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配偶抵加需经首两年考验期

移民加拿大:配偶抵加需经首两年考验期,第1张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报道,针对近些年来愈演愈烈的通过假婚姻关系骗取加国移民身份的不法活动,加拿大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本月宣布新法例,重拳推出严打婚姻欺诈的两大项措施:一是规定婚姻移民5年内不得再担保新的配偶移民加国;二是婚姻移民赴加团聚需经过首两年“考验期”。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认为新措施可进一步强化加国移民制度的完整性,打击“假结婚真移民”之类的诈骗行为。

 婚姻移民5年内禁再担保配偶

 加拿大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宣布,通过婚姻关系被担保来加的海外配偶,由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离婚之后再结婚的方式,再次担保其它海外配偶来加。有关规定于3月2日正式生效。这是加拿大政府打击通过假结婚方式,骗取加国居民及公民身分的实质步骤。

 康尼表示,通过假结婚方式骗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行为,令许多担保海外配偶来加结婚的加拿大人成为诈骗受害人。有被担保人抵加取得身分之后并不履行婚姻,有人甚至懒得与担保他们的加国配偶联络。有人抵加之后立即提出离婚,之后再利用自己的身分假结婚,担保其它人来加。移民部多次发现在海外有不法团伙专门从事这种假结婚买卖,物色想移民的人花巨款通过假结婚达到目的。

 现时移民法对永久居民或公民担保海外配偶来加有一定限制,即在3年内要在经济上支持受担保者,如果受担保者期间申请社会福利,政府将要求担保人全额退还给政府。同时在3年内(如果双方离婚)不得再担保其它海外配偶。但形成对比的是,被担保的海外配偶一旦进入加国取得身分后,马上可以离婚再担保他人来加,有些人多次离婚再结婚,成为职业担保人,其中涉及巨额金钱交易。

 本月2日生效的新法规针对上述情况,规定凡通过结婚担保抵加的海外配偶,由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之日计算,5年内如果离婚及再婚,不得担保其它海外配偶来加。康尼指这项新政策或许不能从根本上铲除假结婚骗取身分的问题,但无疑会令海外有组织造假活动的难度大大增加。他指除了法规修改,移民部在海外造假严重的地区,亦增设专门打假的官员,识别各种虚假申请。康尼并且提醒有资格担保海外配偶来加的本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提高警觉,以相爱结婚为前提担保海外配偶来加生活,勿成为假结婚骗案的受害者。

 配偶抵加需经首两年考验期

 移民部3月9日再推新规,公布《移民及难民保护法》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简称IRPA)修订内容。根据IRPA修订案,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的外籍配偶,未来抵埠后将需要两年“有条件居留权”期限,被担保人须与担保人维持两年合法婚姻关系,才能正式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受担保者如果无法通过审核,或会被剥夺身分及遭刑事起诉甚至遣返。一旦过了两年审核期,则受担保者不再受此规定限制。

 IRPA修订案同时订出保护家暴受害者条款,若受担保配偶遭遇受虐待(包括身体、心理、性或者财务方面)或疏于照顾等情况,只消提出证据并经警方认定,可豁免两年“有条件居留权”限制。施虐者并非一定要是担保人,也不一定要与受担保配偶居住在一起。

 移民部发言人科里克(Ana Curic)解释说,移民部不会经常突击抽查,一般仅在配偶一方申请离婚、分居或搬家时,才启动电话或实地调查程序,绝不会无故上门骚扰。谈及未来会否有假结婚者刻意利用家暴理由,规避两年“有条件居留权”,科里克说,任何措施都不可能完全预防假结婚,是否符合家暴或疏于照顾情况,将由警方或专业机构认定。

 新措施仅适用于那些结婚两年或以下、担保人在担保时没孩子的被担保配偶,并不适用于所有配偶团聚移民案例。新措施内容3月10日起在《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刊登30天,并向公众展开咨询,预计今夏正式实施。

 反对党抨击新例方向错误

 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兼移民事务评论员戴伟思(Don Davies)抨击移民部提出的打击假结婚新措施未能对症下药,过度简化问题,立法方向错误。他指出,改善问题的重点应是增拨外馆资源,从源头严格审理申请案的真实性,而不是等到事情发生了才严刑峻罚。

 他说西方社会约五成婚姻最后都以离婚收场,且很多都是结婚一年内就离婚,现在移民部长康尼却将复杂问题过度简化,认为两年以上才是真实婚姻,两年以下就是假结婚,令人无法苟同。此外,许多人担心此法实施之后,万一被担保人,尤其是女方,沦为家暴受害者,她们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忍气吞声,继续承受配偶的暴力相向,二是不得不离开施暴者,却要冒着遭遣返的风险。“无论如何,这对受害人都非常不公平”。

 戴伟思强调,那些有心透过假结婚骗取身分的人而言,未来仍会伪造住在一起的假象,根本防不胜防。他抨击移民部长康尼只会找弱势一方下手,新例之一宣布配偶依亲的被担保人抵埠后若离婚,五年内不得申请配偶依亲,但担保人却不受任何限制;新例之二又要被担保人等候两年才能取得正式永久居留身份,但这些根本解决不了假结婚问题。

 配偶团聚拒签率16%

 加拿大移民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10年,移民部共受理46,300宗配偶团聚申请案,有16%被拒,被拒的申请大多数属于假结婚案件。其中8%在加国递件,另外相当大的比例系在海外递件。

