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广西北流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为:1、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先就孩子抚养、共同财产、夫妻债务问题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2、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递交离婚相关材料证明;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对双方离婚相关事项进行审查;4、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以很肯定地说,既然你们夫妻双方都是广西人,那么,如果你们要办理离婚手续,只能去广西办理而不能在中山办理。
再有, “单方面”是不能离婚的。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男女双方共同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中,涉及“单方面”的,只能是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广西钦北区离婚在哪里办?回答:如果离婚,实在要想办理就在广西钦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处)办理。但必须要带齐相关证件。离婚需要以下材料: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二是离婚协议书;三是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四是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五申请离婚登记证明。个人认为:不建议离婚。除非对方跟人跑了,情不得已。离婚三不好:一是对家庭不好;二是对子女不好;三是对个人不好,健康和婚姻都不好,新组织家庭很多麻烦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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