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妇女节结婚好不好

2022年妇女节结婚好不好,第1张

1、2022年妇女节是黄道吉日,适合结婚。

2、结婚礼节如下:

(1)在我国民间,新人结婚的时候,是有坐庐床的习俗,新娘被送进洞房之后,有的挑盖头,喝下轿面,有的开脸、冠戴,重新梳妆,然后踩着糕或者石板等上床,朝着喜神所在的方位坐下,谓之“坐帐”,邹平则称“坐庐床”。

(2)过礼就是迎娶之前送的礼物,双方之前就商量好的礼品和彩礼在婚前男方要全部送到女方手里,过礼后女方家庭觉得男方家里有诚意,那么就等到婚礼的到来。

在著名的北京明十三陵的景陵安葬着一位山东邹平籍的正宫皇后,这就是明宣德皇帝的孙皇后——孝恭章皇后孙氏,她是邹平人,永城县主簿孙忠女。年幼时,因容貌俊美,被诚孝皇后张氏的母亲彭城伯夫人看中,常常入宫说孙忠有个好女儿,遂被选入宫内,当时年仅10余岁,成祖命养在张氏宫中。后宣宗(当时为皇太孙)到了结婚年龄,济宁人胡氏,被选为皇太孙妃,孙氏被选为嫔。宣宗即位,册封胡氏为皇后,孙氏为贵妃。 

    按照旧时的宫廷礼制,皇后被册封后赐金册宝(印),贵妃以下有册无宝。孙氏入宫后,极受宣宗宠爱,宣宗遂破格于宣德元年(1426年)五月,向太后请示,制金宝赐与孙氏。此后,明代诸帝贵妃被册封,均册、宝俱备。

    胡氏、孙氏,一皇后,一贵妃,虽受恩宠,却都没有生儿育女。孙贵妃暗地里将其他宫女所生的孩子(即英宗)据为己有,伪称是自己所生。从此恩宠更在胡后之上。胡后身体不好,常常有病,渐被宣宗冷落。宣宗为立孙氏为后,命胡后上表辞位,以早定国本(太子)。宣德三年三月,胡后辞位,退居长安宫,赐号“静慈仙师”,贵妃孙氏被正式册立为皇后。

    英宗即位后,孙氏被尊为皇太后。英宗在“土木之变”中被蒙古瓦剌部所俘,太后命郕王监国。景泰帝(郕王)即位,尊孙氏为上圣皇太后。英宗被囚,孙太后多次派人送御寒衣裘。英宗被放回,幽居南宫,太后常去看望。后来,大官僚石亨等人导演的“夺门之变”,也是先秘密征得孙太后的同意才动手的。英宗复辟后,为孙氏上徽号“圣烈慈寿皇太后”。天顺六年(1462年)九月四日,孙太后去世,谥“孝恭懿宪慈仁庄烈齐天配圣章皇后”。合葬景陵。

    邹平孙氏家族作为山东历史上最显赫的家族,值得历史学界深入研究。

山东邹平严禁强吻搂抱新娘伴娘,我觉得山东的一些结婚风俗是要改进的。结婚不仅仅对于两个人的,对于两个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也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但是却有一些不懂事的人,在别人结婚不想生气的日子里,用一些不好的手段和方式,破坏别人的婚礼,名义上还是为别人好,这些糟粕是不可取的,所以我觉得,山东邹平严禁强吻搂抱新娘伴娘的行为,是非常的给力的,一些不好的结婚习俗必须应该摒弃。

一、严厉打击恶俗闹婚习俗。

在邹平民政的公众号上,发布了这项一则公告,因为闹婚的习俗违背了社会文明风风尚,已经偏离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人民群众来说,并不是什么有益的事情,所以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下,一定要严厉的打击恶俗闹婚的行为。这个公告一经发布,就得到了很多人的点赞。

二、恶俗闹婚的行为。

至于网上传出来的那些比较下三滥的行为,在生活中,我还没有见过,但是我见过恶搞新郎和公公婆婆的。当时我同学结婚,让我帮忙准备两身衣服,我还很纳闷,后来才知道,第一身衣服被闹婚的人搞得不成样子,辣椒水兑上各种调料,顺头浇下去,那感觉,那滋味,真是无语了。

三、恶搞公公婆婆的行为也应该被禁止。

除了恶俗闹婚的行为之外,还有恶搞公公婆婆的,要给公公婆婆脸上涂上鞋油,还要带上高头帽子,用绳子拉婚车,这种行为都是非常的拉低婚礼的质量的。本来结婚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是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从而成为了恶俗闹婚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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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淄博的风俗。 做被子。我们这边做被子都是做八铺八盖。做这么多被禄是需要亲朋好友来帮忙的。这是个喜事,对来帮忙做被禄的人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夫妻双全的人。寡妇是不能来帮忙的。大家都图个吉利嘛! 每床被子的被角里都要缝上花生,栗子,红枣,取谐音早立子 。

