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法律上会怎么处理?

若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法律上会怎么处理?,第1张

真是个悲伤的问题啊,不过说到这个问题,我想到前段时间的一个事,5岁男童被遗弃幼儿园,事情在网上曝光后,很快就成了热门新闻。据说最早发声的孩子“父亲”,他向幼儿园表示,已经做了亲子鉴定,孩子不是他亲儿子,让幼儿园老师自行处理。随后,派出所民警联系了孩子的外公和舅舅,也是不愿接收孩子。

7月11日,孩子已经被留在幼儿园4天,老师和孩子母亲取得了联系,12日,孩子母亲从外地回来接走了孩子。

最后,经过有关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决定共同抚养孩子。

真是苦了孩子啊,不过许多人非常关注一个问题,婚后如果发现孩子非亲生,法律上会怎么处理?

抛开上面的案例不讲,其实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欺诈性侵权行为,而在法律上也是会受到惩戒的,主要有这几点:(1)同意当事人的离婚诉求;(2)返还抚养费;(3)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首先、解除婚姻关系

其实这点最容易理解的,法律也是人定的,发生这种事,法院会不支持受害方的离婚诉求吗?如果婚后发现这种情况而双方没有离婚,可以进行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而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3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现在法院判别也存在离婚冷静期,不过,发生这种事,一般也不需要冷静了。

其次、返还抚养费

针对题目中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

从这点可以看出,离婚后发现这个问题,法院是完全支持的。

但还有问题,如果没离婚的情况下发现了这个问题,那就无法明确规定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情况,需要综合判断。有的情况需要返还抚养费,有的情况又不需要。

不过我想,一般人的观点都认为婚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应该返还,我们假设婚姻存续期抚养非亲生子女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男方本质上还是被骗的一方,是受害者,如果不要偿还,这和平等、自愿、公平等民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

再者、精神损害赔偿

这一点其实很多法院也是支持的,也是有法可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我们可以看一下,婚姻法第46条把这种情况分为了四种情形,本题中涉及到的情形应该是一、二两种情况,但这两种情况举证难、认定难,按照这个规定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不过,在案例中,依然有法院会支持赔偿精神损害。

不过,对这个问题,还有个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有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 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这样的话,《婚姻法》和相关解释结合,精神损害赔偿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法院应该支持。

这里还有个问题,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呢?这可是有相关时间界定的。

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主张精神抚慰金赔偿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或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

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主张,适用于《民法典》第128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孩子是无辜的,大人们长点心吧,既然追求真爱,那就坦诚面对,欺骗感情加欺骗抚养,不仅伤害了当事人,也伤害了孩子。没有不透风的强,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关于这个悲伤的问题基本就这些情况,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但也希望大家都用不到,不过,多了解点也是好事。

就我个人而言,在感情中最憎恨的就是欺骗,而且还是屡次三番的欺骗。很多时候我也非常同情女性的遭遇,但是我更可恨的是欺骗,无论男女都一样。我认为两人感情不和,可以完全和对方提出离婚,光明正大过属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利用他人的感情,帮自己当下责任。既然是自己犯下的错误,那就要勇于去承担,这也是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山西上饶,一对已有16年婚姻的夫妻,两人共抚养三名女儿。男子在与妻子生活期间,有曾怀疑过妻子对婚姻的不忠,甚至怀疑小女儿不是自己的。事情的经过如下,为了给自己一个真相,男子便偷偷的给三个女儿都做了亲子鉴定,让他崩溃的发现,抚养的三个女儿,却没有一个与自己有血缘关系,这让他非常崩溃。

中年夫妻对感情不忠我可以理解,但是与妻子生活十六年,抚养的三个孩子,竟然没有一个是自己的,这简直是非常可恨。最重要的是,在此事件之后,男子向妻子讨说法,妻子却回应“血缘关系很重要吗?”,甚至还怪丈夫不能生。听妻子的回应,她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愧疚。

针对于此事件,就我个人的一个看法,即使是丈夫真的在生育方面有问题,那你也要提前沟通,而不是欺骗。欺骗就等于不道德,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抚养16年的孩子,没有一个与自己有血缘关系,而且这些年却毫无知情,这样的事换做谁也难以接受。

希望一开始对待感情不忠的人,不要抱有目的的去接近他人,毕竟我始终相信因果循环,纸包不住火,总有一天这个欺骗将被揭开,最终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你,还有你的孩子,凭什么自己酿下的错误?却让孩子来承担。

