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领证后才办产权登记

婚前买房领证后才办产权登记,第1张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它主要包括:

1、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房屋、储蓄、衣物等。

2、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结婚时制备的家具和其他用品等。

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予人特声明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

4、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如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和医疗费。如前题所述,对于复员费、转业费,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视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下的房本,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的法律条款上有着明确的要求,在界定夫妻共同财产之时,可以根据房产证的产权人登记以及出资比例的公正,甚至对于模糊的时间线以出资时间来界定。

比如房产证是在婚后下来的,但是房子是在婚前买的,这一情形虽然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查到最初的付款时间与付款凭证以后,依然可以界定为婚前财产,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界定,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进行判断的。

很多人面对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只要是在结婚证领取后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并不是这样。就拿买房来说,哪怕是婚后拿到的房产证,但是房子实际是婚前首付付的,那么想要界定婚后财产的部分,则需要根据首付时间以及还款时间开始。判断,一般不能依照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决定。很多夫妻由男方购买房产的时出首付,女方帮忙还贷款,这时婚后还贷款和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女生在结婚之前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认为这样给予自己一定的安全感,也不会因为在婚后双方不合离婚,自己一无所有。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但凡有法律是意识的人都会知道,加名字并没有任何的意义,特别是对方全款付款的房子加名更是不可能在婚后进行财产的分配。只能说加名字表明了男生的一个态度。在婚后,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之时,法院在查处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根据财产的来源以及取得方式进行合理性调查,再进行分配。                

房产证上的名字就代表了房屋所属权的归属,但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有不一样的地方,房产的归属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的,现在婚姻和房产的问题经常会引发大家的争议,婚前婚后财产的划分也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婚前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怎么算呢?

房产证上的名字就代表了房屋所属权的归属,但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有不一样的地方,房产的归属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的,现在婚姻和房产的问题经常会引发大家的争议,婚前婚后财产的划分也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婚前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怎么算呢,婚前还是婚后买房好呢?

一、婚前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怎么算

1、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那应当算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房屋是不动产,其中权的取得应该是以登记为准,按照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权取得之日算起。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该房屋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该是属于共同财产。

2、因为都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后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二、婚前婚后买房哪个更好

1、买房与结婚,是人生中的两件大事,而房产和婚姻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还是婚后买房会比较的占据优势性,毕竟是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不过前提是,在没有父母出资的情况下。如果是婚前买房,那双方可以尽量以书面形式或者公证的形式,进行档案留底,以免日后麻烦。

2、双方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置房产时,即使只登记在双方一人名下,但并不影响双方共同出资的协议效力,因此如果分手了,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恋爱期间买房需谨慎,如果真的是需要共同出资买房的话,一定要保留当初的出资凭证,双方要签订出资协议。

3、如果是一方父母是在婚前买房的话,那么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才算做共同财产;若是婚后买房,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法律主观:

结婚之前和结婚后最大的不同就是财产分配上,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应该是个人所有,婚后的财产则是夫妻共同拥有。有些人的房子是婚前下了首付,婚后供房拿房产证。那么,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产证的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产证的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务请注意:上述规定的情况是指婚前而不是婚后。题中的“夫妻婚后按揭贷款买房,首付是男方,夫妻共同还款”,即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第一、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第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以上就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产证的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婚后办房产证属于婚后财产,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办理登记取得房产证的那天就是取得财产的时间,如果这个时间在婚后,就属于婚后财产,但婚后财产并不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1婚前购买房子,婚后才去办理房产证,此时需要在准备办理房产证之前,需要夫妻双方约定好此房屋是否算做共同财产,但一定要遵从双方自愿的原则。如果商定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办理;如果仅登记一方的名字,则同时还需要另一方的房产弃权声明。2婚前购房但并未取得房产证,可以根据购房的相关购房等材料和结婚证上标注日期来判定;可以在结婚前与另一方商议好,并做婚前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结婚后办理房产证并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办产权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从法理上,谁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所以是可以独立去办理产权手续的。但是因为婚后才办理的,为了不伤面子和避免感情受损,可以协商约定产权只归一方,然后办理手续。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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