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婚俗和嫁妆是怎样的?

郑州的婚俗和嫁妆是怎样的?,第1张

生活在郑州的年轻人,其实对一些婚俗不太了解。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郑州的婚俗和嫁妆。

郑州的婚俗与嫁妆

1嫁妆

郑州姑娘出嫁,一般都会在箱底准备嫁妆钱和一些首饰。父母也会准备一些床上用品,一般是傻子用的四件套;嫁妆还包括一桶儿孙,一般一大一小。儿孙们的桶里,要放些红枣、桂圆、莲子、花生,桶上要贴上喜字。

2海关

选个吉日装修新房。

选个好日子,男方带礼物去女方家。此时,双方正式见面,商讨子女结婚相关事宜。之后男方需要选好日子装修婚房,提前准备婚礼。

房间里贴满了喜字。

结婚那天,不管是男方家,女方家,酒店,新房,都要在门上贴个喜字,只是多了也少了。如果一定要在婚礼当天贴,也一定要贴在小区门口。

新娘出门,再也不回头。

婚礼当天,新郎来接亲戚,新娘出家人就不能回头了。如果她做了,那就不吉利了。婚车行驶时,也需要注意路线。不要走接亲戚之前走的路。你需要计划一条新路线。

郑州当地的婚姻规则

金钱中午拜天地。

中午12点前,新人需要完成拜天地仪式,主要是为了好运。如果你对时间不是那么讲究的话,可以在中午正式举行。

大宴宾朋,答谢四方。

婚礼上,中午,新婚夫妇会招待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新婚夫妇会在每桌敬酒,问候客人,也是为了感谢客人的祝福。

三天去看望父母。

婚礼后的第三天,新婚夫妇需要一起去见父母的家人,一般称为“回娘家”。这时,新娘家会准备一个省亲宴,邀请她的客人参加。一般在省亲宴当晚,新人需要回到新家。

法律分析: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证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2、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4、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6、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7、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8、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9、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10、祝贺新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分析:1需要携带的资料。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记处拍取。

2办理结婚证的条件。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方法定的结婚年龄是22周岁,女方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男女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其他法定关系的夫妻。近亲不能结婚。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携带上述资料去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婚姻管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确认男女双方自由结婚的意愿,确认完毕后男女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字按手印。然后缴纳9元人民的结婚证工本费,就可以领取结婚证,男女各自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按相关规定准备材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携带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手续。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一、婚前体检

过去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前检查是必须的,但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并不要求男女双方婚前一定要进行体检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手续前,男女双方可以不进行婚前检查,也可以双方共同自愿去进行婚前检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55903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21
下一篇2023-09-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