见鬼?什么鬼?”萧阳一头雾水。
林宇伸出手指头往那个木屋子里指了指:“你还记不记得,一年前,有一个女孩儿死在那里?”
“你是说那个叫飞飞的?”
“对啊。”林宇压低了声音,“一年前,那个女孩儿被人强奸后掐死在这个小木屋里,可是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凶手一直都没有找到,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自从警察把这里封了以后,就有人传说这里闹鬼。”
“闹鬼?是有人故意在造谣吧?”学校里流传的各种各样的鬼故事多了,所以萧阳也不相信。
“这次可不是瞎说的。”林宇的眉毛往上耸了耸,“听说有一些因为谈恋爱而夜不归宿的学生,晚上在操场上溜达的时候,经常听到这小屋里传出断断续续的哭声!”
“真的?”萧阳还是半信半疑,“那昨天老张头儿到底碰到了什么事?”
“听保安部的人说,老张头儿昨天大半夜突然发疯一样给校长打电话,嘴里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清楚,只是一直反反复复地重复着‘那女孩儿没死……她回来了’之类的话。当时校长可能觉得他发神经,就把电话挂了,也没理他。谁知今天一早,老张的老婆就来找校长闹,说什么学校没有人道,害得她家老张一夜之间就得了失心疯什么的,校长这才感到事态严重,就去老张家亲自探望,发现他真的疯了,冷不丁想起了他昨晚打过来的那个电话,于是报了警。”
“那老张人呢?”
“老张已由学校出面,送到市医院精神病科接受治疗去了。”
他们正说着,就看见两个警察从那个小木屋里走出来,正要把小屋的门重新贴上封条。
“等等!等等!”萧阳眼角的余光突然瞥到了一点儿东西,奋不顾身冲过去,拨开挡在他面前的那些人,用力撞开了即将关拢的木门。
“同学,你要干什么?”旁边有人想阻止他。
但是晚了,萧阳已经站在了那小屋的门口,他惊魂甫定,胸口一起一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面发霉的墙壁。
那面墙壁上,有几个硕大的字,一看就是用什么东西划出来的——“你处心积虑盯着我,我胆战心惊躲着你。”
3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宿舍其他人都已经睡了,只有萧阳依旧睁着眼睛,他在等待着十一点零八分的到来,因为,那个死去的飞飞,以前都是在这个时间上网。
他回来以后把小木屋的事情从到尾都想了一遍,越想越觉得蹊跷:首先,飞飞绝对是在一年前死了的,全校好几百双眼睛盯着她的尸体从那个小木屋被抬出来,抬上警车,她的父母在一旁哭得死去活来,而且事后学校还专门派代表参加了她的追悼会。那么,昨晚老张头儿在那小木屋里见到的女孩儿应该是假的,是一个假扮的冒牌货,这个人一定熟悉她的资料,包括她上网的QQ号码。所以他决定碰碰运气,看看飞飞的号码今天晚上会不会有动静。
只是,这个人为什么要突然假冒她出现,动机是什么?难道是对她的死耿耿于怀,所以故意制造恐怖气氛?可是如果是为了复仇,为什么要等到一年以后才动手?
对于这一点,萧阳想来想去也解释不了,于是又推理出了第二个可能性:这个假冒飞飞的人可能对她的死亡原因掌握了某些疑点和线索,所以故意装神弄鬼引有嫌疑的人露出马脚。可是,如果真是有人发现了什么疑点,应该马上通知警方才对,为什么要自己动手搞这么多事,要知道这是在学校,人多眼杂,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都会被传得沸沸扬扬,随时都有可能被人发现的。除非……除非被这个人发现的秘密是不可告人的,会牵扯到一些不能被公布出来的人和事,所以对方才不得不采用这种非常手段。
萧阳想到这里看了看表,发现已经十一点十五分了,立刻把笔记本电脑抱到床上,叮地一下按了开机键,然后打开QQ。
深夜时分,没有几个在线的,大部分人的QQ头像是灰色的。萧阳无聊地轻轻敲着键盘,和几个挂在线上的夜猫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时不时瞟一眼飞飞的QQ头像,一直都没见异常。
也许我的猜想是错误的,那个人不会来了?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鬼”,只不过是老张头儿年纪大了看花眼而已?可是,墙上的那句突然出现的话怎么解释,他明明记得,警察把飞飞的尸体从小木屋里抬出来的那一天,他就站在**警戒线的外头,正好对着那面墙壁,那面墙上面根本一个字也没有。
何况,这句话在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绝不可能是偶然的,因为这句话其中的含义只有他明白——那是飞飞曾经留在他日记本上的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我因你而死,全是因为你处心积虑盯着我,而我却没有办法选择,只能胆战心惊躲着你。”这句话,只有他和飞飞知道,别人不可能知道的。
那丫头死的时候怨气那么大,会不会真的是她的鬼魂回来了?
