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的感悟

维权的感悟,第1张

这周老家给我寄送了两箱桔子,寄送到外包装完好,但是一股水果腐烂的味道,打开包装一看,一箱水果还好,一箱水果一半箱子已经被水泡烂。再打开箱子一看,一箱桔子近半箱桔子已经压的不成样子。

当时整个人气的,然而理智告诉我得维权,这明显是运输途中有过严重的挤压。

然后我上网查询了投诉电话,发现中通客服已经下班,然后我联系了快递小哥,快递小哥反应挺快,15分钟到现场,但是处理方式笑死我了,一会说箱子薄,叫我把箱子换厚些。一会说外包装完好,他负责退回商家,让商家来陪。靠,我妈寄送的水果,回过头来叫我老妈负责,整个过程小哥都在试探性的了解我的底线,以及想办法推卸责任。我试问我们支付的运费难道不负责了?纠结了半小时多,中通小哥来了句,只要外包装完好,绝不是他们的责任。我可怜的这箱水果,就从衢州运到杭州就弄成这样,寄送更远的地方就不用说了。快递小哥的处理方式也太逗了。

试问,如果运输过程只考虑外包装,我想问下要是小哥你在送包裹时不幸被车撞了,司机下车一看外表没啥事就走了,你这时有点难受但确实外表确实无大碍,然后你就说没事,就简单让汽车司机开走了,你不担心可能留下了内伤,不考虑司机带你去做个深度体检吗?

小哥,我觉得很可怜,一直自作聪明的在找理由推卸责任,如果我是快递小哥,或许我也会收集证据维护自己和企业的形象。但是沟通中,不是的,小哥一再跟我确认快递收到时外包装是否完好,按照中通的规则要求走,也多次讲道理举例子说运输过程中桔子自然腐烂不负责赔付,如果外包装完好那么有权帮我退回什么的。中通会要求商家再给我发货。我真的当时傻的还就这个问题和他争论了。

实在气不过啊,桔子明显压坏,明显是运输过程出现了致命的问题,快递却在找理由推卸责任,而不是从整体去看待这个问题。当然每个个体都有生活的压力,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是在这场景中可以明显看出一个人的格局和处理方式。实在气不过也没有时间和他纠结谁的责任,我是受害者,我只说了一句,寄方是我的老妈,收方是我,桔子寄送出肯定是好的,运输过程如果桔子腐烂我认了,但是现在出现大半箱压坏我不可以接受的,我希望你这边反馈下,然后给我一个处理结果。

然后第二天还是气不过,发了微博转发了此事,后来又遇见一个可笑的事,寄件方和收件方都给我来了电话了解情况,然后小哥告诉我双方在打官司推卸责任,小哥可爱的跑来在让我开证明帮他证明他是受害方。我知道这样的事情发生后可能对于这样的公司体制没有太大的改变。服务或许会稍微改变,但是公司推卸责任的问题是不会改变的。我顿时感觉无奈和可笑。

我突然想起16年顺丰小哥被人打,公司王卫的处理方式,客户无小事,员工价更高。每位员工都是公司的一份子,这次遇见中通快递的这件事我真的感触颇多。

1、打开掌中通app,在“首页”点击左侧“我要寄件”按钮;

2、进入“我要寄件”页面后你可以选择寄国内或国际件,接下来在下方填入你的姓名、电话、省市、地址,以及收件人的详细信息,还可以在下方选择你对中通小哥小说的话,全部选择完毕后点击“提交”马上就会有快递小哥来为你上门取件哟!

没有,韵达快递正常运行,我今天上午,还收到了韵达快递。没有停发,是正常运送快递。如果你的快递卡在一个中转站不继续运送,你打韵达客服的电话进行查询。

快递维权。

关于快递维权,快递丢件了,找快递公司申诉,被当成“皮球”了。当快递不见以后,立马联系了快递员,但是他说,自己只是代送的,让找仓库。仓库又说找快递员,快递员接着说找代收点,打了快递公司总部电话,总部又让我找仓库…

甚至,还有些快递公司电话一直没有人工接听,只让我们弄公众号查询,官网回复也一直都是机器人,怎么能好好沟通呢

既然这样就休怪我们“无情”!

看这里!

通过邮政局申诉网站进行投诉

但是大家要记住,第一时间还是要先向快递公司投诉,如果快递公司七天内没有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才能向邮政总局投诉,否则邮政局是不会受理的。并且投诉一定是要有证据的,大家在权益受到威胁时,要懂得保存证据,以便后期的使用哦!比如,物流信息、快递公司的处理结果等。

在邮政局申诉网站投诉以后,成功获得了的赔偿。网友们填完信息以后,邮政局承诺30天内即可有答复,但是第二天就接到了快递公司的电话,主动联系处理,并且态度极好,完全没有了被当成“皮球”的感觉。因为一旦投诉落实,快递员要被严罚,同时整个快递公司也会被警告!

在人人都是剁手党的时代,快乐“拆拆拆”的同时,有时也会遇上令人恼火的“问题快递员(公司)”。今天我们就讲一讲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权吧,毕竟又快到了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剁手节”。可能有人会问:"快递小哥那么辛苦,怎么能投诉快递小哥呢?" 我想说的是维护快递小哥的合法劳工权益是快递企业的责任,并非消费者的责任。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快递小哥足够的劳工保护。以“快递员辛苦论”绑架消费者,让大众因此去容忍快递企业的不合格服务是明显的强盗逻辑。当然也并非说我们应该吹毛求疵的要求快递小哥。包括我们在内的任何人在工作中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小错误,如果快递小哥及时予以纠正,我想大部分人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是大的错误(比如丢件)、态度又十分的恶劣,那就站出来勇敢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吧。

我们的权利

快递企业有义务将我们的包裹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的送到我们手里,同时也要保护我们的隐私,不能私开快递。这些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在此就不再赘述。我想强调的一点是,根据最新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未经同意随意将快递扔在“菜鸟驿站”“蜂巢”是违规的。有时候代收点很远,快递员未经同意就放在代收点,甚至连短信都不通知。碰到这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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