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所谓直系血亲是指:祖父-父亲-孩子,这样直的血脉下来的亲属。
所谓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之间衍生的关系,比如自己和自己的哥哥属于旁系血亲,自己和表姐、堂妹等都是旁系血亲。
舅舅和舅妈的儿子、姑姑和姑父的女儿,首先舅舅和姑姑之间没有任何血亲关系,纯粹是因为父母的关系才建立了姻亲关系,舅妈和姑父之间也没有任何血亲关系。
所以舅舅的儿子和姑姑的女儿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可以结婚的。
——家事法苑团队陈贝贝律师
我亲舅舅的女儿的女儿能结婚吗?
婚姻法说: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或姑表兄弟姊妹之间不能结婚
你们可以结婚
但是先看看这个:“近亲”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根据概率可以分为:
一级亲属父母和子女之间以及同胞之间,其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为二分之一。
二级亲属一个人和他的叔、伯、姑。舅、姨、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为四分之一。
三级亲属表兄妹或堂兄妹之间。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为八分之一。
近亲结婚主要危害能明显地增加一些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使其后代容易发生遗传性疾病,包括智力和上的缺陷。
亲舅舅的女儿的女儿应该没血缘关系了吧!你舅舅的女儿和别的男人生的女儿那有血缘关系啊!
不能吧,毕竟有血缘关系,生出的宝宝不健康啊!
从遗传学角度来讲,三代以内近亲不宜结婚。
从社会舆论方面来说,有压力,最好还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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