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习俗

苗族的习俗,第1张

1、传统婚姻

这种婚姻当属父母作主的婚姻。当男女青年长大成人后,男方父母作主给儿子相亲,他们认为与某家女儿联姻恰当,男方家就会请媒人上女方家说亲,若女方家也认为两家门当户对,便欣然同意。

也有女方家对男方家不甚了解的,往往会作出两种姿态,既不断然拒绝,也不马上同意,而是留一定时间考察。这种情形普遍被认作是有意向了,男方家便会择吉日第二次请媒前去说亲,女方家如若同意,再由双方老人协商,决定嫁娶日期与确认财礼数额等事项。

也有女方家父母认为不合适的,在第二次说亲时,就断然拒绝,这门亲事也就不成了,只得另择亲家。这种婚姻,婚后多数能过得幸福美满,但也有少数并不如意而出现离异。

2、鸡眼婚姻

这是居住在雷山县桥港、掌批、掌雷、桃江等地苗族的婚俗。青年男女长大成人后,虽经媒说定亲,但不算数,还要吃“鸡眼酒”才能最后决定。经择吉日,男方家抬一只公鸡,备一些米酒、糯米饭、肉等礼物,邀叔伯兄弟等到女方家,当晚杀掉送来的公鸡,待煮熟后摆在桌上,由一位长者来看鸡眼。

若这只鸡的双眼都是睁着的被认为是吉利的,此时长者便当即祝福:“鸡眼好两只,富贵在两边,子孙亦发达,福气满两家,祝贺你们两亲家大吉大利”等话语。然后大家举杯共饮相互祝贺,这门亲事便成了。

若鸡眼一只睁、一只闭,或者两只都闭着,则被认为是不吉利的,看鸡眼的长者就讲一些圆场的话,劝双方另择佳偶。大家便草草用餐,饭后各散,这门亲事也就不成了。不过,有时双方均属于老亲戚,彼此之间又十分了解,双方的孩子也相配,便经双方父母商定婚事也能成。

3、还娘头婚姻

这是姑表妹嫁给舅表兄即血表兄妹婚姻。姑妈生的姑娘长大成人后,先去问舅父家是否娶姑娘为媳,舅父回话不娶了,姑妈才敢把姑娘向外嫁。

如果舅父决定一定娶姑妈的女儿为儿媳,则认为那是天经地义的,姑妈亦不敢拒绝。血表兄妹婚姻,很少能得到幸福,多数都十分痛苦。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人们的认识有了提高,现在,血表兄妹婚姻已经很少或者没有了。

扩展资料:

苗族的禁忌

(一)饮食禁忌

1、就餐时,鸡头要敬给老年人,鸡肝、鸡杂要敬给老年妇女,将翅膀交于青年男女,祝其前程无限,鸡腿则要留给小孩。不准小孩吃鸡血,认为如果吃了长大后办事说话、讲理会脸红。

2、忌在屋里煮蛇肉和吃蛇肉。

(二)节日禁忌

1、节日(尤其是春节)期间,不能斗殴,不能说不吉利的话。

2、春节初一,不动刀,不挑水,不扫地,不敲板壁,不赤足须穿鞋,不食粑粑,洗脸水不得倒于屋外,妇女不能去别人家里。

3、春节初一至初三不可在寨内晾晒衣物,认为这样做了,当年会打凶雷,刮大风吹房屋。妇女不能在家中拿针线,可在外用。妇女在外用针线即有人所说的“坐年”(汉语音译意)。

人民网-有趣的贵州苗族婚俗

印江县人民政府-苗族的禁忌习俗

  东方情人节指的是贵州省台江县苗族姊妹节,又称为“姊妹饭节”,它的节日习俗如下:

  台江苗族姊妹节是贵州台江县老屯、施洞一带苗族人民的一个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三月十五至十七,苗族青年男女穿着节日的盛装,聚集于榕山、杨家、偏寨,欢度这个极富民族特色的传统佳节,苗语叫“浓嘎良”。节日以青年妇女为中心,以展示歌舞、服饰,游方,吃姊妹饭和青年男女交换信物为主要活动内容,节日内容丰富独特,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情人节”。

  据《苗族古歌》记载,苗族聚居的地区过去都过姊妹节,如今大部分地区已消失,唯有台江县还完整地保留着这一习俗。而台江的姊妹节习俗,要数施洞姊妹节最典型、最具有代表性。

  施洞地区每年农历三月十三至十六过姊妹节,约定俗成不变。到农历三月十三,各村寨的姊妹们都上山去采撷南烛木叶、姊妹花等花草树叶,制作黑、红、黄、蓝、白五色糯米饭。十四日前晌,姑娘们都下田里去捕鱼捞虾;后晌,姑娘们每人拿来一大碗彩色糯米饭、两个鸭蛋和一些钱用来买鸭。因为鸭能过河,象征能过到彼岸与情人成双。这一切准备齐全了,年龄相近的姑娘们都分别各自集中到一户人家里(最好是没有男孩子或男孩子很小的人家,这才好接待外地来的男朋友),然后夜里就在那儿与外地来的男人们共吃姊妹饭。饭后,大家相约到村中的广场上或巷子中去唱歌谈情,通宵达旦。

  三月十五至十七是节日的正式活动时间,也是热闹的高潮。白天,姑娘们都身穿漂亮的衣裙,佩戴着华丽的银饰,到郎西(地名,汉译杨家坪)去观看斗牛、斗雀;同与自己一道吃姊妹饭的男子们跳芦笙和跳木鼓舞;夜里,又像十四夜那样,男女相聚在村中广场或巷子中唱歌谈情。

  这时,姑娘们(分作不同年龄的许多批)用竹篮盛着各人的彩色糯米饭团和鱼、肉、鸭蛋等礼物,赠送给两天来陪伴她们的男子们。到来年姊妹节时候,这些青年男子们,集体筹钱买了礼物(绣花丝线、绸缎等等)盛在姑娘们去年赠送礼物的竹篮里,带回赠送给姑娘们(叫还竹篮)。如此经过多次的你来我往,使相互间的了解加深,进而产生并倾诉爱慕之情。

  节日期间晚上,男男女女相聚于游方场上对唱情歌,谈情说爱。男方向女方讨姊妹饭,姑娘们在姊妹饭里藏入信物以表达对男方的不同感情。节日结束后,小伙子要回家了,姊妹们用竹篮盛装五色糯米饭,饭里藏匿松针、椿芽、辣椒等爱情标识,把自己的心思乃至爱情送给男子,一切尽在不言中。

  

《方旎苗俗》是一本台江县苗族民间文化风俗生活的原生态风俗画卷,这本书可以说是有“天下苗族第一县”之称的台江苗族文化的精髓,浓缩了整个苗族社会的经济、历史、文化、思想观念,基本上概括了台江苗族文化的全部的百科全书。

《银图腾》是国内正式出版的第一部专事苗族银饰文化研究的学术专著。作者戴建伟在对大量苗族古歌、传说、习俗以及苗汉两族的史料典籍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首次提出苗族银饰文化源于苗族月亮崇拜的论点,获得了业内专家的认可。

清乾嘉时期《云南苗族风俗图》。

《中国苗族鬼事怪闻录》,花费了近十年的心血精心收集、整理和撰写而形成的一本关于苗族民间鬼事奇闻的专著,收录了一百多个少为人知的传说故事以及许多人亲历的怪事,内容丰富多彩,情节怪诞离奇,读来让人身临其境,可谓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苗族文化典籍。

我国第一部苗族医学著作《苗族医学》。

中国苗族通史(上、下) 本书上起原始时代,下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年,分八章,采取通史体例,以苗族内部社会形态的发展嬗变为主线,系统地阐述苗族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史。

