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是在发生紧急事故时,留给救援人员及车辆能在第一时间通过的,从而展开工作,堵上了就会耽误时间,后果很严重的。现如今的施工现场,不管大小,都应该配备消防车出入口,其主要目的是当突发情况发生时,有充足的出入口用于人员的疏散和消防车进入
1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两个。当确有困 难只能设置 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2 固定动火作业场所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易燃 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4 防火间距规定:
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
2)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
3) 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4)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与固定动火作业场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
5) 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
①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超过 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8m;
②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临时消防车通道设置要求:
1) 临时消防车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 5m,且不宜大于 40m;
2) 临时消防车通道设置环形有困难时,应在消防车通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
4)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5) 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法律依据: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四条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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