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异姓王。
1、吴三桂(平西王)
吴三桂(1612年6月8日-1678年10月2日),字长伯,一字月所,明朝辽东广宁前屯卫中后所人,祖籍南直隶高邮,锦州总兵吴襄之子,祖大寿外甥。崇祯十七年(1644年)降清,在山海关大战中大败李自成,封平西王。
2、尚可喜(平南敬亲王)
尚可喜(1604年-1676年),字元吉,号震阳,祖籍山西洪洞。康熙年间,尚可喜晋封为平南亲王。康熙十五年(1676年)十月二十九日,平南王尚可喜在广州薨逝,享年七十三岁,康熙皇帝赐谥曰敬。
3、耿仲明(靖南王)
耿仲明(?-1649年),字云台,时人又呼为“耿二”,清初三藩之一,生于辽东盖州卫。崇祯五年(1632年)为孔有德内应,天聪七年(1633年)春,和孔有德一起渡海降后金。崇德元年(1636年)被清朝封为怀顺王,隶汉军正黄旗;顺治六年(1649年)改封靖南王。
4、孔有德(定南武壮亲王)
孔有德(1602年?-1652年),字瑞图,辽东盖州卫人,原籍山东,明末清初将领。崇祯四年(1631年)发动吴桥兵变,不久投降后金。崇祯九年(1636年),受封为恭顺王,出征朝鲜、锦州、松山等地。顺治六年(1649年)改封定南王,出征广西。
5、僧格林沁(博多勒噶台亲王)
僧格林沁(1811年7月24日-1865年6月12日),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族。咸丰五年(1855年),击溃太平天国北伐军,俘林凤祥、李开芳,晋封博多勒噶台亲王。
-异姓王
根据清朝的定制,凡皇帝生子均称皇子,待赐命后才开始按位次称皇长子、皇次子、皇三子等。皇子年届十五岁(虚岁),就请宗人府题请爵级。清宗室爵位,崇德元年(1635)定为九等制。顺治六年(1649)又厘定为十二等,即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按有清“赐爵之本意,酬庸为上,展亲次之,固有皇子反封贝勒、贝子、公者”,比之前明皇子例必封王要严谨得多。另外,亲王、郡王嫡褔晋所生子,年过二十岁,由负责皇室事务的宗人府请旨考试后,亲王子可封为世子,郡王子封为长子,以待袭爵。其余子及非嫡子,经期考后分别减等授爵。为了避免皇室宗亲积年以后支派繁衍所带来的无穷麻烦,清廷规定除少数勋劳卓著,其爵位可以世袭罔替外,其余都代将一等,直至规定封爵或闲散宗室。
一般说来,皇子封授的年龄也就是成婚年龄,当然也有稍早或稍迟的。结婚以后就要搬出内廷(也有不立即出宫者),叫做分府。分府后,其居室服用、设官、俸禄给养,均按爵位高低拨给。亲王、郡王府设长史,贝勒府设司礼长,“长董帅府僚,纪纲众务”。又有散骑郎若干人,协助长史等理府事。另外根据爵位的高低,还配备其它属官。仪仗护卫是体现封建等级的重要标志,从亲王、郡王直到贝勒、贝子、公,都有规定的护卫、典卫和蓝甲、白甲,特殊有勋劳者还特旨倍增或加额设置。又,他们还有权蓄养太监。
拜堂,中国传统婚姻 礼仪 。是婚礼过程中最重要的大礼。拜堂之后,即正式结为夫妻。那么你知道什么叫一拜天地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古代一拜天地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古代结婚步骤一拜天地
因古代婚礼中的交拜礼都是在堂室举行,故称。又称拜天地、拜花堂、拜堂成亲。广泛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汉、京、仫佬等民族均有该风俗。
