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国家城市女同性恋可以结婚

在那个国家城市女同性恋可以结婚,第1张

1、荷兰在2000年12月通过开创性法律,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并领养小孩。

2法国,有国民公约(cicil,solidarity pact),同性伴侣享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汗~~偶真不知道法国允许共性婚姻

3葡萄牙,同法国一样

4比利时,世界上第二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2003年(也不早啊!)但是该国不允许同性恋领养小孩

5丹麦,注册了的同性伴侣享有婚姻的全部权利,丹麦最强!

6瑞典,也是注册了的同性伴侣项有异性伴侣的权利,允许领养孩子

7德国,注册同性伴侣享有财产继承权注意,没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啊!不人道!在国外没有这两个权力,生活会很难的,好可怜!

8、加拿大(基本上水到渠成,虽然反对声也不小)

9、西班牙(总统有感人讲话)

10、英国(12月),我也很难相信,女王她老人家,竟然也开始接见一些同性恋活动家。

可以结,但是注定你们都是痛苦的,

同性恋很正常,

没什么,同性恋不是病不是罪没有错,

爱都是一样的,

同性恋需要自信勇敢的做真实的自己,相信真爱

这世上,有人相信真爱,有人怀疑真爱,

同性异性都有真爱,都有错爱

IDLOVES是为同志而生的,专注服务于坚定相信真爱的那一类5%的LGBT同志人群,

IDLOVES认为真爱是一种信仰,神圣不可亵渎。

真、善、美和爱是世间最宝贵的普世价值,

每一个人都接受了先天特定的自然选择

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三观,

IDLOVES虔诚地祈望世间有更多的人相信真爱、践诺真爱、弘扬真爱,

求婚是一种仪式,婚姻则是一种修行,

“所有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所有不以真爱为目的的求婚都是耍流氓”;

为了让象征爱情的自然界最坚硬之钻石为真爱注入永恒和唯一之力量

对爱之真心的考验

IDLOVES制定了犹如宗教般的严苛规定:

关于真爱,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理解,在IDLOVES的定义里,一个同志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只能为一个人戴上那枚意义深重的钻戒。

所以IDLOVES兜售的求婚钻戒严格要求同志凭身份证ID才能购买(没有身份证或不出示身份证ID的坚决不予售卖),

并且一生只能购买一枚,赠予此生唯一的那位TA,表达“你是我此生的唯一”之誓约,如此崇高,如此敬畏,如此臻美。

每位同志凭身份证ID一生仅能购买一次

寓意:一生•一枚•一人

故IDLOVES是一枚特别特别的戒指,送出和收到都足以佐证您的他或她是“真的爱你”,您的他或她是茫茫人海中那“对的人”。

在IDLOVES的文化基因里相信真爱是一种本能,

真爱不分星球、不分国度、不分宗教、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贫贱、不分年龄,

真爱面前人人平等,婚姻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此,有些人理解,有些人不理解,

真爱即IDLOVES的事业,IDLOVES愿意固执地信奉此真爱理念,

恪守真爱这块净土阵地,真诚地希望愈来愈多的人成为“ID真爱信徒”,

让怀疑真爱的人相信真爱,让被爱伤害的人重新相信真爱,让相信真爱的人更加相信真爱,

让真爱普世,实现促进人间真情大爱的宏愿:

