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可而止,知道人家有家庭有孩子就别上赶着当三儿了。知三儿当三儿最可恨,还有,清醒些,情感受挫的那阵子是挺难熬的,随便来一个男人嘘寒问暖是容易上心,可这不是你头脑不清楚的理由,那男的也说了给不了你名分,怎么?你想学人古代似的给人当丫鬟当小妾?别嫌我说话难听,我自己就是个宝妈最见不得这种打着爱情的幌子拆散别人家的三儿,希望你头脑清醒些,给你举个例子,你俩在一起了,你还能忍受他回家搂着媳妇抱着孩子?先不说他媳妇儿知不知道。知道了。闹离婚,你觉得一个有家庭的男人凭什么抛弃老婆孩子去跟你过日子?凭你年轻漂亮身材好?还是凭你一腔热血死心塌地不图名不图利?再或者。你俩在一起你怀孕了,你觉得他会让你生啊还是会跑去跟他媳妇离婚娶你啊?打胎受罪的不还是你?别想着说什么我爱他怎么怎么的,爱值几个钱啊?你爱他?说到底不过是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了你一丝丝关怀,那就是爱了?这男的还算诚实跟你说有家庭。像那种啥也不跟你说给你一阵安慰把你睡了就跑路你哭都没地儿哭去。有点脑子好不好,别给点甜头就当真爱了。你俩要真有爱那一说那也是暧昧上头。
法律分析:在我国,男男不可以领结婚证。我国规定的婚姻是男女双方的结合。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2022年2月28号的时候,网红攀攀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自己婚礼的视频,并且宣布和自己的和男明星老公结婚。但是在晒出的视频中,攀攀的老公是全程没有露脸的。攀攀的老公叫做费鲤齐,他们这次的婚礼非常的浪漫,光是攀攀手上的一个钻戒,就高达52万,现场也请了很多的宾客。男方在娱乐圈里面也演了很多的电视剧,例如《烈火军校》《爱上特种兵》和《王牌部队》。
一、网红攀攀与男星费鲤齐结婚,婚礼浪漫奢华
攀攀是一位来自藏族的小女孩,因为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和男明星结婚的视频,而受到了网友们的关注。在视频中可以看到,攀攀很早就起来化妆了,向大家分享自己作为新娘的喜悦,从早上6:00化妆,第1套礼服是秀禾服,头上的头饰非常精美,看上去很华丽。第2套礼服换上了白色的婚纱来迎宾,而且还和现场的观众拍照。到了婚礼环节的时候,现场布置的非常浪漫,简直就像是蓝色的海洋,攀攀又换上了一套非常厚重的抹胸婚纱,挽着父亲的手,一步步的走向新郎。
接着又换了一套深蓝色的抹胸敬酒服,手上戴着黑丝绒的手套,但是手上的钻戒非常吸睛,根据攀攀自己的透露,这个钻戒高达52万。所以攀攀的这场婚礼是非常用心的,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偏偏的老公全程都没有露脸,所以网友们也非常好奇男方的身份。
二、男方是什么背景
很多人只知道攀攀的老公是位明星,却不知道是谁。潘潘的老公叫做费鲤齐,是一名不是非常出名的明星。曾经演过《烈火军校》和《爱上特种兵》,在之前的热播剧《王牌部队》中也和肖战搭档过,在这里面饰演肖战的儿子,所以很多人都知道这位演员非常的稚嫩,没想到居然结婚了。攀攀在视频中应该是为了不想影响老公的事业,所以全程给老公打码,而费鲤齐愿意给潘潘如此说法的婚礼,公开结婚,也是给了攀攀很多的安全感,双方都在为对方考虑,所以也获得很多网友的祝福。
法律分析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的;(2)非自愿的;(3)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