南北朝时,夫妻对拜固定为婚姻礼仪。唐以前北方地区民间称“交拜礼”,在特设的青庐(饰青布幔的屋子)举行。唐时“拜堂”一词正式出现。北宋时,新婚日先拜家庙,行合卺礼,次日五更,用一桌,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展拜。至南宋,则改在新婚当天。坐富贵礼后,新婚夫妇牵巾到中堂先揭新娘盖头,然后“参拜堂,次诸家神及家庙,行参诸亲之礼”。后世一般在迎娶当天先拜天地,然后拜堂。清代和民国时均有将拜天地和拜祖先统称为拜堂礼之说。近代多于当日辰、巳、午中的某一个时辰举行。一般在男方家堂拜堂中的夫妻对拜前设供案,置香烛,陈祖先牌位等。
拜堂之始,燃烛,焚香,鸣爆竹,奏乐。乐此,礼生(即婚礼主持人)诵唱:“香烟缥缈,灯烛辉煌,新郎新娘齐登花堂。”新人就位,随礼生诵唱“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父母),夫妻对拜,送入洞房”,如仪依序跪拜。在封建社会,新郎新娘先至家庙参拜祖先,之后夫妻行交拜。浙江省海产地区称男家迎亲时在花烛之前向天地三拜为拜堂。现代婚礼多不跪拜,改行鞠躬礼,对父母鞠躬、夫妻相对鞠躬的形式,不拘成规。
古时给新人说一拜天地的人叫叫傧相拜堂之俗起于何时,尚待考察,但至迟在唐朝时期就已经较为流行。唐人王建《失钗怨》一诗中吟道:“双杯行酒六亲喜,我家新妇宜拜堂。”
司马光在《温公书仪》卷三说:“古者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乡里旧俗:男女相拜,女子先一拜,男子拜女一拜,女子又一拜。盖由男子以再拜为礼,女子以四拜为礼故也。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相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
在唐代,这项礼俗又叫“见舅姑”,即为拜见公婆。这是一项十分隆重的仪式,一般在次日举行。新妇见公婆后,还要依次见过婆家尊长和男女老幼一切亲属,新妇在明亮的蜡烛前端坐三天,由亲属们观看、闹房。在唐朝,这一礼俗又称为“观华烛”。唐朝诗人朱庆余作诗云:“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就是指这一婚俗。
迎娶之日,新郎新娘举行拜堂仪式。傧相二人分别以“引赞”和“通赞”的身份出现。拜堂意识程序如下:引赞:新郎伫立于轿前。通赞:启轿,新人起。引赞:新郎搭躬(拱手延请新娘) 引赞:新郎新娘直花堂前。引赞:新郎新娘就位。通赞:新郎新娘进香。引赞:跪,献香。通赞:跪,叩首,再叩首,三叩首, 然后就是电视剧里面常见的三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最后才进洞房。古代婚配时,男方必须去迎亲。“亲迎”是六礼中最隆重的礼节。没有迎亲的新郎,就没有出嫁的新娘。古代亲迎,有徒步的,也有用车的,比较普遍的是用八人大轿去迎亲。
抬轿的人必须身体强壮,遇上别人家的花轿,绝对不可以与他们碰头,必须绕着走。迎亲回来时,还要换一条路回去,以取不会走回头路之意。如果途中经过庙、祠、坟、井、河等处,必须由男方娶亲的人手张红毡子将花轿遮著,作为“避邪”的意思。
如果在途中遇见出殡的队伍,迎亲的人会说“今天吉祥,遇上宝财!”拜堂,又称为“拜天地”,是婚礼中一个很重要的仪式。拜堂不属于古代“三书六礼”之中的礼仪的[2]。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四《浙江海宁风俗记·婚嫁》:“出轿时,用米袋直铺至花烛前,新娘脚踏米袋,曰步步高,代代好。参拜天地叫拜堂。新人对席互饮曰合卺。以红绿绸新郎新娘各持一端曰牵红,送入洞房,并坐床上,用果子遍撒,曰坐床撒帐。”