“真爱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真爱的,不住在黑暗里”。

——IDLOVES

同性恋是天生的,爱一样一样爱,IDLOVES是专为同性恋而生的。

曾经由男人来决定女人该不该受教育,白人决定黑人能不能活下去,

后来我们都认为这是荒诞的,如今我们却又让异性恋来决定同性恋能不能相爱

同性恋很正常

同性恋不是病,不是罪,不是错,

同性恋爱情和异性恋爱情没什么不一样,

异性恋不是更正常只是更平常,

无论同性异性每个人在人权上都是平等的,

都渴望自由、平等、有尊严、有爱的生活,

全世界有大概4亿的人群,中国大概有6000多万人。

同性恋是世界上最纯净的爱情。

因为这种爱情可以冲破世俗的樊笼,穿透异样的眼光,接受来自社会的重重困难艰辛。

经过这些最世俗的东西洗涤后的爱情,才是最为真挚动人的。

在爱的灵魂体验上,同性之爱触到了异性之爱没有触到的深度,更接近爱之本质。

他们都是勇敢的人,也都是最干净的人。

这种爱,凡夫俗子无法领会。

这其中的艰辛,也不会有人感同身受。

这世上,有人相信真爱,有人怀疑真爱,

IDLOVES是为同性真爱而生的,专注服务于坚定相信真爱的那一类5%的LGBT同志人群,

为他们而生,为他们发声,为他们的爱代言,消除社会歧视,推动平权。

IDLOVES认为真爱是一种信仰,神圣不可亵渎。

IDLOVES虔诚地祈望世间有更多的人相信真爱、践诺真爱、弘扬真爱,

IDLOVES制定了犹如宗教般的严苛规定:

在IDLOVES的文化基因里相信真爱是一种本能,

真爱不分星球、不分国度、不分宗教、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贫贱、不分年龄,

人权面前人人平等,真爱面前人人平等,婚姻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此,有些人理解,有些人不理解,

同性真爱即IDLOVES的事业,IDLOVES愿意固执地信奉此真爱理念,

恪守真爱这块净土阵地,真诚地希望愈来愈多的人成为“ID真爱信徒”,

让怀疑真爱的人相信真爱,让被爱伤害的人重新相信真爱,让相信真爱的人更加相信真爱,

让真爱普世,实现促进人间真情大爱的宏愿:

“爱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的,不住在黑暗里”。

——IDLOVES

同性恋是天生的,爱一样一样爱,IDLOVES是专为同性恋而生的。包括les戒指、gay戒指、自戴的、求婚的、情侣对戒、结婚戒指等

除了IDLOVES,我们所知道的珠宝牌子都是歧视同性恋的,真可悲真可恨。IDLOVES同性珠宝,同性恋珠宝,同性专属戒指,同性对戒,同志对戒,同性情侣戒指。

为同性恋群体的爱情保驾护航,传播同性正能量,是同性恋情侣表白的爱情神器,比专属更专属的情感信物。是每个LGBT都梦想拥有的一枚戒指。每个追求爱情的LGBT,心里都装着一枚IDLOVES;每个同志都需要一份爱,每一份爱都需要被约定。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有的只是两个人刚好相爱了,就这么简单。希望每位同志都能获得浪漫、真诚、永恒、平等的爱情。

你可以不支持但请沉默不语,让他们爱想爱的人,那是他们的权利。你可以不接受但请视而不见,让他们过想过的生活,那是他们的人生。

你可以不理解但请听而不闻,让他们呼吸自由的空气,这是我们共同的世界,一个本就多元精彩的世界!

尊重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对生命的尊重,尊重一个人的性取向是对人性的尊重。

不是同性恋越来越多了,比例从未增加,从古至今都这么多。

有了互联网,人们更容易看到同性恋的存在了,

还有当今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们接纳能力越来越好,包容心越来越强,所以同性恋们才越来越勇敢让大家看到,人们常说的越来越多其实也只是看到的冰山一角。

人们以往不接受同性恋在我看来只是道德和无知的问题,越是社会高层越接受同性恋,现在人们对同性恋的认知普遍都属于误解,大家从来没有尝试着去了解一下同性恋,以为同性恋是个人意识可以控制的不好的东西,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同性恋,唯一的认知只有喜欢同性这么肤浅。

短时间内还是不会的,你看看有那么多反向的声音,目前的社会的道德底线还不认可同性恋婚姻的存在,所以,在社会还没进步到平等看待之前,中国的法律不会超越大众意向的。

另外,楼主,按照你的说法延伸下,要是非同人群一人一口唾沫,都会把那位淹死几万个来回了吧,毕竟我们是少数的人群,还是谦虚一点,低调一点好吧?咱在人数上占绝对劣势,类似的例子还是不要举出来哈,那不是咱们的强项。