这几个孩子的父亲是谁除了他们的母亲,应该没有别人能够知道了吧,如果说能够把这几个孩子的父亲找出来的话,其实他也是不构成犯罪,因为虽然说他是在别人婚姻期间之内出轨剩下的这几个孩子,但是出轨在法律上面的确是没有任何的罪责的,也不用承担责任,这是一点让人觉得非常气愤的事情。而且他也不一定知道这几个孩子的存在,在这件事情当中,孩子们的母亲是罪魁祸首,他是还是最残忍的那一个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面,真的太可恶了。

最让人觉得生气的就是他的家人,包括女子本人都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他还说什么这几个孩子都已经交了这个男人十几年的爸爸了,应该要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而女方的家人说的话就更加的气人了,他们指责这个男子,你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老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真的没有想到世界上这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包括他家人,当然有这样的家人能够养出这样的女儿来,也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毕竟一家子三观都不正。

虽然说这几个孩子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但是他这样的行为也是。强的可耻的,因为他是在这名女子有婚姻关系的时候跟他发生关系,并且生下孩子的。也就是说他去破坏了别人的家庭,这样的一个行为是非常的可耻的。我觉得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不能够当小三的,不然的话真的会被人戳断脊梁骨。当然有一些人他真的不在意这些事情他反而会觉得是一件很骄傲的事情,也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礼仪廉耻,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

“我没觉得我出轨了,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别人不能生不是照样抱养吗?”近日,在江西上饶,陈先生怀疑妻子出轨,和三个女儿做了亲自鉴定,结果三个女儿都不是他的,妻子反而还理直气壮。

他跑去质问妻子,妻子回怼:“孩子都叫你十几年爸爸了!”意思就是,血缘关系不重要,和人家抱养的一样,都叫了十几年爸爸,现在还用计较这事吗?

我都替陈先生感到气愤,这能一样吗?这可不只是孩子的问题,这是活脱脱让男人戴了十几年绿帽子,还替人家养孩子。

性质上和抱养孩子完全不同,抱养的,两夫妻都知道,也不存在某一方出轨,真心实意地养大孩子,而背着老公生下别人的孩子,而让老公养,搁谁也忍不了呀。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样的老婆不要也罢,只是可怜了几个孩子,成了一辈子的污点,亲生父亲是谁都不知道,现在闹得人尽皆知,难保她们三个走出去不会被戳脊梁骨。

或许更有可能三个孩子也不是同一个父亲。

面对陈先生的指责,老婆反而责怪是因为老公没用,生不了孩子。甩锅甩得漂亮,是你不中用我才找别人生的。

可是男人不能生,为何不去医院检查一下呢,小毛病完全可以治,即使没有生育能力,只要两个人还想继续过下去,就可以沟通,要么抱养。

不想过了,就干脆离婚,找个能生育的男人。

这个女人的做法太可恨,难怪陈先生容忍不了非要离婚,大多数网友都看不下去了,直呼让女人赔偿抚养费,精神损失费。

对于陈先生来说,真的伤害很大,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男子结婚16年,有三个子女,都不是自己亲生的,遇见这样的事情,当事人是非常的凄惨,也是非常崩溃的。

很多人听见这样的故事会感觉特别的诧异,结婚16年过了这么久的日子,有三个子女并非自己亲生的,这样的一生非常的悲催对于男子来说是不公平的,并且未来也感觉到一片黑暗。很多人以为这件事情会让他们离婚,最终的结局就是以离婚收场,父亲两个不再往来,但是结局令大家意想不到,事情暴露之后,他的妻子并没有跟丈夫离婚而是,失踪了不愿意露面解决这个问题。接下来这个事情就没有什么进进展,这件事情也被大家遗忘,但是再次出现男子结婚16年,子女都是别人的这样的事情,大家听到之后会感觉到特别的惊讶。

最近几天这件事情又频繁登上热搜,主要是因为这位先生已经在网上发生诉苦,现在和妻子的关系仍然没有缓和,也没有离婚,根据新安镇的描述,在5月份的时候,妻子和他的情妇还用烟花爆竹来恐吓他,并且炸坏了家里的玻璃,因为这件事情家里的老父亲也受到了惊吓,因为有心脏病,所以心脏病复发住进了医院。

可以发现这个妻子的行为已经破坏了他的底线,所以这一次他不再沉默选择了,报警,两人已经被警方带走,已经受到了处罚,处以行政8日的处罚。当网友听到这样的消息就引发了热议,都非常同情这位先生他妻子的行为非常的恶劣,大家感到痛恨。可以发现他妻子做这件事情已经与先生撕破了,脸皮还带着情妇去自己丈夫的家也揭穿了自己的真实面目,主要是担心丈夫会起诉索赔,所以进行恐吓。

在我们的现代生活当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可能在和对方结婚之后,发现对方并不合适自己。那么3孩均非亲生当事人:家没了孩子没了!当事人究竟遭遇了什么?