拜堂婚俗于宋代以后非常流行,经过拜堂后,女方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一员。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记宋人拜堂之俗说:“次日五更,用一卓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各有彩缎、巧作、鞋、枕等为献,谓之赏贺。尊长则复换一疋回之,谓之答贺。”“拜堂”时,主持婚礼的司仪会大声的说:“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送入洞房。”《醒世姻缘传》第四十九回写晁梁娶亲:“四月十三日,姜宅来铺床。那衣饰器皿,床帐鲜明,不必絮聒。晚间,俗忌铺过的新床不教空着,量上了一布袋绿豆压在床上。十五日娶了姜**过门,晁梁听着晁夫人指教,拜天地,吃交巡酒,拜床公床母,坐帐牵红;一一都依俗礼。拜门回来,姜家三顿送饭。”
其实,拜天地代表着对天地神明的敬奉;而拜高堂就是对孝道的体现;至于夫妻拜就代表夫妻相敬如宾。某程度上,夫妻交拜是在古代少数可以让女性跟男性同一品位的时候。
据《礼记·昏义》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而所谓的六礼,据《仪礼》的记载,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据说六礼是创于周朝的,有学者认为周文王时代已有六礼,不过亦有人不从六礼。
汉平帝元始三年,刘歆等杂定婚礼[1],四辅公卿大夫传千朗史家属可行亲迎,次年立皇后亦纳采、卜吉。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娶太子妃的婚礼都没有请迎,自东汉到东晋时很多时都不依六礼成婚。
唐代以后,皇太子开始请迎,而亲王的婚礼都会依随六礼。后来暨“问名”于“纳采”和“请期”于“纳成”;是故虽然概念上还是依六礼而行,实际上只有“纳采”、“纳吉”、“纳征”和“亲迎”四礼。而朱子家礼更将“纳吉”和“纳征”合为一礼,所以只有三礼。元朝时,婚礼会加多议婚一礼。
明朝洪武元年时,方以朱子家礼为标准制定婚礼。
清朝时,据通礼记载,汉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礼,但都拼入了成妇成婿之礼,而古代的六礼亦只余下“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与
“请迎”五礼。其他士、庶人结婚都比较简单,而民间的婚礼一般都会依朱子家法进行。唐代,新婚之妇见舅姑,俗名拜堂。北宋时,新婚日先拜家庙,行合卺礼,次日五更,用一桌,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展拜。至南宋,则改在新婚当天。坐富贵礼后,新婚夫妇牵巾到中堂先揭新娘盖头,然后“参拜堂,次诸家神及家庙,行参诸亲之礼”。后世一般在迎娶当天先拜天地,然后拜堂。清代和民国时均有将拜天地和拜祖先统称为拜堂礼之说。
