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配偶应该享有哪些优待事项

军人配偶应该享有哪些优待事项,第1张

1、根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

要求:“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安排下列人员下岗:配偶方已经下岗的,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遗属,现役军人配偶,残疾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工。”

2、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3、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扩展资料

对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⑵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⑶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

-军属

提起军人个人婚配问题怎么解决,大家都知道,有人问与军人结婚的登记问题,另外,还有人想问现役军人结婚问题!急!!!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如何解决军人婚恋矛盾,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与军人结婚的登记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军人个人婚配问题怎么解决

1、军人个人婚配问题怎么解决:与军人结婚的登记问题

你这个还是有点麻烦,因为,结婚涉及到安置工作的问题。士官证必须与团以上部门开的证明一样。我和老公结婚时,也遇到证明和士官证不一致的情况。我老公是森警,他们都使用,而不是士官证,的都不给。硬说要拿士官证才可以,老公解释好久说他们没有使用过士官证,可民政的还是不给办,说要老公去找出那份为什么不使用士官证的文件,后来,又解释了好久,民政的说让我老公他们团以上的与他们联系,才行。后来,部队给出了分证明,才办下来。民政那老头,还说如果出拉安置问题要我们自己负责呢…

所以。我建议你趁新兵下队的这久,快去办士官证。要不就找沈阳的帮忙沟通。反正,我觉得回丹东办,怕不可能,因为,你男朋友的档案,已经调来沈阳了,而且,还涉及安置问题,领了证后,还要把单子放到档案里……

还有,如果,你还没婚检的话,那就快去,要不麻烦着呢

如何解决军人婚恋矛盾

2、军人个人婚配问题怎么解决:现役军人结婚问题!急!!!

3、军人个人婚配问题怎么解决:如何解决军人婚恋矛盾

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不能像普通人那样有更多的相处机会,时间长了会使彼此的感情降温,给婚外情造成可乘之机,所以军人夫妻或恋人之间在感情问题上出现矛盾,那么婚姻或感情就可能走向失败,因此一般军人找对象大部分都选择教师、医生、等职业比较固定、情感比较专一的女朋友走向婚姻的殿堂。

因此,由于以上原因,军人除了要经常通过和妻子沟通,培养彼此之间的感情,也要学会换位思考,军人的妻子不容易,长期两地分居不说,还要负起沉重的家庭的一切责任,所以军人不是因大是大非的问题,还是要多为妻子考虑为主!

4、军人个人婚配问题怎么解决:男朋友是军人,我们想结婚。但是遇到问题了

由于年纪大了,家里人着急,给我介绍了一个男朋友,在我所在的城市当兵他是读军校之后直接去部队的,是个海军是个中尉他目前还是正连,在机关工作,好象是叫做战勤科每天就是做点杂事,也有每星期值班一次值班是24小时的,就是接,安排处理一些急发

对他的初次印象是,长的还是比较帅的,而且给人感觉安全,责任感很强,很正直于是,我们就从打开始交往到现在交往将近1个月多,我发现他很幼稚,(与我同岁28岁),思维还停留在学校阶段而且有点大男子还有一点,他和我虽然在一个地方,但见面机会很少,最多见面,平时的晚上都出不来即使出来也要请假什么的,也不能很晚回去有次,他来看我,还竟然想在我这里住夜…倒~~!!!

我是一个爱玩的女孩子,有时候要晚上出去和朋友玩,聊天喝茶什么的,他知道后就很不开心,说我那么爱玩而且我不想太早结婚,也很想调到市里去他呢,也有这个打算说以后转业要转到市里,所以房子也要买到市里去

关键问题是:调工作不是两天的事情,他转业也不是自己说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我想如果真的和他在一起,首先他应该把房子买在我所在的地方先,以后调了工作后再考虑买到市里去