你要的具体到婚姻习俗、婚姻制度的专著;可以到大书店去查查看。

希望能帮到你的忙

  苗族传统婚姻模式----苗族婚姻是苗族“男女两性结合而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形成了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在苗族婚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经历过血缘婚、对偶婚等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苗族的婚姻逐步从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女子对于夫妻居住地的变化,因习惯的惰性决不是那么适应,于是有了举行婚礼后,新娘即返回娘家居住,只有逢年过节或农忙之时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直到怀孕临产才到夫家长住的“坐家”的习俗(“坐家”指夫妻结婚后,女方即与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湘西、贵州的苗族在历史上大都不坐家)。

  恋爱

  苗族恋爱时机多选择在一年一度的“踩花山”(后来成为一种健康的娱乐和集会场所),这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寻偶的美好时机。苗族青年男女通过在一起对歌、跳舞,小伙子和姑娘得以相互认识、了解,当男女双方相中了合意人,便向对方倾吐爱情。一日相爱,男方以花裹脚和花围腰带赠送女方,而女方也拿出自己千针万线绣制的花帕、包头回赠。有的姑娘手里拿着作为苗族青年男女初次定情信物的小圆镜,在花山场卜找到她心中所爱之人后,就以镜为凭iI‘下终身,或约定来年相会。凡参加踩花山的男女青年,不论已婚未婚,都可以自由选择对歌,他人不得干预和阻止,但山歌的内容应该是健康的,尤其是已婚男女,不能在对歌时贬低白己和对方的配偶,以免影响家庭关系。除踩花山外,横箫和响蔑也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的媒介,头不便表达爱情的男女青年,通过横箫和响蔑传情,知音的男女一听到横箫响,就知道是什么人吹的,送情的是什么人。姑娘只要听到箫音,便知对方约自己在某时某地约会。

  一般碍于启齿的姑娘,也可以通过响蔑的音调把白己的意思传递给情人。另外还有对歌,尽管互相不熟悉,只要对上一次歌,便知对方的清,多数苗族男女通过对歌而结成夫妻。对歌有两种形式,一是面对面对歌;一是隔山对歌(用猪尿泡绷紧筒底的竹筒,中间牵上长长的线,两方各持一头,线拉伸后可通话,因此,也叫“土电话”。凡已婚的女子,其夫一般都不允许对歌。

  在苗族传统婚姻中,说亲是促使男女走向婚配的重要手段(即使是自由恋爱也这样)。说亲的形式有以下几种:男女双方互不认识的,先由叔伯带着男方去向女方求婚,女方答应后,再托媒前去说亲;属男女双方白己交往认识,彼此情投意合的,直接由媒人和叔伯带着男子前去说亲;男女自愿结为伴侣,且女子已到男子家中居住的,只需媒人和叔伯去女方家说亲就行r。

  苗族的媒人均由男子担任,称为“媒公”(夫妻双全,有儿有女,能说会道的正派人)。一桩亲事需请两个媒人,称为“大媒公”、“二媒公”,女方也要相应托请合适的媒人与之对话。由媒公、叔伯带着男方去说亲时,一般要带两壶酒、两斤肉、一定的香烟和几百元钱,还有一只公鸡和一只母鸡。说亲时间 一般在晚上,待大家坐定后,男方卜动向女方父母敬烟,若女方父母接烟就表示这门亲事有进展,有希望;若女方父母不接烟,就说明女方父母不同意。女方父母接过烟后,男青年用碗将自己带去的酒倒给女方父母和白己的媒公、叔伯每人一碗。双方一边谈,边喝酒,媒人表明来意,介绍男方的姓名、年龄、家境、为人等基本情况,征求女方父母、叔婶、哥嫂的意见。若同意就叫女子出来,征求她的意见,男子要趁机向女子求婚,女子若同意,这门亲事就算定了。此后,双方媒人就可商议酒席和送彩礼事宜(可当场商议,也可另约时间。)商议时,男方蝶人要在房屋中间摆一张桌子,在桌上放6个斟了酒的小碗,然后邀请女方媒人和叔伯入席,男方媒人坐E:席,女方媒人坐}子席,双方叔伯在左右侧坐,女方父母和

  其他人不人席。经过一番周折,一切事宜经双方商量妥当后,男方媒公就可以带着男方家人离开女方家,路近的连夜赶回,路远的可去亲戚朋友家住夜,第二天再走,绝不可在女方家过夜。

  婚礼

  苗族的传统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两种形式。包办婚姻,通常是女大男小,男女双方又多为亲戚关系,在姑娘还未成年之时,男方父母就送给姑娘衣裙等物品即为定婚,待姑娘长大后再正式结婚。成婚之时,男方家要向女方付一定银钱作为身份钱,女方家也要给女儿一定的嫁妆,比如以一头牛或一头猪作为女儿的嫁妆等。

  自由婚姻,各地苗族的凤俗不一。当今马关、麻栗坡两县的苗族青年男女利用一年一度的“踩花山节”,以对山歌的形式选择配偶。《马关县志·风俗志》载,每当正月踩花山时,“众苗女遥立场外作羞涩不前态,有苗男子以油脂涂于长绳,两人拉其端围之,故作欲污女衣之状,诸苗女乃被迫r上场,或三或五相聚而立,任凭苗男选择。”倘若某男青年看中某姑娘,小伙一子便撑开一把花伞,罩住这个姑娘,并首先主动唱求爱的歌。“如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唱歌回答,如不同意,以沉默拒绝或从伞底下溜走。经对歌,双方情投意合,男方便察告父母,寻找蝶人到女方家提亲。对于男女自愿缔结婚姻,父母又不同意的,则女随男奔。男的把女的藏在亲戚家,然后找媒人告诉女方父母。”

  苗族结婚形式除男家方迎娶,女方家陪送外,在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自苗”中,偶尔还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一种是男女双方恋爱成熟之后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具体是由男方事先约几个亲戚到女方村庄旁等姑娘出门,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现,便邀人假装追赶,一直追到男方家,让男方家以酒饭款待或赠给若干银钱礼物。“姑娘被抢到男方家后,男方家用一把伞将她罩住,在事先为她安排好的住处,由男方伯母或其他应约的女性长者用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谓之‘捉魂’。姑娘便可正式成为男方家成员。待二三日后,男方家才正式聘请媒人去女方家说明情况并求婚。这时,女方父母要做些形式上的吵骂,最终才答应男方,然后商议礼金,择吉日举行婚礼。女方父母一旦答应婚事,男方就必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另一种抢婚,则是真正的抢劫,即由男子约上儿个同辈到女子所住的村庄旁等候,一见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在他们看来,姑娘一旦被抢到男方家,便丧失了再回到娘家的权利,日后,男方仍然需要派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待姑娘和其父母都同意后,方可举行婚礼。婚礼一般选择在十月、冬月或腊月(这期间是农闲,有粮食,且无雷声)。

  苗族娶亲很隆重,也很热闹。迎亲的队伍有媒人、新郎、陪郎、叔婶、弟妹、亲戚、单日去双日回(迎亲的人数也是单数去双数回)。迎亲队伍到女方家后,要经过摆场、清礼、认亲、猜调,拦路这五道关卡,才可以把姑娘娶走。摆场关是女方家设在家门前方的关卡,此关有一个守关人,当迎亲的队伍到来时,女方的守关人就起身相迎,或递烟或敬茶,并以此为题,展开对歌比赛。清礼关是女方家在清点礼金、礼品时设的难关,此关过不去,迎亲人就不能享用晚餐。认亲关是男方为报答女方家对女儿的养育之恩和感谢女方家的热情款待而向女方父母、叔伯、兄嫂、弟妹所举行的跪拜礼。猜调关是赛歌关卡。拦路关是在迎亲队伍返回时,女方的若干人给迎亲队伍敬酒送别的仪式(名为敬酒送客,实则以酒醉人,从中取乐)。这五关,是考验男方媒人的聪明才智,检验男方家庭经济实力,衡量迎亲人酒量,作为一种形式,当然也是考验男方是否真诚的方法。