唐代自皇室至士庶,普遍行之。宋以后,风行全国,所拜为天地、祖宗、舅姑(公婆),并夫妻交拜,表示从此女子成为男家家族的一员,因而成为婚礼过程中最要的大礼。近化“拜堂”范围扩大,除天地祖先尊亲及交拜外,更须拜毕家族尊亲、友好宾朋。乡村于新婚次日拜宗祠后,尚须拜揖乡党邻里,婚礼始告成立。南北朝时,夫妻对拜固定为婚姻礼仪。唐以前北方地区民间称“交拜礼”,在特设的青庐(饰青布幔的屋子)举行。唐时“拜堂”一词正式出现。北宋时,新婚日先拜家庙,行合卺礼,次日五更,用一桌,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展拜。至南宋,则改在新婚当天。坐富贵礼后,新婚夫妇牵巾到中堂先揭新娘盖头,然后“参拜堂,次诸家神及家庙,行参诸亲之礼”。后世一般在迎娶当天先拜天地,然后拜堂。清代和民国时均有将拜天地和拜祖先统称为拜堂礼之说。近代多于当日辰、巳、午中的某一个时辰举行。一般在男方家堂拜堂中的夫妻对拜前设供案,置香烛,陈祖先牌位等。拜堂之始,燃烛,焚香,鸣爆竹,奏乐。乐此,礼生(即婚礼主持人)诵唱:“香烟缥缈,灯烛辉煌,新郎新娘齐登花堂。”新人就位,随礼生诵唱“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父母),夫妻对拜,送入洞房”,如仪依序跪拜。在封建社会,新郎新娘先至家庙参拜祖先,之后夫妻行交拜。拜堂完毕后,新郎、新娘在众人簇拥下进入洞房。
晋中、晋南等地,要在洞房门前或门槛上事先放一马鞍,等新娘前脚刚跨过去,便立即将马鞍抽去。洞房内除了有一些生活用品外,还要在门口贴喜联,窗户贴大红双喜字,屋内点大红花烛。忻州等地,洞房门头还要挂一个面塑兔子。
沁县一带,洞房里摆着斗,斗内装有五谷,铜镜等镇物,用于照妖避邪;灯烛悬挂高墙,通宵不火,俗称“长命灯”。
雁北平鲁一带,入洞房之后,新郎要手持弓箭向四面虚射,名为“撵白虎”。
晋中、晋南的一些地方,则把弓箭悬挂在墙上。民间认为,洞房易受邪魔侵扰,如果不禳解、镇压,就会出现异常事故,于新郎、新娘不利。晋中祁县等地,入洞房后,新郎、新娘并肩坐炕沿上,由“全福人”招呼,把新娘的衣角压在新郎袍襟之上。新郎用秤杆挑去新娘头上的“盖头红”,然后退出。新娘的嫂嫂即动手脱去新娘脚上的新鞋,为她另换一双。所谓“换新鞋,就新范”,意思是新娘以后行事要按男家规矩,受婆家约束。忻州河曲一带,新郎挑去新娘的红盖头以后,还要用梳子象征地给新娘梳几下头发,俗称“上头”,表示这位女子从今以后成为他的媳妇了。早先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还要用同一器皿饮食,行“合卺(谨)礼”。一般是新郎、新娘先各端酒杯稍饮一点,然后将两杯酒搀兑,两人换杯饮完。山西各地风俗稍异,雁北平兽一带是新郎、新娘共喝一盅酒,称为“玉皇酒”,又名“和好酒”;闻喜等地则衍变为新郎、新娘在新婚之夜同吃“合婚面”。新婚之夜,晋南一些地方还有“踩四角”的习俗。
上午七点到下午一点左右举行。娶女的人家在家堂前置香烛,陈祖先牌位或遗像。摆上粮斗,内装五谷杂粮、花生、红枣等,上面帖双喜字。拜堂前,燃烛焚香、鸣爆竹奏乐,然后礼生育唱,新郎新娘就位跪拜,一拜天地,二拜父母,三夫妻对拜。交拜后入洞房。换代婚礼改行鞠躬礼。
新郎、新娘进门后,有撤谷豆、抱毡等习俗,接着要“拜堂”。古代婚礼时,新娘头上都会蒙着一块红盖头,入洞房时由新郎用秤杆揭开,一说是由婆婆揭开。《醒世姻缘传》说:“新人到了香案前面,狄婆子用箸揭挑了盖头。”《梦梁录·嫁娶》载,新妇人门“赳择官执花斗,盛五谷豆钱彩果,望门而撤,小儿争拾之,谓之撒谷豆。” 《谈征·事部》:“今人娶妇,舆轿迎至大门则转毡以人,弗令履地。读白太傅〈春深娶妇家〉诗云:‘青衣转毡褥,锦绣一条斜。’则此俗唐时已然矣。”
赵翼《咳徐丛考·拜堂》卷三十一:“新婚之三日,妇见舅姑,俗名拜堂。”
朱熹《仪礼经传通解》说:“妇拜、婿答拜,婿为举蒙头。”
朱轼《仪礼节略》说:“吴东莱婚礼……女辞父母,拜毕,即以帕盖头,升车至夫家。交拜,必姆(婆婆)为去之乃合卺。”
