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一定要带,还有最好带上复印件。
2、本人及对方的户口本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都要带上,如果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需加盖户口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的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户口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注意如果身份证和户口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到有关部门更正。
3、结婚证件照
一般来说是两到三张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彩照。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结婚双方本人到场,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可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5、如果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需要提供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如果有一方是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需要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登记程序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深圳市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户口簿的,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
3、双方的未婚证明或离婚证书(境外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翻译件和公证件);
4、双方的结婚申请书(可到婚姻登记处领取或在当地公证处公证);
5、若双方一方未满22周岁,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书原件和复印件;
6、若双方一方为外籍人士,需提供有效护照和有效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深圳市民办理结婚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提前了解好办理流程:不同地区的结婚证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略有不同,建议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或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好办理流程和要求;
2、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根据当地婚姻登记机构的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办理中出现问题;
3、关注办理时间: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的办公时间和放号时间可能会略有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好办理时间,以便及时办理结婚登记;
4、提前预约:为避免在婚姻登记机构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建议提前预约,以确保办理顺利;
5、注意申请结果:结婚登记后,需要认真核对登记证书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需要及时向婚姻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妥善保管好结婚登记证书;
6、注意结婚登记后的其他手续:结婚登记后,还需要办理婚姻登记备案、社保和医保等相关手续,建议及时了解和办理。
综上所述,办理深圳市结婚证需要注意提前了解办理流程和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关注办理时间、提前预约、注意申请结果和结婚登记后的其他手续,以确保办理顺利。如有不明确之处,建议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或相关部门咨询或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婚检 的流程如下: (1)挂号。 (2)去婚检科分诊室等候。 (3)提取尿样 (4)抽血,化验血液。 (5)胸透。 (6)返回婚检科体检,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生殖器检查。 (7)当日或次日下午听婚前保健课。领取结果。 《 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异地可以 办理结婚证 。以下为异地 结婚登记 的程序: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籍所在的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处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证 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去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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