  认亲中的跪拜礼,是在娶亲进程中新郎伴郎应向亲友重复跪拜四次,以考验男方对婚事是否执着。第一次跪拜是在订亲时,由媒人带着新郎和伴郎去认识女方的爷奶、公婆、父母、哥嫂、弟妹等亲属,新郎和伴郎向女方的亲属敬两杯酒,就地跪拜行礼。第二次跪拜是新郎到女方家娶新娘的当天晚上,在女方的家人、亲属和帮忙的人全部到场以后,在堂前铺上一张草席,由男方媒人主持,让新郎和伴郎首先拜祖堂,二拜爷奶公婆,三拜父母叔伯,四拜媒人管事,五拜厨官饭匠,六拜哥嫂弟妹,七拜帮忙弟兄,八拜双方娶送亲之人。行跪拜礼要求很严格,新郎和伴郎不仅要双膝卜跪,还必须双掌触地叩首两次。第三次跪拜是在娶亲队伍出发之前,女方家堂前铺上草席,新郎和陪郎得向女方父母、媒人和娶亲的帮手跪拜。新郎把新娘娶回家后,当晚还得举行第四次跪拜。其程序和气氛与第二次跪拜相同,由新郎和伴郎向男方的亲属和帮手跪拜。每一次跪拜,新娘都不参与。

  新娘被迎娶至男方家的路上,由小姑陪伴步行,途中要吃一顿晌午,不管从新娘家到新郎家路程远近,都必须在傍晚时进家(如新娘、新郎住同一寨子,新人也要到野外走一走,在野地里吃顿晌午,到傍晚才能回到新郎家。正如俗语所说:“苗族讨老婆,不黑不进窝”。新人(指新娘)到达新郎家门前,必须举行进门礼,然后才进入洞房,晚上不闹新房,“当晚新娘新郎不能同床”。这是因为大多数苗族认为,婚礼期间有客人在,影响不好。新娘由送亲女伴陪宿,第二天或第三天新娘在丈夫陪同下再返回娘家(俗称“回门”)。在新婚后的三年内,夫妻俩每次回到女方家,进门时都要鸣放火枪或放鞭炮。这三年中,每年的正月初二,男方都要带着肉、鸡、半巴把等食物到岳父岳母、叔伯婶娘家拜年。在文山州内,苗族的婚姻在各地、各支系又略有不同。马关县夹寒著“红苗”(孟卑)男女婚姻基本上是自愿结合,由男子偷偷将女子带到自己家中,然后向女方家求婚。苗语中“伯之”,实际上是“抢婚”(但以现在人的眼光来看,实际上是自由恋爱,也叫“悄悄地走”。)的一种,两三天后,男方派两个媒人带着酒向女方父母及其亲友倒酒赔礼。倒赔礼酒之后,还要向女方父母支付一定的礼金,并准备数十斤甚至几百斤肉,几卜碗酒,宴请女方亲友。男子将女子带走时,如女方兄弟知道,要追赶,甚至追赶到男方家,男方家招待吃一顿酒饭,有时还要赠送追赶者一定礼金,方可将追赶者打发回去。除“伯之”外,也有由父母请媒人订婚的。夹寒答的“红苗”盛行“转房”,即兄弟死了,哥哥或弟弟均可娶其妻,死者的兄弟如拒绝,可以转给堂兄弟,若堂兄弟也拒绝,才能转嫁于外家男子。江坡脚阿得上寨(马坊上寨)“青苗”(孟斯),盛行姑母与舅父的子女通婚,并且多早婚,由父母包办,订婚时男方要支付礼金。在订婚当天,男女双方家人和亲友共吃槟榔,以象征团结和友好。麻栗坡县塘子边“白苗”(蒙豆),解放前流行姑舅婚和转房制,“据26对夫妇调查材料看,行姑舅婚的有7对,弟娶其嫂和兄娶其弟妻的2对。有多妻现象,在26对中有4对是多妻。”马街瑶人旁的“白苗”,则盛行抢婚风俗。男方事先派两名男青年到女方住的村子旁等候,姑娘出来就抢。把姑娘抢到男方家后,在姑娘的房前,先用一把伞将其象征性地罩住,再由一老妇人捉只公鸡,在姑娘的头[绕三圈,即“捉魂”,经过这一仪式,姑娘便正式成为家庭成员,无论是自愿被“抢”来的或真被抢来的,都不能离开男方家,在抢后三天,男家派两个媒人到女方家求婚。媒人去时要带些烟酒,招待女方父母。经过求婚、交礼金后,另择吉日正式接亲。但在接亲前夕,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苗族在缔结婚姻和举行礼仪过程中有不少禁忌。如忌打雷下雨时接新娘,认为不吉利,今后孩子长不好;妇女不能在长辈面前走过,要绕到他的座位后过去;不是当家的妇女不能楼;媳妇只能同丈夫和婆母同桌吃饭,不能同公公同桌吃饭等。

  婚姻选择限制

  长期以来,苗族与其他民族包括汉族很少通婚。历史上造成的一些隔阂以外,风俗习惯、语言不同,给彼此间的通婚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苗族长期以来实行的族内婚制(婚姻是在同一部落的两个或几个氏族之间进行)也造成了苗族与其他民族不易通婚。在一些苗族地区,出嫁姐妹所生子女不能通婚。因为姐妹之丈夫按习惯,无论同姓与异性,都以兄弟相称,姐之夫称兄,妹之夫称弟,所生子女相互的称呼与亲兄弟姐妹间的称呼无异。在苗民看来,兄弟与姐妹禁止通婚同样适用于姨表兄弟姐妹。

  受流放的影响,在婚姻选择上,与汉族接触比较多的苗区,受生辰八字的制约,苗族男女要选择互相匹配的生辰八字。如属虎的不能和属猪的相配,属狗的不能和属鼠的相配。有的地方服饰不同不能通婚,辈分不同也不能通婚。另外,苗族有严格的婚姻限制,即同姓不能通婚。

  离婚

  相对而言,苗族的婚姻是较牢固的,但也有极个别的离婚现象,一般因为家庭困难、不能生育以及其他。文山的苗族偶有离婚者,按传统方式手续极其简便。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就负责赔偿女方的损失;若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就负责赔偿男方的损失,但双方须请“证人”作证。证人一般是村子或本族内有威望的人。“有的地方,作证时,证人拿一根竹竿,·分为二,表示一刀两断。男女各拿一节,背向而行,永不反悔。”离婚仪式便这样完成了。有的则是通过朋友劝说,若再无效,则各自离开。

  生活习俗----主要节日有踩山节、赶秋节等。重婚丧礼 俗,通行土葬。女性服饰绚丽多彩,蜡染技艺高超。民间文学内容丰富。喜爱吹笙 和歌,捧笙而舞。川东南苗区流行阳戏。以农业为主,兼及畜牧和林业。主食玉米, 长于豆腐制作。民居川东为干栏式,川南为平房。服饰

