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第1张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综上所述,领结婚证是人生的一大喜事,也是人生一大重要的事。一份合法的婚姻必须要经历领结婚证这一阶段,只有领取了结婚证,婚姻才会被法律承认,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和相爱的人步入婚姻殿堂是一件美满幸福的事情。但是,很多新人在登记结婚的时候并不知道需要什么程序,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今天,将在本文里为各位详细介绍,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结婚登记材料:第一,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第二,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第三,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 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第四,九块钱。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一般无需另付其它费用,不过有的地方会需要部分证件的复印件,可能会加收复印费。第五,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以上,就是精心为各位整理收集的关于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事项和需要注意的地方。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这样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才能既节约我们的时间,又很顺利。《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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