中国的国情与其他国家不同,观念和信仰也是比较保守的,所以,我只能说短时间内(5年之内)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还不太现实的了

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同性恋经历了由“犯罪”到“宽容"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历史的进步意义。

女人和女人谈恋爱结婚 ,男人和男人谈恋爱结婚。这就是同性恋。

不可以,领养可以。因为女人在一起只有子宫,没有精子。而男人在一起,只有精子没有子宫。

可以考虑试管婴儿培养,然后找一个母体。可以考虑精子培养,然后找一个母体。

国外有些国家允许同性恋恋爱和结婚。

1、 丹麦: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

注册同性伴侣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

1997年,丹麦国家教会(信义会)的主教投票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现在,同性伴侣也可以在教堂里举行结婚典礼。从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2、挪威: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8月1日实施。

3、瑞典:1994年6月23日通过,1995年元旦实施。

4、冰岛:1996年6月12日通过,同年6月27日实施。

5、荷兰:1998年1月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对于同性伴侣来说,登记的同性伴侣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但同性伴侣无权收养子女;对于异性伴侣来说,该法为那些既想暂时结为伴侣、但又不想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实际上是一部“同居法”。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同性恋者结婚,而且可以完全享有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权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6、比利时:2001年6月22日,比利时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今后在比利时境内的婚姻不一定必须是异性间的结合,婚姻也可能是由两名男性或是两名女性所组成的。这一法案的通过使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欧洲国家。

7、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于1998年6月30日通过《稳定同居法》,承认同性、异性间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贡省于1999年3月12日通过类似的《非婚姻的伴侣法》。

8、加拿大是继西班牙之后,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南非也于06年正式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9、德国:2000年11月10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有关同性恋者结为生活伴侣的《生活伴侣登记法》(Gesetz zur Eingetragenen Lebenspartnerschaft),社会上简称为“同性婚姻法”。按照此法律,同性伴侣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生活伴侣”,“生活伴侣”的社会与法律地位与传统异性婚姻类似。这个法律从2001年8月1日开始生效。

10、法国 :2000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公民互助契约》,规定“同居伴侣”可以登记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

11、芬兰:2001年10月,芬兰国会通过了一部法案,允许同性恋者以伴侣身份登记,该法于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除此之外,冰岛、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等国也不同程度地保护同性伴侣的法律权利。

这些已有的立法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零星地规制模式。最为谨慎的模式,它对同居伙伴制定了一些特别的规则,例如有关共同的家、社会保险、因他们的伙伴关系所引起的债务责任和继承权等。

2、家庭伙伴(同居者)立法模式。这类法律的关注点并不在于性伙伴关系或者他们之间的终身结合在一起的承诺,而是在于他们形成或已经形成了一种生活上稳定结合在一起的事实。

