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国家对婚姻的概念以及办理都是不同的,如果是跨国婚姻是需要尊重双方两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蛋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在法律上认可是夫妻关系的,那么,在国外领结婚证的程序,接下来由我为您介绍在国外领结婚证的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在国外领结婚证的程序
(一)不管是在国内结婚还是国外结婚登记,都需要确保自己的婚姻状态,所以双方需要准备相关单位开具的婚姻状态证明,然后拿到该国的公证单位进行公证;
(二)材料公证完毕后中国这方需要准备在该国的驾照或者护照,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然后选择要登记的机构进行提前预约。
(三)到了约定时间后新人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局领取一份结婚登记许可证,然后携带这份许可证去相关单位进行登记就可以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人需要在办完婚礼后才可以领取结婚证。
二、国内结婚登记流程大全
(一)国内登记结婚的流程和去外国大体相同,首先需要确保准备好了结婚登记所需的手续材料,其中包含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3张近期合照,缺一不可。
(二)然后到民政局填写登记表格,表格填写完毕后提交给结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新人提交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就可以给新人颁发结婚证了。
(三)为了让这个过程看起来更神圣,许多婚姻登记机关会有宣誓的环节。需要注意的是结婚登记的时候照片是可以自带的,所以新人可以自行准备。
三、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一)和外国人结婚的话可以到中国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中国方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婚姻状态证明、两个人的合照;外国人需要准备好护照以及中国派出所开具的临时居住证明、婚姻状态证明。
(二)之后的流程和正常登记一样,都是申请、登记、领证三个流程,简单又方便。
以上内容就是整理的关于在国外领结婚证的程序相关内容,不管是在国内结婚还是国外结婚登记,都需要确保自己的婚姻状态,所以双方需要准备相关单位开具的婚姻状态证明,然后拿到该国的公证单位进行公证。
中越跨国婚姻办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越南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越南人,可持上述证件到中越跨国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越南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越跨国婚姻办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中国公民同越南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越南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中越跨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越南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这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法律的通例;
综上所述,中国公民和越南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越南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 , 跨国婚姻办理结婚证要么就在中国 , 要么就在对方户籍所在国 。 如果在对方的户籍所在国 , 那么就需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所在国的相关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双方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外国人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有关机关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4、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场准予登记、发证。
与外国人结婚的,年龄男方需要满足22周岁、女方年龄满足20周岁。而且双方均无配偶并且自愿结婚,然后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满足以上要求就可以带上相应的资料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内地居民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而外国人则需要出示有效护照还有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资料。
跨国结婚的流程: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您好,如果女方是中国大陆人,男方是新加坡人,但男方长期住在台湾,想要办理结婚证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先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单身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相关证件材料。
在中国大陆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提供单身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相关证件材料。
如果男方在台湾居住,可以到台湾的中国驻外机构申请结婚公证,需要提供中国大陆的结婚登记证明和男方的相关证件材料。
最后,可以将结婚公证和中国大陆的结婚登记证明一同提交给新加坡的相关机构,申请办理结婚证手续。
一、涉外婚姻在哪里办理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3、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涉外结婚办理流程
与外国人办结婚证即进行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与中国内地人普通办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在申请环节存在一定区别。
(一)申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按照我国政府的规定,中国公民中现役军人、外交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准同外国人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涉外婚姻的办理地点一般是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跨国婚姻手续需要遵循越南相关法律制度,具体手续如下:
按照越南法律规定填写婚姻登记申请表。
准备婚姻登记所需的各种证件(包括护照、单身证明、身份证等)及其翻译件。境外国民需提供其所在国家的驻越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
在越南民政部或具有民政部授权的地方登记婚姻。
如果一方为外国人,还需向其所在国家驻越使领馆申请婚姻认证和委托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手在越南,跨国婚姻需要依照当地法律规定办理手续。以下是大致的办理流程:
婚姻登记:跨国夫妻需要前往地方婚姻登记机构登记,提交婚姻登记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证明手续:婚姻登记机构会要求夫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社会保障号码等。
翻译公证:对于跨国夫妻,需要将外国文书翻译成越南语并进行公证,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
签证办理:若外籍配偶需要在越南合法居留,需要前往当地移民管理局办理签证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前,夫妻双方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规定,特别是有关多婚、未成年婚姻等的规定。同时,如果出现争议或分歧,可以寻求当地律师的帮助。续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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