他冷不丁打了个哆嗦,身子一颤,突然听到耳麦里传来“吧嗒”一声,有人上线了,正是飞飞的那个号码。
4
飞飞的QQ头像亮了以后,并没有马上隐身,而是一直亮着,她头像上的那个签名也随之亮了起来:你处心积虑盯着我,我胆战心惊躲着你。
萧阳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紧张,嗓子阵阵发干,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发过去一句话:“你是谁?”
对方的状态显示为“正在输入”,不一会儿,回复就发了过来:“萧阳,你不认识我了吗?”
萧阳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听对方的语气,好像就是他身边的熟人似的,于是他连忙问道:“你怎么用飞飞的号?”
对方发来一个笑脸:“萧阳,你怎么了,我不是一直用这个号吗?”
“你一直用这个号?胡说,这个号是飞飞的!你是不是盗了她的号?”
“我就是飞飞啊!”对方发过来一个表示“无奈”的表情。
“别开玩笑了,飞飞一年前就死了,你一定是她的同学或朋友什么的吧?”萧阳心想还是别绕圈子了,单刀直入吧。
“萧阳,我真的是飞飞。我今天上线是特地来找你的!”对方好像有点儿急了。
“找我?”萧阳盯着那个头像,目光闪了闪。
“萧阳,还记得那本笔记本吗?”对方突然问了一句。
“你是说……”
“对,就是咱俩吵架的时候我给你藏起来的那本。”对方好像知道他要说什么似的。
“记得,怎么了?”萧阳心里开始咯噔一下,他没有想到对方竟然知道笔记本的事,甚至连那次吵架也知道。这个人到底会是谁呢?他在脑子里迅速地搜索着飞飞的好友名单,但是并没有什么头绪,因为飞飞并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
“在乡下那间老屋的床头柜后面,有一个嵌在墙壁中的暗柜,我把你那本笔记本藏在那里面了。”对方继续有条不紊地说道。
“你为什么突然跟我提这个?”萧阳警惕地问。
“萧阳,你这么一问,我就知道你肯定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了。”对方叹了一口气,“明天是我的生日,萧阳,你难道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吗?你难道忘了,就是在乡下的那间小屋,你欺骗了我,害得我只好答应做你的女朋友。后来,每次生日的时候,你都带我去那间小屋,你说那是我们开始的地方。萧阳,这一年以来,你有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话?你不准备在我生日这天向我忏悔吗?那间爱的小屋,你这么快就把它忘了?”
萧阳的头猛地一下子就大了。他现在已经掉进了一团迷雾,完全不能区分在网络对面那个看不见的身影,到底是不是飞飞。但是他突然间明白了另一件事:这个“鬼”要等到一年以后才开始闹,是因为对方一直在给他机会,等着看他会不会为那件事忏悔。
所有刚才的那一切:笔记本、老屋、照片还有那句话,都属于他和飞飞之间的秘密,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知道的,飞飞更不可能把这些事告诉别人,因为她家庭环境很不幸,这使得她的性格很封闭,内心时常感到自卑,不愿与人接近,所以她根本没有什么经常说话的朋友,除了萧阳之外,她几乎不相信任何人。
那么,现在跟他聊天的这个人,就是飞飞?不对,飞飞的尸体是在他们眼皮底下被抬出去的,那么,这个人是飞飞的鬼魂?
“飞飞,你现在在哪里?”他忍不住问。
“我就在电脑前啊,我正在看着你。”
萧阳哆嗦了一下,感到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又问:“你能让我看看你吗?”