由于我是个农村人(家里在镇上),工作的地方我住的房子是租来的但听他的口气,好象很不屑我所在的地方,非要买房在市里才好

他是外地人,家里有点点钱,但是在山区,对于我们沿海地区来说,他这样的条件在我所在地方也是一般一般的啦而且他的妈妈有重病,要医治,每天花费块

想到这些种种,我都不知道怎么和他交往还要不要和他交往

前段时间,我公事到他家的城市去出差,顺便去看了妈,结果他父母对我非常喜欢他对我也是每天不断但,现在他对房子的事情只字不谈难道想让我以后租房子吗

我现在还不想先提出这个问题,不过肚子里想想而已

大家说,我该不该和他在一起

以上就是与与军人结婚的登记问题相关内容,是关于与军人结婚的登记问题的分享。看完军人个人婚配问题怎么解决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许多的女生都认为军人非常的高大威武,所以特别想要和军人结婚。军人虽然很可爱,但是如果要与军人结婚要慎重。那么, 与军人结婚要慎重 的原因和军人结婚有什么条件呢?下面就跟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与军人结婚要慎重的原因

与军人结婚一定要慎重,因为军人的爱情火花一般是在婚后摩擦出来的,并且婚后夫妻一般都是分隔两地,聚少离多;军人的工作性质较为特殊,如果家中与部队同时有事,那么作为一名合格的军人,一定是以执行任务为前提,所以可能无法即使承担家里的重要责任;与军人结婚是由很多对于妻子而言相对不平等的条件,所以当你决定要与军人结婚时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

二、军人结婚有什么条件

军人结婚一定要符合《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的每一项要求,同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结婚必须是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施压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①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

②必须是结婚本人的意愿而不是父母或是他人的意愿,如果本人不同意,他人不能违背本人的意愿。

③必须是完全自愿,而不是有条件的勉强同意。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生结婚年龄不能小于二十二周岁,女生结婚年龄不能小于二十周岁。

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氏亲属,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以结婚的疾病等。

4、对于军队干部的配偶要求也相对比较严格,一定要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编辑总结:关于 与军人结婚要慎重 原因以及军人结婚有什么条件,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第一、两地分居补助费

      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已婚现役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每月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1000元。

      军队人员夫妻生活补助费发放,没有任何的限制要求,只要是已婚的军士与配偶户籍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且实际不在一起生活的,就可以领取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的领取,是需要自己递交申请,逐级上报至具有审批权限上级单位,审批后每月随工资发放。申领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的已婚现役军官、军士和文职人员需要准备好下面几项资料: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审批表,一式3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女方常住地证明等材料,资料准备齐全后,上交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批。

      第二、军人配偶荣誉金

      从2021年6月份开始,现役军人结婚的,每个月可以领取500元的配偶荣誉金,这个钱从你领证的当月开始发放,每个月发到你的工资卡上。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结婚后即同时符合条件,双方都可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

      第三、随军未就业补助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养老保险基数已经做出了调整。根据现行的部队驻地艰苦程度不同,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基本生活补贴划分为三个档次标准,由之前的1700元、1400元、1100元的金额,分别提高了300元。(这300元包含社会保险),现在的标准是2000元、1700元、1400元。

      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3000元调至4000元。

      要领取这个补助,军人配偶要符合随军条件,且已经办理随军手续。如果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然后由随军所在部队人力资源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对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且要组织公示。

      第四、军人未成年子女有保教费

      现役军人包括军官、军士、军队文职人员、职工等等,未成年子女0-6岁这段时间,还会发放一笔保教费,每个月的标准是500元。

      以前此项标准是每个月150元,从2021年9月开始上调到了每月500元的新标准。

      第五、搬家补助费

      搬家补助的享受范围:符合一定条件的现役军官、军士,可以享受军人搬家补助。

      搬家补助的标准:基本上就是搬家当月的一个月基本工资。

      搬家补助的申请:在搬家后15日内,填写《军人搬家补助审批表》,单位进行审批、公示,没问题了,就按时按点发放。

      前面提到的“符合一定条件”,是军官和军士能否申请“搬家补助”的重点。

      具体的条件为:

