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了结婚典礼就是合法夫妻了吗

举办了结婚典礼就是合法夫妻了吗,第1张

法律分析:

举办了结婚典礼仍然不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也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双方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即使长期分居,仍是夫妻关系,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达不成离婚协议,无法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后,判决准予离婚。

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近在办案过程中有当事人跟我咨询同居几年才能算作合法夫妻这类问题,今天我就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现在社会上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开始同居的人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各种关于同居期间产生的法律问题也开始与日俱增。经过多年经验总结,我个人认为除了法律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外,同居时间的长短跟是否算合法夫妻没有必然联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婚姻法》中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除了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外无论同居多久都不会被算作合法夫妻的,想要成为合法的夫妻就必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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