  习俗有婚嫁~春节~~祭祀~生养~劳作~等等~统称民俗~~也可以说是一种地域民俗文化~

  山东民俗文化由古至今,因移民、交通、外出谋职等原因,不断发生地域之间的交流,表现于民俗演变,形成了吸收与开放兼有的态势。

  因移民而带来的民俗文化对山东民俗产生了深刻影响。明初推行"移民宽乡"的民垦政策,从明洪武二年到永乐年间大批移民由山西洪洞县大槐树迁至德州、滨州、聊城、泰安、菏泽、济宁一带,其中一部分又先后由滨州一带东迁。这样,山西移民几乎遍布山东各地。山西民俗影响山东,如寒食节不生火做饭。鲁西北数县居民(今聊城一带),许多是明代初年由直隶(今河北省)枣强县移民而来,他们居住的地方,年画、泥玩具等民间艺术品,至今与枣强风格相近。明初由四川移民到山东的多集中在莱州,因此,莱州风俗多有与东邻不相同,还有许多市地有移民至山东各地,民俗也各异。

  元、明、清三代繁盛一时的京杭大运河沿岸的码头城镇,如山东地段的德州、临清、聊城(东昌)、济宁等,受南北漕运影响,风俗与山东其它地区多有不同。这些城镇中大多都有一个竹竿巷,集中了江南常见的竹编店铺,街面上开设的茶馆,其铺面格局,卖茶、饮茶大致相同。济宁的玉堂酱园由苏州沿运河迁入,其产品至今保持着江南风格,并且仍用"姑苏老店"的招牌。

  外出谋职带来民俗文化交流的典型事例,当数历史上的山东人下关东,或称"闯关东"。山东人下关东大致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携家移住东北家村和山区,带有逃荒性质,俗谓"被逼无奈闯关东";一种是家在山东,但大半生在东北做生意,俗称"住地场"。他们将山东的风俗带去东北,又将东北的习俗携回山东。长期的交流使两地的民俗文化有了许多相似之处,特别是一些内容相同的民间故事,如秃尾巴老李和人参的故事等,在山东与东北同样广泛流传。山东风俗受东北影响以胶东最为突出。

  东民俗,由于各种条件的影响,表现出自身的多样性、地域性。山东腹地济南、青州、泰安、兖州一带,一向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自古四民有常业,六礼有常仪,岁时有常节,衣食住行有常制,其民俗传承对周围区地有典型意义,可作为山东民俗的代表。这一地区的曲阜、邹城的孔孟故里,泰安有五岳之首的泰山,民俗特色尤为显著。孔孟家族习俗不仅影响当地,而且远及于国内外。孔府的家庭亲族俗制、祖神祭祀、婚礼丧礼、年节习俗,衣食住行是豪门望族习俗的典型。泰安有五岳之首的泰山,是历代皇帝封禅之地,也是百姓朝山拜神之所,是民间信仰的一座活山标本库,也是开发民俗旅游资源的一个热点。

  山东人的性格豪爽,尤为突出:办起事来,有板有眼,与人打交道,直来直去,不会绕弯子;乐于助人,一副热心肠,有求必应,为朋友敢“两肋插刀”,宁愿自己吃苦、吃亏,不愿别人为难;表里如一,心里有什么 ,就说什么,毫不保留;喜欢放“直炮”,有时候,说起话来“呛死人”,口直心快。山东人的体型通常个高,五大三粗,饭量大,因饭量大常常被南方人所惊叹,不愧是“山东好汉”,做生意,交朋友,世人最喜欢山东人,因为山东人是值得信赖的人。

  赶山会,逛山会,在山东可是历史久远,遍地开花,且不说近些年兴起的这节那节,就是老辈人承袭下来的山会,就让人一下数不过来……挑有影响的说:有济南千佛山山会,青岛山色峪樱桃山会,萝卜山会,烟台塔山三月三山会,邹平雕窝峪山会,文登昆嵛山会……太多了。买卖人说山会就是个交易大卖场,农人说就是赶大集,艺人说是卖艺的好场子,闲人说是看热闹的好场儿,孩子们说有卖好玩好吃的……

