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不嫁人会怎么样?会不会有不计后果被嫁的可能?

古代女子不嫁人会怎么样?会不会有不计后果被嫁的可能?,第1张

在古代,男婚女嫁,并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事情,更是一个国家的大事。古代的科技水平不高,种植农作物需要大量的农民,打战需要大量的士兵。不管是哪一个方面,国家都需要大量的人口,来发展农业,发展经济,增加军事实力。 也因此,国家大力支持男婚女嫁,希望新生儿越来越多。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女性到了适婚的年龄,不结婚会怎么样?

 其一、女性被强制嫁人。为了提高新生婴儿的出生率,朝廷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在春秋末年,越王勾践规定男性二十岁要结婚,女性十五岁要结婚。到了宋朝,宋仁宗规定男性十六岁结婚,女性十三岁结婚。到了清朝,在《大清通律》中记载,男性十六岁要结婚,女性十四岁要结婚。从每朝每代规定的结婚年龄来看,朝廷对人口的需求极为强烈。

其二、女性要接受相关的惩罚。到了结婚年龄,女子还没有结婚怎么办?需要接受相关的惩罚:在汉朝,女子满十五岁没有嫁人,要交600钱的罚款。甚至于,女子不结婚,不用交罚款,直接坐牢。在《宋书周郎传》中记载着,女子不嫁人,对家人实行连坐, 家人也要坐牢。也因此,在古代,很少有女性不结婚。

其三、女性会被周围的人排挤。在观念已经足够开放的今天,女性一旦到了30岁还没有结婚,会被周围的人恶意揣测:是不是心理有问题?是不是身体有问题?更何况,在古代,人们的观念十分封闭,认为女子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有女性一意孤行不结婚,会被周围的人用唾沫淹没的。

比起古代,现在社会的观念开放了很多,人们的婚姻自由度很高。

在古代经济发展,战争什么的都需要很多的人口,而最为严重的就是,如果15岁没有嫁人,全家人都要跟着坐牢。古代女子想要不结婚生子都是很难的。

婚姻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大事,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很大岁数还没有结婚的人已经是很常见了,这对我们现在来说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在古代那就是犯罪。

在古代经济的发展全靠人口,战争也是需要很大的人口的,所以国家才会逼迫人结婚。但是在古代是没有法定结婚的年龄的,他们是有适婚的年龄,古代的女子在15到17岁之间就可以结婚。,男子也是差不多。

在宋朝的时候,如果女子到了15岁还不嫁人,那么家人也要跟着受到惩罚的,家人也要跟着坐牢,可见当时不结婚多么可怕。

而在西晋的时候,女子到了17岁,父母还没有把她嫁出去,那么,那些地方官员,就会帮她们找一个对象,逼着她们嫁人。而在唐朝的时候,当地剩女数量是作为官吏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官员想要升官,就必须要解决当地的剩女问题。

在汉惠帝的时候,为了鼓励人们生育,政府颁布了一项条例,如果女子15岁以上到30岁都没有嫁人的话,要交600钱。按当时的价格换成粮食,那就是一个成年人吃一年的量,所以说,想要当剩女,还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一辈子不结婚,这是对谁的惩罚?

人不结婚,没问题。

一辈子不结婚,会成为亲朋好友的心事。

对个人来说,婚恋自由,不结婚不耽误你得到幸福。

对家庭来说,不结婚是对家族传承或者家庭文化的挑战。最难过伤心的可能还是你的父母吧。

就社会来说,一个人也可以一辈子,活的好,无牵无挂好自在。

虽说有些人不喜欢婚姻的形式,只恋爱不结婚,追随西方文化,甚至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不想给孩子一个家的说法。这也是一辈子。人生短暂,结婚实在不是人生的全部,不结婚也是个人选择。

婚姻,人生的头等大事。

在儒家经典《礼记》中,更是把男女婚配,视作是阴阳和顺,万物安定,人类有别于禽兽的标志。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夜色深处隐约传来桨声

那么,古人认为多大年龄,就应该结婚了呢?