3、登记伙伴的立法模式。伙伴关系法创设了一种类似婚姻一样的法律地位。就像婚姻一样,该法不仅规定有几种法律上的权利、特权和责任,而且还为当事人的合同约定留有空间。

4、同性婚姻立法模式。直接承认同性婚姻和一般的异性婚姻有着一样的法律地位。

说是婚姻,其实无非也就是个形式而已。 我和老婆两人并没有浓烈的爱情,相反,我们各自都有自己心爱的人,只是迫于社会的压力,我们只能相互扮演对方需要的角色。 我和老婆虽然自小就认识,但谈不上青梅竹马。 我们两家人是世交,过年过节的时候相互串个门,就当亲戚一样的来往。而我也仅仅把她当成了我的妹妹一样。 二十五岁那年,我研究生毕业回到家乡之后,爸妈就一直刻意安排我们俩见面。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女大十八变,她如今也漂亮、成熟了许多。可是我心里早就有了别人,我不想辜负了那个人。 于是我就故意多次找借口推辞,奇怪的是每次都很成功,不是因为我说谎的技术高超,而是她好像也在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就这样,我们俩私下里就达成了协议,相互演戏给家里人看。 时间久了,家里人也难免会耐不住性子,说我都这么大了还不找媳妇,眼看着他们都要退休了,也是时候让他们抱孙子了。可我心里明白,我喜欢的那个人,爸妈一时之间断然不会接受,这件事还需从长计议。 偶然的一天,我和朋友去咖啡厅闲聊的时候,突然发现斜对面坐着一对儿情侣。两个人打情骂俏,声音有些大,我便走过去劝两位注意场合,没想到其中一位竟然是她。我们相互打了个招呼,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坐在她对面的男人,会心一笑。 原来她竟然和我一样,是同道中人。那个所谓的男人,其实是一个外表和气质都和男人相似的女人!但是我还不敢确定她的身份,冒然行事势必会出岔子。于是我留了个心眼,待我坐回原位之后,我打算用手机跟她聊聊。 不出我所料,终于让我套出了话,她果然和我想像的一样,是个女同。索性我就带着我的那个他过去,四个人一桌,开始互相吐露心声。 聊天中我发现,她们二人正为家里人安排相亲的事情烦恼著。 我能理解她的想法,毕竟我们两家是世交,从小父母们就希望我们俩长大之后能走到一起。突然,我脑子一闪而过一个馊主意,不如就来个将计就计,我们就结为夫妻,演给他们看! 结了婚,就不害怕父母们整日追着我们催了。她们两口子沉思了一会儿,觉得这个主意的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决定试试看。 但是这形式婚姻固然可行,但是孩子这方面就又是一大难题。 她的对象不想让她要孩子,一旦要了孩子,以后在感情上也一定会有所顾虑,忙于照顾孩子,也就顾不上对象了吧。 这一点是没错,但是对于任何一个正常的家庭来说,孩子一定是非要不可的。 更何况爸妈整天催着要抱孙子,这婚是结了,孩子对他们来说不就是捎带脚的事儿么? 于是我们换了个隐蔽点的地方,商量了整整一个下午,终于有了结论。 孩子是一定要的,但是我必须承诺不能通过正规渠道要这个孩子,至于用什么方法,那就好好参考其他类似的案件。 终于,在去年五月份的时候,我和她终于完成了婚姻大事。 按照我们结婚前商量好的,婚后半年内要孩子,但是至今了无音讯,孩子的事情居然被她不了了之了。 我很是气愤,没想到她竟然说话不算话!爸妈那边一直催我要孩子,我就借口说我们两口子都忙于事业,没那个精力,孩子的问题过一阵子再说。 但是就我一个人着急上火也没啥用,人家那边不肯出力,我一个大男人也没法生育的啊! 后来我就找她仔细商量,想要个说法,可没想到的是,这个时候岳母竟然站来出来。 她直接开门见山的跟我说,她早就知道自己女儿的身份,并且这次跟我结婚的事,也都是她背后策划的。 主要的目的是想在外人面前找足面子。 她还说,让「老婆」给我生孩子的事,不可能。 并且也威胁我说,如果我敢到处说老婆的坏话,她就直接把我的身份告诉我爸妈。 我听了她的话之后直接崩溃了。没想到自己竟然中了这么大的一个圈套。 这威胁让我陷入被动。我真心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婚不能离,只要提出离婚,岳母肯定会拿我的事情威胁。 我现在很迷茫,也很纠结。谁能告诉我一个答案,我该怎么办? 感觉这位事主真的是太惨了啊!==他老婆不肯帮他生孩子,现在连岳母都跑来威胁他!== 更扯的是,原来岳母早就知道自己的女儿是同志,却还为了面子对女儿演戏结婚的事睁只眼闭只眼,还帮女儿毁约不生孩子,拿女婿是同志这件事威胁他,真的太过分了啊!喜欢这篇文章的话,就点个赞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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