      1已婚的现役军官、军士,由于工作调动、部队移防等原因,原同地生活的配偶,随其到不同地级以上城市或地区新驻地重新安家的;

      2夫妻同为现役军官、军士的,一方从不同地区调到另一方部队驻地,并且安家的。

      第六、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享受免费医疗

      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部队内部医院就医的,是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待的。这里的重点必须是部队医院,在地方医院是不可以的。

      第七、军人配偶子女来队报销探亲路费

      探亲路费由交通费、中转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构成。其中,交通费按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标准计发,探亲里程单程在200公里以内的,不区分人员类别,每百公里50元;超过200公里的部分,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5元,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18元。

      中转住宿费,根据探亲需要必须中转住宿的,干部每人每天计发150元,士官、供给制学员和来队家属每人每天计发100元。途中伙食补助费,驻地在陆地边防线及西藏地区部队的干部士官在从驻地到最近火车站、机场往返途中,以及供给制学员在探亲途中,每人每天按50元标准计发。

      探亲路费报销一般是一年报一次,在每年的年底进行报销。

      来源四川武警

      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的新规,印发了!

      用更精准的说法应该是:

      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被调整了,更规范了。

      因为在此之前,也有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的规定,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相关政策略显模糊和凌乱。

      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始于1963年,后于1991年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到了2011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明显放宽军属随军政策。

      当时放宽的条件主要包括(所有专业名词全部采取当年文件的表示):

      1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军人为正连职;

      2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不设随军条件;

      3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4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军人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到了2021年,《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颁布施行。

      最新的规定为该法第42条第1款:

      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父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随子女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我们注意到,这一法条的字面含义似乎在说:

      军官的家属随军,已经不再卡级别;而军士的家属随军,还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不过,军官家属的随军,并没有更细致的规定出炉,所以还是按照原先正连职的在执行;

      而军士的“规定条件”大概率也是军士的级别,比如此前一直施行的“一般地区为三级军士长”、“艰苦偏远地区为四级军士长(一级上士)”。

      只是,当时不少人也在猜测,能不能把一般地区也放宽到“四级军士长(一级上士)”呢

      另外,从2011年的随军政策放宽,到2021年《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出炉,已经过去了10年之久。

      10年,能够改变很多东西。

      10年时间,军队的变化,也是天翻地覆——

      “士官”被“军士”所取代,

      军官从原先的职级主导变成了“军衔制”,

      军人进京任职、军属随军进京,也日益严格,且有了新的办法

      所以——

      无论是从细化《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42条的角度去看,

      还是从让新规适应军队改革发展的方面去考虑,

      重新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都属于势在必行的存在!

      具体到此次调整规范明确:

      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以及驻国家、军队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和西藏自治区部队服役的一级上士,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随军;

      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有关政策由军队参照党中央关于北京市新增落户审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新政策出台前仍暂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上述内容,算是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42条的司法解释。

      在除北京以外的地区,军官家属随军,已经不受军衔等级限制;

      军士家属随军,一般地区需要三级军士长以上军衔;

      而艰苦偏远地区的军士家属随军,可以放宽到“一级上士”。

      事实上,军队对军人后院问题,一直都非常重视,

      最近几年,对军属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

      关键是,对军属的重视,并非停留于口头的,而是拿出了实实在在的行动——

      1、从2020年1月1日起,对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养老保险基数进行调整。

      针对一般地区部队,随军未就业补贴,从原先的每人每月1100元,调整为1400元;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原先的3000元调整为4000元。

      2、2021年1月1日开始,部队对军人结婚年龄做出调整:

      “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考虑到)军人职业具有高风险、高强度、高流动、高付出的特点,军人家庭作出了巨大的奉献牺牲。

      我军于2021年建立和调整军人家庭有关福利待遇制度,从2021年6月开始发放军人配偶荣誉金,每月500元。

      4、2022年1月1日开始,《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符合条件的军人配偶,可享受免费医疗。

      5、2022年1月,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推动随军家属安置的落实。

      截图自2022年1月21日《解放军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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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待军属,从来不是说说而已,也不能简单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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