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知道的,第一次没流血是会有很多原因的,比如说摔过,真正爱你的人不会因为一层膜抛弃你的。
我觉得你还是跟他说明,如果他不嫌弃你,就可以,有的男人处女情结是很严重的,表面说没关系,其实心里还是在乎的,好好跟他商量,如果你隐瞒了,将来还是个事。只要你能够诚心诚意跟他表白应该会原谅你,如果不原谅你的话他就不值得你去爱了,因为他不是爱你,而是爱你的第一次。
法律分析:无直接血缘关系能结婚。拟制血亲指本无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确认其享有与自然血亲同等地位的亲属。法律亦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应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间的有关规定,故养父与养女、养母与养子之间的通婚不大适宜,且我国民间在结婚问题上历来讲究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反对不民辈份的亲属通婚,并且如不同辈份的拟制血亲通婚,也可能会侵害养子女或继子女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地而异,在我们这里说的话是;新婚就解释为喜事,月经要出血,血解释为钱财,月经来了就是要出钱财,没血就是没钱财,所以总体下来就是,喜事来了要出钱,可没把钱出出去。当然喜事可能是你的或许是别人的。纯属娱乐,没有根据啊。
法律主观:
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还需要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才能结婚,根据规定,结婚的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的一方不得有配偶。对于满足所有条件的男女双方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以一个老男人的眼光来告诉你吧,你女人200%不是处女!而且她很白痴,连撒谎都撒不好。
“。。。她说上厕所流了个像摸样的东西出来还带有血丝。。。”她这谎撒的太没水平了,也就只能糊弄没经验和没医学常识的男的!
作为男人我估计你心里不舒服,不过还算了吧,都已经结婚了。女人有时也不容易。只要她跟你以后对你专一就行了,她很早以前的事不要再去计较了,计较也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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