  清明是中国二十四节气中第五个节气。古人很重视这个节气,并留下了很多有趣的习俗。在济南保留至今的有“踏青”、“扫墓”、“荡秋千”、“插柳”与“植树”。

  从唐代正式规定端午节为重要节日后,逐渐开始重视起来。济南人过端午节主要有以下特点:画门符。端午节这天,人们将"五毒"指(蝎子、蜈蚣、毒蛇、哈蟆、壁虎)形象的剪纸做成门符。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驱"五毒",防瘟疫。插艾枝,悬艾虎。端午节这天一早,人们就将艾枝插在门上,或用艾蒿编织成"艾虎",在门楣中央或戴在身上,驱虫避邪,保以安康。饮雄黄酒,吃粽子。端午节这天早饭前,要先饮一杯雄黄酒,然后再食用粘米、红枣等包成的粽子,饮黄酒据说可以杀虫害,避百邪,包粽子则是为了凭吊爱国诗人屈原。戴香包、系五彩丝线。"香包襟上戴,娃娃逗人爱"。给孩子戴香包和在手腕上系上五彩丝线,这也是济南端午节普遍流行的习俗。香包是用棉织品和丝线绣成的,包里除了装些雄黄、苍术外,还要装香草配成的香料,戴在身上起驱虫除秽的作用。五彩线象征五色龙,系五色线可以降服妖魔鬼怪。端午节这天,在济南一些名士则在这一天泛舟明湖,聚会畅饮,作诗唱合。以上这些风习,有些一直延续至今天,如端午节这天插艾枝,包粽子等,今天在济南依旧很兴盛。

20 世纪30 年代,山东农村的婚姻制度基本延续传统。

首先,男女婚姻大事仍由父母决定,本人不能做主,甚至不能过问,即必须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在婚前互不了解,甚至未曾见面,到结婚典礼夫妻对拜时候才知道对方的模样。

农村也有个别青年男女未经家长做主,媒人介绍,而相互产生爱情的。这种情况,以发生在富家男孩与贫家女孩之间的为多。但是,他们的爱情只能在月光下偷偷地表达,不能让他人知道。如被他人知道,就会被全村人谴责辱骂,女孩还可能被本族人惩罚以至处死。

其次,男女结婚年龄,少数县到20岁上下。大多数县实行早婚,且男小女大。男子一般在十四五岁娶妻,女子一般十七、八岁嫁人。有的男子,主要是富户男子在10-12岁就结婚,妻子有年长10多岁者。在这些地方,谁家的儿女超过这个年龄未结婚,就要引起村里人注意,招致左邻右舍议论。

山东省邹平县,根据一份1930年代中期对全县9个月内1266件结婚登记的严密调查中发现,早婚“实在是人口问题的中心问题”,在1266对新婚夫妇中,男子以15岁结婚为最多,占总数的124%,女子的结婚年龄,以17岁为最多,占3586%。

省政府以早婚有害幼童身体 健康 ,容易引起家庭矛盾,产生诉讼,训令各县严厉废除此种陋习,规定男子未满18岁,女子未满16岁禁止结婚,违者依法惩办。但是农村少有遵令执行者。同时,一些县还存在晚婚和男大女小的情况。晚婚主要是由于贫户男子需要长期干活挣钱才能娶妻所致。男大女小主要是由于女孩家贫,八九岁就送给人家当童养媳,先在婆家当婢女使唤,待长大成人再与丈夫圆房造成的。省政府曾通令禁止童养媳,但收效不大。

再次,买卖婚姻普遍存在。女子出嫁时娘家要赔送嫁妆,这是一笔不少的花销。因此父母看成是“赔钱货”。不少父母认为生女儿晦气,说“闺女不是人,长大是人家人”“闺女本是赔钱货,看来看去白忙活”等。男子结婚时家里要送彩礼,也是不少的一笔花销。女子家里为了取得补偿,往往借闺女出嫁之机向男子家里大索彩礼,又把女儿当成了“摇钱树”。最后,男女婚姻不平等。男女结婚之后,丈夫觉得不如意可以休妻,妻子觉得遇人不淑却无离异的权力,只能按“从一而终,一女不事二夫”的旧礼教,与自己不爱的人过一辈子,遭受虐待也不反抗,只能怨自己的命不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人休了妻子可以另娶。女人被男人休妻回到娘家,这一家人就为全村人所不齿,被休的女人再嫁也为全村人所不齿,为此被逼死的妇女也仍然不少。

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山东农村的婚姻生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中等以上农户送子弟上学校,高小、中学及以上学校毕业后一般不愿再回农村,而要在城镇以至大城市工作。对于他们,农村女子大多认为不可靠,结婚后又长期不能在家,因此宁愿嫁给忠厚老实的庄稼汉,也不找他们做对象。

当时,鲁西就有民谣说:"为人别嫁读书郎,一年四季守空房;为人别嫁坐铺的(坐商),家来家去有数的;要嫁还是庄稼汉,白天不见晚上见”。少数富户送女儿上学校读书,毕业后,农村男青年以她们是进过“洋学堂”的,不敢娶她们为妻。她们自己也不愿嫁给庄稼汉,而在城镇里找对象。

邹平县新人结婚登记须知邹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电话,地址,网上预约,上下班时间等相关信息。

邹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场东路167号

邹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543-4267508

邹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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