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不一定是全对的。该撇弃的撇弃。但该遵从的还是要遵从。太简单,会不会显得太随便和轻视了?说不出来哪里不好?就是感觉这样不好,很无所谓的感觉,不得不说,我们这边的习俗还是很美丽的。只说彩礼女方确实会提前问男生要彩礼但是等到结婚当天或者说都不用等到结婚那天女方就会把彩礼钱给还回来到两个年轻人的手里。这是留给他们婚后过日子的启动资金。说白了就就是走个形式。所以很少有因为彩礼而闹得不可开交的彩礼是男方父母对两个年轻人送来的祝福和帮助。女方自然也会有陪嫁。嗯嗯。一样的最后也是到了夫妻来的手里。只不过大人难免要多嘱咐两句过日子要精打细算不能因为手里有两个钱就铺张浪费或者不务正业。当然了,哪个地方都有坏人比如有些女方父母会会将男方给的彩礼据为己有?但基本上这样的情况很少。但这种行为会被大家所鄙夷和看不起的。一旦名声传出去,以后很难做人的。在邻居和亲戚当中,就抬不起头来。除非脸皮够厚,随便外人怎么说?所以结婚时女方到底该不该要彩礼?换位思考确确实是该要的。但是这也是根据我们当地的习俗给出的回答。每个地方习俗不一样。每个人的想法也不同。另当别论,但是可以肯定的,如果彩礼最后落到女方父母的手里。那么彩礼本身就失去了意义变成了一种勒索。
求婚不需要彩礼,结婚需要。
有机会在一起 相识容易相知难。男女之间能否产生爱的共鸣,取决于“相知”这关键一步。
相亲是相识的前奏,从相识到相知需要一段或长或短的过程。
相知长短因人而异、因年龄而异、因地域不同而异,先有“眼缘”才有“相知”的可能。
然后,才会进入“你来我往”相互了解的实质性阶段。这个阶段进展快,则爱情就来得快,比如,我有个堂叔,当年看见一个挑草的姑娘过河不小心连草带人掉下河里,是他跳进河中救出这个姑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英雄救美”成就了一世情缘,现在七十多岁的他们还幸福地生活着。爱情有时候说来就来,有时“心急”也能吃到“热豆腐”!
也有些人喜欢“小火慢炖”的相知方式,这样双方产生爱情则相对比较慢,但也比较靠谱,因为这样比较容易发现对方的缺点或不足,追求完美爱情的人,往往选择这种方式的比较多,但马拉松式的相知方式是很“累人”的。我有个朋友曾经恋爱谈了七八年,到最后也没有结婚,问其原因只说“双方性格不合”,这是不是真实的理由,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这个结果很“累心”的!
这两个案例至少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相知并产生爱情容易,而要长久“保鲜”难。这得双方上心经营,才能日久天长,幸福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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