  苗族服饰反映了苗族历史悠久、居住分散风俗多样的特点,苗族支系与支系、县与县,易于寨与寨之间在服饰上都有严格区别。其服装的主要色调亦不尽一致,所谓“白苗”、“黑苗”、“花苗”、“汉苗”等就是依据所着服色或服式而来的自称或他称,也有根据妇女的裙样,称为“长裙苗”和“短裙苗”的。 其实,同一种称呼之严,不同地域的妇女服饰也各各不同。同是“白苗”,麻栗坡一带的人,上着圆领开襟窄袖青布衣,袖肘以三道黑布镶衬,内着白色衣,领围胸襟露出白衣,额部以白巾交叉而缠,白巾上又缠黑巾,黑白分明;而镇雄、威信一带的“白苗”,穿青黑色斜襟长衣,下着绉褶花裙,凡领边、袖口、围腰都以五色丝线镶绣,以宽约五寸,长达丈余的青黑布缠头,突出的白色在于裹白布绑腿。 苗族服装大多遍施图案,刺绣、挑花、蜡染、编织、镶衬等多种方式并用,做工十分考究,令人眼花缭乱。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生活

  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节日

  赶苗场

  为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叙永、古蔺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举行两次。关于赶苗场的起源,相传是苗族人在一次起义失败后形成的。官府不让他们联聚会。人们便以到场坝吹芦笙娱乐为名,秘密联系,后来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

  赠带节

  流行于叙永县下东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初五日举行。届时,方圆数十里的青年男女。如双方中意,便可互赠腰带,作为订婚礼物。事后反悔者,可索回腰带,解除关系。

  羊马节

  流行于秀山县龙池、石堤一带。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举行。届时,人们杀猪宰羊,请客送礼,隆重庆祝节日。

  赶秋节

  流传天秀山县。每年立秋日举行。届时,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集会地点,参加和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关于赶伙节的起源,传说是古时候一个聪明的小伙子,为民寻找心爱的姑娘,便将一人坐的秋千改制成八人坐的秋千,吸引远近的人们都来荡秋千。在秋千场上,他终于找到了心爱的姑娘。从那以后,每年秋天人们都要聚到一起荡秋千。年复一年,便形成为赶秋。