新妇拜堂,上古时仅拜公婆和丈夫的尊长辈,自唐开始,则又拜及观礼的宾客,故唐人又有“拜客”之称。宋代出现新人交拜之俗,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在《温公书仪》中论述新夫妇相拜之礼时说:“乡里旧俗:男女相拜,女子先一拜,男子拜女一拜,女子又一拜。盖由男子以再拜为礼,女子以四拜为礼故也。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始相见交拜,拜致恭宜事理之宜,不可废也。”
宋代新娘拜堂的礼仪十分风行。《东京梦华录》记宋人拜堂之俗说:“次日五更,用桌盛一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各有彩缎、巧作、鞋、枕等为献,谓之赏贺。尊卡则复换一正回之,谓之答贺。”
宋代拜堂之时,又有“牵巾”之俗。《东京梦华录》载:“婿于床前请新妇出,二空各出彩段给一同心,谓之‘牵巾’,男挂于纷,女搭干手,男倒行出,面皆相向,至家庙前,参拜毕,女复倒行,扶人房讲拜。”
南宋,拜见舅姑之仪有很大变动。古礼拜舅姑在次日,至唐犹然,北宋时仍沿袭旧制。至南宋则有了变动。(梦粱录)记载拜见舅姑之仪在当晚举行。(翰墨全书)乙集亦载:“文公(家礼》,次日见舅姑,三日见庙。今世俗于妇人门,便拜祖你公姑流失已久。”可见,从南宋开始,民间新妇人门参拜家庙后,即拜见舅姑及诸亲尊长俊以夫妻互拜。此后,“一拜天地祖宗、二拜公婆诸亲、新人互拜”成为后世婚礼中常见的礼俗。明弘治公主婚仪中“公主咐马同拜天地,行八拜礼”。这样,民间的“拜天地”被正式列人了婚礼,成为中国婚姻礼俗的一项重要程式广泛传习下来。
近世拜堂之俗,全国各地风行。有的地方除了拜天地祖宗之外,还兴“拜花烛”、“拜镜台”。拜花烛的仪式是:在大堂中,高烧红烛两支,置于供桌之上,由新郎新娘各拜。还有所谓“坐花烛”,其仪式是摆设桌椅披绣帐,列酒菜于桌上,高烧大红龙凤喜烛一对,新郎坐于正位,面向外;伴郎和新郎的“会友”列坐两旁相伴,等候新娘来临,情形与“高坐”相似。拜镜台一礼,没有文献说明,很难说清其含义。
合卺即新夫妇在新房内共饮合欢酒。举行于新郎亲迎新妇进入家门以后。起于上古。本用匏(葫芦)一剖为二,以七将两器(瓢)之柄相连,以之盛酒,夫妇共饮,表示从此成为一体,名为“合卺”。后世改用杯盏,乃称“交杯酒”。宋代并有行“合卺”礼毕,掷盏于床下,使之一仰一覆,表示男俯女仰、阴阳和谐的习俗,带有明显的性象征的意味。还有通过看掷于地上两个杯的俯仰来看日后夫妇是否和谐。有些占卜的意意思,后亦以“合卺”借指成婚。
《礼记·昏义》:“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孔颖达疏:“共牢而食者,同食一牲,不异牲也合卺,则不异爵,合卺有合体之义。共牢有同尊卑之义。体合则尊卑同,同尊卑,则相亲而不相离矣。”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饮讫,掷盏并花冠子于床下,盏一仰一合,俗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
宋吴自牧《梦粱录·嫁娶》:“礼官……命妓女执双杯,以红绿同心结绾盏底,行交卺礼毕,以盏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
唐朝前期,合卺只是用酒漱口,并非真饮。到唐时,才真正演变为喝酒,还要一饮而尽,这时瓢已改为真正的酒杯,称为“合欢杯”。新婚夫妇要共饮“合欢酒”。盛唐诗人宋之问的诗“莫令银箭晓,为尽合欢杯”,就是描写这种风俗的。
唐朝敦煌,合卺一般喝葡萄酒,还有人在旁唱祝福词:“酒是蒲桃酒,将来上使君,幸垂与饮却,延得万年春。”新娘则回道:“酒是蒲桃酒,先合主人尝,姑娘已不尝,其酒洒南墙。”唐人并用五色绵连系两杯,有的还让 儿童 两人交互捧合欢杯。唐人合卺之仪对宋人产生了直接影响。宋朝以后,世人多不再用早期合香礼中的“四爵两香”,而是用常用酒器代替。宋时,合卺已演变成喝“交杯酒”。