这次对方犹豫了很久,最后似乎是下了很大决心,才回复了他:“好吧。”
视频接通了,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幅画面:那好像是在一间很破的小屋里,墙上的墙皮都脱落了,屋子里也没有开灯,一张破旧的小木头桌子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屏幕上发出的白惨惨的光,看起来有点儿吓人。
他一看那台笔记本,就认出是飞飞的。但是,木桌子前却没有人。
“飞飞,我有话对你说,接通语音好不好?”
“你真的有话对我说?”
“真的。”
“好吧。”
萧阳惊讶地看着那台电脑的键盘自己“啪啪”地在动,可是桌子前仍旧一个人也没有。
语音接通了以后,萧阳立刻对着耳麦迫不及待地问了一句:“喂,是飞飞吗?”
耳麦的那边响起了一阵悉悉簌簌的声音,接着传来的却是一阵若有若无的哭泣声。那哭泣声萧阳一下子就听出来是谁的了,是飞飞!
与此同时,他突然瞥见了正对着电脑屏幕的那面墙上依稀有几个字,他晃了晃鼠标,终于看清,那行字是——“你处心积虑盯着我,我胆战心惊躲着你。”
他一下子想起这间小木屋是哪里了——这就是操场上那间小屋,一年前,飞飞就死在那里。
“喂,吵死了!几点了还不睡!”同屋的室友被他的键盘声吵到了,发出了抗议。与此同时,他发现对方立刻取消了视频,连QQ头像也灰了,好像下线了。
5
第二天正好是周末,因为不用上课,所以萧阳起得也特别晚。当他走到水房洗脸的时候,迎面正好碰上林宇。
“萧阳,你的熊猫眼怎么这么重?昨晚没睡好吧?”林宇看着他问。
“是啊,我现在还是感觉身上没有力气。”事实上,萧阳昨天整个晚上一直在辗转反侧,耳旁不停地回响着从耳麦里传来的那哭声,一直到天亮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萧阳,今天周末,有没有什么安排啊?”林宇又问,似乎想约他一块儿出去玩。
“我没什么安排。你们呢,有什么安排没有?”萧阳随口反问道。
“我们组织了几个同学,打算去医院看望一下老张头儿,萧阳,你也跟我们一块儿去吧,反正待着也没有事情做,上午过去一会儿就行了。”林宇说,“别忘了,咱们刚入学的时候,经常一起跑到外头去喝酒、看球,经常弄到学校关大门了才回来,每次给咱们开门的都是老张头儿,而且他从不让咱们登记,也从不告状,否则,就凭咱们晚归的那些次数,足够学校处分我们了。”
“好吧。”林宇的提议正中萧阳的心思,他正好有些事想搞清楚。
等他们几个结伴来到医院的时候,老张头儿刚刚做完检查。他们向医生简单询问了一下老张头儿的病情,医生说老张头儿是受惊吓过度,再加上年纪大了,心脏承受能力比较弱,所以短时间内很难恢复。
几个学生面对着眼神痴呆的老张头儿,东拉西扯毫无重点地说了一些安慰他的话,然后就开始张罗着出去给老张头订一份豪华大餐,而林宇和萧阳就负责带老张头去医院的花园里散步。
现在已经快中午了,散了一会儿步,林宇说有点儿口渴,去给他们买水了,长椅上就只剩下了萧阳和老张头儿两个人。
萧阳盯着老张头儿那张痴呆的脸,四下看了看,确定附近再没有其他人,这才凑到他面前问:“老张头儿,前天晚上,你在操场的小木屋里究竟看到了什么?”
老张头儿木然地看着他,脸上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对他的话也完全没有反应。
于是萧阳换了个办法,凑近老张头儿的耳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飞飞,刘飞飞,你还记得吧?那个很喜欢穿粉色的女生,老是忘记带学校的校徽,走路总踮着脚尖的那个?”
