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就结婚的条件而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必备要件是基于男女合法自愿,不允许胁迫、包办婚姻,然后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低于22周岁,女不低于20周岁,还必须要符合一夫一妻制。结婚的禁止条件是如前述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而在血亲和姻亲中又存在直系与旁系的区别,除了直系血亲以外跟我们有血亲关系的被称为旁系血亲。这当中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这主要是基于优生优育和社会伦理的考虑。
结婚登记的流程: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综上所述,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要领证是为了让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除此之外,结婚证还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凭证。一切需要用来证明夫妻关系的,都需要使用到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主观:
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并且被周围人众所周知认定为夫妻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但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必须取得结婚证之后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一、中国婚姻法结婚年龄是多少
结婚证是恋人爱情的见证,因此,它也是爱情的枷锁。结婚年龄是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基本条件。那中国新婚姻法结婚年龄是多少呢?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结婚年龄是国家规定的男女最低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二、结婚条件有哪些
第一条件:两个人有话讲。这就是我们俗称的要聊的来。
第二条件:彼此充分了解。这点需要一点的时间,有的人说要真正的了解一个人,至少要一起先生活3个月以上。
第三条件:类似的三观。这点说简单点就是思想要一致。
第四条件:面对矛盾,愿意沟通。这点说直白点就是吵架了生气了,过些天还愿意一起沟通。如果久了不沟通就很容易产生隔阂,久之就感觉这人靠不住。
第五条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这点不用说都明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贫贱夫妻百事哀。
补充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如果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证的,视为无效;
2、双方自愿。《婚姻法》规定,结婚双方需完全自愿,禁止包办婚姻,而且办理结婚登记需双方亲自办理,不能代为办理;
3、满足一夫一妻制。我国的婚姻登记信息从2012年才开始全国联网,目前有一些地区的婚姻登记信息仍处于未联网状态,如果男女一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和其他人结婚的,将会构成重婚罪;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况主要有两种: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管的是结婚和离婚这两件事,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杜绝男子三妻四妾
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有些地方难免不会还延续以前的陋习,觉得男人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第一部基本法的出现就是为了改变这样的局势,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老婆,法律上承认的就只有一个,其他的都不承认,如果男人想要再娶,就只有离婚的这一步了。
二、让女子能够独立起来,婚恋自由
旧时代的女人是没有地位的,家里重男轻女的古板思想,可谓是根生蒂固的,干着最累的活,还吃不饱。
嫁人之后,可能还得面临争宠问题,如果你在夫家生了个儿子,日子还好过点,那如果生的是个女儿,就会被嫌弃。
因此,新中国出现的第一部基本法,一方面是在保护女性,能够强大起来,另一方面也提倡恋爱自由。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婚姻大事,基本上都是家里父母做主的,父母让你嫁给谁,就嫁给谁,女子根本就没有反抗的权利。
而且以前男人在家里的地位很高,女人根本就不敢反抗,但新中国的成立,改变了一些人的思想,法律的形成,也约束着一些人的行为处事。
新中国成立之后,女子受不了家里的男人,是可以选择离婚的,毕竟那时候提倡婚恋自由,过不去下去了可以离婚。
不过那个年代的人基本上是不会选择离婚的,因为要被人搓脊梁骨的,毕竟离婚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再加上男尊女卑的思想,让大家都觉得离婚肯定是女方的错,男的是不会有错的。
因此,第一部基本法管离婚和结婚,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法律的出现,也是想要管制与约束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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