  除夕洗脚

  也是苗族节日习俗。每年除夕,各家去溪边河畔挖来几株叶片逆水的菖蒲,扯一些乌泡叶、桃花叶枝,晚上将它们放进鼎罐中煨一罐水。水热后倒入盆中洗脚。

苗族历史上的“金银情结”地球上最古老的艺术可以追溯到人类开始使用工具的旧石器时代后期。那时,人们都在为果腹的食物奔波劳碌、付出短暂一生的辛劳。苗族先民们就在那样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欣赏并创造着艺术。苗族史研究表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就已生活在相对丰饶的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一带。金银这些贵金属进入苗族社会生活的具体时间不可考,但从苗族民间文学的述说中可推知,应该是比较早的。在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苗族古歌》(中部方言)当中,就有三章专题描述金银。一是《运金运银》,二是《打柱撑天》,三是《铸日造月》在苗族古歌里,金银都被拟人化了,成了苗族同胞们亲密的伙伴,这体现了苗族“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观念。“万物有灵”也是苗族巫文化的核心。苗族古歌中有这样的描述:“金子和银子,住在深水潭,水龙和硼砂,来陪他们玩”硼砂这种冶金原料、专有名词出现在苗族古歌中,而且与苗族的关系这样密切,透露的是一个重要的文化信息。这也是汉族诗词歌赋中所不曾有过的。古歌中对金银还有很形象生动的描述:“金子冒出来,像条大黄牛,脊背黄央央。”“银子冒出来,像只白绵羊,肚皮亮晃晃。”苗族先民们认识到金子和银子的“家”不是在水里,也不是在山洞里,而是“金子黄铮铮,出在岩层里,银子白生生,出在岩层里。”然后,“我们沿着河,我们顺着江,大船顺河划,大船顺江漂,快把金和银,统统运西方。”他们又用金子打造了金柱,用银子打造了银柱,把混沌的天地撑开,还打造了金太阳和银月亮,以及满天的星星:“以前造日月,举锤打金银,银花溅满地,颗颗亮晶晶,大的变大星,小的变小星。”由于用金银铸造了太阳、月亮和星星,这样才让白天和黑夜有序更迭——“白天有太阳,夜里出月亮,高山和深谷,日夜亮堂堂:牯牛不打架,姑娘才出嫁,田水才温暖,庄稼才生长,饿了有饭吃,冷了有衣穿,江略(氏族鼓社)九千个,遍地喜洋洋”由上可以看出,苗族是一个酷爱艺术并很早就掌握了金银冶炼技术的民族。金银在苗族先民的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对于金银的特殊爱好源远流长。这是银饰在苗族同胞中得以诞生、流传、普及并生生不息的心理基础。白银自古以来就被当作货币。苗族先民当然明白银子的价值。九黎蚩尤部落在同炎、黄部落联盟的战争失败之后,其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之后又被历代封建王朝歧视镇压。苗族由于长期的战争、迫于生计的数次全民族大迁徒,使得他们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劣“老鸦无树桩,苗族无故乡”是古代苗族生活的真实写照。在苗族民间传说中,有好些是关于先民们如何制作银饰的。其中之一,是一个叫巴高的苗族男子特别聪明,他把一根根银棒裁短,然后弯起来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又把多余的碎银打成小圈戴在手上,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这就是最早的“银饰”。这可算是传说中从物质层面上对银饰来源的解释之一。苗族上古传唱下来的著名叙事长诗的《娘阿莎》中的“水龙王”有这样的唱词:“还你六张巾,退你银项圈”在苗族的《换嫁歌》中唱出了在母系社会男子出嫁时的情景:“头插锦鸡毛,衣裙身上套。一只银项圈,胸前九闪耀”时距今日是在2000年以上。而苗族银饰之所以产生,更重要的,是它有着深层的精神动因。苗族在迁徙途中备受磨难,不仅忍、饥挨饿,他他们更无法解释风雨雷电、洪水猛兽这些对他们生命造成极大威胁的自然奥秘,无法解释他们永远摆脱不了的苦难命运。面临厄运,他们在原居住地就已产生的以巫术为核心的原始宗教信仰得到进一步发展,他们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被浓重的巫文化的氛围所笼罩。苗族的银饰从它诞生之初,就具有巫术的功能。苗族先民相信,一切锋利之物皆能驱邪,银饰是驱邪之上品,还可以消灾祛病。苗族西部方言区因银饰不多,这种功能显得更为现实——他们行路途中在山泉里饮水,要先用手镯浸入山泉消灾而后饮。中部苗族的银饰也部分地保有这种功能。在中部方言区的丹寨,苗族妇女的银围腰链也是驱邪的器物,必须由舅舅请人打制,戴上后终身相随。她们死后的随葬品中,还有特制的小号银角和银碗。过去台江苗族去世,也要在墓穴中洒一点银屑,让银子伴随着他们的灵魂不遭遇恶鬼。经过数千年的迁徙,苗族来到了两湖、黔东南、黔中、黔西北和云、桂、川、海南岛等地,约有半数聚居于贵州。贵州远离了苗族原先居住地的银矿脉,苗族也丢失了原先的冶炼技术。历史老人的脚步在苗族同胞苦难的迁徙中没能步步向前,而是被封闭在大山深处,与世隔绝,时而停滞倒退。许多苗族同胞又回复到了刀耕火种、以物易物的原始状态。大山里的苗族同胞与金银的惟一联系,就是永唱不衰的古歌和老人口传的故事。金银的余音只能在精神领域中回荡,现实生活使他们远离了黄金和白银。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个别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  外,其余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与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  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内通婚。在黔东地区,甚  至凡是拜为兄弟的被视为同宗人,其子女是兄弟姐妹关系,也不能通婚  。近几十年懂得了姑舅结亲不科学,也改变了姨表、姑表结亲的旧习俗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  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即使有父母包办,只订婚而未结婚的,  也可以自由参加正常的“游方”社交活动。黔东南男女青年的“游方”  社交活动,一般在喜庆或者节日的白天进行。届时,男青年便到不同家  族的村边固定的游方场上去吹口哨,作“哦嗬”声,唱歌邀请,姑娘们  听了就知道小伙子们已到,就悄悄互相邀约来与小伙子们见面,互相介  绍、谈心、交流见闻,以及互相对歌。这样反复多次,从中发现意中人  ,再进一步的单独谈心,建立感情。有的地方则是每天晚间进行。各村  寨的小伙子吃完饭后,就三五成群地去不同家族的村寨“游方”。  黔西北一带的苗族社交叫做“玩花山”或者“跳月亮”、“吃平饭”。  他们每逢节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五月初五等),各地的未婚男女  青年便欢聚在几个村寨的一个山坡上,互相介绍、交谈、对歌等等,如  一见钟情,便可倾吐爱慕之心。云南楚雄一带的苗族,在数十年前还有  “姑娘房”的习俗,即由集体专设两座公房,以便未婚男女青年在劳动  之余分房休息或住宿,男房的青年和女房和青年互相对歌,借机择偶。  此外,在云南红河个别苗族地区还有“抢姑娘”的陋习,如果被抢去的  姑娘不同意,可以回去;如果女方愿意,双方都回去告知父母,准备举  行婚礼。居住在湘西一带包括黔东北、鄂西和战四川东南角的苗族青年  男女也必须在“会姑娘”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才能缔结婚约。广融水苗族  自治县的男女青年则通过“坐妹”(即到女方家的火塘边谈心、对歌等)  。经过多次“坐妹”,彼此感情融洽即可确立恋爱关系。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  ,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如果女方家同  意就可举行订婚礼。但具体仪式苗族各地互有差异。在湘西一带,如女  家有心许配,必须经过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赞同之后,才能正式订  婚。然后男家再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  还要请家族人吃喝两天三晚。过礼后,男家又择地日娶亲。  在川黔滇交界的苗族,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订亲,往往媒人会说某家想要  你家姑娘去背水喝。如果女方同意,媒人就回来给男方家长传讯,并择  定吉日,准备结婚。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则由男方父母先杀一只羊送  到女方家去,女方收一半,留一半由男方家带回,表示不增加男方家的  负担,并表示愿意成亲。此后,男方家请媒人带一对鸡、一袋炒面和若  干鸡蛋送到女家去,表明订婚心意,这就算完成了订婚手续;如果女方  不同意,就杀一只羊送到男家去表示退礼。男女双方商定结婚日期之后  ,双方家长积极准备礼物、食物和物色陪郎及陪娘各两三人。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  亲和来宾。一般都包括送亲、迎亲等程序。但各地的婚礼仪式也是不一  样的。  例如在川黔滇一带,苗族举行婚礼时,男家杀一头猪、一对鸡、酒数壶  、鸡蛋若干和活牛一头,由新郎的陪郎送到女家去,以作接新娘的礼物  。他们在女方家住一两天,女方家也杀一头猪来接待,并留一半给男方  家以作回礼;同时,新娘和陪娘就跟着新郎和陪郎一道到男家来。途中  ,男方两男在前面开路,新娘和陪娘在后面,挑礼物的走在最后。当新  娘走近新郎家时,由新郎的父母出来迎接新娘和陪娘。晚饭时,新娘和  陪娘坐一桌,新郎和陪郎坐一桌,其余的人随便就坐。夜间,男女青年  唱歌,吹芦笙、口琴等;老年人也参加唱歌,热闹非凡。  在湘西一带,当娶亲队伍来到门前时,女家首先关门,宾主同时放鞭炮  ,男家用一包钱从门缝送入门内,叫做送“开门礼”,女家才开门迎接  。吃完早饭就发亲,由堂兄背新娘上轿,新娘除亲属陪同外,还有女友  和儿女双全的“引亲娘”以及歌师等等。  新娘的女友们都身着盛装,只有当新娘踩篾筛进男方家门,才知道谁是  新娘。进门后,不拜堂,一直走到火坑边坐下,由主婚人让新郎新娘共  喝一杯酒,共吃一块肉,然后合用一盆药水洗脸以除邪气。主婚人唱完  “合事歌”,晚饭后由双方的歌手对歌,连续三天,婚礼才算结束。回门。苗族婚姻都有回门的习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后都要回娘家  。但何时回,回娘家居时间多长,及其仪式的繁简。都因地而异。有的  地方必须是经回门后才能过性生活。如湘西在婚礼三天之内新郎新娘只  能见面,不能同居,直到回门在娘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男家,这一天  晚上才是亲郎新娘的成婚之夜。在川黔滇,则是新娘在夫家住一两个月  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住几天,之后,双双返回新郎家长住。黔东南地  区送新娘回门是苗族婚礼最隆重的礼仪。  在当地盛行把女方接到男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的习俗。当订婚后的第三天  ,女方家就派数名姑娘给新娘送衣服来,新郎家就积极送新娘回门用的  两坛米酒、两只猪腿、一挑糯米饭、一挑糯米粑和两个有筛子那么大的  大喜粑,还有鸡鸭等等。有的还要送一挑稻谷。届时,男方就按女方家  长的要求邀请家族中的男女青年陪送新娘回门,新郎留在家中,不能参  加陪送。  回新娘家的当晚,新娘的家长大摆宴席招待客人,并邀请本家族的青年  男女来作陪,男子分桌就宴。席间,宾主的歌手们便开始对唱苗族古歌  ,互相盘问民族历史知识,边唱边向对方敬酒,这是互相学习和传授苗  族历史文化知识的极好机会。次日早饭后,陪客者们便纷纷前来邀请客  人到自己家中作客,使全村酒歌连绵,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待  客人们走遍每家每户,最后回到新娘家吃告别饭,准备回新郎家。这时  ,男子都要给新娘家送财礼,多少随意,主人则送上一块白布手绢和礼  物。当客人离开时,全村男女都出出来送客。走出寨子时,新娘村上的  姑娘们便围着小伙子们讨彩色花线。顿时,又响起宾主送别的阵阵飞歌  ,回门礼仪到此结束,新娘就留在娘家长住。  此后,过年过节或农忙时,新郎家就派人来接新娘,住几天后,又回娘  家长住。这样反复多次,最后由新郎的母亲去接新娘回来,这才在夫家  长住,并开始与夫同居。现在这一习俗已逐渐有所改变。

贵州麻江下司镇仁怀苗族婚嫁习俗

选亲  

选亲即是选媳妇。苗语称“看姑娘”或“选姑娘”(Nuaf Nyangb)。 选亲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母父包办。当自已孩子长到十五、六岁时,父母就为其物色与自己儿子年龄相当且长相俊俏、人品好及家庭条件相当的姑娘,然后请人提 亲;二是当儿子或姑娘长到十五、六岁时,他的亲戚或友邻认为某家某人家庭条件相当,向男方推荐,男方父母通过初步考察和儿子暗中走看后,认为这门亲事可 开,然后请人提亲;三是成年男孩通过参加赴宴、赶集、踩山、婚丧礼仪等活动认识。相互认识后,通过对歌、跳舞、对吹口弦、吹口琴、吹木叶、对话等形式倾述 相互爱慕之情。在经过多次接触,男女双方即产生爱情,则各解身上系的腰带交给对方作为信物,苗俗叫“丢把凭”。男女双方产生爱慕之情以后,便出现三种情况。一是男女双方回去 后各自告诉父母,请人提亲,按习俗三回九转后结婚;二是男女双方各自向父母阐明,履行简单程序结婚;三是如女方父母不同意,姑娘则逃到男方家成婚,生米煮 成熟饭。男方再请人去女方家撮合,女方父母妥协,男方家给予一次性补礼(低的3至5千,高的2至5万不等),成就此门亲事。如女方父母提出的条件过高或根本不同意此门亲戚,男女双方则东躲西藏,最后远走他乡,音信杳无。苗族青年一般正常婚姻大至可分为提亲、下聘礼、烧香、开庚、迎亲五个程序。

