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证可以预约,但不是必须预约。预约主要是能避免去民政局排队,节省时间。但是真正登记结婚只要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申请即可,没有预约不会对此造成影响。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拥有南京本地户口的居民
南京已经实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市民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系统预约申请,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当事人双方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自愿结婚;
6、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可以是临时证);
7、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各区县婚姻登记处有此项服务)
8、当事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证件、证明材料齐全,婚姻登记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没有南京户口的居民
根据国务院部署和民政部通知要求,自 2021年6月1日 起,南京市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受理省内跨市、跨省办理结婚登记。
那么省内跨市、跨省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呢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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