首先,当事人是常年在外面打工,然后留自己的妻子在家里面照顾自己的孩子,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的妻子好像出轨了,因为他的妻子和别人用的是同款的手机,而且他的妻子有一天晚上没有回来,他就看定位,发现他的妻子定位是在一家宾馆。这个时候他就有点崩溃,然后他就去那个宾馆蹲了一夜,最后白天的时候才发现他的妻子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到这里有很多人肯定都是忍受不了的,因为另一半对自己的婚姻并不忠诚,并且自己的三个孩子没有一个是自己亲生的。

然后他这个时候就非常的气愤,然后又想着自己常年不在家,就拉着自己第三个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后面报告出来,发现女儿的基因和自己的不符合,也就是说这个女儿不是他亲生的。他的这个经历也是遭到了很多网友的怜惜。然后后面他也是又和自己前面两个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发现前面两个孩子和他也不是亲生的。这个时候他就感觉是有什么东西塌下来了一样。

最后当事人就说自己的孩子没了,家也没了,他希望自己的妻子能回心转意,但是也没有可能了。也正是她的这个经历收到了很多网友的安慰,也是说这个妻子一点都不忠诚,和别人结婚了还要出轨,而且三个孩子都不是现在的丈夫的。而且后面他的妻子知道之后也是开始报复她的丈夫,把他的窗户用一些爆竹子给打破了。后面法院的判决书也是出来了,说应该培育男方一定的精神损失费,而且这些年的抚养费也可以找孩子的亲生父亲要。所以在此也想说,假如结婚了,还是对自己的另一半要忠诚一点,然后共同去维持这段婚姻,不要去婚内出轨。

结婚生子,对于大部分人而言都是人生的必经之路,有网友曝出江西某男子结婚16年,意外发现3个娃都非亲生,这件事引发了很多人的热议,那么这16年来他丝毫都没有怀疑妻子吗?

可能怀疑过,只是没有确凿证据

我认为,该男子在这16年的时间里也许怀疑过自己的妻子,甚至猜想过孩子非自己亲生的,可能是因为找不到证据,也可能是因为太爱自己的妻子,所以他一直都没有发声,更没有想过去做亲子鉴定。大部分人在结婚之后都会有争吵、不安的时刻,这也是比较正常的,尤其是怀疑对方有问题,这也算是一种爱的表现,男子在结婚的16年时间中,应该也曾经怀疑过自己的妻子,只不过一次又一次被自己的妻子欺骗了,至于亲子鉴定这种事情,更不是随便说说就能做的,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就去做亲子鉴定,恐怕日后就会成为别人口中的笑柄。

结婚16年,妻子与情夫恐吓威胁男子父亲

这一次该事件曝光之后,网上的讨论声也喋喋不休,人们都觉得男子的处境十分可悲,但也有些人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在大家的印象里,这种事情还是比较少见的,所以才会引发比较高的热度。

男子发布视频表示妻子如今已经与情人公开了身份,并且携带烟花爆竹到男子家中恐吓男子的父亲,这件事情也令很多网友表示气愤,觉得他的妻子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据悉该男子已经报警处理了,相信他也会理智的处理好与妻子之间的问题。至于3个非亲生的孩子,男子有权利放弃抚养权,我觉得这样做也是没有问题的。

在江西上饶,有一男子陈某与妻子余某结婚16年后发现妻子疑似出轨,于是男子就对自己的孩子进行亲子鉴定,结果发现16年间生下的三个孩子都并非自己亲生的,男子陈某也非常的愤怒,可没有想到屈指于某则表示自己并不认可亲子鉴定文件,而且还不认为自己出轨,明明是自己的问题却视而不见,男子陈某也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觉得男子可以直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妻子出轨就违背了感情的底线,而且还多次给丈夫戴绿帽子,完全是不知羞耻,在事后也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受害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所以男子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女方少分或者不分家产,而且男子辛辛苦苦的将孩子养大,女方也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女子的行为已经导致夫妻关系的破裂,而且没有任何挽回的可能性了,我觉得男子不要幼稚寡断,直接和自己的妻子离婚,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首先就要明确双方的夫妻财产,避免女方转移家产,另外收集好妻子出轨的证据,不要直接对女方进行暴力行为,这样自己就可能有受害方变成了过错方,一定要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觉得夫妻之间就应该互相的尊重和理解,千万不要在婚内出轨,这样也能影响彼此之间的感情,如果确实对婚姻失望,也应当选择离婚,然后再和其他异性保持暧昧的关系,我觉得夫妻之间肯定会遇到不少的挫折,但是双方一定要对爱情忠诚,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遇到任何困难都要一起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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