  提亲  

提亲即为正式谈亲事,苗语称“嗨娘”(Hant Nyangd)。 男方或父母物色或亲朋推荐或子女自交也好,一但确定下来,就得请人提亲。所请之人必须是德高望重、能言善辩的人,或是请女方的重要亲戚,男女皆可。此人一 但确定就是该婚姻的介绍人了。介绍人定下后,男方父母更带上礼物上门相请。于是,媒人便提上男方家备的一瓶酒前往女方家讨口风(俗称打倒话)。媒人到了女 方家, 将所带礼品放在堂屋香火的右方。当晚在和女方父母摆谈中有意提到儿女的终身大事,借机正式提亲。媒人说:“今天是好日子,今天日子好,我泥烂水滑到贵府,门槛无荆棘,处处是鲜花。某家看得起贵府姑娘,请我来把金桥架。”女 方父母若不同意则一口回绝。如果没意见则打听男方家的一些情况,待媒人介绍完以后则说:“我家家不象家,赶不上人家啊。姑娘人长志不长,志长不分明,人又 长得丑,怕人家嫌弃啊。”媒人说:“不嫌弃,不嫌弃,那边老人说了,讨人是讨亲嘛,全家人都同意,才叫我来提亲,希望父母应允这门亲事。”女方父则留下 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只要年轻的没意见,我们当老人的有啥话说。再有姑娘是我养,嫁姑娘是伯爷叔子的事,等我们商量以后再说啊。”媒人接着说:“很 感谢爹妈给我面子,我回去后过几天再来听好消息啊。可不要我来时把门关了进不来喔。”女方父母如没意见,则说:“我家大门朝南开,你是贵人嘛,天天欢迎你 到来。”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当媒人离去时,会把所带的礼品交媒人带回。如媒人空手离开,则说明这门亲事大有希望了。

媒人回去后将提亲情况转告男方父母,并商量促成女方择期过来耍(意为看人户,苗语叫“腊的秋”Nuaf  Deb  qeuk,或叫取同意)。在媒人多次来往与女方家通话,确认女方家庭无任何意见后,便带上男方小伙子去女方家。一是让女方父母看看未来女婿怎么样,二是请姑娘过男方家耍,以增进感 情。女方父母不拒绝,应诺媒人适时去男方家看人户。到时姑娘由媒人带领,由叔娘或姑妈或姐等陪同去男方家,男方则请相应的人参与接待。女方叔娘或姑妈或姐 便对男方家庭条件,生活环境、为人处世、地邻关系等作一番细致调查,确认无误后便夜宿男方家(如有看法则当天返回)。次日辞行,男方家要给女方姑娘及随行 人等以赠物,俗称“打发”。赠予姑娘手饰或手表或钱或布物,一般赠钱在一百二十元到八千八百元不等,也有钱物并赠的,则看家庭情况而定。女方随行人员一般 赠予布料或床上用品,小孩赠予钱一百二十元到六百元不等。若女方一一收下赠品,则表示同意这门亲事。媒人约定下聘礼时间,男方则着手准备聘礼。

下聘礼 

下聘礼苗语称“谋昌罗”(Mol Changd Ndox)。 聘礼一般分三次送,叫三回九转。苗族风俗中有“六、腊不行媒”之说,儿女婚姻嫁娶事宜不选在农历的六月和腊月进行,一般定在正月、五月、八月或冬月。聘礼 一般是第一次八把一斤装的上等面条,八斤糖,八瓶酒。礼品均用红纸包装,以示喜气吉庆。二三次按上次的二倍增加。每次聘礼除姑娘父母外,其叔伯分家另居 的,也要适当表示敬意。下聘一般定在正月元宵节、五月端午节或八月中秋节。是时,在媒人的带领下,男方家小伙子和一个背礼品的一起到女方家。到女方家后, 媒人将礼品摆放于女方家堂屋中的八仙桌上。饭前,女方主人便烧上满堂香,盛来饭菜置于桌上,打开男方送来的酒一瓶,祭告祖宗。意为女儿己长大,感谢祖宗护 佑,敬酒先尝。每次下聘,女方都要给男方鞋垫或腰带做纪念。第一次下聘后,男方则改口称女方父母为爹妈。

烧香 

苗语叫“比仰”(Bit Nyangb)。 它是整个谈婚论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隆重而富戏剧性。烧香一般定在冬月或正月进行。具体时间由男方请先生择期而定,并通过媒人转告女方家。同时要着手 准备烧香礼品。礼品有一斤包装的上等面条、糖、瓶装白酒。其数量与第三次聘礼的数量相同。同时还要备二十到三十斤散酒,大米二十至三十斤,香烟若干条,到 时背到女方家招待亲友。女方家也要请自己的伯伯或叔爷作收礼,请一个会婚姻礼仪的歌师作坐媒,做好迎客准备。届时,男方家的伯伯或叔爷做押礼,苗语称么叔(Yaot Sud)。请一个通晓婚姻礼仪、能说会唱的歌师做行媒,找一个比亲郎小且同辈的做伴郎,会同媒人,芦笙师和背礼品的去女方家(一般七至九人)。

唱了几首以后,女方坐媒才接唱,寻问客人来自何方?路上看见些什么是来做什么?男方行媒一一作答,答对后对方才开门让进。客人进门后主人故意不接背的礼品,故意 不让坐、不倒茶、不敬烟。要待男方行媒唱要坐要茶要烟的歌以后,主人才展开笑脸让坐倒茶敬烟。在整个烧香过程中,男方去的人吃饭、洗脚、洗脸、睡觉都得要 行媒唱歌后才给予安排。其用意是考考行媒,增加活跃和热闹气氛。晚上主人装着若无其事,与客人东拉西址谈家事国事农事,闭口不提烧香一事。男方行媒和押礼 要主动站起来用歌声提出烧香一事。一开始坐媒应和后连声道:“来了就请安心,时间还早。”故意推辞。通过几个来回的对唱,女方幺叔才叫帮忙的在堂屋中摆上 桌子。压礼将带去的礼品一一点交给女方么叔摆放在桌上,此时烧香礼仪才进入正题。女方么叔才正式发话:“爹妈那边为了儿女之事,泥烂水滑来到我家,烟不象 烟茶不象茶,招待不周望多多愿谅。姑娘是我养,嫁姑娘是伯爷叔子的事,他们还不晓得呢。”意思是让男方去的人去请客。行媒得承诺下来,问清女方家亲戚住地,并将男方去的人除亲郎和伴郎外,其余的安排分工第二天一早分头四处请女方家的客人。亲郎和伴郎不能走家串户,只能呆在女方家。按苗族礼节,若亲郎和伴郎误进了别人家的门,会给别人带来不利,要给予拈花挂红,方才消灾免祸。