 涉及假结婚的移民申请,主要来自中国、印度。移民部指出,福建、广东等中国华南地区,假结婚申请情况严重,令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的配偶拒签率高达51%,属全球最高。有移民顾问指出,若是申请人没有孩子的话,被拒率估计更高达80%。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曾表示,本国每年有数千宗假结婚案,大部分是金钱交易。其中一种是加拿大人担保外国人,从而得到报酬;也有外国人不想真结婚,只是利用加拿大人,身份问题解决后,立即分手,而加拿大人被骗后仍需履行担保人的责任。移民部曾在2010年秋天,对2,400个受访者进行调查,其中90人为移民业者,77%的受访者支持修法打击假结婚。

       

和美国人结婚需要两年才能拿到绿卡。

申请配偶移民签证的美国公民是CR1签证。如果他已经结婚超过2年,他将自动转换为IR1签证。之后离婚再婚也可以申请绿卡。但是二婚申请绿卡难度极大,风险也很大。如果被移民局判定为假结婚,就要坐牢。如果不满2岁,就不能申请绿卡。如果两个人结婚不到两年,外籍配偶获得的绿卡是有条件绿卡,俗称临时绿卡。绿卡的有效期是两年。绿卡到期前三个月,绿卡持有人应申请注销条件。如果获批,可以获得永久绿卡,即10年绿卡。

离婚再婚,再次申请绿卡,移民官有极高的可能性怀疑假结婚。这中间有一个很难判断的问题。如果第一个拿了绿卡,离婚,然后帮第二个拿绿卡,第二个绿卡就延迟了。移民官不会禁止,因为申请人是合法结婚的,但是移民官会按文件。如果取消第一学期的申请,对第二学期的申请是有帮助的。跟第二个同居,跟第一个不结婚,帮第一个申请已经违法了。

需要直接向新西兰移民局举报,提供这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直接向新西兰移民局举报,说她正在办理新西兰假结婚,这样就可以举报了。移民局接到人的举报信之后肯定开始立案调查。

  问:相对于其他类别的移民,美国婚姻移民的优势有哪些?

  答:美国移民的类别主要包括亲属移民,婚姻移民,投资移民,技术移民等。美国婚姻移民(包括CR1,IR1,K3与F2A)对申请人的财产、语言等没有特殊要求,婚姻签证不受配额限制,申请时间快捷,申请美国婚姻移民的官方费用一般不超于1000美元,另外,婚姻移民申请手续相对来说并不繁琐。CR1/IR1婚姻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如果案子进行电子化申请,从申请之日起婚姻移民最快可以半年内拿到绿卡。

  问:美国婚姻签证有哪几种类别?各适合什么样的申请人?

  答:婚姻移民适合于有配偶在美国(在美的身份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绿卡的持有者)的中国或他国人士的申请。

  美国CR1婚姻移民签证:适用于和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签证。

  美国IR1婚姻移民签证:适用于和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签证。

  问:在美国法律上和实际待遇中,中国籍的男士和女士申请美国婚姻移民有何异同?

  答:美国法律角度来说,无论外国籍的男士还是女士申请美国婚姻移民,美国法律都是平等对待的。

  但是中国籍的女士申请美国婚姻移民后,若进入美国后,出现丈夫虐待或者不公平待遇的情况,可以申请特别保护。

  问:以虚假婚姻骗取美国移民签证是否可取?为什么?

  嫁、娶美国公民的虚假结婚,美国称之为"假结婚"或是"可耻婚姻"(ShameMarriage)。如果在申请永久居留的面谈过程中,移民官员发现外籍配偶与美国公民、永久居民结婚的""目的在取得美国居留权,即可判定此项婚姻为"假结婚"。1996年之前,虚假婚姻的外籍配偶会被列入递解出境的范围,而不处罚美国涉及虚假婚姻者,但是在1996年的移民法中,涉及虚假婚姻的美国籍男女,也会受到诈骗联邦罪的起诉。鉴于移民局的严格审查以及假结婚被裁定后给双方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这种方式并不可取,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尽管申请人以虚假婚姻成功骗取了美国移民签证,并取得了绿卡,但是美国移民局会有相关记录,申请人在美国生活,将面临个人诚信受到质疑的困境。在申请房贷,银行贷款或其他申请时也会受到相关影响。因此,不建议申请人以这种方式骗取美国移民签证。

  问:美国婚姻移民签证是否需要面签?有没有特殊情况不需要面签的?

  答: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婚姻移民签证均需面签。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均需到广州驻美国总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面谈。至今为止,移民局没有任何特例不需要面签。美国婚姻移民签证申请人面签中获得签证官的认可后才能获取移民签证。通常面签有三种结果:通过、被要求补充证明材料或被退档。

  问:美国婚姻签证面签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答:面签应注意的方面,由于每个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个案处理方式也不一样。申请人最重要要明白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并适时向签证官展现优势。建议申请人在面签准备前期,寻找有经验的签证公司咨询,更好的解决不同类型的问题。

  和其他类型的面签一样,美国婚姻移民签证申请人,除了充分准备领事馆要求各类材料外,面签当天的着装、举止、心态调节等方面的细节也就准备好。

加拿大与未婚夫妻团聚者,必须与另一半住在一起超过两年,才能获永久居民身分。

凡来加拿大与未婚夫妻团聚者,若不能与另一半同居两年以上,不但永久居留证会被取消,当事人还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

加拿大移民部发出通告表示,政府此举旨在杜绝假结婚、真移民的弊端。这也与美国、澳洲与英国等国的移民政策一致。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表示,前来加拿大与未婚夫妻团聚的任何一方,若在同居期间遭受虐待,可向移民部申诉。

扩展资料

获永久居民身分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使用医疗保险,并获得与加拿大公民相同的社会福利,

2、在加拿大任何地方工作和生活的权利;

3、受加拿大法律以及“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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