《东京梦华录》载,宋人一般用彩线将两个酒杯连接,新人各饮一盏,称为交杯。饮完之后,将酒杯掷扔床下,如果两个酒杯一仰一合,则认为大吉,众人都来贺喜。喝“交杯酒”的婚俗一直沿用到明清以后,它作为中国传统婚礼中一个很有特色的部分历代传承下来。合卺杯,是古代婚礼上用来喝交杯酒的专用杯子。
明代胡应麟的《甲乙剩言》中提到“合卺玉杯”时说:“形制奇特,以两杯对峙,中通一道,使酒相过。两杯之间承以威凤,凤立于蹲兽之上。”这段文献中所提到的合卺杯的形状结构,与包山楚墓中所出的这件双联漆杯基本吻合,只是凤鸟双联杯缺一蹲兽而已。因此,这件漆双联杯应是所谓的“合卺杯”。在晋和唐宋文献中,都有关于“合卺杯”的记载,而且认为用合卺杯喝交杯酒是婚礼上的重要礼仪。明清时期还有玉雕合卺杯流传至今。
除了为数不少蒙古王公外,清朝的异姓王只有十五个:
其中生封王爵的有:
一、[定南王]
孔有德:
正 红 旗 汉 军 。 崇 德 元 年 四 月 , 以 来 归 封 恭 顺 王 。 顺 治 六 年 五 月 , 以 军 功 改 封 定 南 王 , 镇 广 西 。 九 年 七 月 , 殉 节 桂 林 。 諡 武 壮 。 无 嗣 。
二、[靖南王]
1、耿仲明:
正 蓝 旗 汉 军 。 崇 德 元 年 四 月 , 以 来 归 封 怀 顺 王 。 顺 治 六 年 五 月 , 以 军 功 改 封 靖 南 王 , 征 广 东 。 十 一 月 , 自 杀 。 加 赠 开 国 辅 运 推 诚 宣 力 武 臣 。
2、耿继茂:
耿 仲 明 子 。 顺 治 八 年 四 月 袭 。 镇 广 西 , 移 镇 福 建 。 康 熙 十 年 五 月 , 薨 。 諡 忠 敏 。
3、耿精忠:
耿 继 茂 子 。 康 熙 十 年 五 月 袭 。 镇 福 建 。 十 三 年 三 月 , 叛 。 二 十 一 年 正 月 , 伏 诛 。
三、[平南王]
1、尚可喜:
镶 蓝 旗 汉 军 。 崇 德 元 年 四 月 , 以 来 归 封 智 顺 王 。 顺 治 六 年 五 月 , 以 军 功 改 封 平 南 王 , 与 靖 南 王 同 征 广 东 , 留 镇 。 康 熙 十 四 年 正 月 , 晋 封 平 南 亲 王 。 十 五 年 二 月 , 为 子 之 信 所 幽 。 十 月 , 薨 。 諡 曰 敬 。
2、尚之孝:
尚 可 喜 次 子 。 康 熙 十 三 年 三 月 袭 。 旋 辞 。 命 仍 父 可 喜 管 藩 务 。
3、尚之信:
尚 可 喜 子 。 康 熙 十 五 年 十 二 月 , 幽 父 可 喜 叛 。 十 六 年 六 月 , 反 正 。 诏 袭 亲 王 。 十 九 年 八 月 , 伏 诛 。 无 袭 。
四、[平西王]
吴三桂:
辽 东 人 。 隶 汉 军 旗 。 顺 治 元 年 五 月 , 以 迎 降 封 平 西 王 。 镇 云 南 。 康 熙 元 年 五 月 , 晋 平 西 亲 王 。 十 二 年 十 二 月 , 叛 。 革 爵 。
五、[义王]
1、孙可望:
正 白 旗 汉 军 。 顺 治 十 四 年 十 二 月 , 以 来 归 封 义 王 。 十 七 年 十 一 月 , 薨 。 諡 恪 顺 。 康 熙 十 一 年 , 追 降 慕 义 公 。
2、孙徵淇:
孙 可 望 子 。 顺 治 十 七 年 十 一 月 袭 。 寻 卒 。
3、孙徵淳:
孙 徵 淇 弟 。 顺 治 十 八 年 十 月 袭 。 康 熙 十 一 年 , 薨 。 諡 顺 愍 。
死后追赠王爵的有:
一、福康安:
镶 黄 旗 满 洲 。 自 三 等 嘉 勇 男 累 封 至 一 等 忠 锐 嘉 勇 公 。 乾 隆 六 十 年 九 月 , 以 剿 湖 南 等 处 苗 匪 屡 著 劳 勋 , 特 恩 照 宗 室 之 例 , 晋 封 贝 子 爵 衔 。 嘉 庆 元 年 五 月 , 卒 。 赠 郡 王 , 諡 文 襄 , 配 享 太 庙 。 子 袭 贝 勒 。