是日晚,请客的和客人到齐了后,男方行媒和押礼要主动以唱歌的形试要求摆设桌子, 并付给坐媒四元八角钱作为垫桌子小费,进入讲财礼程序。桌子摆好后,主客入席。男方行媒、押礼坐下方,女方坐媒、收礼坐上方,女方各伯姨、叔子、姑爷、舅舅分座左右两方。亲郎和陪郎便给每人斟上酒,敬上烟。通过一阵行媒开口,坐媒回答。坐媒盘问,行媒回答,你去我来的对歌,将来意和男方的联姻诚意叙述明白,请在场的伯爷叔子、姑爷舅舅对结婚时男方应备的礼品和 礼金,以及结婚时新娘所需的衣服、鞋袜、帕子、腰带、裹脚等作安排和提出要求。一般是由女方伯爷叔子提出初步想法(苗语叫波冲Beb Chongf),男方押礼根据男方家庭情况提出衣物财礼增减意见。你来我往,讨价还价。最后由姑爷舅舅敲定。一旦谈定,结婚时礼金分文不能少,衣服一件不能缺。此项过程以边饮酒边说唱的方式进行,现场气氛活跃和谐幽默,俗称“讲财礼”。父母的抚养费(奶母钱),在20世纪50年代前一般是每人二十到五十吊铜钱或银子一锭不等;50年代后一般每人二百元到一千二百元不等;20世纪90年代后一般每人八百元至九千八百元不等。衣物(衣裙、帕子、腰带、围腰、鞋袜等民族服装)60年代以前六至十二套;70年代后,民族服装四至八套,汉装四至八套。同时,如女方爷爷奶奶健在,每人则要安排“拐棍钱”,人均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女方的弟弟安排“咪羊”(MikYanga)钱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如女方姐姐未有人提婚的,则要给予包休钱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同时要给姑爷和舅舅各安排一份礼金,一般在一百二十元到二百四十元不等,苗语称“烂羊”(Naf Yanga)。姑爷舅舅的这份礼金可不能白收,苗族有句俗话“吃羊肉要还羊皮”,到姑娘出嫁时,要送给姑娘同等价置的东西,(衣裙或电器)。通过“讲财礼”,双方达成一至意见后撤去桌子,点上满堂香,女方男主人盛来饭菜,打开男方送来的瓶酒进行醮告老人仪式。此时,在女方坐媒的主持下,亲郎伴郎双双来到堂屋中央举行拜天拜地和拜祖礼。亲郎伴郎给女方父母瞌头后,再依女方家家庭和亲戚的辈份依 次受瞌头礼。礼毕,便拉开桌子,摆上酒席,主客入席,猜拳行令,唱歌喝酒,一至到深夜,气氛祥和热烈。按照苗族“烧香不留歇,供生不请客”的规举,无论多 晚,路有多远,饭后都要举行送客仪式。将男方去的人送出门以后,再以“烧香客人已走了,我们请亲戚歇宿再走”为由,男男女女,老老幼幼,推的推,拉的拉,回到屋里围坐在火炉旁,主人敬烟倒茶,斟上酒,老人则边喝边聊,年轻人则酒兴,对歌跳舞,一直持续到天亮。

  开庚  

在烧香时,男方则要求女方家将女方的生辰八字抄写带回,男方则请先 生结合自家孩子的生辰八字择出结婚的良辰吉日。婚期一般选在农历十、冬月或来年的二、三月,其它月份不宜结婚。按苗族传统说法,农历四、五月为孤寡月, 六、七月是雨季,有雷声不吉。腊月为一年的尽头月,不吉利。婚期定下来后,男方父母在媒人的引导下亲自拜访亲家,告知婚期,并会商婚典事宜。同时将父母的 奶母钱、爷爷奶奶的“拐棍钱”,姐姐的“包休钱”,弟妹的“咪羊钱”和姑爷舅舅的“烂羊钱”一并送去。对姑娘的衣物等再次商定,根据情况套数上予以压减或 手工制作的传统服装换成市场成品服装等。

  娶亲 

娶亲又称迎亲,苗语称崽抓(ZHuak Nzhuab)。 迎亲队伍有媒人、行媒、押礼、娶亲公和娶亲婆(此二人必须是新郎的姑爷姑母或舅父舅母或姐姐姐哥,且命相好,再婚者不要),新郎,伴郎,芦笙师,背礼者等 组成,人数九至十五人组成。原则是去时单数,回来时加上新娘为双数,讨万事成双吉利。娶亲队伍在临走时,总管在堂屋中安好桌子,酒杯斟满酒,将娶亲人员一 一请来,举行出发仪式。总管代表家长给每人敬上双杯酒,感谢众亲友帮忙,明确分工,要求去女方家作客要文明礼貌,虚心接受女方家的安排接待,遵礼守节。同 时交给行媒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装有一雌一雄鸡崽的画眉笼,交给押礼一把雨伞。娶亲队伍背上礼品和给新娘备办的衣物出发, 一路笙歌不断。

女方家则事先请了坐媒和么叔以及送亲婆、送亲公(此二人必是新娘的姑爷姑母或舅舅舅妈或姐哥姐姐,且命相要好,再婚者不要),作好对口接待的准备。同时,请了两个未婚少女(新娘的表妹或表姐)作伴娘,身穿节日盛装,时时陪伴新娘。娶亲队伍到后,女方家在院坝边安上桌子,由坐媒和么叔进行接风,每人敬上双杯酒,并唱接风歌。男方行媒唱感谢歌并将装小鸡的笼子和雨伞交给坐媒和么叔。双方 牵手进屋,对口招呼接待,敬茶献烟。男方背去的礼品由帮忙的接后放置于堂屋中。稍后,行媒和押礼双双到堂屋中,以唱歌的形式请坐媒么叔安桌晒礼(把衣服、礼品、礼金等一一摆出),并交给坐媒四元八角钱的垫桌钱。桌子安好后,押礼将男方送去的礼品及烧香时所说定的新娘服装置于桌上,一一点交给对方么叔,接受伯姨叔子姑亲舅戚的检验。

经检验无误后移置新娘房中,选其中二三套苗族服饰给新娘穿上,展示给众亲友。如若新郎没在烧香时行跪拜礼的,此时要补上。饭后,由女方幺叔带领,陪郎斟酒,新郎敬酒敬烟,举行认亲戚仪式。

  发亲 

第二天一早饭后,男方行媒主动唱发亲歌,主人在堂屋摆上桌子灭,坐媒和幺叔站在上方,行媒和押礼站在下方,举行交亲仪式。双方相互交唱,女方将新娘的新红 伞交给男方押礼,并敬上双杯酒,意为把我家人托付给你了。押礼接过伞打开检查一下是否有破损,合上后双手递给幺叔,意为情谊已收,请娘家将此伞撑开好让姑 娘上路,同时敬上双杯酒,说道:“爹妈这边从小到大把姑娘养大,费尽千辛万苦,一把屎一把尿,长大了你们己得靠了,今天把姑娘接走,爹妈那边会象亲生姑娘 对待的,万望爹妈这边及伯爷幺叔放三百六十个心。”坐媒将关鸡崽的画眉笼(女方家已留下一只雌鸡)和雨伞交还给男方行媒,意味交亲结束。

娶亲娘便从闺房中带出新娘,新娘在堂屋中瞌头敬拜祖宗辞行,由本家哥哥或弟弟搀扶至大门口,将红雨伞撑开放在新娘手中扶出家门。伴娘一前一后跟着新娘上路。新郎背新娘的服装,伴郎背伴娘的服装。

女方送亲亲人(伯伯或叔子一至二人,姑爷或舅舅一至二人,哥或表哥一至二人,弟或表弟一至二人,人数不限)和抬嫁妆的尾跟其后。嫁妆除箱柜电器外,富裕人家还陪嫁一头牛(此牛不可卖掉,可以牛换牛的形式存在,一至陪伴新娘一生,死后将牛打给她阴间使用)。