毕竟整天嚷嚷着要结婚,可三十大几还没成家的,从古至今应该也大有人在吧?

所以,远在周朝的时候,就对男女结婚年龄做了这样限定:

《周礼•地官•媒氏》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意思就是:男人到了30岁,必须娶妻;女人到了20岁,必须嫁人。

这可是强制性的。

如果遇到死活就是不娶,或者不嫁的呢?

有办法。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如果说不出个一二三来,死扛着就是不结婚,那就罚钱。

罚完就完事了吗?不是。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媒婆还会把这些没定亲的男男女女们,专门组织起来,搞个相亲大会什么的。

是不是莫名有一种很贴心的感觉?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这种贴心的感觉就没有了。

当时的各个诸侯国,一没事就喜欢打仗。

一打仗,就得死人。仗越打越大,人也越死越多。

人死不能复生,可国家还要壮大发展,没有人怎么行?

没办法,这些诸侯国就想方设法,鼓励人们多生孩子。

可生孩子这事,是不是应该先结婚呢?

于是,各个诸侯国纷纷下调结婚年龄,还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

其中,越国做的最过分。

根据《国语》一书记载,越王勾践就曾下过这样的命令:

《国语•越语》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儿女不结婚,惩罚父母?真是有够奇葩。

肌若凝脂气若菊 临栏纤束逐月髻银飞丝贯软烟罗 淡扫娥眉眸含春 摄影/后期:@DAN籽籽

后来,秦国一扫六合,统一了天下。

秦始皇自认为是亘古第一人。

于是,连男女结婚年龄,也透着和别人不一样。

根据后世出土的“秦简”中记录,当时是:

男子身高六尺五寸,及冠;

女子身高六尺二寸,许嫁。

六尺五寸,换算过来是150厘米多一点;六尺二寸,换算过来是143厘米多一点。

据此来推算,当时的法定结婚年龄应该是十五六岁。

“及冠”和“许嫁”,就是表示已经成年了,男子可以娶亲,女子可以嫁人了。

值得一提的是,从秦朝开始,有关男女结婚年龄的问题,政府基本上只设下限,不再设上限。

也就是说,到一定的年纪,就可以娶亲或嫁人了。

至于个人什么时候娶亲,什么时候嫁人?

没有明确规定。

那是不是就表示,想什么时候结婚,就可以什么时候结婚?

也不完全是。

汉朝初年,天下初定。

为了快速增加人口,恢复和发展生产,汉惠帝颁布了这样一道诏令:

《汉书》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就是说女子过了15岁,不嫁人,就要收五倍的赋税。

别人交1块钱的税,她们就要交5块钱。

一直交到30岁。

没有理由,不做解释。

反正不结婚就是罪。

30岁以后为什么就不“五算”了呢?

因为已经过了适孕年龄。

秦汉以后,关于结婚年龄,

女子一般在15岁左右,最早不超过13岁;男子一般在20岁左右,最早不超过15岁。

例如唐朝就规定:

《旧唐书》

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至于到了年龄不结婚,无非也就罚点钱,惩罚性地服点劳役什么的。

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西晋时的司马炎就觉得:

什么罚钱、服劳役,

好像政府真差那点钱,需要女人干活似的。

政府要的是新生儿!

于是颁布诏书:

《晋书·武帝纪》

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长吏,就是县一级的行政官员。

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

女子到了17岁,父母还没有把她嫁出去。

怎么办?

没关系。

县政府亲自出面,给她们分配对象。

你配桃木降妖剑 他会一招不要脸你愿终老不羡仙 谁料温柔终老空了长生殿哎唏唏唏 败给好容颜

看到这样的政策,各位单身狗们,有没有一大波福利来袭的感觉?

其实并不是。

虽然说政府管分配,但却并不管分配给你的人,是不是你想要的。

万一分配给一个缺胳膊断腿儿的呢?

那也只能自叹命苦。

谁叫你不早点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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