二、扬古利:
正 黄 旗 满 洲 。 初 积 军 功 授 一 等 总 兵 官 。 天 聪 八 年 五 月 , 以 军 功 加 牛 彔 章 京 。 寻 封 超 等 公 。 崇 德 二 年 正 月 , 征 朝 鲜 阵 亡 。 追 封 武 勋 王 。 顺 治 。 元 年 , 配 享 太 庙 。 雍 正 九 年 三 月 , 给 号 超 等 英 诚 公 。
三、黄芳度:
一 等 海 澄 公 黄 梧 之 子 。 康 熙 十 三 年 八 月 袭 。 十 四 年 十 月 , 漳 州 陷 , 合 门 死 之 。 赠 郡 王 , 諡 忠 勇 。
四、傅恒:
镶 黄 旗 满 洲 。 孝 贤 纯 皇 后 弟 。 乾 隆 十 四 年 正 月 , 以 平 定 金 川 军 功 , 封 一 等 忠 勇 公 。 三 十 五 年 七 月 , 卒 。 諡 文 忠 。 嘉 庆 元 年 五 月 , 晋 赠 郡 王 衔 , 配 享 太 庙 。
成年就会被赐予爵位,赐予府邸
皇子一般是15岁就成年了,就是指婚,结婚,分府,亲王就是亲王府,郡王就是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分府,就搬出皇宫住了。个别的也可以住在皇宫。
亲王的儿子封郡王,郡王再往下封是贝勒,贝勒儿子是贝子,一代一代往下降。要往下降,降到最后,叫闲散宗室,就没有爵位了。
例外,叫做世袭罔替,八个不降。是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郎,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
敬谨亲王尼堪,还有两个郡王,一个是克勤郡王岳讬,一个顺承郡王勒克德浑。
扩展资料
清朝公主建府时间
皇帝的女儿称“公主”,入关前,不叫公主,是叫“格格”。
入关后,因为清承明制,皇帝女儿就称“公主”。满汉不通婚,皇帝的女儿更不能跟汉族通婚,所以皇帝的亲生女儿下嫁给汉族,除了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以外没有别的例子。
清朝的公主分等级的,皇后生的女儿,称“固伦公主”,其他妃、嫔等等生的女儿称“和硕公主”,“固伦公主”的待遇相当于亲王,“和硕公主”的待遇相当于郡王,亲王不得了,亲王年俸银,白银一万两,郡王五千两。
清朝公主的结婚年龄偏小。共有82个人,刚一生下就死去的都算,到了结婚年龄的一般是虚岁十三四岁结婚。
——清朝皇帝的子女
清朝异性不能封亲王的,即使是满族也不能封王,这是从来也没打破的,包括入关时候战功赫赫的八大铁帽子王,都是皇上的亲戚,不能亲戚是决不能封成亲王,不管多大的功劳最高等级只是一等公,不算宗室。
也就是说,清代的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和非宗室爵位。
宗室爵位是必须和皇族有血缘的爵位,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等。
非宗室的爵位:公,侯,伯,子,男,各自又分一二三等。
你明白了吧。
清朝初时,满清为了笼络汉人归顺,以使早日入主中原,破例册封了五位汉人王爷,后来乾隆又封了一位汉人王爷。在清朝,汉人封王者寥寥无几,就连曾国藩、李鸿章这样的晚清名臣,也没有被封王,顶多封个侯。整个清朝共封过六位汉人王爷。分别有:吴三桂(平西王)、尚可喜(平南王)、耿仲明(靖南王)、孔有德(定南王)、孙可望(义王)、祝顺昌(颍水王)。那么,这六位汉人王爷,最终的结局如何呢?
