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户口能查出已婚吗

孩子上户口能查出已婚吗,第1张

孩子上户口会查婚史。

      具体情况如下:1、孩子上户口是需要出示双方的结婚证件的;2、派出所给新生儿上户口都会查出生证,准生证,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外地人上户口需要当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有挂靠关系;3、查询婚姻状况是要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公安系统虽然是全国联网,但并没有和民政系统互联,在公安机关户籍资料里查到的婚姻状况,并不一定是准确的,结婚后没有到派出所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户口资料上就不能显示。

      上户口,就是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是拟在暂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不收取费用。新生儿上户口,是在父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所以在上户口之前,建议夫妻双方商量好,然后带好证件和材料,就可以给宝宝上户口了。如果孩子属于超生宝宝,那么在上户口之前要先到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养费,然后可以带着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去派出所给宝宝上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民政局颁发结婚证以后,双方当事人正式成立夫妻关系。有的人可能想要查询结婚证,那么,户口本能查到结婚证吗下面,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是可以在户口本上查到的。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法律教/育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结婚证的查询方式:

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携带其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查阅申请即可。若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

结婚证办理部门:

结婚证在民政部门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结婚证办理需要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可以。

派出所是可以查到婚姻状况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简单的莫过于直接问本人,但是这个问题别人不会主动或者明显的回答。 主动问朋友,可通过朋友来调查。 民政局,如果有认识的朋友,正好在朋友的管辖区内,不妨可以问问。 如果管理人事档案,可以了解到相关内容,或者可以问管理人事档案的朋友。 结婚证,可以在朋友圈寻找晒结婚照片的证据。

关于个人婚姻状况的信息体现,第一个,是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的档案资料中,第二个是体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信息中。

这两个信息的形成,有先后顺序,就是个人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随后如果再到户籍至办理信息登记时,才会在户籍信息中记载已婚的信息;反过来说,如果已办结婚登记,但随后本人并没到派出所户籍室再办理手续,通常户籍信息还是不能体现已婚信息的。

所以,对于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可考虑的思路如下:

第一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查档,看是否有已婚的登记信息,如果有,能表明的事实仅仅是:对方曾经结婚过。至于目前是婚姻存续、还是已经离婚,根据这个结果无法确定(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信息在派出所户籍信息中并不是及时更新的);如果没有已婚登记信息,也是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未婚,需要进一步去排除。

第二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查档,如果对方已婚,而且是在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那么是确定有婚姻登记记载的。

但如果查询结果显示对方没有在此办理结婚登记,存在两种可能性,一个是对方确实未婚,另一个是对方已结婚,只是没有在此办理结婚登记,可能是在对方配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规定结婚可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也可能是对方曾经迁过户口,办理结婚登记是户口迁出地的民政局;如果事实上是后一种对方已婚的情况,那么再去到对方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去落实,或者到对方之前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落实,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现实中往往是无法了解到对方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这些信息。

需要了解的是,目前对婚姻登记电子信息的查询是参照对婚姻登记纸质档案查询执行的,依据的是民政部、国家档案局的《婚烟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这个决定了,一方面,能查询到的信息内容往往是仅限于该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另一方面,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除本人、司法机关以及诉讼过程中的代理律师外,其他人不允许查询。

前述内容,是关于个人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的问题,可以看出,想要在对方不知情、也不启动诉讼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查询对方是否已婚,几无可能。

法律主观:

现在打结婚证需要户口本。 办理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明有: 1、 居民身份证 ;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 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 结婚条件 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主观: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 婚姻登记 机关对于没有户口本可以 结婚 吗,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 集体户口 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请您参考 结婚登记 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对方结婚后及时办理了婚姻状况更正,户口本上会显示已婚。否则,不一定。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16665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10
下一篇2023-09-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