萧阳边说边学着飞飞走路的样子在老张头儿面前来来回回地走了几圈,嘴里仍然不住地在提醒他:“老张头儿,你还记得飞飞了吗?一年前死在小木屋里的那个,那天早上还是你第一个发现了她的尸体呢。”
可是老张头儿还是很木然地看着前方,一个字也不说。
“老张头儿,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萧阳干脆蹲在他面前,对着他的脸,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是刘飞飞的好朋友,打篮球那个,有一次我不小心把球扔到了保安室的窗户上,把玻璃砸坏了,为这事儿你还把我臭骂了一通呢。”
老张头儿还是木然地看着前方,看来是不打算说话了。
萧阳感觉有一点儿不太对劲:在一个精神病人面前提到诱发他犯病的那个因素时,病人一般是会有所反应的,可是看老张头儿的表现,不像是得了精神病,倒像是得了失忆症。
就在萧阳急得抓耳挠腮的时候,正好看见林宇拿着两瓶水正绕过花坛向他们走来,他只好放弃继续盘问老张头儿的计划,懊丧地在老张头儿边上坐了下来。
可是他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老张头儿突然往他手里塞了个东西,好像是一张纸条。
他惊诧地刚想说话,就看见林宇已经三步并作两步赶到了他们跟前,把其中一瓶水递给他,然后说道:“他们已经把饭订回来了,咱们回去吃饭吧。”
林宇说着就过来搀起了老张头儿,一边替他整理着衣服一边往回走。萧阳赶紧趁着他们都不注意的时候展开了刚才老张头儿塞给他的纸条,只见纸条上有一行字:那女孩儿临死前说过,她要回来报仇的。
萧阳的脑子立刻“嗡”地一声,只觉得天旋地转——老张头儿这句话是在提醒他吗?老张头儿到底是真疯还是假疯?
6
中午吃完饭,萧阳借故有事先走,他要去那个老屋看看,找找他的那个笔记本。临走前,萧阳特意好好打量了老张头儿一眼,发现他还是很木然,但是为了赶时间,他也来不及想太多,就匆匆走了。
郊外的那个房子离市区很远,萧阳坐了快三个小时的公交车才到。这个房子是飞飞的外婆留下的,她的外婆早就死了,所以这个房子就留给了她,结果没过多久她也死了。
他掏出钥匙,打开小屋的门,然后摸索着拉了一下墙上的灯绳,屋里立刻亮了起来,一股霉味儿立刻扑鼻而来。屋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满地的纸团,墙角散落着几本书,凳子的一条腿还是瘸的。
他照着“飞飞”昨天在线上说的,找到墙角的一个柜子,把它拖出来,果然发现在墙上有一个暗柜,拉开那个暗柜的门,他竟然真的看见了他那本红皮的笔记本!
他随手把那本笔记本翻了翻,一下子就停在了其中的一页,因为那里夹了一张相片。
那是一张他和飞飞的合影相片,是他们一起去街心公园时拍的。照片上,飞飞的笑脸甜得像一块糖,而他也一样,笑得别提多灿烂了。他不得不承认,和飞飞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他到现在为止觉得最快乐的日子。
看到照片上飞飞和自己的笑脸,萧阳忍不住感到鼻子一酸,似乎还听到飞飞清脆的声音在这屋子里飘荡。
可惜好好的女孩子就这么死了,那个强奸犯竟然到现在都没有抓到。萧阳叹了口气,刚想把照片夹回到日记本里,目光突然一下子在照片中的某个部位定格了,眼神中流露出一种难以置信的神色——就在他和飞飞合影的后面,在一棵树的后面,露出了半张人脸,而且那个人正用一种警惕的目光监视着他和飞飞。
“老张头儿?”萧阳心里陡地一惊,“这个老张头儿到底想干什么?他为什么要跟踪自己和飞飞?他有什么目的?”
他满是疑惑地盯着那照片看了很久,突然听到有人在窗边啜泣的声音。他一抬脸,瞥见一个人的影子从窗边一晃而过。
“飞飞?”他骇得大叫。
7
晚上回到宿舍以后,还是十一点零八分,萧阳准时上了线,果然又看到“飞飞”的QQ头像亮着。
“飞飞,今天是你阴历生日,祝你生日快乐。”他说。
“那你今天去老屋了吗?”对方问。
“去了。我找到了笔记本。”
“你有没有对着我的相片忏悔?”对方的口气好像咄咄逼人。
萧阳沉默了好久,才说道:“飞飞,我今天在老屋看见你了,为什么我一叫你就跑?”
“我都是个死了的人,不能见你的。”对方的口气又变得颇为无奈。
“飞飞,你真的死了吗?”他想了想,又说,“视频。”
对方接受了他的视频要求,然后萧阳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小木屋,空荡荡的电脑前空无一人,可是键盘却自己跳动着。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