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的法律效力如何

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的法律效力如何,第1张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效力,属于以欺骗手段获得的婚姻登记,无效。伪造户口证件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的婚姻仍然属于有效的婚姻,离婚的话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根据情况申请法院判决离婚。

但利用虚假身份胁迫一方登记结婚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原则上受害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证丢失的影响也不同。当选择协议离婚时,如果一人结婚证丢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双方结婚证都丢失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结婚登记档案,然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两寸合影照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当然,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后,再申请离婚登记。当选择诉讼离婚时,结婚证丢了,起诉的一方可先到进行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查询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以出具婚姻登记档案,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的一方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可以将冒用结婚登记的二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冒用结婚的二人之间的婚姻不成立。

假冒你的身份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的行为不仅直接侵犯了你的姓名权,而且也严重干扰了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的管理秩序,还可以要求冒用结婚登记的二人向你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发布《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规定,民政部门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相关婚姻登记。”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每一个人只能拥有、使用唯一的一个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婚姻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当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并依法进行登记时,婚姻关系便告成立。如果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其隐瞒的身份信息并未对婚姻的实质要件产生影响,比如隐瞒法定结婚年龄、近亲属关系等,否则,将影响婚姻的效力。而无效婚姻一般是指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结合,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范围是有严格限定的,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再有其他无效婚姻的情形。即便是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在符合婚姻成立要件的情况下,该婚姻关系仍然是成立且有效的。合法有效的婚姻重视的是实际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原始身份,而不能仅凭婚姻登记的姓名、身份证与其本人不符而否认该当事人的原始身份。在假冒他人身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结婚证上的照片为该行为人,且申请登记的行为也由其本人实施,且不存在《婚姻法》第10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此类的婚姻登记应属于有效登记。因此,笔-者认为,即便是冒用身份证登记的婚姻是有效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只能对胁迫结婚的情况,依当事人的申请行使撤销婚姻的职责。除此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受理。所以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的婚姻不属可撤销婚姻。

      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后,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对方离婚,法院应当以离婚纠纷案由受理,并对双方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直接认定使用虚假身份证登记的人为婚姻当事人,在判决时以其本人的真实身份进行认定。

      大家阅读到这里,不知道是否对该婚姻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其实有很多,更多地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你对文章或者生活中的问题还有疑惑,想要更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大家来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

      #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婚姻家庭律师#

你好,该婚姻登记应该是无效的。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同时,婚姻登记也必须是本人去办理。如果陈某的姐姐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话,法院应该是会支持的。

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是违法的行为,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以其名义与第三人的婚姻登记,以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使用他人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导致他人无法申请结婚登记的,他人有权申请撤销该结婚登记。

一、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怎么办,违法吗

      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是违法的行为,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以其名义与第三人的婚姻登记,以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使用他人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导致他人无法申请结婚登记的,他人有权申请撤销该结婚登记。

二、相关法律依据

      (1)关于无效婚姻的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实践中,虽然有些骗取结婚登记的存在上述情形,但有的也并不存在上述情形。显然,如果不存在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即便是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也不能认为这种“婚姻”是无效的。此外,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废止。而《婚姻登记条例》并没有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宣布婚姻关系无效的规定。

      (2)从理论上来说,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不同类似,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有效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婚姻的成立是婚姻有效的前提,而已经成立的婚姻,既可能是合法有效的,也可能是无效的或者是可撤销的。

      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虽然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只要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之间就不能成立婚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虽然已经成立,但如果该婚姻存在规定的情形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

      此外,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显然,不论是宣告婚姻无效还是撤销婚姻,均是以婚姻的成立或者说存在为前提的,如果婚姻本来就不成立、不存在,也就没有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必要了。

      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到,冒用他人名义与另一方登记结婚的,双方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结婚登记证上所登记的一方婚姻当事人是被冒用者而非冒用者,也就是说,该结婚证实际上是被冒用者的结婚证,而非冒用者的结婚证,这就意味着冒用者与另一方实际上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他们之间虽然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由于他们并没有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他们之间并不成立法律婚姻关系。至于双方是否成立事实婚姻关系,则取决于是否具备事实婚姻的成立要件。

      (3)在此种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当事人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则应当根据当事人同居状况,以是否符合事实婚姻关系分别作出处理。如果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则按照离婚诉讼处理;如果双方不构成事实婚姻的,则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欲撤销结婚证,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婚姻大事时不得马虎的,男女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结婚,使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领结婚证之后与爱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不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行为,国家严令禁止,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46565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19
下一篇2023-09-1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