(一)吴三桂,原为明朝辽东总兵,镇守山海关。崇祯皇帝自缢殉国后,吴三桂开关降清,并在山海关大战中击败李自成。满清定都北京后封吴三桂为平西王。之后他率军南下,剿杀各地抗清势力,并被清廷任命镇守云南。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三桂在云南起兵反清,史称“三藩之乱”。康熙十七年(1678年),战场形势对吴三桂越发不利,心情抑郁的吴三桂在当年八月病逝,终年六十七岁。
(二)孔有德,原为平辽总兵官毛文龙部将。毛文龙死后,投奔登莱巡抚孙元化。崇祯四年(1631年),孔有德发动兵变,不久投降满清,被受封为恭顺王。出征朝鲜,锦州,松山等地。入关后,随豫亲王多铎追剿农民起义军,镇压了江南各地的抗清斗争。顺治六年(1649年),清廷改封孔有德为定南王,并让他开藩设府,镇守广西。顺治九年(1652年),南明名将李定国率军打败了孔有德,并包围了桂林。自知走投无路的孔有德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拔剑自刎。
(三)耿仲明,原为毛文龙部将。毛文龙死后,同孔有德一起投奔孙元化,后又一同兵变、降清,被受封为怀顺王。1644年,随清兵入关,率军镇压反清势力。顺治六年(1649年),清廷改封耿仲明为靖南王。同年,因部属犯下重罪,耿仲明害怕受到牵连,竟在江西吉安自缢而死。
(四)尚可喜,原为毛文龙部将。1634年,因受到新任总兵沈世魁诬陷,愤而投清,被受封为智顺王。顺治元年,随清军入关,并镇压各地反清势力。顺治六年(1649年),清廷改封尚可喜改封为平南王。顺治七年,尚可喜率军攻破广州城,随后对城中居民进行了长达十二天的大屠杀。康熙十五年(1676年),尚可喜长子尚之信夺取兵权,响应吴三桂叛乱,并软禁了尚可喜。惊恐万分的尚可喜在不久之后就死了。
(五)孙可望,原是明末张献忠起义军中的主要将领。张献忠死后,孙可望与李定国等人率大西军余部改投南明永历政权,并成为了南明主力部队。由于李定国在战场上功勋卓著,风头盖过了孙可望。于是,孙可望发动内乱,想要趁机自立。但叛乱很快就被李定国所平息。不甘心失败的孙可望遂投靠了清朝,并将南明的所有情报和盘托出,此举直接导致了南明最后的失利。而孙可望却通过自己的叛国行为换得了义王的爵位。后来,南明日渐式微,西南大势已定,孙可望的“身价”也就迅速贬值。顺治十七年(1660年),孙可望在随行打猎中,被不知从哪飞来的流矢射死。
(六)祝顺昌,乾隆四十年(1775年)乙未科初点状元,因拒绝改祝顺清,被取消状元功名,关入大狱。
次年,被乾隆皇帝膑罚,终身囚于和珅府后罩楼中。由于祝顺昌善于经商理财,被乾隆皇帝重用,多次封赏而不要,自称“布衣先生”,长期与和珅斗智斗勇,为和珅府题写“嘉乐堂”受到乾隆赞扬。
祝顺昌是中国千年科举史上唯一的祝姓状元,也是界首市历史上唯一的状元,后被乾隆皇帝封为颍水王,颍水王印是那个时代最好的见证,它无声的诉说着那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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