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大礼,过大礼是广东人结婚的重要风俗之一,一般是在结婚之前15-20天进行。通常情况下,是男方确定好一个合适的日
子,然后将聘金和聘礼送至女方家,女方在收到聘金和聘礼之后也是要进行回礼的。
一般男方过大礼需要准备的礼品大致如下: 结婚礼饼(2盒龙凤礼饼,1盒西式礼饼); 龙凤烛2对; 装聘金的礼金封包2个茶叶、芝麻各2盒,椰子2对;三牲封2个(三牲指鸡、鱼、猪肉); 扁柏1包; 生果吉子篮。
安床,在婚礼前几天,会有专门的好命婆根据风水等将新床安置在合适的方位,并且铺好床,在床上撒下桂圆、帘子、红枣
等坚果,寓意“早生贵子”。在铺好床之后,大家都不能够随意碰婚床,且孕妇、戴孝者、寡妇等都不能进入婚房。
在婚礼前一天,要安排小小孩跳床,也就是一般婚俗中的“压床”,寓意早生贵子。
三、上阁
在广东,婚礼前几天新娘是要待在闺房之中的,而新娘的闺蜜朋友等在此期间也是要陪伴新娘的,帮助新娘忘却平时
的生活习惯,方便其婚后更快地接受男方家的生活习惯。
在现在广州的结婚风俗中,上阁一般都是在婚礼前一天进
行,新娘的朋友也将会彻夜留在新娘家中、陪伴新娘。
广州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携带上述资料去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婚姻管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确认男女双方自由结婚的意愿,确认完毕后男女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字按手印。然后缴纳9元人民的结婚证工本费,就可以领取结婚证,男女各自一份。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1、办理结婚证可选择到男女双方中的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结婚登记可提前预约;2、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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