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户口本需要户主那页的,登记结婚是需要双方提供本人常住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所以户口本是一定需要的。而且办理结婚的登记条件一定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同时男女双方都应该满足结婚年龄的规定。
一、领结婚证户口本需要户主那页吗
领结婚证户口本需要户主那页的,登记结婚是需要双方提供本人常住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所以户口本是一定需要的。而且办理结婚的登记条件一定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同时男女双方都应该满足结婚年龄的规定。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2018年办理结婚证婚前体检项目
婚姻法没有强制要求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做婚前体检,婚检完全本着自愿的原则。但为了优生优育优教,建议办理结婚证前应当做婚前休检。下面为您介绍婚前体检项目有哪些:
婚检的项目包括全身检查、生殖检查和辅助检查。
六、注意事项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综上所述,领取结婚证肯定需要户主那页的,只要双方的户口本拿去民政局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然还需要个人的身份证件,携带齐全相关的证件,然后要求男方结婚年龄需满足22周岁,女方必须年满20周岁就可以领取结婚证了。
法律主观:
领取 结婚证 ,需要两人一起持有 身份证 ,户口本,两人合影证件照片几张,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本只拿自己那一页,不一定可以办理 结婚手续 ,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本人户籍信息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一样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 婚姻登记 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 集体户口 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般是双方的户口本。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 婚姻登记处 ,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
法律分析:领证户口本只需要本人的那一页。领结婚证如果只带自己的那页加上身份证以及户籍证明是可以领证的,如果没有户籍证明必须要有户口本户主那一页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办理携带证明如下: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户口本必须是全家的,不可能把户口本拆开,只拿一页,这是对户籍严肃性的极端蔑视,也是不允许的。当然,如果是集体户口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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