接送亲队伍无论乘车走路,走到三分之二的路程都得停下来吃晌午,苗语叫“唠暑”(Naox Suos),举行回车马仪式,苗语叫佬啷冲(Ndouk Dlangb Congb)。届时,新郎伴郎拾来柴禾,燃起篝火。

唱完,将鸡肉糯米饭米粑分给众人吃,鸡头给娶亲婆,鸡屁股给送亲婆,鸡腿给新娘和伴娘,鸡翅给新娘弟弟,其余的散分给众人烤着食用。苗家娶亲吃晌午,但凡过 路碰上者可参与其中,人均一份。待娶亲队伍离男方家不远时便停下来等新娘和伴娘着装。苗家风俗人一生只作一次新娘,在这大喜日子里,要尽量穿戴多一些,打 扮得漂亮一些。一是在众亲友面前展示新娘的美丽风采;二是在众亲友面前展示新娘的针织和富有。男方总管在院坝中事先安好的桌子前恭候,待娶亲队伍到达时, 让娶亲婆引领新娘伴娘和送亲婆先行。当新娘一支脚跨进大门时, 由男方家请的两个接伞小姑娘(盛装打伴) 自下而上接下新娘雨伞, 引领进入新房, 端茶递水侍候。进亲完毕,举行拜堂仪式。在总管的主持下,新郎和伴郎牵手立于香火前,首拜天地,次拜祖宗,再拜父母后,依家族和亲戚的辈份依次受拜受头。是夜,主人家杀两只鸡(一雄一雌),整鸡煮熟后端至堂屋,点上满堂香,由行媒和押礼主持“扯鸡舌取老名”,苗语叫拖派阶(CHuol Nblais  Ghais)。边唱鸡舌歌边扯出鸡舌,幺叔伯伯宣布新郎苗名,并用碗倒酒传饮传名(苗名取定后终身不变)。接着将鸡加工,摆“新娘宴”。 新娘宴在堂屋举行,新娘伴娘,接亲婆送亲婆,接伞的两人,另在亲戚中请两位妇女陪餐。鸡腿给新娘和伴娘,鸡屁股给送亲婆,其余随便食用。仁怀苗族(蒙沙 Hmong Nzuab)的取名方法,就是在小名的前面加一个字,如某人的小名叫“乔Qaox”, 取名时在前加一个“章ZHangd”字,那此人的老名就叫“章乔ZHangd Qaox”。 为尊重老人,所用名字不能雷同于本宗族老辈人的名字,否则视为不尊不孝。名字一旦起用,终生不改。男的叫“又章乔”(Youf Zhangd Qaox),女的叫“婆章乔”(Bob ZHangd Qaox)。在社交场合为区别他姓同名喊叫时,则在名字的后边加上姓氏就行了。如姓杨,则称呼为“章乔尤”(ZNangd Qaox Yous)。按照苗族的风俗,新婚之夜新郎和新娘不同床,新娘由伴娘、送亲婆和接伞人陪伴过夜,以表示对亲人和客人的尊重和礼貌。

次日早饭后,送亲公向男方家长辞行。男方家在堂屋中安上桌子,请送亲的全部人员入座,发给每人一百二十元钱或床上用品一件,男方父母向送亲亲戚表示感谢。送亲公则向男方父母唱交亲歌,当面交亲。

表白说:我家姑娘年纪轻,长身不长心,长人不长志,吃饭要问爹,穿戴要问妈,为人靠丈夫,不懂事要耐心教育,夫妻要相亲相爱,团结和睦,今后姑娘女婿回后家要双去双来。我们好情好语说在前,

以后有出现亏待姑娘,我们就要追问你们的亏成。男方父亲回答:不开亲不是亲不是戚,开了亲就是亲就是戚,姑娘进了我家就是我家中的人,把她当做自己的姑娘一样对待,请爹妈那边放三百六十个心。说完每人敬上双杯酒。送亲亲友遂去房中安慰新娘,长辈长兄者给新娘留下离别钱离开男方家。此时鞭炮芦笙齐鸣,表示欢送。客人走后,男方父母为儿子儿媳准备礼 品(烟酒糖面条鞭炮等),请一位同宗的弟兄背上去后家拜望岳父岳母,伯爷幺叔,叫“回门”。当天去当天回。若三天不回门的,则要三年才能回后家看望老人。

仁怀苗族婚姻在五十年代前都含有父母作主包办的色彩,如娃娃亲,调换亲和抢婚等。由于此种婚姻感情基础差,当婚姻当事人长大后,在广大的社交圈中认识他(她)意中的心上人,又无能摆脱现实,于是产生与心上人私奔,逃到远境他乡,空手创业。这种婚姻形式苗语称“簸博”(Bok Box)或“簸支”(Bob ZHid)。这种婚姻是苗族男女

青年抗议包办婚姻,追求婚姻自由自主和向往美满幸福家庭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造成苗族个体迁徙的一个因素。仁怀苗族中,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因这种情况逃 往外省他乡的确也存在,逃进仁怀的也为数不少。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实行了《婚姻法》,广大苗族青年受到法律的保护,类似婚姻得到了杜绝。

苗族实行“一夫一妻制”, 一但婚配,必恪守终身。极少有婚后感情破裂经寨老调处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一般归男方抚养,个别的也分一二个跟女方走,但仅限于女孩,男孩谓之“香火把把”,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跟女方走的,都得归男方或男方家族抚养。家庭无子可招赘,谓之“招婿上门”。 招 赘的手续较娶过门的礼节简单,只要男女双方认为满意,由男方的伯伯或叔子作证人,带上一些酒肉到女方家,晏请女方伯爷叔子,在女方伯爷叔子面前承诺承担女 方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就可举行婚礼。招赘的婚典酒席由女方承办,其取老名则由男方伯叔主持。上门女婿有对岳父岳、母的财产如田地,有管理使用权。岳父、 岳母去世后,其继承权属岳父、岳母的亲房宗族,但婚后小夫妻俩自置的财产除外。理由是女婿尽养老送终的责任,只能抵偿讨老婆的债务。但也存在因女婿对女方 老人尽孝尽职尽责,女方亲房宗族放弃而由女婿继承的。丧偶的遗孀,只要不改嫁,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遗孀若无儿无女需要招赘,必首先征求家族平辈兄弟中是 否有对象“填房” 方 可招赘,其赘婿无权继承前夫及老人财产。待前夫双方老人死后,其财产(入赘后自置部分除外)由家族收回。一般情况下,多数成了寡妇,男方家族则主张家族中 平辈“填房”,不让招赘,无平辈“填房”的只能改嫁。改嫁前,男方必须自办牲口、粮食,到前夫家中完善其前夫的烧灵(修斋)事宜后方可结婚。无父母的女儿 更不能招赘,理由是:姑娘是脸朝门外的,招赘的目的是瞻养老人,既然无老人更无需招赘。丧偶再婚,女到男家,以抚养男方子女为主。男到女家其主次颠倒过 来。其理由是:女到男家按传统习贯其前夫家族不让子女随娘走,其子女抚养由家族承担,并代管其父母遗产,待孤儿长大后将财产归还。孤女长大婚嫁则负责陪 嫁,其礼金归家族陪嫁者所有。

贵州是苗族聚居人口最多的省份,贵州苗族人口超过全国总人数的一半。苗族已成为贵州的一大风景。贵州苗族人的风俗习惯: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个别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外,其余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与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内通婚。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亲和来宾。

5、苗族聚居的苗岭山脉和武陵山脉气候温和,山环水绕,大小田坝点缀其间。出产水稻、玉米、谷子、小麦、棉花、烤烟、油菜、油桐等。

6、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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