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信任很可怕,没有了激情很正常。
再美貌的妻子,再潇洒的丈夫,在一起相处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也会出现审美疲劳。
爱情发展到一定时期,会向着亲情的方向演变,当完成了演变过程,虽然没有了激情,但是取而代之的是更稳固的亲情维系着家庭和睦稳定。
拒绝同房可以算是家庭冷暴力,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是否破裂,无可挽回的情况下会判处离婚。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婚姻家庭本身就是一种带有病毒程序的扭曲存在。
354、结婚是一次上当。结婚证是一纸有法律保护的卖身契。
355、传统婚姻家庭害人不浅,在人与人的所有关系中,夫妻关系是最难维护、最不幸、最伤人脑筋、最伤情感、最能捆绑人的关系,古今中外几千年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早日看透它,早日把自己从传统婚姻家庭中解放出来,就等于游出了苦海,登上了自由彼岸。
356、传统家庭生活程序是人和人类痛苦的渊薮。婚姻家庭就是无边的苦海,走出婚姻家庭,就标志着走出了苦海。
357、家庭是灵魂的监狱,是套在人身上的枷锁,是人走向狭隘自私贪婪的根源,是束缚人性自由解放的藩篱,是实现美好人生的最大障碍,是人通向高层次领域的绊脚石。
358、传统家庭中发生的一切矛盾、冲突或灾难,不是父母的问题,不是儿女的问题,不是丈夫的问题,不是妻子的问题,不是兄弟姐妹中任何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家庭这个生活程序有问题,这个程序带有灵性病毒,不论多么理性文明的人,一旦进入家庭这个程序,必然被病毒感染而身不由己。 《新时代人类八百理念》家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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