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子认识的时候说自己结婚了,后来又说自己没结婚是骗我的,什么意思呢

一个女孩子认识的时候说自己结婚了,后来又说自己没结婚是骗我的,什么意思呢,第1张

在恋爱的两个人当中,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开这样的玩笑,因为这样的玩笑是非常具有原则性的,也就是说一个女孩子结婚和没结婚那可是有天大的差别。这个女孩子就这样对你说了,说自己结婚了,到了后来又跟你说没结婚,那么我想他的目的达到了,他考验你也得到了一个他认为踏实的回报。比如他原来就是这样想的,说自己结婚了,如果你马上就提出来分手,那么他觉得你这个人对他还不是真正的喜欢,如果说他说自己结婚了你不在乎,那么他觉得你这个人真的是特别的爱他,他身上既然有这么大的缺点你都不在乎,那么他心里真的非常非常的踏实

那要看你具体花钱是什么名义花出去的,借款可以起诉主张债权,赠与则不能起诉,你起诉也无法受理。至于说什么那个女人已婚,这是来两回事。她已婚还跟你有不正当关系的话,她属于涉嫌婚内出轨,这个顶多也就是她离婚的时候,她丈夫以此主张她的过错的话,她属于有婚内过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名义共同财产。这个只是在她家的婚姻内民事违法,法律上与你没有什么关系。

恋爱期间的钱不一定能要回,如果钱是赠与的,则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存在借贷关系,则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不愿意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总结一下:

婚恋关系中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如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可不予返还。但是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对方财物的按彩礼处理,需要按相关规定返还。

《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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